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龙岩市南城街道塔后坑城镇建筑垃圾无害化消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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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龙岩市南城街道塔后坑城镇建筑垃圾无害化消纳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略) 南城街道塔后坑城镇建筑垃圾无害化消纳场

(二期)项目

新罗区南城街道塔后坑

(略) (略)

(略) 新 (略)

项目位于新罗区南城街道塔后坑,该消纳场只收纳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其他垃圾不得进入本场区消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填埋区、生产区、综合楼、拦渣坝、拦泥坝、拦挡坝、道路、截洪沟、场内排水(洪)构筑物、环保工程等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消纳场设计总库容706.*立方米,年处理建筑垃圾37.*立方米,年产骨料9.*吨、废钢铁0.*吨、木料0.*立方米。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消纳场淋溶水经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一级标准后用于洒水抑尘及绿化,其余部分经排入附近溪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通过 (略) 硬化、路面洒水清扫、运输车辆棚布遮盖、车辆轮胎清洗等措施减少车辆运输扬尘;填埋区作业采用洒水、喷淋抑尘;生产区破碎、磁选、筛分等工序应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各产尘点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4.铁屑等金属杂质、废包装袋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禁止工业废物、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入场。项目采用分层填埋, (略) 外坡面进行绿化覆盖;消纳场服务期满,进行封场覆盖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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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略) 南城街道塔后坑城镇建筑垃圾无害化消纳场

(二期)项目

新罗区南城街道塔后坑

(略) (略)

(略) 新 (略)

项目位于新罗区南城街道塔后坑,该消纳场只收纳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其他垃圾不得进入本场区消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填埋区、生产区、综合楼、拦渣坝、拦泥坝、拦挡坝、道路、截洪沟、场内排水(洪)构筑物、环保工程等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消纳场设计总库容706.*立方米,年处理建筑垃圾37.*立方米,年产骨料9.*吨、废钢铁0.*吨、木料0.*立方米。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消纳场淋溶水经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一级标准后用于洒水抑尘及绿化,其余部分经排入附近溪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通过 (略) 硬化、路面洒水清扫、运输车辆棚布遮盖、车辆轮胎清洗等措施减少车辆运输扬尘;填埋区作业采用洒水、喷淋抑尘;生产区破碎、磁选、筛分等工序应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各产尘点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4.铁屑等金属杂质、废包装袋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禁止工业废物、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入场。项目采用分层填埋, (略) 外坡面进行绿化覆盖;消纳场服务期满,进行封场覆盖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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