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农夫山泉生产基地输水管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黄山区农夫山泉生产基地输水管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黄山区农夫山泉生产基地输水管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10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9-*
通讯地址:黄山 (略) 综合办公区5号楼东侧(黄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股)
项目名称 | 黄山区农夫山泉生产基地输水管线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黄山区 |
建设单位 | (略) 黄山区美好 (略) |
环评单位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 (略) 黄山区,经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黄发改备〔2022〕74号),项目代码:2209-*-04-05-*,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46.*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秧溪河(双龙潭)输水管线工程新建DN400mm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27km;金珠源输水管线工程新建DN300mm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8km;紫云溪取水及输水管线工程新建DN300mm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15km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
污染防治措施 | 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期间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设备环保管理、采取覆盖、密闭运输方式,对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应及时洒水抑尘和实行围挡封闭,在施工中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略)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防止扬尘污染,保障施工场地周边、临时占地等环境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表1、表2中的二级标准。 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切实保护重要水生生物及栖息地水域生态环境安全。施工期废水应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和午间施工,控制噪声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确保施工期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规定的限值。 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工程不设置弃土场、 取土场和弃渣场,挖填方必须做好土石方动态平衡,做好弃方的综合利用,严格执行“一旦产生,立即清运,不得随意堆放”;项目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营期排出的泥沙进行统一清运集中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 无反对意见 |
受理时间 | 2022年10月8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黄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0月2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黄山区农夫山泉生产基地输水管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10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9-*
通讯地址:黄山 (略) 综合办公区5号楼东侧(黄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股)
项目名称 | 黄山区农夫山泉生产基地输水管线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黄山区 |
建设单位 | (略) 黄山区美好 (略) |
环评单位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 (略) 黄山区,经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黄发改备〔2022〕74号),项目代码:2209-*-04-05-*,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46.*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秧溪河(双龙潭)输水管线工程新建DN400mm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27km;金珠源输水管线工程新建DN300mm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8km;紫云溪取水及输水管线工程新建DN300mm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15km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
污染防治措施 | 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期间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设备环保管理、采取覆盖、密闭运输方式,对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应及时洒水抑尘和实行围挡封闭,在施工中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略)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防止扬尘污染,保障施工场地周边、临时占地等环境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表1、表2中的二级标准。 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切实保护重要水生生物及栖息地水域生态环境安全。施工期废水应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和午间施工,控制噪声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确保施工期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规定的限值。 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工程不设置弃土场、 取土场和弃渣场,挖填方必须做好土石方动态平衡,做好弃方的综合利用,严格执行“一旦产生,立即清运,不得随意堆放”;项目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营期排出的泥沙进行统一清运集中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 无反对意见 |
受理时间 | 2022年10月8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黄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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