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2022-08-29
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2022-08-29
2022年5月12日,马 (略) 根据《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变更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马 (略) (略) 含山县林头镇。本项目验收范围是新建的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及公辅设施用地主要依 (略) 物资 (略) (以下简称“安徽铁鹏”)厂区现有用地(约13.4hm2),同时,在该厂区北部新增用地62亩(合4.1hm2)。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5hm2。新建一条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采用φ4.6×68m回转窑、六级旋风预热器带在线喷腾式分解炉的新型干法水泥工艺。年产熟料*t。项目配套建设窑头AQC余热锅炉1套,窑尾SP余热锅炉1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6月12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马 (略) 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2020年6月29日,马 (略) 取得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项目备案的通知(《马 (略) 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的通知》(含发改投资[2020]166号)),项目编码为:2020-*-30-03-*。
2021年1月由安徽 (略) 编制了马 (略) 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021年1月15日项 (略) 生态环境局以马环审[2021]13号文批复。
项目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工程于2021年01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设完成。企业于2021年12月正式投产。
2021年11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2UPHDA5K001P)。
2022年3月10至13日,马 (略) 委托安徽溯测 (略) 进行本项目验收监测。
2022年9月19日,项目已完成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022-101-L,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根据调查,项目调试期间运行状况良好,无泄漏等事故发生,没有对环境产生影响。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6%。
(四)验收范围
本次为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新建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系统,以及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热、供电、空压机站及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辅助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1、供电工程
项目环评要求:项目利用已有的110kV/10.5kV总降压站进行扩容,并配置1套容量1000kW的柴油发电机作为保安电源,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9MW,与总降压站10.5kV母线联络,运行 (略) 而 (略)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利用已有的110kV/10.5kV总降压站进行扩容,并配置1套容量1000kW的柴油发电机作为保安电源,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7.5MW,与总降压站10.5kV母线联络,运行 (略) 而 (略) 。
2、污染物处理设施
项目环评要求:共安装46台高效袋式除尘器;脱硝:“自脱硝+SNCR”去除氮氧化物,脱硝效率60%以上;无组织排放主要涉及装卸、储存和转运等环节,原辅燃料堆棚全封闭,设自动卷帘门,汽车进库后关闭卷帘门后进行卸车和转运过程;储库采取密闭、转运采取降低落差、输送采用螺旋输送机、空气输送斜槽等密闭式输送设备等措施。
实际建设情况:共安装39台高效袋式除尘器,生料磨斜槽、生料入窑斜槽、窑灰回灰、熟料库底等工段由于采取密闭措施,设置单机布袋收尘器;脱硝:“自脱硝+SNCR”去除氮氧化物,脱硝效率60%以上;无组织排放主要涉及装卸、储存和转运等环节,原辅燃料堆棚全封闭,设自动卷帘门,汽车进库后关闭卷帘门后进行卸车和转运过程;储库采取密闭、转运采取降低落差、输送采用螺旋输送机、空气输送斜槽等密闭式输送设备等措施。
1、废水
(1)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包括水泥生产线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和余热发电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水泥生产用水包括循环使用的设备冷却水及生产设备用喷水。其中,生产设备用喷水为直流用水,生产过程中全部消耗;循环冷却系统废水为间接冷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类等。余热发电系统也不直接产生废水,主要为汽轮发电机房的高温、高速运转设备需要的间接冷却水排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类。所有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经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区清水池,回用于水泥生产线,不外排。
(2)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SS和氨氮,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经二级好氧生化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水池,处理后出水水质符合《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表 (略) 清扫、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储存于回用水池,用于厂区 (略) 浇洒用水,不外排。
2、废气
水泥熟料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等,NOx在低氮燃烧的基础上采用改进的SNCR脱硝装置进行处理,该废气治理措施符合《水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类比 (略) 厂区内现有“三线”工程SNCR脱硝工艺的升级改造试验,经改造后,窑尾烟囱NOx排放浓度<100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表1中限值要求。生产工序各产尘点均安装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高,运行稳定。SO2控制方面,采用优化生产过程、优化燃烧器设计等措施可增大硫与碱性物质的接触面积,控制合适的硫碱比和硫循环,有效减少SO2的产生,同时采用窑磨一体机利用预热器废气作生料烘干热源,高活性生料加上原料中蒸发的水分可加速碳酸钙吸收SO2,窑尾安装的高效布袋除尘器滤袋表面捕集的碱性物质与通过滤袋的酸性物质结合成盐类,也可降低酸性气体的浓度。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各工艺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水泥窑烧成过程产生的粉尘、SO2、NOx、氟化物、NH3、汞及其化合物等。其中粉尘主要产生在物料破碎、储存、输送、粉磨、煅烧和入库等生产过程中,主要是原料粉尘、煤粉尘和熟料粉尘等。其中有组织粉尘排放点共39个,石灰石破碎及转运和原辅料预处理及输送工段、原料配料站、窑头、窑尾及其他各物料粉磨、储存、输送转运等工段处均设有收尘效率高、技术可靠的袋式收尘器,共设袋式收尘器39台。由于同工艺同类型治理设施排放效果一致,本次验收监测点位共选取36个。
其中,窑尾、煤磨、窑头的粉尘浓度更大些,废气排放量约占总排放量的35.4%。出窑头高温熟料经高效篦式冷却机冷却,冷却熟料后的热风一部分经AQC余热锅炉回收余热发电,余热发电后废气与熟料冷却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一起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原料经六级旋风预热器和分解炉余热分解后进入窑内煅烧,原料预热、分解和煅烧过程有粉尘产生,窑尾粉尘排放量大,此部分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
根据设计资料,各台收尘器处理后的粉尘废气排放浓度均小于9mg/m3,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表1中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水泥窑配套建设脱硝系统,采用“四通道大推力燃烧器+分解炉助燃空气分级燃烧技术+末端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即低氮燃烧+SNCR脱销)处理工艺。窑尾烟囱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约83mg/m3,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表1中限值要求(NO2浓度:100mg/m3)。
3、噪声
①在引进设备中,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噪声低、震动小的设备,机械设备在安装时进行减振、隔声处理,从声源上削减噪声;
②从传播途径衰减降噪。在满足生产便捷的前提下,尽量将强噪音设备置于距离厂界较远的位置。
③在设计中合理布局,充分利用车间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要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企业擅自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袋除尘废滤袋、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污泥清运工作已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已签订协议包装袋回收 (略) 清扫及垃圾、污泥清运协议。
1、废水环保设施处理效果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根据生活污水监测结果表明:pH、BOD5及氨氮最大排放值分别为7.3mg/L、5.5mg/L、0.24mg/L均符合《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要求6~9、10mg/L、8mg/L,COD与悬浮物最大排放值为17mg/L、7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限值500mg/L、400mg/L。
2、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3月10~13日有组织有机废气监测结果表明: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9mg/m3,符合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10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1mg/m3,符合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100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4mg/m3,符合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50mg/m3。
3、厂界无组织废气
根据3月10、11日厂区内废气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64mg/m3,符合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最大排放浓度小于0.01mg/m3,符合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4、厂界噪声
根据3月10、11日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西南侧点位昼夜间噪声最大值均为53.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65dB(A)、55dB(A)。
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验收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女士 *
附件: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文本
2022年5月12日,马 (略) 根据《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变更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马 (略) (略) 含山县林头镇。本项目验收范围是新建的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及公辅设施用地主要依 (略) 物资 (略) (以下简称“安徽铁鹏”)厂区现有用地(约13.4hm2),同时,在该厂区北部新增用地62亩(合4.1hm2)。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5hm2。新建一条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采用φ4.6×68m回转窑、六级旋风预热器带在线喷腾式分解炉的新型干法水泥工艺。年产熟料*t。项目配套建设窑头AQC余热锅炉1套,窑尾SP余热锅炉1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6月12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马 (略) 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2020年6月29日,马 (略) 取得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项目备案的通知(《马 (略) 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的通知》(含发改投资[2020]166号)),项目编码为:2020-*-30-03-*。
2021年1月由安徽 (略) 编制了马 (略) 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021年1月15日项 (略) 生态环境局以马环审[2021]13号文批复。
项目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工程于2021年01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设完成。企业于2021年12月正式投产。
2021年11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2UPHDA5K001P)。
2022年3月10至13日,马 (略) 委托安徽溯测 (略) 进行本项目验收监测。
2022年9月19日,项目已完成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022-101-L,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根据调查,项目调试期间运行状况良好,无泄漏等事故发生,没有对环境产生影响。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6%。
(四)验收范围
本次为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新建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系统,以及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热、供电、空压机站及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辅助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1、供电工程
项目环评要求:项目利用已有的110kV/10.5kV总降压站进行扩容,并配置1套容量1000kW的柴油发电机作为保安电源,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9MW,与总降压站10.5kV母线联络,运行 (略) 而 (略)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利用已有的110kV/10.5kV总降压站进行扩容,并配置1套容量1000kW的柴油发电机作为保安电源,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7.5MW,与总降压站10.5kV母线联络,运行 (略) 而 (略) 。
2、污染物处理设施
项目环评要求:共安装46台高效袋式除尘器;脱硝:“自脱硝+SNCR”去除氮氧化物,脱硝效率60%以上;无组织排放主要涉及装卸、储存和转运等环节,原辅燃料堆棚全封闭,设自动卷帘门,汽车进库后关闭卷帘门后进行卸车和转运过程;储库采取密闭、转运采取降低落差、输送采用螺旋输送机、空气输送斜槽等密闭式输送设备等措施。
实际建设情况:共安装39台高效袋式除尘器,生料磨斜槽、生料入窑斜槽、窑灰回灰、熟料库底等工段由于采取密闭措施,设置单机布袋收尘器;脱硝:“自脱硝+SNCR”去除氮氧化物,脱硝效率60%以上;无组织排放主要涉及装卸、储存和转运等环节,原辅燃料堆棚全封闭,设自动卷帘门,汽车进库后关闭卷帘门后进行卸车和转运过程;储库采取密闭、转运采取降低落差、输送采用螺旋输送机、空气输送斜槽等密闭式输送设备等措施。
1、废水
(1)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包括水泥生产线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和余热发电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水泥生产用水包括循环使用的设备冷却水及生产设备用喷水。其中,生产设备用喷水为直流用水,生产过程中全部消耗;循环冷却系统废水为间接冷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类等。余热发电系统也不直接产生废水,主要为汽轮发电机房的高温、高速运转设备需要的间接冷却水排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类。所有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经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区清水池,回用于水泥生产线,不外排。
(2)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SS和氨氮,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经二级好氧生化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水池,处理后出水水质符合《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表 (略) 清扫、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储存于回用水池,用于厂区 (略) 浇洒用水,不外排。
2、废气
水泥熟料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等,NOx在低氮燃烧的基础上采用改进的SNCR脱硝装置进行处理,该废气治理措施符合《水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类比 (略) 厂区内现有“三线”工程SNCR脱硝工艺的升级改造试验,经改造后,窑尾烟囱NOx排放浓度<100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表1中限值要求。生产工序各产尘点均安装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高,运行稳定。SO2控制方面,采用优化生产过程、优化燃烧器设计等措施可增大硫与碱性物质的接触面积,控制合适的硫碱比和硫循环,有效减少SO2的产生,同时采用窑磨一体机利用预热器废气作生料烘干热源,高活性生料加上原料中蒸发的水分可加速碳酸钙吸收SO2,窑尾安装的高效布袋除尘器滤袋表面捕集的碱性物质与通过滤袋的酸性物质结合成盐类,也可降低酸性气体的浓度。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各工艺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水泥窑烧成过程产生的粉尘、SO2、NOx、氟化物、NH3、汞及其化合物等。其中粉尘主要产生在物料破碎、储存、输送、粉磨、煅烧和入库等生产过程中,主要是原料粉尘、煤粉尘和熟料粉尘等。其中有组织粉尘排放点共39个,石灰石破碎及转运和原辅料预处理及输送工段、原料配料站、窑头、窑尾及其他各物料粉磨、储存、输送转运等工段处均设有收尘效率高、技术可靠的袋式收尘器,共设袋式收尘器39台。由于同工艺同类型治理设施排放效果一致,本次验收监测点位共选取36个。
其中,窑尾、煤磨、窑头的粉尘浓度更大些,废气排放量约占总排放量的35.4%。出窑头高温熟料经高效篦式冷却机冷却,冷却熟料后的热风一部分经AQC余热锅炉回收余热发电,余热发电后废气与熟料冷却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一起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原料经六级旋风预热器和分解炉余热分解后进入窑内煅烧,原料预热、分解和煅烧过程有粉尘产生,窑尾粉尘排放量大,此部分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
根据设计资料,各台收尘器处理后的粉尘废气排放浓度均小于9mg/m3,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表1中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水泥窑配套建设脱硝系统,采用“四通道大推力燃烧器+分解炉助燃空气分级燃烧技术+末端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即低氮燃烧+SNCR脱销)处理工艺。窑尾烟囱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约83mg/m3,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表1中限值要求(NO2浓度:100mg/m3)。
3、噪声
①在引进设备中,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噪声低、震动小的设备,机械设备在安装时进行减振、隔声处理,从声源上削减噪声;
②从传播途径衰减降噪。在满足生产便捷的前提下,尽量将强噪音设备置于距离厂界较远的位置。
③在设计中合理布局,充分利用车间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要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企业擅自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袋除尘废滤袋、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污泥清运工作已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已签订协议包装袋回收 (略) 清扫及垃圾、污泥清运协议。
1、废水环保设施处理效果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根据生活污水监测结果表明:pH、BOD5及氨氮最大排放值分别为7.3mg/L、5.5mg/L、0.24mg/L均符合《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要求6~9、10mg/L、8mg/L,COD与悬浮物最大排放值为17mg/L、7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限值500mg/L、400mg/L。
2、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3月10~13日有组织有机废气监测结果表明: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9mg/m3,符合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10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1mg/m3,符合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100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4mg/m3,符合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50mg/m3。
3、厂界无组织废气
根据3月10、11日厂区内废气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64mg/m3,符合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最大排放浓度小于0.01mg/m3,符合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4、厂界噪声
根据3月10、11日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西南侧点位昼夜间噪声最大值均为53.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65dB(A)、55dB(A)。
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验收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女士 *
附件: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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