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铭兴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铭兴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铭兴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凤岗镇 (略) 52号42号楼3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铭兴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铭兴科技有限公司位于 (略) 凤岗镇 (略) 52号42号楼301室。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900m2,建筑面积900m2,主要从事吸塑包装盒、吸塑托盘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吸塑包装盒*件、吸塑托盘*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拟将吸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的产污口上方各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经市 (略) 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吸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2-10-2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环评文件未按《关于东莞市铭兴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2〕8945号)意见修改完善。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铭兴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凤岗镇 (略) 52号42号楼3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铭兴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铭兴科技有限公司位于 (略) 凤岗镇 (略) 52号42号楼301室。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900m2,建筑面积900m2,主要从事吸塑包装盒、吸塑托盘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吸塑包装盒*件、吸塑托盘*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拟将吸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的产污口上方各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经市 (略) 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吸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2-10-2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环评文件未按《关于东莞市铭兴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2〕8945号)意见修改完善。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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