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节能部分)事前环节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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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节能部分)事前环节公开信息
一、主体信息
执法主体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 (略) (略) (略) 2号楼2楼
邮编:*
电话:0668-*
电子邮箱:*@*ttp://**
执法人员信息:
序号 | 姓名 | 证件编号 |
1 | 莫浪平 | |
2 | 杨婷 | |
3 | 陈志坤 | |
4 | 陈康生 | |
5 | 汪广 | |
6 | 黄婉雯 | |
7 | 李务辉 | |
8 | 陈绮婷 | |
9 | 黄小岚 | |
10 | 刘畅 | |
11 | 刘雄伟 | |
12 | 欧当当 | |
13 | 叶勇 | |
14 | 李耀浩 | |
15 | 吴志敏 | |
16 | 龙伟东 | |
17 | 黎永光 | |
18 | 黎浒 | |
19 | 刘美婵 | |
20 | 黄炳 | |
21 | 李日科 | |
22 | *宁 | |
23 | 廖晓燕 | |
24 | 梁康文 | |
25 | 杨明宇 |
二、职责信息
单位职责(节能管理部分):
1.监督检查能源生产、经营、用能、设计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2.监督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
3.受理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
4.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日常监察工作。
三、依据信息
法律法规规章:
1.《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
2.《节能监察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3号)
3.《工业节能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
四、程序信息
(一)行政处罚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二)行政检查
(三)行政强制
五、清单信息(节能管理部分)
(一)权利和责任清单:
1.行政处罚
序号 | 职权编码 | 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 处罚种类 | 依据 | 责任事项 |
1 | *02 | 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规定能耗限额标准或者能耗限额的 | 责令限期治理,罚款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修订)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培训,引导相关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 |
2 | *03 | 阻碍或者拒绝接受节能监督检查的 |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修订)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节能宣传,引导公众重视节能工作。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 |
3 | *06 | 重点用能单位不按规定编制节能规划、节能计划,开展能源审计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修订)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重视和参与节能工作。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 |
4 | *07 | 重点用能单位不按规定或者不如实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修订)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重视和参与节能工作。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 |
5 | *08 |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修订)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重视和参与节能工作。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 |
2.行政强制
序号 | 职权编码 | 行政强制对象 | 行政强制措施 | 依据 | 责任事项 |
1 | *08 | 不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 | 实施强制审计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第七条第五十四条 | 1.调查阶段责任: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出示执法证件,制作现场笔录和财物清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且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3.行政检查
序号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依据 | 责任事项 |
1 | *01 | 组织实施节能监察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第十一条 | 1.检查阶段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
(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范围 | 抽查方式 |
1 | 重点用能单位是否按规定如实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 | 市内重点用能单位 |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 |
2 | 用能单位单位产品能耗是否超过规定能耗限额标准或者能耗限额 | 能耗、产量等资料台账,测算单位产品能耗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第十八条、第五十二条 | 市内用能单位 | 实地核查 |
3 | 重点用能单位是否按规定编制节能规划、节能计划,开展能源审计 | 节能规划、节能计划、能源审计报告等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四条 | 市内重点用能单位 |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 |
4 |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和能源利用效率高低 | 节能管理制度、节能措施落实记录,测算能源利用效率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五条 | 市内重点用能单位 |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 |
5 | 用能单位执行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的情况 | 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 《节能监察办法》第十一条、《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市内用能单位 | 实地核查 |
6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 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 《节能监察办法》第十一条、《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市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单位 | 实地核查 |
7 | 节能服务机构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 |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是否合法合规 | 《节能监察办法》第十一条、《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市内节能服务机构 | 实地核查 |
六、监督信息
投诉举报方式:
1.举报投诉电话号码:0668-*
2.电子邮箱地址:*@*63.com
3.现场、信件举报投诉地址: (略) (略) (略) 2号楼2楼308,邮编:*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节能部分)事前环节公开信息
一、主体信息
执法主体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 (略) (略) (略) 2号楼2楼
邮编:*
电话:0668-*
电子邮箱:*@*ttp://**
执法人员信息:
序号 | 姓名 | 证件编号 |
1 | 莫浪平 | |
2 | 杨婷 | |
3 | 陈志坤 | |
4 | 陈康生 | |
5 | 汪广 | |
6 | 黄婉雯 | |
7 | 李务辉 | |
8 | 陈绮婷 | |
9 | 黄小岚 | |
10 | 刘畅 | |
11 | 刘雄伟 | |
12 | 欧当当 | |
13 | 叶勇 | |
14 | 李耀浩 | |
15 | 吴志敏 | |
16 | 龙伟东 | |
17 | 黎永光 | |
18 | 黎浒 | |
19 | 刘美婵 | |
20 | 黄炳 | |
21 | 李日科 | |
22 | *宁 | |
23 | 廖晓燕 | |
24 | 梁康文 | |
25 | 杨明宇 |
二、职责信息
单位职责(节能管理部分):
1.监督检查能源生产、经营、用能、设计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2.监督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
3.受理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
4.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日常监察工作。
三、依据信息
法律法规规章:
1.《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
2.《节能监察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3号)
3.《工业节能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
四、程序信息
(一)行政处罚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二)行政检查
(三)行政强制
五、清单信息(节能管理部分)
(一)权利和责任清单:
1.行政处罚
序号 | 职权编码 | 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 处罚种类 | 依据 | 责任事项 |
1 | *02 | 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规定能耗限额标准或者能耗限额的 | 责令限期治理,罚款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修订)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培训,引导相关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 |
2 | *03 | 阻碍或者拒绝接受节能监督检查的 |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修订)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节能宣传,引导公众重视节能工作。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 |
3 | *06 | 重点用能单位不按规定编制节能规划、节能计划,开展能源审计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修订)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重视和参与节能工作。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 |
4 | *07 | 重点用能单位不按规定或者不如实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修订)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重视和参与节能工作。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 |
5 | *08 |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 |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修订)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重视和参与节能工作。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 |
2.行政强制
序号 | 职权编码 | 行政强制对象 | 行政强制措施 | 依据 | 责任事项 |
1 | *08 | 不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 | 实施强制审计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第七条第五十四条 | 1.调查阶段责任: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出示执法证件,制作现场笔录和财物清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且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3.行政检查
序号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依据 | 责任事项 |
1 | *01 | 组织实施节能监察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第十一条 | 1.检查阶段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
(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范围 | 抽查方式 |
1 | 重点用能单位是否按规定如实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 | 市内重点用能单位 |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 |
2 | 用能单位单位产品能耗是否超过规定能耗限额标准或者能耗限额 | 能耗、产量等资料台账,测算单位产品能耗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第十八条、第五十二条 | 市内用能单位 | 实地核查 |
3 | 重点用能单位是否按规定编制节能规划、节能计划,开展能源审计 | 节能规划、节能计划、能源审计报告等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四条 | 市内重点用能单位 |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 |
4 |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和能源利用效率高低 | 节能管理制度、节能措施落实记录,测算能源利用效率 |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五条 | 市内重点用能单位 |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 |
5 | 用能单位执行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的情况 | 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 《节能监察办法》第十一条、《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市内用能单位 | 实地核查 |
6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 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 《节能监察办法》第十一条、《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市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单位 | 实地核查 |
7 | 节能服务机构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 |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是否合法合规 | 《节能监察办法》第十一条、《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市内节能服务机构 | 实地核查 |
六、监督信息
投诉举报方式:
1.举报投诉电话号码:0668-*
2.电子邮箱地址:*@*63.com
3.现场、信件举报投诉地址: (略) (略) (略) 2号楼2楼308,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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