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屏山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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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屏山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一、项目名称

屏山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5-*)。

二、项目单位

屏山县水利局。

三、建设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大乘镇、锦屏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完成雷家沟水库、响水洞水库、黑凼子水库3座小型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和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各一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暂核定为*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单位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六、建设工期

90天。

七、其他要求

请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要求,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负责做好资金管理、建设质量、建设进度、项目安全等项目监管相关工作。

一、项目名称

屏山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5-*)。

二、项目单位

屏山县水利局。

三、建设地点

(略) 屏山县屏山镇、大乘镇、锦屏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完成雷家沟水库、响水洞水库、黑凼子水库3座小型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和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各一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暂核定为*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单位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六、建设工期

90天。

七、其他要求

请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要求,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负责做好资金管理、建设质量、建设进度、项目安全等项目监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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