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倾城印花厂搪瓷陶瓷玻璃粘花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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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倾城印花厂搪瓷陶瓷玻璃粘花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8月22日, (略) 咸安区倾城印花厂(建设单位)组织湖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对“搪瓷陶瓷玻璃粘花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验收组现场查看了生产区、生活区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 (略) 咸安区温泉办事处马桥镇金桥村,实际总投资为*元,实际环保投资为36元,环保投资占比18%,项目租赁建筑面积为1327平方米, (略) (略) 原有厂房,年产搪瓷贴花纸*张。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咸安区倾城印花厂于2019年7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 (略) 咸安区倾城印花厂搪瓷陶瓷玻璃粘花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12 (略) 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 (略) 咸安区倾城印花厂搪瓷陶瓷玻璃粘花制造项目审批意见的函》(咸安环审[2019]59号)。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的验收范围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存在一定变动,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变动不会使废水和废气污染物源强排放量未增加10%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废水污染因子较简单,化粪池可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要求。项目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

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版废水,洗版废水经收集后,经絮凝沉淀生产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上膜烘干废气:上膜烘干工序主要产生污染因子为*醇,上膜机设置集气罩,烘干在烘道内进行,上膜烘干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印刷晾干废气、调墨废气:印刷晾干、调墨工序主要产生污染因子为苯、*苯、二*苯和非*烷总烃,印刷晾干废气、调墨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包含制版晒版废气、PVB调配废气和未收集完全的调墨废气、上膜烘干废气、印刷晾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醇、苯、*苯、二*苯和非*烷总烃;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设备产生噪声,噪声经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东西北3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南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厂内设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运或外售;危险固体废物: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湖北汇楚)处置。本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基本可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本项目洗版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用于厂区绿化浇灌,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经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

(二)无组织废气

运营期废气分为有组织废气(调墨废气、上膜烘干废气、印刷晾干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制版晒版废气、PVB调配废气和未收集完全的调墨废气、上膜烘干废气、印刷晾干废气);

上膜烘干废气:上膜烘干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2),验收监测期间,废气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

印刷晾干废气、调墨废气:印刷晾干废气、调墨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1),验收监测期间,废气监测结果满足《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包含制版晒版废气、PVB调配废气和未收集完全的调墨废气、上膜烘干废气、印刷晾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醇、苯、*苯、二*苯和非*烷总烃;验收监测期间,*醇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苯、*苯、二*苯和非*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2标准。

(三)厂界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措施主要为车间墙体隔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维修养护等。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和4类区限值要求。

五、要求与建议

(1)危废暂存间做好台账及制度上墙等管理工作,

(2)规范设置有组织废气监测口;

(3)完善洗版区废水围挡措施。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搪瓷陶瓷玻璃粘花制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2022年8月24日


2022年8月22日, (略) 咸安区倾城印花厂(建设单位)组织湖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对“搪瓷陶瓷玻璃粘花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验收组现场查看了生产区、生活区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 (略) 咸安区温泉办事处马桥镇金桥村,实际总投资为*元,实际环保投资为36元,环保投资占比18%,项目租赁建筑面积为1327平方米, (略) (略) 原有厂房,年产搪瓷贴花纸*张。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咸安区倾城印花厂于2019年7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 (略) 咸安区倾城印花厂搪瓷陶瓷玻璃粘花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12 (略) 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 (略) 咸安区倾城印花厂搪瓷陶瓷玻璃粘花制造项目审批意见的函》(咸安环审[2019]59号)。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的验收范围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存在一定变动,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变动不会使废水和废气污染物源强排放量未增加10%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废水污染因子较简单,化粪池可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要求。项目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

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版废水,洗版废水经收集后,经絮凝沉淀生产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上膜烘干废气:上膜烘干工序主要产生污染因子为*醇,上膜机设置集气罩,烘干在烘道内进行,上膜烘干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印刷晾干废气、调墨废气:印刷晾干、调墨工序主要产生污染因子为苯、*苯、二*苯和非*烷总烃,印刷晾干废气、调墨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包含制版晒版废气、PVB调配废气和未收集完全的调墨废气、上膜烘干废气、印刷晾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醇、苯、*苯、二*苯和非*烷总烃;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设备产生噪声,噪声经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东西北3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南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厂内设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运或外售;危险固体废物: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湖北汇楚)处置。本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基本可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本项目洗版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用于厂区绿化浇灌,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经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

(二)无组织废气

运营期废气分为有组织废气(调墨废气、上膜烘干废气、印刷晾干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制版晒版废气、PVB调配废气和未收集完全的调墨废气、上膜烘干废气、印刷晾干废气);

上膜烘干废气:上膜烘干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2),验收监测期间,废气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

印刷晾干废气、调墨废气:印刷晾干废气、调墨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1),验收监测期间,废气监测结果满足《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包含制版晒版废气、PVB调配废气和未收集完全的调墨废气、上膜烘干废气、印刷晾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醇、苯、*苯、二*苯和非*烷总烃;验收监测期间,*醇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苯、*苯、二*苯和非*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2标准。

(三)厂界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措施主要为车间墙体隔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维修养护等。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和4类区限值要求。

五、要求与建议

(1)危废暂存间做好台账及制度上墙等管理工作,

(2)规范设置有组织废气监测口;

(3)完善洗版区废水围挡措施。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搪瓷陶瓷玻璃粘花制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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