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加工15000吨农副产品基地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
关于《年加工15000吨农副产品基地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
关于《年加工*吨农副产品基地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2017〗4号), (略) (略) 年加工*吨农副产品基地项目(阶段性)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吨农副产品基地项目(阶段性)
地点:广西鹿寨县鹿寨 (略) 7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西鹿寨县鹿寨 (略) 7号,总用地面积*m2,主要从事食品、饮料加工及销售经营业务。设计建设食品生产线,生产蜜饯1800t/a;饮料生产线,生产蛋白饮料*t/a;农副产品生产线,生产酱腌菜1200t/a。现阶段,饮料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实际年产蛋白饮料1200t/a;食品生产线和农副产品生产线尚在建设中。本次验收仅对项目饮料生产线进行阶段性验收。
验收结论: (略) (略) 年加工*吨农副产品基地项目(阶段性)在运营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对于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提出的各项环保工作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达标排放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处置,建设执行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我公司同意年加工*吨农副产品基地项目(阶段性)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18日
联系人:赵志强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关于《年加工*吨农副产品基地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2017〗4号), (略) (略) 年加工*吨农副产品基地项目(阶段性)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吨农副产品基地项目(阶段性)
地点:广西鹿寨县鹿寨 (略) 7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西鹿寨县鹿寨 (略) 7号,总用地面积*m2,主要从事食品、饮料加工及销售经营业务。设计建设食品生产线,生产蜜饯1800t/a;饮料生产线,生产蛋白饮料*t/a;农副产品生产线,生产酱腌菜1200t/a。现阶段,饮料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实际年产蛋白饮料1200t/a;食品生产线和农副产品生产线尚在建设中。本次验收仅对项目饮料生产线进行阶段性验收。
验收结论: (略) (略) 年加工*吨农副产品基地项目(阶段性)在运营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对于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提出的各项环保工作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达标排放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处置,建设执行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我公司同意年加工*吨农副产品基地项目(阶段性)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18日
联系人:赵志强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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