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弘桥·兰锦里小区变更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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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弘桥·兰锦里小区变更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靖自然资告字〔2022〕62号
  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弘桥·兰锦里小区变更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弘桥·兰锦里小区位于南靖县山城镇六安村、山城村,因电力设计要求、销售去化等原因,需变更原建筑设计方案。经审查、分析和讨论,弘桥·兰锦里小区变更建筑设计方案相关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95㎡,总建筑面积*.86㎡,总计容面积*.35㎡,容积率2.3999,建筑密度17.20%,绿地率30.01%。

变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95㎡,总建筑面积*.86㎡,总计容面积*.35㎡,容积率2.3999,建筑密度17.43%,绿地率30.01%。

二、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限内,欢迎公众通过来信、来访等法定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提出主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我局将依法予以核准。

四、联系方式: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南靖县山 (略) 80号),邮政编码:*,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96-*。

附图:1、变更前弘桥·兰锦里小区总平面图

2、变更后弘桥·兰锦里小区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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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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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自然资告字〔2022〕62号
  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弘桥·兰锦里小区变更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弘桥·兰锦里小区位于南靖县山城镇六安村、山城村,因电力设计要求、销售去化等原因,需变更原建筑设计方案。经审查、分析和讨论,弘桥·兰锦里小区变更建筑设计方案相关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95㎡,总建筑面积*.86㎡,总计容面积*.35㎡,容积率2.3999,建筑密度17.20%,绿地率30.01%。

变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95㎡,总建筑面积*.86㎡,总计容面积*.35㎡,容积率2.3999,建筑密度17.43%,绿地率30.01%。

二、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限内,欢迎公众通过来信、来访等法定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提出主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我局将依法予以核准。

四、联系方式: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南靖县山 (略) 80号),邮政编码:*,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96-*。

附图:1、变更前弘桥·兰锦里小区总平面图

2、变更后弘桥·兰锦里小区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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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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