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西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02-0516:57
陇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西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02-0516:57
陇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陇西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发〔202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陇西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陇西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为科学有序有效做好全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按期建成,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岷县漳县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定政发〔2020〕63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灾区概况
2020年,我县遭受风雹、低温冷冻、洪涝等自然灾害共计12次(其中:风雹3次、低温冷冻1次、洪涝8次)。尤其是进入8月份以后,我县连续出现4次暴雨天气过程,连续暴雨波及面大、破坏程度深,8月11日前后的两次强降雨过程,引发大范围洪涝灾害,并诱发多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基础设施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8月份降水量205.3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多164%。灾害共造成17个乡镇、*人(次)受灾。因灾受伤1人,紧急转移安置283人(分散安置)。根据《 (略) 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岷县漳县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定重建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和降雨强度、中小河流及沟道暴涨、地质灾害及灾害损失情况,将首阳镇、碧岩镇、柯寨镇、菜子镇、巩昌镇划分为中度受灾区,其他乡镇划分为一般受灾区,综合评估此次暴雨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元,其中:农业损失8086.*元,工矿企业损失213.*元,基础设施损失*.*元,公益设施损失221.*元,家庭财产损失3375.*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 (略) 和省委省政府、 (略) 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遵循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将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灾后重建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相衔接,加快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改善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加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强灾区自我发展能力; (略) 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重建美好新家园
(二)重建原则
——统筹兼顾,科学重建。 (略) 人民政府《 (略) 岷县漳县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把灾后重建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建立防灾减灾体系相结合,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灾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优先恢复重建居民住房,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加快恢复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科学重建,安全第一。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红线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选址,优化布局,严格落实灾害防范和避让要求,有效避让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多方筹措,合力推进。县直各行 (略) 直有关局汇报衔接,争取项目资金; (略) ,积极争取甘肃国有资产投资集团、省新业 (略) 等省属企业的对口支援;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援灾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银行机构的信贷支持,汇集各方资源全力帮助支持重点灾区。
(三)重建范围
依据《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印发“8.13”陇东南暴洪灾害损失评估报告的通知》(甘减办发电〔2020〕19号)》,综合考虑灾害损失、重建任务及我县实际,本实施方案重建范围确定为中度受灾区的首阳镇、碧岩镇、柯寨镇、菜子镇、巩昌镇,重建内容主要包括居民住房和村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产业恢复、生态环境和防灾减灾等方面,在城乡居民住房方面将其余12个乡镇全部纳入重建范围,其他重建任务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直有关单位给子指导支持。
(四)重建目标
按照“远谋近施”的要求,围绕保障民生、全面恢复、长远发展,分阶段有力有序开展恢复重建,确定重建期三年,即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近期到2021年底,完成灾害防治和水、电、路、通信等应急抢通项目,以及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等急需恢复重建的民生项目,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中期到2023年10月,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产业恢复、防灾减灾等项目完成重建,灾区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就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所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主要产业全面恢复,优势产业发展壮大;自然生态系统得到修复,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全面恢复,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三、主要任务
把保障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抓紧恢复基础设施功能,改善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一)居民住房建设。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自然灾害威胁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住房重建方式,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稳妥有序推进搬迁安置。实施居民住房重建107户、维修37户,总投资*元,其中:国家和省级补助*元,市县自筹*元,银行贷款*元。农村居民住房重建、维修补助标准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13”陇东南暴洪灾害农村居民基本住房重建维修、过渡安置及受灾群众生活安排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98号),和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陇西县岷县漳县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居民住房建设实施方案》(陇住建发〔2020〕362号),具体资金补助标准为:重建户根据省政府厅提出的“6+5”补助方式进行,“6”即由国家补助3.*元、省级补助*元、整合危房改造资金*元、捐赠资金0.*元,“5”即落实贴息贷款*元,合计每户可落实*元;维修加固根据省上要求每户补助0.*元。原则上国家补助作为普惠性政策直接到户,省市筹措资金区分就地重建安置、县内异地重建安置等不同情况,实行差异化补助。对特殊困难家庭或国家补助无法完成维修的受灾户,区分不同情况,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整合县级财政、社会捐助等方面的资金分类给予差异化补助。
在重建方式上,采取维修加固、原址重建等方式推进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倒塌居民住房和严重受损居民住房原则上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改造,由住房所有权人在原址或异地重建。一般损坏居民住房原则上采取加固方式进行改造,由住房所有权人进行维修加固。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 (略) ,或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统一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
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和维修任务< :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namespace> | |||
灾害划分范围 | 乡镇名称 | 重建任务(户) | 维修加固任务(户) |
陇西县 | 107 | 37 | |
中度受灾区 | 巩昌镇 | 9 | 3 |
首阳镇 | 9 | 1 | |
菜子镇 | 15 | 9 | |
碧岩镇 | 10 | 1 | |
柯寨镇 | 7 | 1 | |
一般受灾区 | 文峰镇 | 5 | 5 |
福星镇 | 14 | 6 | |
云田镇 | 4 | 1 | |
通安驿镇 | 6 | 1 | |
马河镇 | 6 | 3 | |
德兴乡 | 11 | 1 | |
双泉镇 | 3 | 1 | |
和平乡 | 3 | 0 | |
永吉乡 | 2 | 0 | |
渭阳乡 | 0 | 1 | |
宏伟乡 | 3 | 3 | |
权家湾镇 | 0 | 0 |
(二)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安排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尽早恢复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实施项目10个,总投资*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元,县级财政自筹4.*元。
——教育。尽快恢复受损教育基础设施,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把学校建成安全牢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避难场所,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实施项目7个,总投资*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医疗卫生。对受损的村卫生室、 (略) 等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加快恢复,保障灾区群众就医需求。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文化和广电。恢复重建灾区乡村公共文化、广播电视、群众体育等设施,有效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4.*元,县级财政自筹4.*元。
(三)基础设施。综合考虑灾区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优先恢复灾 (略) 、安全饮水等民生基础设施,高标准、一体化加快 (略) 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抵御灾害风险能力。多渠道筹措资金,创 (略) 、水利设施重建模式,实施项目54个,总投资*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元,社会捐赠及其他4143.*元。
——交通。坚持“轻重缓急、保主保重、分步推进”,以恢 (略) 功能为主要目标,充分利用已有设施,整治 (略) 段,加固受损桥涵,完善排水防护和交通安全设施。创 (略) 重建模式,加强与县属国有企业的合作,积极争取贷款支持恢复重建建设。实施项目43个,总投资*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元,社会捐建及其他4143.*元。
——水利。以农村供水、防洪等工程为重点,统筹灌溉、水文设施等恢复重建,加强骨干水源、规模化供 (略) 建设,强化灾区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创新重建模式,对农村安全饮水、河道疏浚、堤防建设等水利设施恢复重建项目,按流域打包、以县为单位分段实施。实施项目11个,总投资*元,全部为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四)产业恢复。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全面恢复灾区特色农业、服务业等,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元,县级财政自筹*元,企业自筹*元。
——服务业。恢复灾区受损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 (略) 等旅游基础设施,大力开发旅游产品,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灾区群众致富增收,实施商贸流通项目2个,总投资*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元,县级财政自筹*元,企业自筹*元。
(五)防灾减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加强灾害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和应对灾害能力,实施项目11个,总投资686.*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搬迁避让工程。对不宜采取工程治理地质灾害威胁区的47户群众,结合灾后重建和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生态搬迁等,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排危除险。对存在险情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实施排危除险工程进行治理,实施项目4个,总投资*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风险调查。开展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查明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性、易损性、危险性评价,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为进一步深入了解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和处置措施提供可靠依据,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提供服务。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地质灾害除患排查和核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对中国地质调查局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综合遥感识别解译发现的异常点进行核查,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全省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12.*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监测预警工程。完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灾害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实施项目3个,总投资*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根据《 (略) 岷县漳县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结合灾区实际,本实施方案共规划项目79个,总投资1.11亿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0.62亿元,市县自筹0.01亿元,银行贷款0.05亿元,企业自筹0.006亿元,社会捐建及其他0.41亿元。
重建项目资金按 (略) 支持灾后重建各渠道资金的具体方向,县直相关行业部门对口 (略) 直厅局,积极争取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地质灾害防治、车购税收入补助、恢复重建财力补助、救灾应急补助等资金,整合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省级部门相关资金以及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依法依规统筹支持恢复重建。创新资金下达方式,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方案。承担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灾区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维护《甘肃省陇南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略) 岷县漳县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和《陇西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严肃性,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时限和保障措施,要严格按实施方案确定的恢复重建项目把项目勘察设计等所有前期工作做细做实,明确各环节工作时限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任务,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项目监管。对于重建项目的选址意见、规划许可、环境评价、用地审核、初设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县政府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对重建项目涉及的相关收费,要按相关政策予以减免。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调整概算投资。项目建成后,应抓紧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项目审计,并由项目审批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及时交付使用。要严格按照中央补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银行贷款、对口支援等各类重建资金的不同性质用途和使用特点,以及各类重建项目的标准和要求,全面加强重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行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各有关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重建工程质量。
(三)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市上统筹协调、县区具体实施”的原则,分级负责、合力推进灾后重建。县上成立陇西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灾后重建,研究解决灾后重建重大事项及问题。各有关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是责任主任和实施主体,负责灾后重建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要把重建工作纳入考核评价范围,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施工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制定建材、运输、施工保障方案,确保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信息统计报送是灾后重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及时了解灾后重建进展情况、全面掌握灾后重建有关信息、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指导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和方案落实的重要依据。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包括恢复重建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建立灾后重建月报告制度、统计上报制度和协调推进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巡查一次、统计上报一次、协调推进一次。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汇总、报送,确保信息报送的准确性。
陇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陇西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发〔202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陇西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陇西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陇西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为科学有序有效做好全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按期建成,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岷县漳县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定政发〔2020〕63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灾区概况
2020年,我县遭受风雹、低温冷冻、洪涝等自然灾害共计12次(其中:风雹3次、低温冷冻1次、洪涝8次)。尤其是进入8月份以后,我县连续出现4次暴雨天气过程,连续暴雨波及面大、破坏程度深,8月11日前后的两次强降雨过程,引发大范围洪涝灾害,并诱发多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基础设施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8月份降水量205.3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多164%。灾害共造成17个乡镇、*人(次)受灾。因灾受伤1人,紧急转移安置283人(分散安置)。根据《 (略) 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岷县漳县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定重建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和降雨强度、中小河流及沟道暴涨、地质灾害及灾害损失情况,将首阳镇、碧岩镇、柯寨镇、菜子镇、巩昌镇划分为中度受灾区,其他乡镇划分为一般受灾区,综合评估此次暴雨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元,其中:农业损失8086.*元,工矿企业损失213.*元,基础设施损失*.*元,公益设施损失221.*元,家庭财产损失3375.*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 (略) 和省委省政府、 (略) 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遵循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将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灾后重建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相衔接,加快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改善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加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强灾区自我发展能力; (略) 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重建美好新家园
(二)重建原则
——统筹兼顾,科学重建。 (略) 人民政府《 (略) 岷县漳县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把灾后重建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建立防灾减灾体系相结合,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灾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优先恢复重建居民住房,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加快恢复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科学重建,安全第一。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红线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选址,优化布局,严格落实灾害防范和避让要求,有效避让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多方筹措,合力推进。县直各行 (略) 直有关局汇报衔接,争取项目资金; (略) ,积极争取甘肃国有资产投资集团、省新业 (略) 等省属企业的对口支援;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援灾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银行机构的信贷支持,汇集各方资源全力帮助支持重点灾区。
(三)重建范围
依据《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印发“8.13”陇东南暴洪灾害损失评估报告的通知》(甘减办发电〔2020〕19号)》,综合考虑灾害损失、重建任务及我县实际,本实施方案重建范围确定为中度受灾区的首阳镇、碧岩镇、柯寨镇、菜子镇、巩昌镇,重建内容主要包括居民住房和村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产业恢复、生态环境和防灾减灾等方面,在城乡居民住房方面将其余12个乡镇全部纳入重建范围,其他重建任务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直有关单位给子指导支持。
(四)重建目标
按照“远谋近施”的要求,围绕保障民生、全面恢复、长远发展,分阶段有力有序开展恢复重建,确定重建期三年,即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近期到2021年底,完成灾害防治和水、电、路、通信等应急抢通项目,以及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等急需恢复重建的民生项目,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中期到2023年10月,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产业恢复、防灾减灾等项目完成重建,灾区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就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所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主要产业全面恢复,优势产业发展壮大;自然生态系统得到修复,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全面恢复,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三、主要任务
把保障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抓紧恢复基础设施功能,改善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一)居民住房建设。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自然灾害威胁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住房重建方式,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稳妥有序推进搬迁安置。实施居民住房重建107户、维修37户,总投资*元,其中:国家和省级补助*元,市县自筹*元,银行贷款*元。农村居民住房重建、维修补助标准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13”陇东南暴洪灾害农村居民基本住房重建维修、过渡安置及受灾群众生活安排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98号),和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陇西县岷县漳县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居民住房建设实施方案》(陇住建发〔2020〕362号),具体资金补助标准为:重建户根据省政府厅提出的“6+5”补助方式进行,“6”即由国家补助3.*元、省级补助*元、整合危房改造资金*元、捐赠资金0.*元,“5”即落实贴息贷款*元,合计每户可落实*元;维修加固根据省上要求每户补助0.*元。原则上国家补助作为普惠性政策直接到户,省市筹措资金区分就地重建安置、县内异地重建安置等不同情况,实行差异化补助。对特殊困难家庭或国家补助无法完成维修的受灾户,区分不同情况,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整合县级财政、社会捐助等方面的资金分类给予差异化补助。
在重建方式上,采取维修加固、原址重建等方式推进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倒塌居民住房和严重受损居民住房原则上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改造,由住房所有权人在原址或异地重建。一般损坏居民住房原则上采取加固方式进行改造,由住房所有权人进行维修加固。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 (略) ,或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统一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
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和维修任务< :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namespace> | |||
灾害划分范围 | 乡镇名称 | 重建任务(户) | 维修加固任务(户) |
陇西县 | 107 | 37 | |
中度受灾区 | 巩昌镇 | 9 | 3 |
首阳镇 | 9 | 1 | |
菜子镇 | 15 | 9 | |
碧岩镇 | 10 | 1 | |
柯寨镇 | 7 | 1 | |
一般受灾区 | 文峰镇 | 5 | 5 |
福星镇 | 14 | 6 | |
云田镇 | 4 | 1 | |
通安驿镇 | 6 | 1 | |
马河镇 | 6 | 3 | |
德兴乡 | 11 | 1 | |
双泉镇 | 3 | 1 | |
和平乡 | 3 | 0 | |
永吉乡 | 2 | 0 | |
渭阳乡 | 0 | 1 | |
宏伟乡 | 3 | 3 | |
权家湾镇 | 0 | 0 |
(二)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安排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尽早恢复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实施项目10个,总投资*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元,县级财政自筹4.*元。
——教育。尽快恢复受损教育基础设施,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把学校建成安全牢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避难场所,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实施项目7个,总投资*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医疗卫生。对受损的村卫生室、 (略) 等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加快恢复,保障灾区群众就医需求。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文化和广电。恢复重建灾区乡村公共文化、广播电视、群众体育等设施,有效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4.*元,县级财政自筹4.*元。
(三)基础设施。综合考虑灾区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优先恢复灾 (略) 、安全饮水等民生基础设施,高标准、一体化加快 (略) 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抵御灾害风险能力。多渠道筹措资金,创 (略) 、水利设施重建模式,实施项目54个,总投资*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元,社会捐赠及其他4143.*元。
——交通。坚持“轻重缓急、保主保重、分步推进”,以恢 (略) 功能为主要目标,充分利用已有设施,整治 (略) 段,加固受损桥涵,完善排水防护和交通安全设施。创 (略) 重建模式,加强与县属国有企业的合作,积极争取贷款支持恢复重建建设。实施项目43个,总投资*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元,社会捐建及其他4143.*元。
——水利。以农村供水、防洪等工程为重点,统筹灌溉、水文设施等恢复重建,加强骨干水源、规模化供 (略) 建设,强化灾区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创新重建模式,对农村安全饮水、河道疏浚、堤防建设等水利设施恢复重建项目,按流域打包、以县为单位分段实施。实施项目11个,总投资*元,全部为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四)产业恢复。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全面恢复灾区特色农业、服务业等,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元,县级财政自筹*元,企业自筹*元。
——服务业。恢复灾区受损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 (略) 等旅游基础设施,大力开发旅游产品,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灾区群众致富增收,实施商贸流通项目2个,总投资*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元,县级财政自筹*元,企业自筹*元。
(五)防灾减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加强灾害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和应对灾害能力,实施项目11个,总投资686.*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搬迁避让工程。对不宜采取工程治理地质灾害威胁区的47户群众,结合灾后重建和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生态搬迁等,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排危除险。对存在险情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实施排危除险工程进行治理,实施项目4个,总投资*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风险调查。开展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查明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性、易损性、危险性评价,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为进一步深入了解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和处置措施提供可靠依据,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提供服务。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地质灾害除患排查和核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对中国地质调查局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综合遥感识别解译发现的异常点进行核查,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全省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12.*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监测预警工程。完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灾害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实施项目3个,总投资*元,全部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根据《 (略) 岷县漳县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结合灾区实际,本实施方案共规划项目79个,总投资1.11亿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0.62亿元,市县自筹0.01亿元,银行贷款0.05亿元,企业自筹0.006亿元,社会捐建及其他0.41亿元。
重建项目资金按 (略) 支持灾后重建各渠道资金的具体方向,县直相关行业部门对口 (略) 直厅局,积极争取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地质灾害防治、车购税收入补助、恢复重建财力补助、救灾应急补助等资金,整合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省级部门相关资金以及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依法依规统筹支持恢复重建。创新资金下达方式,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方案。承担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灾区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维护《甘肃省陇南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略) 岷县漳县等地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和《陇西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严肃性,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时限和保障措施,要严格按实施方案确定的恢复重建项目把项目勘察设计等所有前期工作做细做实,明确各环节工作时限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任务,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项目监管。对于重建项目的选址意见、规划许可、环境评价、用地审核、初设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县政府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对重建项目涉及的相关收费,要按相关政策予以减免。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调整概算投资。项目建成后,应抓紧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项目审计,并由项目审批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及时交付使用。要严格按照中央补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银行贷款、对口支援等各类重建资金的不同性质用途和使用特点,以及各类重建项目的标准和要求,全面加强重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行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各有关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重建工程质量。
(三)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市上统筹协调、县区具体实施”的原则,分级负责、合力推进灾后重建。县上成立陇西县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灾后重建,研究解决灾后重建重大事项及问题。各有关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是责任主任和实施主体,负责灾后重建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要把重建工作纳入考核评价范围,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施工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制定建材、运输、施工保障方案,确保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信息统计报送是灾后重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及时了解灾后重建进展情况、全面掌握灾后重建有关信息、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指导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和方案落实的重要依据。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包括恢复重建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建立灾后重建月报告制度、统计上报制度和协调推进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巡查一次、统计上报一次、协调推进一次。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汇总、报送,确保信息报送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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