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年产5万吨药肥颗粒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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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年产5万吨药肥颗粒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5 万吨药肥颗粒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年产5 万吨药肥颗粒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市西秀产业园区(安顺高新区)新安大道中段

建设单位


贵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仲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园区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用地总面积为7000m2,厂房建筑面积6500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区、办公生活区,复混肥料生产区,年产药肥颗粒剂*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洒水抑尘、加强厂房通风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通过对施工过程中主要发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等局部吸声隔声措施,控制噪声污染;产生的固废统一收 (略) 进行回收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5m3)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粉尘(加工粉尘)、无组织粉尘(原料储存、拆包粉尘)及无组织氨气。有组织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置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及氨气通过封闭厂房、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换气的措施控制。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减震、隔声(厂房结构隔声、隔声门窗)、消声(引风机)、加强绿化等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设备维护中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分别用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5 万吨药肥颗粒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年产5 万吨药肥颗粒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市西秀产业园区(安顺高新区)新安大道中段

建设单位


贵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仲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园区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用地总面积为7000m2,厂房建筑面积6500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区、办公生活区,复混肥料生产区,年产药肥颗粒剂*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洒水抑尘、加强厂房通风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通过对施工过程中主要发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等局部吸声隔声措施,控制噪声污染;产生的固废统一收 (略) 进行回收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5m3)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粉尘(加工粉尘)、无组织粉尘(原料储存、拆包粉尘)及无组织氨气。有组织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置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及氨气通过封闭厂房、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换气的措施控制。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减震、隔声(厂房结构隔声、隔声门窗)、消声(引风机)、加强绿化等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设备维护中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分别用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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