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万吨/年稳定轻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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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万吨/年稳定轻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大庆 (略) 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大庆 (略) 对其*吨/年稳定轻烃加工项目予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开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大庆 (略) *吨/年稳定轻烃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黑 (略)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现有项目目前正常运行,年生产加工*吨混合正己烷,主要产品为正己烷,主要副产品为轻组分(石油醚)、重组分(溶剂油),目前企业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拟投资*建设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大庆 (略) *吨/年稳定轻烃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成后更换原辅材料供应商,优化原辅材料,由原混合正己烷原料改为稳定轻烃原料,使企业在不新增占地,不改变生产工艺(改变原辅材料后大幅度缩短生产时间),不新增生产设备情况下,使企业原有生产装置脱氢填料塔T1、成品塔T2、脱氢填料塔T3、成品塔T4及配套生产装置年生产量可达*吨,本项目投产运行后全厂年可加工*吨稳定轻烃,主要产品为6.*吨/a正己烷,主要副产品为4.*吨/a轻组分(工业已烷)、1.*吨/a重组分(正庚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 (略) ;

联系人:张殿武;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黑龙江好旺 (略) ;

单位地址:黑龙 (略) 南 (略) 6号;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大庆 (略)

2022年10月18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大庆 (略) 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大庆 (略) 对其*吨/年稳定轻烃加工项目予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开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大庆 (略) *吨/年稳定轻烃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黑 (略)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现有项目目前正常运行,年生产加工*吨混合正己烷,主要产品为正己烷,主要副产品为轻组分(石油醚)、重组分(溶剂油),目前企业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拟投资*建设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大庆 (略) *吨/年稳定轻烃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成后更换原辅材料供应商,优化原辅材料,由原混合正己烷原料改为稳定轻烃原料,使企业在不新增占地,不改变生产工艺(改变原辅材料后大幅度缩短生产时间),不新增生产设备情况下,使企业原有生产装置脱氢填料塔T1、成品塔T2、脱氢填料塔T3、成品塔T4及配套生产装置年生产量可达*吨,本项目投产运行后全厂年可加工*吨稳定轻烃,主要产品为6.*吨/a正己烷,主要副产品为4.*吨/a轻组分(工业已烷)、1.*吨/a重组分(正庚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 (略) ;

联系人:张殿武;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黑龙江好旺 (略) ;

单位地址:黑龙 (略) 南 (略) 6号;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大庆 (略)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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