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江苏澳贝玩具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木质玩具、1000套儿童床、5000套木质教具、2000套课桌椅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2年10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江苏澳贝玩具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木质玩具、1000套儿童床、5000套木质教具、2000套课桌椅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

  通讯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套木质玩具、1000套儿童床、5000套木质教具、2000套课桌椅项目

宝应县安宜工业集 (略) 18号

(略)

(略)

本项目租用江苏 (略) 空置厂房进行生产,主要从事木质玩具、木质教具、课桌椅、儿童床等木质教玩具加工项目,本项目需劳动定员10人,全年工作时间330天,一班制(8h/班),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时间2640小时。

我局于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在宝应县 (略) 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执行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限值要求,夜间不得生产。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单位边界颗粒物排放执行表3中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生活垃圾的收集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6、本项目以生产车间、喷漆房为边界各设置50m、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

  通讯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套木质玩具、1000套儿童床、5000套木质教具、2000套课桌椅项目

宝应县安宜工业集 (略) 18号

(略)

(略)

本项目租用江苏 (略) 空置厂房进行生产,主要从事木质玩具、木质教具、课桌椅、儿童床等木质教玩具加工项目,本项目需劳动定员10人,全年工作时间330天,一班制(8h/班),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时间2640小时。

我局于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在宝应县 (略) 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执行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限值要求,夜间不得生产。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单位边界颗粒物排放执行表3中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生活垃圾的收集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6、本项目以生产车间、喷漆房为边界各设置50m、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