凯本碳中和(天津)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碳纤维碳基复合材料产品项目拟审批公示
凯本碳中和(天津)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碳纤维碳基复合材料产品项目拟审批公示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凯本碳中和(天津) (略) 高性能碳纤维碳基复合材料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凯本碳中和(天津) (略) 高性能碳纤维碳基复合材料产品项目 | 凯本碳中和(天津) (略) | (略) 宁河区宁河经济开 (略) 22号 | 天津 (略) | 凯本碳中和(天津) (略) 拟投资*元人民币,租赁天津恒广 (略) 位于宁河经济开发区恒广科技园内现有厂房建设“高性能碳纤维碳基复合材料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厂房内购置安装真空压力浸渍/固化一体化设备、热压设备、高温炉、数控铣床等,进行碳纤维碳基复合材料的生产,设计产能为年加工碳纤维碳基复合材料100t(其中碳/碳筒材20t、沉积工艺碳/碳板材60t、压制工艺碳/碳板材20t)。 | 1、废气:回料、滴料、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刷树脂、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热压设备侧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一并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由1根新建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净化处理,由1根新建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标后,通过厂区污水 (略) (略) ,最终排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树脂桶、废毛刷、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棉纱、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边角料、废树脂、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布袋、除尘器集尘等一般固废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2.10.17 — 2022.10.2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凯本碳中和(天津) (略) 高性能碳纤维碳基复合材料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凯本碳中和(天津) (略) 高性能碳纤维碳基复合材料产品项目 | 凯本碳中和(天津) (略) | (略) 宁河区宁河经济开 (略) 22号 | 天津 (略) | 凯本碳中和(天津) (略) 拟投资*元人民币,租赁天津恒广 (略) 位于宁河经济开发区恒广科技园内现有厂房建设“高性能碳纤维碳基复合材料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厂房内购置安装真空压力浸渍/固化一体化设备、热压设备、高温炉、数控铣床等,进行碳纤维碳基复合材料的生产,设计产能为年加工碳纤维碳基复合材料100t(其中碳/碳筒材20t、沉积工艺碳/碳板材60t、压制工艺碳/碳板材20t)。 | 1、废气:回料、滴料、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刷树脂、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热压设备侧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一并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由1根新建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净化处理,由1根新建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标后,通过厂区污水 (略) (略) ,最终排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树脂桶、废毛刷、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棉纱、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边角料、废树脂、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布袋、除尘器集尘等一般固废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2.10.17 — 2022.10.2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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