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22年省市县为民办实事的通知-2022-04-01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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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22年省市县为民办实事的通知-2022-04-0118:34

陇政办发〔202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今年,省政府确定10件为民办实事涉及我县任务9件,市政府确定10件为民办实事涉及我县任务10件,县政府确定了10件为民办实事。为切实抓好2 (略) 县为民办实事办理工作,确保全面 (略) 县实事办理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为民办实事是党委政府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省、市、县实事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源保障、城区绿化加密等多个民生领域,都是亟待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树牢“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把为民办实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

署,协同推进,切实办好办到位,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要靠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分析调度,跟进督办落实,同 (略) 的汇报衔接, (略) 实事办理具体任务和要求,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各配合单位要主动担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及时向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手续,加快工程项目审批进度。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严格资金监管,按时足额拨付资金,为实事办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建立督考机制, (略) 县为民办实事办理工作纳入2022年度政府履责管理考评体系, (略) ,每月跟进,每季督查通报,办理情况作为考核事项计入单位年度考评得分。按照“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要求,从4月份开始,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办理进展情况报送县政府督查室。所有实事最迟要在10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并验收合格。同时,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要严格执行“五步三法”政务督查制度,紧盯办理任务,实行清单管理,加大专题性集中督查和日常性跟踪督办力度, (略) 县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1.2 (略) 县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2. (略) 落实省委省政府2022年10件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3.20 (略) 10件实事实施方案

4.2022年陇西县10件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附件2

(略) 落实省委省政府2022年10件为民实事工作方案

第一件: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改厕所”

一、目标任务

(一)新建、改扩建教师周转宿舍115套。投资*元,在通渭、渭源、岷县3个县的5所农村中小学新建教师周转宿舍115套、4027平方米。其中涉及通渭县1所学校、32套、1122平方米,渭源县1所学校、48套、1680平方米,岷县3所学校、35套、1225平方米。

(二)新建、改扩建食堂94所。投资*元, (略) 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新建、改扩建食堂2.*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93套。其中安定区新建、改扩建食堂12所2430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12套;陇西县新建、改扩建食堂12所2158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12套;渭源县新建食堂11所2735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11套;临洮县新建、改扩建食堂42所7737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41套;漳县新建、改扩建食堂15所*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15套;岷县新建、改扩建食堂2所600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2套。

(三)增补安定区中小学学位1500个。投资*元,新建安定区关川中学校舍7275平方米,新增城区义务教育学位1500个。

(四)改造中小学校非卫生厕所22个。投资*元,新建、改扩建厕所1905平方米。其中安定区新建、改扩建厕所3个260平方米,通渭县新建、改扩建厕所2个150平方米,陇西县新建、改扩建厕所8个345平方米,岷县新建、改扩建厕所9个1150平方米。

二、实施范围

(略) 七县区有关项目学校实施。

三、资金筹措

总投资*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元,争取中央及省级其他资金*元。

四、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2月)。指导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食堂建设、厕所改造和城区中小学学位增补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清单,完成项目备案工作。

(二)审批阶段(3—4月)。成立实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包抓工作机制,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审批和招投标等工作。

(三)实施阶段(5—11月)。

1.农村中小学新建改扩建食堂项目。5月份新建、改扩建食堂项目全部开工,9月份维修食堂项目竣工投用,10月份新建、改扩建食堂完成主体工程。食堂设备购置项目8月份完成招投标,9月份完成送货到校。

2.教师周转宿舍项目。5月份教师周转宿舍全部开工建设,8月份完成基础工程,10月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

3.城区中小学增补学位。3月份安定区关川中学项目开工建设,8月份竣工投用,增加学位1500个。

4.农村中小学非卫生厕所改造。5月份改建和扩建非卫生厕所项目全部开工,7月份完成主体工程,8月底前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

(四)督查阶段(5—11月)。健全“周周有报表、月月有通报、推进有调度、督查有实效”工作机制,每周掌握和了解中小学食堂、教师周转宿舍、城区中小学增补学位和非卫生厕所改造项目推进进度,逐月逐季度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确保项目推进进度真实、账实相符。

(五)验收阶段(12月)。12月中旬,县(区)政府指导教育部门组织力量对实事工作进行结项验收,形成 (略) 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靠实责任体系。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作为协调指导主体,负责项目推进的督促责任;县区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建设 (略) 线图,制定细化具体的工作措施、进度安排,挂图作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

(二)严格资金监管。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网报制”、市县责任“包抓制”、项目进度“周报制”、项目开工“合账制”、项目推进“通报制”、项目竣工“销号制”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严防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发生。项目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情况,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二件:建设120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一、目标任务

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的方式, (略) 建成8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安定区1个(内官营镇)、通渭县1个(平襄镇)、陇西县1个(文峰镇)、渭源县2个(清源镇、会川镇)、临洮县1个(太石镇)、漳县1个(新寺镇)、岷县1个(中寨镇)。

二、实施原则

(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考虑人口密度、服务范围以及老年人消费能力等实际情况,从服务半径、覆盖人群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通过利用现有养老设施、整合改造闲置用房或者租赁、改建、新建等方式解决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场地。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优惠政策,同时支持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以及社会组织,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助等方式,运营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施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三)精心组织,靠实责任。坚持高站位推进、高质量建设、高标准落实,积极协调解决资金、立项、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三、基本标准

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700平方米,应具备以下功能:

1.设置不少于10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具备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日托周托等短期照料服务的功能。

2.结合农村养老服务实际,配建老年餐厅、洗浴设施以及休闲文化娱乐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助餐供餐、助浴助洁、托养照护、健康医疗、心理关爱、文化娱乐等基本养老服务。

3.建设 (略) ,提供线上线下服务,逐步将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专业服务向村级(社区)老年人家庭延伸,为老年人提供相对集中的日间照料场所和公共活动场所。

4.与乡镇医疗机构、 (略) 等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能力评估、康复理疗、慢病诊疗等服务。

5.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行动,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四、资金安排

省市县三级对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补助*元,按照5:2:3的比例进行分担。省级财政每个补助*元,市级财政每个补助*元,县(区)财政每个补助*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标准一次性下达到县,市、县两级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2月底前)。扎实开展前期调研,各县区政府督促完成项目选址工作,同时细化工作方案,靠实各方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3—10月上旬)。按照建设标准和任务要求,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审查备案、资金配套、招投标等工作,并开始项目施工。市民政局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评估验收总结阶段(10月中旬—12月底)。10月中旬前,县级组织自查自评。10月底前,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估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实地验收、综合评估等方式,对项目的建设质量、设施配套、服务功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省民政厅。

六、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中旬。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项目计划安排、督查协调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落实项目建设用地政策;住建部门加强项目建设指导,确保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符合消防和安全标准要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等工作;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资金监管。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杜绝专项资金滞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民政局坚持周统计、月调度,加强建设进度、资金配套、建设标准以及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县区政府要定期组织检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任务如期完成。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三件:开展*人次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及

支持*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开展3.*人次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一)目标任务

全市开展职业能力提升培训3.*人次(其中开展康养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4500人次)。其中:安定区49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700人次),通渭县46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600人次),陇西县49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700人次),渭源县38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700人次),临洮县49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800人次),漳县33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400人次),岷县46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600人次)。

(二)实施范围

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为企业职工、脱贫劳动力、院校应届毕业生(普通本科高校、 (略) 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

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扩大至非毕业年度普通高校学生及高职、中职(含技工)院校学生。

(三)资金筹措

统筹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略)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的标准。

(四)工作进度

1-2月份,各县区开展培训需求摸底。

3-11月份,组织开展培训,其中6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50%,9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80%,11月底前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12月上旬前各县区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 (略) 人社局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五)质量要求

1.就业技能培训:按照工种分类培训,普通工种不得少于40课时(含岗前培训)。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岗位技能需求,对应本岗位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课时要求进行培训。

3.创业能力培训:不得少于7天,若含创业意识培训则不得少于10天。

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学员进行结业考试,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要高于80%。

(六)验收办法

(略) 人社局2022年重点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中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支持10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0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具体任务待省上下达后向县区分解)。

(二)实施范围

1.支持对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定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市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定西 (略) 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2.就业单位: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四)实施步骤

1.任务分解。5月底前,发布项目公告,向各县区分解下达招聘指标任务。

2.供需对接。8月底前,各县区根据确定的用人单位资格条件,征集、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分解招聘指标。组织用人单位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

3.人员上岗。9月1日起,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上岗,建立管理台账。待省财政厅将生活补贴资金拨付后,市、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4.检查验收。12月上旬,各县区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12月中旬,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于 (略) 政府及省人社厅。

(五)保障措施

1.靠实工作责任。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及时做好补贴发放等各项工作。

2.严格政策要求。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期间应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3.强化督促检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指导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市、县(区)人社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聘用人员管理,严把用人单位资格关、聘用人员条件关、补贴发放审核关,保障各项政策待遇全面落实。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四件: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进行资助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定西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实施标准

(一)学业资助。资助对象入学就读后,通过资助项目缓解困难家庭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负担。根据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发的《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校就读的本专科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学子关爱服务行动。在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协调相关方面,将受资助学生纳入共青团、教育部门和高校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服务受资助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才。

1.勤工助学。 (略) 育人作用,高校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时,立足精准资助,优先考虑困难家庭子女。同时,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关爱服务。 (略) 受资助学生列为定西共青团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受资助学生入学后,在后续学业资助、跟踪培养、辅导关怀等方面协助开展关爱服务,帮助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共青团组织开展的“千校万岗”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开展结对就业服务,市、县(区)团干部面向困难家庭大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实合实现对受资助学生的现状跟踪和精准服务,并择 (略) 青年人才库。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完成学业资助,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

六、责任分工

团市委:广泛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依托希望工程筹集项目资金;配合发放资助金,并组织协调各县区团委和教育部门开展跟踪管理;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关爱服务、返乡实践,配合团省委做好困难家庭学生入学后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评定发放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和高校开展勤工助学、人才培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市教育局:统计汇总2022级入学新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审核无误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并向民政部门提供新生名册;及时提供困难 (略) 所需数据。

市民政局: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将入学新生信息与低保对象(含“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信息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送县区团委;及时提供困难 (略) 所需数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 (略) 级落 (略) 委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市民政局配合。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受资助学生名单确定后,要及时下达资金,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种方式,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全部享受到政府资助。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五件:对*名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

一、目标任务

(略) *名3年内未受检的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和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其中安定区3270人,通渭县3020人,陇西县3940人,临洮县3990人,渭源县2420人,漳县3140人,岷县3260人。

二、实施范围

全市7县区。

三、实施内容

(一)检查对象:采取自愿原则, (略) 3年内未受检的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和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低保、特困供养、下岗、无业、公益性岗位、打零工等单位无法提供体检的城镇低收入妇女均可参加。所有接受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对象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检查内容:

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液基薄层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和HPV检测、细胞学DNA检测。

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四、资金安排

妇女“两癌”检查费用为120元/人,包括初筛费用和复诊费用。 (略) 县5:2:3的比例分担。由各县区政府落实配套资金后,统筹安排使用。

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各县区妇联、卫生健康局审核批准后,由市、县(区)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制定工作方案, (略)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下达任务数。各县区制定具体方案,细化任务。

(二)项目实施阶段(3—10月)。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建立检查资料。

(三)评估检查阶段(11—12月)。完善项目基础资料,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放调查问卷,评估实施效果,上报有关报告。

六、项目监督和检查

(一)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分级负责,落实责任。

(二)市妇联与各县区政府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如期完成。

七、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由市妇联牵头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妇联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和检查计划,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开展妇女健康宣传培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建立转诊机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初筛机构、复诊机构;市、县(区)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集及拨付工作。

(二)强化工作质效。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妇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外出务工妇女可在返乡期间组织检查。 (略) 内的外出务工妇女,可采取灵活、就近、便捷的措施在临时居住地进行检查。承担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受检妇女的随访服务,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本人。动员初筛阳性对象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确诊,对经多次动员仍未复诊以及失访的初筛阳性对象将其信息反馈到基层妇联,由妇联做好随访服务。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项目信息,内容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同时,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各县区妇联、卫生健康局、财政局要将完成检查人数、开展宣传教育、资金落实等工作运行情况,于每月30 (略) 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进行专题汇报,直至项目完成。

(三)严格质量控制。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两癌”检查项目的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质控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及时向初筛机构反馈检测报告。采用PCR检测方法进行HPV检测时,应当遵循《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

(四)强化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或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九、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妇联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六件:对4000户地质灾害区农户实施避险搬迁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对通渭县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66户临崖切坡建房农户实施避险搬迁,有效保障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按照“市级统筹协调、县级具体负责、乡镇主抓落实”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生活好。

(二)精准识别、妥善安置。将地质灾害隐患区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作为搬迁对象,按照“县内就 (略) 内安置相结合”的要求,城镇集中安置优先,合理确定安置区域,确保群众远离灾害威胁。

(三)统筹资金、整合资源。把地质灾害搬迁与生态移民、乡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避险搬迁。

三、资金安排

对每户搬迁群众补助*元。其中,省自然资源厅避险搬迁补助每户*元;省、市、县财政各筹措*元,补助每户*元。另外,每户财政贴息贷款不超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LPR(贷款基础利率),贷款期限5年,由通渭县政府提供需要贷款的搬迁户名单,同时做好抵押担保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省、市、县财政按8:1:1的比例贴息5年。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3月)

1.成立专班。通渭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避险搬迁工作方案(2月底前)。

2.宣传动员。组织乡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动员,开展摸底调查(2月底前)。

3.组织申报。组织有搬迁意愿的群众有序申报,对申请避险搬迁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与群众签署搬迁协议(3月底前)。

4.建设准备。组织开展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论证、招投标、土地整理、资金筹措等工作(3月底前)。

(二)建设阶段(4—8月)

1.开工建设。开展安置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4月底)。

2.建设完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成项目主体、配套设施、内外装修等工作(7月中旬)。

3.质量管控。对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开展验收,做好移交相关工作(7月底)。

(三)搬迁阶段(7—9月)

按照“成熟一批、搬迁一批”的要求,有序组织搬迁,争取在“七下八上”主汛期前完成搬迁(9月底)。

(四)验收阶段(10月—11月)

1.县级验收。搬迁对象搬入新居后,县政府组织自验通过后, (略) 政府组织终验(10月15日前)。

2.市级验收。市政府组织相 (略) 级验收,验收通过后,报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0月底)。

3.省级抽查。配合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省级抽查工作(11月底)。

4.资料归档。验收通过后,及时完善相关资料,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档案,统一归档管理。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自然资源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配合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通渭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推进避险搬迁工作有序开展。

(二)保障群众权益。通渭县政府切实履行好实施主体责任,全力做好随迁子女就近入托入学、适龄劳动力稳定就业、户籍医保社保转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三)强化资金监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规范项目实施。通渭县政府要结合省、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搬迁任务。项目验收前搬迁农户原住房应拆除,原宅基地应复耕复垦,确保受威胁群众彻底搬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

实施单位:通渭县政府

第七件: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水平

一、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项目

(一)目标任务

市级和安定区配备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 (略) 移动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至每日达到*管以上;常态化情况下,充分利用资源、磨合队*,做好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工作;大规模核酸检测时,全市统筹调度,实现快速机动支援。

(二)实施内容

1.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省 (略) 资金共*元。 (略) 级中医机构检测能力项目*元、公共卫生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元, (略) 级医疗机构提升移动核酸检测能力, (略) (略) (略) 为项目实施单位,分别建设1个*管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安定区疾控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元、公共卫生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元,用于安定区疾控中心建设1个*管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

2.规范实验室建设。 (略) 、 (略) 、安定区疾控中心要按照《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标准》,分别配备*管的设施设备,并配备相应人员。优先选择机动性强的车载式、拖挂式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原则上单舱检测能力不低于每日*管。要提前准备供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转运的吊装、运输设备,同时要储备供支援力量使用的场地及配套水电保障。

3.强化人员培训。各县区、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培训,对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医务人员进行核酸采样技能培训,确保每位医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采样技能。市、县(区)分别组建2000人、400人的核酸采样队*, (略) 、 (略) 组建不少于200人的核酸采样队*,完成核酸检测人员与采样人员的储备。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所需核酸检测人员应单独配置,不得占用现有实验室工作人员。每*管配备40人的检测队*,全市配齐随车机动检测人员120人。要加强培训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核酸检测及采样技能;要强化动态管理,对工作人员反复进行考核与演练;要建立“能进能出”的工作机制,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机动支援工作的,要及时更换相应人员,确保机动支援队*“齐装满员”。所有机动支援人员要提前编组并储备相应的工作、生活物资,随时集结出动。

4.提升检测能力。要按照“平战结合” (略) ,做好移动检测能力的软硬件储备。要遴选业务素质高、担当意识强、身体条件好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专属工作人员(每*管40人)。要强化培训、加大实战演练频次,尤其要经常性地开展机动演练,确保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处于战备状态,能够随时拉动。要为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安排常规性检测任务,在日常工作中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提升检测效率。各县区还要通过增加设备、提升人员能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现有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5.确保检测质量。要将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纳入质控、质评体系统一管理,做好日常质控监管和不定期抽查等工作,规范检测流程、确保检测质量。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活动,加强样本管理,防止实验室泄漏或人员感染,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三)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由在原有渠道下达的2022年公共卫生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县级疾控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中医机构检测能力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使用, (略) 财政和安定区政府统筹解决。

(四)实施步骤

2月底前,安 (略) (略) 、 (略) 要细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将 (略) 卫生健康委备案;3月底前,完成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及配套设备、物资的招标采购,开展人员培训;4月底前,人员培训与设备全部到位, (略) 级初验工作;5月15日前,申请省级完成验收。

(五)完成时限

2022年4月底。

(六)保障措施

1.落实各方责任。市卫生健康委和安定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建设标准做好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和人员配备,组建各级机动支援队*,组织好人员培训。

2.强化督促检查。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把项目资金使用、招标采购等关口,确保项目高效实施。加大项目动态检查和日常监管,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培训工作。

3.加强行业指导。市卫生健康委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做好检测人员和采样人员培训、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督查等工作。

4.完善运行机制。全市建立统一的调度机制,足额储备移动核酸检测能力,各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日常维护与运转,锻炼队*、提升能力, (略) 范围内可在短时间内相互支援,快速完成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略) 、 (略)

二、提升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水平项目

(一)目标任务

逐年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提高慢阻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比例;2022年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管理率达到70%,其中规范管理率达到65%;糖尿病管理率达到50%,其中规范管理率达到65%;2022年65岁以上老年人慢阻肺高危人群筛查率达到50%;脑卒中干预人群规范随访率达到90%。

(二)实施范围

(略) 七县区开展人工智能赋 (略) 应用和慢性“四病”管理;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应用。

(三)资金安排

市、县(区)通过省级 (略) 和人工智能辅助 (略) 支撑开展老年人慢性“四病”管理业务所需经费,在2022年省级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和“慢病”管理相关项目资金中承担。

(四)实施措施

1.提升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水平。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体检、人工智能赋能 (略) 智能电话调查等途径,发现65岁及以上人群中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于预管理,发现65岁及以上人群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根据评估分组及病情变化开展不同形式的随访管理;筛查慢阻肺、脑卒中高危人群,对慢阻肺高危人群开展随访管理和分类干预, (略) 12家卒中中心收治的卒中患者开展随访管理和分类干预。定期分类精准推送健康教育信息,开展个体化的健康宣教、就医指导、用药提醒、复诊提醒、心理关怀等服务。

2.智慧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老年人健康宣教、问卷调查、体检预约、疫苗接种预约,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辅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疫情重点人群排查、流调随访等服务。

3.开展省级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应用。应用好省级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在诊疗过程中提供所需知识、经验、方法,辅助基层医生提高电子病历质量,提高基层医疗诊断合理率,降低漏诊、误诊率。

4.开展运行监管和智慧考核。实现对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动态监管,对服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略) 慢病管理形势开展数据分析。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4—9月)。 (略) 范围推广应用,完成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工作目标等工作。

2.评估、验收及总结(10月)。开展全程跟踪评估,及时优化完善工作措施,完成项目验收并总结。

(六)保障措施

市卫生健康委总体负责项目推进、督促检查、项目验收, (略) ,开展系统对接;全面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推广应用、考核和成效评估等工作,指导开展老年慢性“四病”健康管理。

各县区政府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实施老年慢性“四病”健康管理项目。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推进辖区内的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水平项目实施,做好项目的培训、推广应用、考核和成效评估工作。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八件:建设100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

一、目标任务

2022年, (略) 加油站、物流园区、 (略) 点、环卫场站、街道社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生活聚集区等地,通过共建、联建、自建等方式,在七县区各建设1个经济实用、服务便捷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为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喝水、累可歇脚”的服务。

二、实施原则

(一)严格选址,科学规划。瞄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追切的需求,严格筛选建设场所,精准制定方案,科学规划建设,按“会、站、家”一体化要求,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贴心、便利和多样的保障服务。

(二)因地制宜,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工会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通过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化补助、奖励性补助等方式,广泛动员驿站所在单位(场所)、供电供水供热单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盼的普惠型、便捷型的服务阵地,努力实现有钱建、有人管、可持续。

(三)精心组织,靠实责任。各县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组织专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协调各方力量,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实施范围

(略) 加油站、物流园区、 (略) 点、环卫场站、街道社区等场所,建设7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

四、实施标准

(一)示范型驿站。配备可供休息就餐的桌椅、烧水壶(饮水机)、微波炉、电风扇(空调)、报刊书籍、应急药品、淋浴室、洗衣机、充电充气工具、冰箱、储物柜、维修工具箱、应急药箱、电视机、 (略) 络(wifi)等设备,为新就业形态群体提供饮水、休息、餐饮、淋浴、洗衣、如厕等比较周全的服务。

(二)标准型驿站。配备可供休息就餐的桌椅、烧水壶(饮水机)、微波炉、电风扇(空调)、充电工具、雨伞、应急药箱等基本设施,为新就业形态群体提供饮水、热饭、遮风、挡雨、御寒、充电等基本服务。

五、资金安排

共需资金*元,通过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市县(区)财政 (略) 县(区)工会经费投入共同解决。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选址阶段(3月底前)。各县区政府组织有关单位综合考虑区域位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际需求、从业人员数量等因素,深入实地,调研论证,合理选址,将拟建站点 (略) 总工会。

(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4—5月)。市总工会于4月份组织实地调研,研究确定2022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建设名单,各县区制定具体实 (略) 总工会。

(三)组织实施阶段(6—8月)。各县区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建设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围绕场地装修装饰、基本功能设施配置等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项目建设。

(四)评估验收阶段(9—10月)。按照县(区)级自查自评、市级全面考核评估的程序,对实施情况进行集中评估验收。

七、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

八、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市级指导、县区实施”的工作机制,市 (略) 财政局下达项目任务及资金;市总工会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县区政府及有关单位,根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做好项目选址和建设工作等,其他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油站、物流园区、 (略) 点、环卫场站、街道社区积极参与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工会主抓、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督导。市 (略) 财政局做好项目实施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工作。各县区政府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市总工会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资金监管。财政、审计、工会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或挪用。

九、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九件:新建*公里自然村(组) (略)

一、目标任务

20 (略) 选择符合村庄规划的自然村(不包括撤并建制村、移民搬迁村、空心村),新建2421公里自然村(组) (略) ,其中:安定区510公里、通渭县500公里、陇西县450公里、渭源县413公里、临洮县400公里、漳县90公里、岷县58公里,支撑乡村建设行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二、资金筹措

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机制,发挥奖补资金的撬动作用,对自然村(组) (略) 建设每公里按*元进行奖补,由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安排部门预算列支解决,剩余项目建设资金由县区统筹整合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财政资金、政府一般债券、产业发展扶持等资金,保障自然村(组) (略) 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各县区建立项目实施台账,督促加快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工作。3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同步开工一批。

(二)实施阶段(4月至10月)。各县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年度建设任务,靠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举措、倒排工期、加快进度、保证质量,确保10月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和质量抽检频次,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推进。

(三)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底前)。自然村(组) (略) 项目实施完成后,各县区政府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及时组织财政、发改、审计、自然资源、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项目验收。

四、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 (略) 自然村(组) (略) 建设,督促各县区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的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区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配合、协同联动的原则,统筹各方力量,抓好项目实施。

(二)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小交通 (略) 工程技术标准》、《甘肃省自然村(组) (略) 建设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落实安防工程、防排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最大程度利 (略) 改扩建,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地”三条红线。把好项目质量关口,确保项目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以上。

(三)强化项目管理。自然村(组) (略) 项目原则上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设计均应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审批,设计阶段应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要严格落实“七公开”制度,尊重农民群众建设意愿。质量监管也要接受群众监督,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可采取第三方监理监督和质量检测机构抽检。

(四)健全管养机制。自然村(组) (略) 建成后,统一移交当地村委会管理养护, (略) 长履行管理养护职责,组织村民自管、自养。各县区要将自然村(组) (略) 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治共享范畴, (略) 养路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吸纳群众参与,调动和发 (略) 护路的积极性和重要作用。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十件:“打通最后一公里”农村水利惠民工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省政府10件为民实事“打通最后一公里”农村水利惠民工 (略) 17项,年度计划预算投资4.14亿元。一是建设水池4座,年度总投资2.38亿元, (略) 实施内官、马河调蓄池工程,年度投资1.02亿元;陇西县实施首阳水厂调蓄池工程,年度投资1.06亿元;渭源县实施西南部调蓄池工程,年度投资0.3亿元。二是新建淤地坝5座,总投资*元,其中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临洮县、渭源县各1座,每座投资*元。三是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4项26座,总投资*元,其中安定区6座、*元,陇西县6座、*元,临洮县7座、*元,渭源县7座、*元。四是实施农村供水项目4项,总投资1.48亿元,其中通渭县1项、0.45亿元,陇西县1项、0.09亿元,渭源县1项、0.19亿元,漳县1项、0.75亿元。

二、实施范围

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6个县区。

三、资金筹措

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各县区政府统筹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地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进度安排

(一)第一季度。相关县区制定年度实事工作方案,2座续建蓄水池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的开工建设,2座新建蓄水池、26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4项农村供水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批复,组织开展招标工作,5座新建淤地坝完成项目区筛选并开展初步设计编制。

(二)第二季度。蓄水池、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农村供水项目全部开工建设,第二季度完成30%投资任务。5座新建淤地坝完成初步设计编制,组织开展招投标。

(三)第三季度。5座新建淤地坝开工建设,各类项目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第三季度完成80%投资任务。

(四)第四季度。10月底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建成完工项目着手开展工程蓄水通水试运行,续建项目做好下年度计划编制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水池及农村供水项目建设,市水保总站牵头负责新建淤地坝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相关 (略) 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紧盯节点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适时分析研判、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足额保障资金。相关县区要充分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地方债券等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足额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合规使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三)强化建设管理。 (略) 级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快前期工作进展,及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主管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加强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各环节的管控,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广泛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略) 站公示、设立公示牌等方式,加大对项目受益区群众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水保总站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政府,市水投公司

附件3

20 (略) 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

第一件:建设自然村(组)道路1000公里以上,实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00公里以上,安装农村交通安全标识5000处

一、目标任务

(一)新建自然村(组) (略) 2421公里,其中:安定区510公里、通渭县500公里、陇西县450公里、渭源县413公里、临洮县400公里、漳县90公里、岷县58公里。

(二)实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00公里以上(各县区具体任务待省交通厅正式计划下达后再进行分解落实)。

(三)安装农村交通安全标识5000处(各县区具体任务待组织摸排完成后下达实施)。

二、实施范围

(略) 选择符合村庄规划的自然村(不包括撤并建制村、移民搬迁村、空心村),组织实施自然村(组) (略) 工程2421公里; (略) 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存在行车安 (略) 段安装波形护栏、警示柱、防撞墩等安全防护设施400公里以上; (略) (略) 口、交通 (略) 段、农村 (略) 段安装警告、禁令、安全提示等标志标牌5000处。

三、资金筹措

省级财政按照计划下达部分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县区通过统筹整合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财政资金、政府一般债券、产业发展扶持等资金解决。

四、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1月至3月)。各县区根据资金筹措能力,研究确定自然村(组) (略) 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时,交通运输部门要征求公安部门对 (略) 段、 (略) 段治理的意见建议。市交通运输局要督促各县区加快施工图设计批复、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3月底开工建设。

(二)实施阶段(4月至10月)。自然村(组) (略) 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农村交通安全标识项目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县区要认真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紧盯年度建设任务,细化工作举措,靠实工作责任,优化施工组织,加快建设进度,确保第一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5%,第二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50%,第三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80%,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项目建设完成后,自然村(组) (略) 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交通运输部门组织验收,其中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验收由交通运输部门邀请公安部门参加,农村交通安全标识项目由公安部门组织验收。

五、质量要求

自然村(组) (略) 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农村交通安全标识项目均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所有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同时主动向省直厅局汇报衔接,争取更大支持。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督指导。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采取季度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督促各县区加强“四项管理”(计划、质量、进度、资金)、坚持质量问题“零容忍”、严把项目监管“六个关口”(设计审查、招投标、合同履约、原材料及设备进场、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强化质量管理,建立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质量管理制度,全方位构建项目监督管理体系。

(三)确保工程质量。市、县(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要严把工程监理资质审查关,严抓工程施工质量,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广大群众参与质量监督工作。施工现场要设立公示牌,严格落实“七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七、验收办法

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小交通 (略) 工程技术标准》《甘肃省自然村(组) (略) 建设技术指南》《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进 (略) (略) 竣(交)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定交发〔2016〕87号)等规定进行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二件:实施“四抓一打通”供水保障工程,建成水源调蓄池2座、

管网调蓄池25座,改 (略) 160公里

一、目标任务

(略) 7县区建成水源调蓄池2座、管网调蓄池44座,埋 (略) 239.7公里。其中:安定区建成水源调蓄池l座;通渭县埋 (略) 23.7公里;陇西县建成水源调蓄池1座、管网调蓄池1座,埋 (略) 46.8公里;渭源 (略) 调蓄池26座,埋 (略) 27.5公里;临洮 (略) 调蓄池14座,埋 (略) 45公里;漳 (略) 调蓄池2座,埋 (略) 76.7公里;岷 (略) 调蓄池1座,埋 (略) 20公里。

二、资金筹措

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县区政府统筹整合资金、地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1-3月)。3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批复,组织开展招标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4-10月)。4月底前续建项目全部复工,6月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工程扫尾阶段(11-12月)。组织完成施工场地恢复平整、设备调试等扫尾工作,开展蓄水通水试运行;建设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决算和审计。

四、质量要求

(一)工程设计方面。要委托具备水利行业勘测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程选择水源必须稳定可靠,供水水质、水量、水压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

(二)施工材料方面。工程建设主要材料、设备均由项目法人组织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经县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抽检合格后使用。

(三)工程建管方面。要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等有关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单位,适时分析研判、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严把项目审批关、资金使用关、工程质量关、安全生产关,确保项目高质量建成。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利用涉农资金整合、财政专项等资金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足额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合规使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四)加强监督指导。市水务局要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质量管控、实施进展等方面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月调度工作制度,紧盯节点目标,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加强进度管理。

六、验收办法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划》进行竣工验收。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水投公司

第三件: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1000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00人,

开展城乡补贴性技能培训*人次以上

一、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1000人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0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具体任务待省上下达后向县区分解)。

(二)实施范围

1.支持对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定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市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定西 (略) 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2.就业单位: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四)实施步骤

1.任务分解。5月底前,发布项目公告,向各县区分解下达招聘指标任务。

2.供需对接。8月底前,各县区根据确定的用人单位资格条件,征集、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招聘单位分解招聘指标。组织用人单位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

3.人员上岗。9月1日起,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上岗,建立管理台账。待省财政厅将生活补贴资金拨付后,市、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4.检查验收。12月上旬,各县区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12月中旬,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于 (略) 政府及省人社厅。

(五)保障措施

1.靠实工作责任。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及时做好补贴发放等各项工作。

2.严格政策要求。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期间应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3.强化督促检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指导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市、县(区)人社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聘用人员管理,严把用人单位资格关、聘用人员条件关、补贴发放审核关,保障各项政策待遇全面落实。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00人

(一)目标任务

2 (略) 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00人,其中:安定区770人,通渭县430人,陇西县770人,渭源县370人,临洮县770人,漳县330人,岷县560人。

(二)实施范围

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 (略) 城镇区域内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三)资金筹措

通过2022年中央 (略) 县区财政预算安排等途径筹集就业补助资金。

(四)工作进度

3月底前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人,6月底前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00人,9月底前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00人,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12月上旬各县区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 (略) 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 (略) 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担当、靠实责任、密切协作,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就业专干+网格员+信息员”模式,不断规范统计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各类源头数据质量。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规范资金发放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发挥应有效用。

2.全面落实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略) 就业局势持续稳定。要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运用“大就业”信息系统加强就业和失业监测,积极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

3.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就业补助政策;认真落实就业统计法规制度,提高就业数据统计质量;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数据统计和调度,加强失业监测和预警应对能力,坚决避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就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开展城乡补贴性技能培训*人次以上

(一)目标任务

全市开展职业能力提升培训*人次,其中:安定区1600人次,通渭县1600人次,陇西县1600人次,渭源县1200人次,临洮县1600人次,漳县1000人次,岷县1400人次。

(二)实施范围

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为企业职工、脱贫劳动力、院校应届毕业生(普通本科高校、 (略) 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

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扩大至非毕业年度普通高校学生及高职、中职(含技工)院校学生。

(三)资金筹措

统筹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略)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的标准。

(四)工作进度

1-2月份,各县区开展培训需求摸底。

3-10月份,组织开展培训,其中6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50%,9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90%,10月底前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11月底前各县区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 (略) 人社局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五)质量要求

1.就业技能培训:按照工种分类培训,普通工种不得少于40课时(含岗前培训)。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岗位技能需求,对应本岗位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课时要求进行培训。

3.创业能力培训:不得少于7天,若含创业意识培训则不得少于10天。

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学员进行结业考试,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要高于80%。

(六)验收办法

(略) 人社局2022年重点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中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四件:实施惠民生增学位工程,7县区新建城区校舍5.*平方米新增学位4000个以上

一、目标任务

持续优化城区学校布局,新建、改扩建校舍5.*平方米,新增城区义务教育学位4000个(其中安定区450个、通渭县630个、陇西县720个、渭源县720个、临洮县810个、漳县310个、岷县360个),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学位”问题。

二、实施范围

在七县区7所项目学校实施。

三、资金筹措

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76亿元。

四、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指导教育部门制定本县区学位增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完成项目规划备案工作。

(二)审批阶段(3-4月)。各县区政府指导教育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督促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实施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4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三)实施阶段(5-10月)。各县区政府督促教育、发改、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所有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四)验收阶段(11-12月)。由各县区政府根据目标任务要求,组织进行总结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五、质量要求

坚持“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农村中小学学校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小学设计规范》等法规、标准和规范,履行国家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保障措施

(一)靠实责任体系。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各县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项目建设 (略) 线图,制定细化具体的工作措施、进度安排,挂图作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过程监管。通过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检查、有监督、有考核,有效保障项目建设按时、顺利推进。

(三)加强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审计监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严格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问责”与“问效”并重的原则,对项目实施及资金落实情况加强监管,实行跟踪问效。

七、验收办法

根据《农村中小学学校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小学设计规范》及目标任务要求,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自验后,县区政府全面组织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五件: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门诊慢特病报销病种增加10种,

一级定点 (略) 报销起付标准降低50元,二级和三级

定点 (略) 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内自

(略) 起付标准减半

一、目标任务

通过优化完善城乡居民基 (略) 级统筹办法,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水平。

(一)门诊报销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50%提高到60%,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70%提高到80%;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100元提高到160元。

2.门诊慢特病:增加肾病综合征、过敏性紫瘢并肾病、心肌病、白癜风、*减、干燥综合征、银屑病、自身免疫性肝病、运动神经元病、溃疡性结(直)肠炎等10种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病种,调整后的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达到60种。

(二)住院报销待遇

1.降低起付标准。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原200元降低到150元。

2.提高报销比例。市内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0%、60%提高到75%、65%;市外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65%、55%提高到70%、60%。

3. (略) 实行起付标准减半政策。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的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两次以上(含两次)住院治疗的, (略) 开始起付标准降低50%。

二、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2022年度所有参保城乡居民。

三、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为2022年度参保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历年结余基金。

四、工作进度

1—2月份,完成《 (略) 城乡居民基 (略) 级统筹办法》方案制定和信息系统报销参数的配置工作,并按照提高标准后的保障政策落实参保城乡居民待遇;3月份, (略) 、县、乡、村各级医保经办人员和各定点医疗机构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4—6月份,通过入户核查、定点医疗机构现 (略) 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核实。

五、保障措施

市医 (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略) 维护工作。政策执行期间,强化对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会同财政、税务等相关单位对各县区不定期进行督导,对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和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六件:在12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馆(中医综合服务区),改善基层中医诊疗环境

一、目标任务

(略) 12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中医馆(中医综合服务区)12个,其中通渭县5个,陇西县3个,渭源县1个,岷县3个。

二、实施范围

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岷县的12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为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每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元,共*元。

四、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1-3月)。确定12个建设单位,指导制定具体建设方案;积极做好资金衔接,确保项目资金下拨到位。

(二)实施阶段(3-9月)。各建设单位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开展中医馆建设。3月底,80%的项目单位完成中医馆硬件设备的配置;9月底,所有项目单位完成中医馆硬件设备的配置,并组织开展中医药知识及诊疗技术培训,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10月底)。组织对12个项目单位进行评估验收,确保达到要求、投入使用。

五、质量要求

(一)改善中医诊疗环境。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装饰装修采用中式风格,突出传统文化特色;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

(二)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能够提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服务,同时广泛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重点加强针刺类、灸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敷熨熏浴类、骨伤类、肛肠类等至少其中6类15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详见《中医医疗技术手册》)。

(三)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

(四)开展村医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对辖区内村医进行常用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培训内容要结合当地常见病多发病,坚持实用性原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县区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符合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明确建设标准和阶段任务,保证建设质量,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强化资金管理。相关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效益的正常发挥。

(三)加大督导评估。健全完善项目建设督导评估机制,对照项目建设阶段性要求和建设绩效目标,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的督导检查和结果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保障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七、验收办法

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标准》,组织县区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联合进行项目建设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实施单位: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岷县政府

第七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6080户,天然气入户*户

一、目标任务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9个、6080户,2022年、2023年两年实施完成,其中安定区6个、1031户,陇西县34个、3553户,临洮县9个、927户,渭源县3个、399户,漳县4个、170户。实施天然气入户*户,其中安定区5000户、通渭县300户、陇西县2500户、临洮县2000户、渭源县200户。

二、实施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安定区、陇西县、临洮县、渭源县、漳县等5个县区;天然气入户工程涉及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临洮县、渭源县等5个县区。

三、资金筹措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天然气入户资金由相关燃气企业和用户自筹。

四、工作进度

1-3月份,办理规划、设计、施工等各项前期手续;4-6月份,全面开工,开工率达到100%;7-9月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工程任务的40%,天然气入户完成工程任务的60%;10月份,天然气入户工程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2月份,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天然气入户进行全面检查。

五、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和天然气工程要求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的责任落实机制。相关县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资金保障,做好项目监管,全力加快改造项目和天然气入户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相关县区要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联合办公”“一窗受理”,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的方式,精简一切可精简的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

三是加快建设进度。相关县区在可行性研究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要督促建设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按照既定时间节点,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强化施工力量,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四是强化工程监管。市住建局、相关县区政府和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定由专人负责,加强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要通力协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七、验收办法

由住建部门按设计要求标准完成工程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实施单位: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临洮县、渭源县、漳县政府,相关燃气企业。

第八件:为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中的*名适龄妇女购买“两癌”保险

一、目标任务

(略) 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名适龄妇女购买“两癌”保险,其中:安定区约2.*人,通渭县约2.*人,陇西县约3.*人,临洮县约2.*人,渭源县约2.*人,漳县约1.*人,岷县约3.*人。

二、实施范围

各县区33-64周岁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

三、资金筹措

全市*名适龄妇女按人均10元购买“两癌”保险,共需保费*元。市县财政按照5:5比例列支,市级财政列支*元,安定区列支*元,通渭县列支14.*元,陇西县列支16.*元,临洮县列支12.*元,渭源县列支11.*元,漳县列支7.*元,岷县列支18.*元。

四、实施时间

保险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患“两癌”的妇女都将纳入理赔范围。

五、工作进度

1-3月份,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全面宣传;加大对患病妇女及疑似病例样本的进一步筛查摸底,及时登记造册,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4-6月份,市、县(区)财政落实保费,各县区 (略) *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保险任务。

7-9月份, (略) 提供的购买保险花名册,逐一做好回访;组织巾帼志愿者上门为患病妇女和疑似病例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工作;组织医 (略) 开展“两癌”线上小课堂,讲解患病后的自行护理知识;组织妇联执委对患病妇女讲解“两癌”救助及其他渠道救助政策; (略) 对患病妇女做好理赔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任务。由市妇联牵头做好“两癌”保险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落实一周一统计、一月一上报、一季度一通报机制;各县区政府负责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及时落实资金,确保顺利推进。市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提供支持。 (略) 要按照理赔程序,及时核查、及时理赔。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妇联组织相关单位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区任务落实、资金使用等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确保实事办理按期有序推进。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妇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九件:实施残疾人关爱服务项目,康复救助残疾儿童800人、残疾人照护服务1000人、支持性岗位就业200人

一、目标任务

实施残疾人关爱服务项目,解决残疾人多元化需求,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浓厚氛围。

(一)康复救助残疾儿童800人。对具有定西户籍(含居住证发放地在定西)的800名0-6岁、7-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7-14岁需持残疾人证),其中安定区210人、通渭县60人、陇西县172人、渭源县25人、临洮县177人、漳县34人、岷县122人。

(二)残疾人照护服务1000人。对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1000名持证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服务等形式的照护服务,其中安定区150人、通渭县145人、陇西县140人、渭源县140人、临洮县220人、漳县70人、岷县135人。

(三)支持性岗位就业200人。以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协调人社部门开发公益性岗位、扶持企业和农村种养殖合作社安置就业、支持自主创业和辅助性就业等多种形式,支持200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实现就业,其中安定区35人、通渭县30人、陇西县30人、渭源县23人、临洮县37人、漳县11人、岷县34人。

二、实施范围

(略) 7县区范围内实施关爱服务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地户籍但在外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可向户籍地残联提交救助申请,经户籍地残联审核未享受居住地救助政策,应按程序向在训定点康复机构落实救助资金、提供转介服务。

三、资金筹措

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福彩体彩资金和其他社会帮扶资金, (略) 、县(区)财政预算和配套资金。

(一)康复救助。按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0.*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1.*元,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元的标准执行。

(二)照护服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残疾人托养需求,在中央财政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补助的基础上,确定照护服务方式、周期和调整补贴标准。

(三)支持性就业。各县区根据安置残疾人就业形式,对应落实相关项目资金或扶持资金。

四、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各县区组织筛选、确定康复助和照护服务对象,分类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照护服务、支持性岗位就业具体方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3—9月)。各县区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第三方康复、托养机构的形式,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残疾人照护托养服务项目,并规范建立服务档案。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鼓励用人单位开发岗位、协调人社部门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同步实施就业基地、助盲就业机构扶持项目,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多渠道推进残疾人就业。

(三)评估验收阶段(10—11月)。完善项目基础资料,积极配合各级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检查。各县区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评审团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上报年度项目执行报告。

五、质量要求

(一)机构合规。各县区委托实施项目的康复、托养机构,必须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具备开展相应康复训练或托养服务合法执业资格,人员配置、场地、设施符合要求,各项制度健全。

(二)服务规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签订协议要求,规范实施康复训练、照护服务项目。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周期、频次,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三)就业稳定。用人单位同就业残疾人签订劳务或就业协议,按期发放工资,实现稳定就业。鼓励有能力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及时落实扶持经费,实现稳定增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残联 (略) 残疾人关爱服务行动,督促各县区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配合、协同联动的原则,具体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解决残疾人的急难愁盼需求。

(二)强化资金监管。要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要通过合规合理、公开公正的程序确定康复、托养对象,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后对残疾儿童和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和照护服务,康复训练在年内要确保服务周期达到10个月,照护服务按实际需求确定。市残联通过现场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县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在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分别达到60%、90%、100%。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残疾人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区每季度要对提供康复、托养服务的机构和组织进行督导检查,监督其协议执行情况。同时,对康复、托养受助残疾人基本情况要及时录入相应项目管理系统。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给残疾人及家庭带来的变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并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项目验收

各县区根据实际,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评审团队进行绩效评价,完成项目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十件:推进“快递便民”工程,建成城乡快递便民服务点1500个,投放运营智能快件箱500组

一、目标任务

(略) 范围内建成城乡快递便民服务点1500个,投放运营智能快件箱等自助服务设施500组。

二、实施范围

在人群相对集中的社区、居民小区及乡镇、行政村建成1500个便民服务点,在人流量较大的机关单位、商圈、居民小区等地投运营500组智能快件箱,规范邮快件投递,方便广大群众用邮。

三、资金筹措

1.便民快递服务点:鼓励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多方筹措资金,建设运营和规范提升1500个快递便民服务点。在企业全力布设规范 (略) 点的基础上,通过社区便利店、商超等叠加快递服务等方式推进城区便民服务点建设,通过整合电商服务点和便民服务中心等资源推进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2.智能快件箱:鼓励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多渠道筹资金布设500组智能快递柜。引导有能力和有意愿的企事业单位将智能快件箱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计划和经费预算,为智能快件箱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区、进商圈提供便利。

四、工作进度

(一)筹划准备阶段(3月底前):市邮政管 (略) 寄递企业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各邮政企业、各快递企业、各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科学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拟定建设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底前):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全面开展服务点建设,开工率达到100%。市邮政 (略) 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市邮政 (略) 商务部门积极整合现有农村电商资源推进项目实施。各参与实施企业加快工作进度,按时间节点抓好项目建设。

(三)评估验收阶段(12月底前):各参与实施企业开展自查评估,市邮政管理局联合交通运输、商务等相关部门组织评估验收。

五、质量要求

1.快递便民服务点建设须按照《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要求进行,场所设计和设备配置须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标准。

2.智能快件箱建设须按照《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要求进行,须符合《智能信包箱》(GB/T*-2021)标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市邮政管 (略) 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符合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明确建设标准和阶段任务,积极研究、及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多方投入,保障进度。各参与实施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全力组织实施。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快递便民服务点和智能快件箱投入,保证合理规划实施。市邮政管理局要督促各参与实施企业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投入,加强调度指导,确保按照实施计划顺利推进。

(三)加强监管,提高质量。市邮政管理局要督促各参与实施企业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督促已建成的快递便民服务点、已投放运营的智能快件箱按要求办理末端备案手续;要加强日常监督,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保证快递便民服务点、智能快件箱正常使用,促进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改善。

七、验收办法

各参与实施企业开展自评,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标准完成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实施单位:参与实施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

附件4

2022年陇西县10件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第一件:实施城区文化提升、生态加密工程,启动北关正街历史街区和3个文化生态广场建设,栽植各类苗木*株

一、目标任务

(一)通过改造和新建的方式,在全县实施4个文化提升广场公园项目,包括北关正街历史街区、陇西县文庙停车场、陇西县武安门公园、陇西县静安门公园。

(二)实施2 (略) 生态景观绿化加密工程,栽种各类苗木*株。

二、实施范围

(一)北关正街历史街区位于北关正街各街区;文庙停车场位于光明巷以北,东大街以南;武安门公园 (略) (略) 以北;静安门公园位于西关停车场北侧。

(二)生态加密项目涵盖人民广场、药都公园、广场西口、高速出口及桥南周边、园艺十字广场、文峰高速出口、西关立体停车场、 (略)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物业小区。

三、资金筹措

文化提升工程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和外部融资(PPP项目);生态加密工程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筹。

四、工作进度

(一)北关正街历史街区和3个文化生态广场建设项目2022年3月完成可研编制批复及两评一案编制工作,4月中旬完成两评一案评审、批复并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5月份完成社会 (略) 成立;6月开工建设,工期2年,2024年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待项目竣工验收之后,进入项目运营期,运营期28年。

(二)春季加密提升工程(3月15日—5月30日)完成补植花灌木*株的任务,种植草坪*平方米,6月份组织检查验收。秋季加密提升工程(9月1日—10月30日)完成栽植行道树补植乔木5170棵、补植花灌木*株,11月份组织检查验收。

五、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文化提升项目及生态加密工程要求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项目包抓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抓紧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加快项目工程推动实施,根据具体施工计划,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切实加快建设进度。

三是强化工程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顺利推进。

七、验收办法

各责任管理单位按照文化提升项目设计要求及绿化标准完成工程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绿化业主单位

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市政管理所

第二件:改造提升城区基础设施,改造老旧小区34个3553户,

天然气入户3553户,改造城 (略) 15公里,

建成公共厕所12个、停车场2个

一、目标任务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4个、89栋楼共3553户;实施天然气入户3553户;改造老 (略) 15公里;新建公厕12处、停车场2个。

二、实施范围

(一)老旧小区改造及天然气入户:改造翡翠三期、铁路小区大工房等34小区的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单元门更换、管网改造、天然气入户等内容。

(二)城 (略) 改造:改 (略) 4.7公里、 (略) 31公里、 (略) 11公里;新建西大街、南大街、 (略) (略) 8.5公里,完成南安大 (略) 段、南河桥至锁峪河雨水管道埋设5.5公里。

(三)公厕建设:南大街、北大街、 (略) 、 (略) 段建设12座公厕。

(四)停车场建设:实施文庙广场停车场和陇西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铁路社区片区)。

三、资金筹措

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外部融资(PPP项目)及住户自筹解决。

四、工作进度

(一)老旧小区改造:1—3月份,办理设计、施工等各项前期手续;4—6月份,全面开工,开工率达到100%;7—9月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工作任务的40%,天然气入户完成工程任务的60%;10月份,天然气入户工程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1月份,住建局牵头对老旧小区改造、天然气入户进行全面检查。

(二)城 (略) 改造:陇西县城 (略) 改建工程完成8.5公 (略) ;陇西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南安大 (略) 段)、陇西县南安大道(南河桥至锁峪河)管网 (略) 改扩建工程、陇西县城 (略) 改造项目年内完成雨水管道埋设5.5公里。

(三)公厕建设:4月份开工建设,8月底全部完工。

(四)停车场建设:陇西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铁路社区片区)和文庙广场停车场建设期为两年,当年完成总工程量的60%。

五、质量要求

严格按工程要求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项目包抓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抓紧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加快项目工程推动实施,根据具体施工计划,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切实加快建设进度。

三是强化工程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顺利推进。

七、验收办法

按设计标准完成建设并进行工程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略)

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市政管理所

第三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元,通过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等方式新增城镇就业3000人

一、目标任务

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元。通过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实现新增城镇就业3000人。

二、支持对象

(一)创业贷款:在陇西县境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在陇西县境内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城镇就业: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县城镇区域内实现就业。

三、工作进度

(一)创业贷款:第一季度完成目标任务的20%,第二季度完成目标任务的60%,第三季度完成目标任务的80%,第四季度争取全面完成任务,查漏补缺、完善资料。

(二)城镇就业:3月底前完成城镇新增就业750人,6月底前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600人,9月底前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400人,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11月上旬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11月下旬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灵活就业等方式增加就业,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及12类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支持力度。

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县人社局及财政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探索推行电子化审批,实行线上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人社部门资格审核原则上应压缩在7个工作日内,担保机构尽职调查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金融机构贷款受理至发放原则上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努力形成部门协作配合,共同促进中小微企业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多方式、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覆盖面。要加大对小餐饮企业、“五小”产业、特色产业、服务业创业等项目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不断激发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形成全县创业就业、共谋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创业贷款和就业补助政策,做好创业贷款和就业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五、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陇西县昌盛 (略) 、各金融机构

实施单位:县再就业服务中心

第四件:建成西城九年制学校和西城幼儿园, (略) 小学建设,新增学位3120个,对当年录 (略) 校的城乡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学业资助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建成陇西县西城九年制学校和西城幼儿园,新增学位3120个,启动 (略) 小学;对具有陇西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实施资助。

二、实施范围

项目建设涉及西城九年制学校、西城幼儿 (略) 小学;学生资助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及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 (略) 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资金筹措

陇西县西城九年制学校和西城幼儿园资金来源为申请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幼儿园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等, (略) 小学资金来源为申请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资金及县财政配套等;学生资助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元,对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四、实施步骤及进度

(一)项目建设

1.1—3月份,续建西城九年制学校项目和西城幼儿园项目2月底复工建设。西城九年制学校1#教学楼、食堂、报告厅、室外附属工程2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3月初开工建设;初步 (略) 小学建设用地。

2.4—6月份,西城九年制学校综合教学楼及3#教学楼、2#教学楼、西城幼儿园1#教学活动用房3个续建项目6月底完成建设任务的70%;西城九年制学校1#教学楼、食堂、报告厅、室外附属工程、西城幼儿园2#教学活动用房及室外工程6月底完成建设任务的50%; (略) 小学建设项目划拨建设用地,完成项目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7—9月份,西城九年制学校综合教学楼及3#教学楼、2#教学楼、西城幼儿园1#教学活动用房3个续建项目9月底完工;西城九年制学校1#教学楼、食堂、报告厅、室外附属工程、西城幼儿园2#教学活动用房及室外工程9月底完成建设任务的80%; (略) 小学建设项目完成两证一书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手续。

4.10—12月份,西城九年制学校1#教学楼、食堂、报告厅、室外附属工程、西城幼儿园2#教学活动用房及室外工程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略) 小学建设项目于10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二)学生资助

1.制定实施方案(3月底前)。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 (略) 为民实事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33号)文件要求,制定《陇西县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2.政策宣传(3月至7月)。各县直学校及学区 (略) 站、 (略) 向社会广泛宣传、解读国家资助政策。各高中学校充分利用毕业季,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团班会、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家长宣传,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摸底统计(6月底前)。县教育局组织各高中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摸底统计,并报县民政部门进行考生信息比对。

4.确定资助对象(7月至9月)。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对具有本县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8月5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8月2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统计结果及时报送民政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团委公示。通过教育统计、民政比对、团委公示的工作流程,以及县级初统、市级初核、省级复核的信息审核机制,准确确定资助名单。

5.发放资助金(8月至9月)。资助对象确定后,资助金由团 (略) 委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学生银行卡。

6.补充发放(9月底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7.跟踪管理(10月底前)。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县教育局联合团县委对受助学生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情况。对资助金未到账的学生,查明原因后予以补发;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

六、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项目工作要成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加强项目调度,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好汇报对接,积极化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征地拆迁、资金短缺等问题, (略) 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建立工作专班、确定专人,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有序推进,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学生资助工作各乡镇、各县直高中学校、各学区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工作力量,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严格资金监管。项目工作要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不截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学生资助工作县教育局要结合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报送至民政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审核。资金发放后,县教育局配合团县委对受助学生进行抽查回访,坚决杜绝漏报、虚报名单,套取资助资金现象发生。

(三)完善工作机制。项目工作要严格落实“1346”项目建设时序和“3246”调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网报制”、项目进度“周报制”、项目开工“台账制”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学生资助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把项目和学生资助申报审批、资金使用等关口,严防基建、学生资助领域腐败问题发生。实施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情况,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和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

实施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

第五件:对5000名农村和城镇低收入适龄妇女进行免费“两癌”检查,对2.*名农村贫困妇女投保“两癌”保险,对农村贫困“两癌”患者实施救助

一、对5000名农村和城镇低收入适龄妇女进行免费“两癌”检查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3940名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低保、特困供养、下岗、无业、失业等困难妇女),以及未参加过2019—2021年“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

(二)项目内容

1.检查对象:对全县33—64岁未参加过“两癌”检查的城镇低收入妇女(包括低保、特困供养、下岗、无业、公益性岗位、打零工、单位无法提供体检等)妇女以及未参加过2019—2021年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所有接受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对象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2.检查内容: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液基薄层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和HPV检测、细胞学DNA检测;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资金来源

“两癌”检查费用按120元/每人次计算。省级补助50%,市级承担20%,县级承担30%。县财政局负责配备资金的统筹安排。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1月上旬—中旬)。制定工作方案, (略)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下达任务数并细化任务。

2.项目实施阶段(1月下旬—5月)。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建立检查资料。

3.评估检查阶段(9—11月)。完善项目基础资料,配合省政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放调查问卷,评估实施效果,上报有关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县妇联牵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协调乡镇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并动员初筛阳性对象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确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建立转诊机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确定接诊机构、初筛机构,对筛查阳性对象进行进一步确诊。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补助资金的筹集及拨付工作。各乡镇妇联要立足实际,积极动员城镇、农村适龄、未检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确保2022 年度目标任务尽早完成。

二是严格质量把关。卫生健康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两癌”检查项目的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质控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及时向初筛机构反馈检测报告。采用PCR(聚合酶链式反应)检测方法进行HPV检测时,应当遵循《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县妇联配合县政府不定期检查,对工作的目标任务、运行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如期完成。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各卫生医疗机构

实施单位:县妇联

二、对2.*名农村贫困妇女投保“两癌”保险,对农村贫困“两癌”患者实施救助

(一)目标任务

全县17个乡镇35—64周岁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

(二)执行范围

全县17个乡镇。

(三)资金筹措

全县约3.*名适龄妇女按人均10元购买“两癌”保险,市县财政按照5:5比例列支,市财政列支16.*元,需县财政列支16.*元。

(四)实施时间

保险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患“两癌”的妇女都将纳入理赔范围。

(五)工作进度

1.1—3月份,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全面宣传;加大对患病妇女及疑似病例样本的进一步筛查摸底,及时登记造册,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2.4—6月份,县财政落实保费,全面完成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保险任务。

3.7—9月份, (略) 提供的购买保险花名册,逐一做好回访;组织巾帼志愿者上门为患病妇女和疑似病例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工作;组织医 (略) 开展“两癌”线上小课堂,讲解患病后的自行护理知识;组织对患病妇女讲解“两癌”救助及其他渠道救助政策; (略) 对患病妇女做好理赔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县妇联牵头制定陇西县实施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实施方案,做好“两癌”保险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民政局负责提供35—64周岁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人数和花名册;各乡镇及时做好宣传和35—64周岁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的核查,并督促患病妇女按照程序理赔;县财政局负责资金落实及拨付工作。

二是加强项目监督和检查。县妇联组织相关单位成立督导组,对乡镇不定期进行督导,对工作的目标任务、运行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

实施单位:县妇联

第六件:为100名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康复服务,

为6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康复服务,为200名残疾人、失能和

半失能老人免费发放轮椅等辅助器具,为100名白内障患者

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一、目标任务

(一)康复救助残疾儿童100名。对全县100名0—6岁、7—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7—14岁需持残疾人证)。视力残疾人儿童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4个月,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不少于10个月。

(二)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60名。对符合国家《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2019)规定且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全县60名持证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提供寄宿制托养服务(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服刑人员除外)。

(三)残疾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适配辅助器具200名。对全县200名残疾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提供轮椅、助听器、拐杖、腋杖等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四)白内障复明手术100例。对全县1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二、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实施关爱服务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属陇西户籍但在外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可向县残联提交救助申请,经审核未享受当地救助政策,按程序向在训定点康复机构落实救助资金、提供转介服务。

三、资金筹措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寄宿制托养、辅助器具适配和白内障复明手术初步预算资金*元。通过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福彩体彩资金和其他社会帮扶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予以解决。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视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每人0.*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1.*元;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元。

(二)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按照每人每年平均*元的标准补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寄宿制托养服务。

(三)辅助器具适配。结合各乡镇辅具需求摸底情况,通过招投标由 (略) 场价协商统一采购后进行发放。

(四)白内障复明手术。按照每人3700元的标准由县残联会同卫生健康局联合实施。

四、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县残联会同各乡镇、康复机构组织筛选确定康复救助、辅具适配、白内障复明手术以及托养服务对象,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3—10月)。县残联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第三方康复、托养机构的形式,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残疾人托养服务、白内障复明手术和辅助器具采购项目,并规范建立服务档案。

(三)评估验收阶段(11—12月)。县残联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服务质量,每季度进行督促检查,12月底项目完成后,各机构对托养项目进行自验,2023年1月,县残联通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审计,绩效评价,形成项目管理闭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残联监督指导全县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督促服务机构和各乡镇具体抓好项目摸底、申报和组织实施,做到应摸尽摸、应报尽报、应享受尽享受,避免出现因摸底不扎实导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未能享受项目造成上访等问题,切实解决好残疾人急难愁盼需求。

(二)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要通过合规合理、公开公正的程序确定康复、托养和辅具适配及复明手术对象,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后实施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康复托养、辅具适配和复明手术目标任务。县残联通过现场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各服务机构、乡镇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在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分别达到60%、90%、100%。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残疾人等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监督检查。县残联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协议,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服务周期、服务次数等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并对受助残疾人基本情况及时录入相应项目管理系统。

(四)加大宣传力度。县残联、各乡镇和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喻户晓。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残疾人通过康复、托养、辅具适配和复明手术给他们及家庭带来的变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并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定点康复服务机构

第七件:实施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改造农村安全饮水

(略) 24公里,布设引洮供水工程二干管复线22公里,

完成首阳水厂调蓄池建设

一、目标任务

在陇西县境内实施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改造农村安全饮 (略) 24公里,布设引洮供水工程二干管复线22公里,完成首阳水厂调蓄池建设。其中,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涉及云田镇、文峰镇等2个乡镇。引洮一期陇西城镇首阳水厂调蓄池工程在首阳镇董家堡村新建*立方米调蓄池1座,提水泵站1座,埋设供水管道5.24公里。

二、资金筹措

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市统筹整合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2月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批复及前期相关手续,同时在2月初完成项目招标工作,2月底进行开复工建设。

(二)工程建设阶段(3—10月)。3月所有涉及项目全部开复工建设,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工程扫尾阶段(11—12月)。组织完成施工现场扫尾工作,准备相关竣工资料,开展法人验收及竣工验收,法人单位进行项目决算及审计工作。

四、质量要求

(一)工程设计。委托具备水利行业勘测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编制。

(二)施工材料方面。工程建设主要材料、设备均由项目法人组织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经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管理人员抽检合格后使用。

(三)工程建管方面。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等有关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 (略) 为民办实事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33号)精神,以县水务局为监管,各项目法人单位为主推,各施工单位为主体,层层落实,层层到位,确保工程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如期完工。

(二)靠实工作责任。严格把控项目质量关,县水利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认真履责,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全面落实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参建单位人员履职及五大员到岗到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及县广惠 (略) 做好项目建设任务推进、进度跟踪落实等制度,保障工程按时完成。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水务局积极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能,从项目工程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质量管控、实施进度等方面加强指导,按照“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检查”制度,建立月调度机制,紧盯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六、验收办法

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划》进行竣工验收。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文峰镇、首阳镇、云田镇

实施单位: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县广惠 (略)

第八件:改 (略) 通行条件,新 (略) 100公里、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公里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在全县选择符合村庄规划的自然村(不包括撤并建制村、移民搬迁村、空心村),新建450公里自然村(组) (略) ,支撑乡村建设行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0公里,全面提 (略) 安全防护水平。

二、资金筹措

省级财政按照计划下达部分补助资金,剩余项目建设资金由县上统筹整合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财政资金、政府一般债券、产业发展扶持等资金,保障自然村(组) (略) 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至3月)。根据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建立项目实施台账,加快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在对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时,要征求公安部门对 (略) 段、 (略) 段治理的意见建议。3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同步开工一批。

(二)实施阶段(4月至10月)。紧盯年度建设任务,靠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举措、倒排工期、加快进度、保证质量,确保10月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底前)。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时组织财政、发改、审计、自然资源、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项目验收。

四、质量要求

自然村(组) (略) 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均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所有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 (略) 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重要意义,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合力,认真落实。县交通运输局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加强业务和技术指导;同时,按照省级“以奖代补”等政策,主动向省交通运输厅争取更大支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要聚焦项目建设缺口资金,负责统筹整合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财政资金、政府一般债券、产业发展扶持等资金,并足额拨付,全力保障自然村(组) (略) 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力服务和保障项目建设,积极动员并组织群众大力配合项目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用地、用料、施工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自然村(组) (略) 工程技术规范》等,落实安防工程、防排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最大程度利 (略) 改扩建,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地”三条红线。把好项目质量关口,确保项目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以上。

(三)强化项目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要严格落实“七公开”制度,充分尊重农民群众建设意愿,邀请群众参与设计选线、质量监管、工程验收等环节,确保工程质量。路面结构层的选择应充分征求沿线群众意见。

(四)加强养护管理。项目建成后,统一移交村委会管理养护, (略) 长履行养护管理职责,组织村民自管、自养。各乡镇要将自然村(组) (略) 日常养护管理纳入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治共享范畴, (略) 养路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吸纳群众参与,调动和发 (略) 护路的积极性和重要作用。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应急局

第九件:提升用电保障能力,改造20个行政村1 (略) 58公里、0. (略) 129公里,改造电表箱3600只。

一、目标任务

新建1 (略) 58公里、改造0. (略) 129公里,改造电表箱3600只,10月底前竣工投产。

二、实施范围

(略) 一二期改造过的20个行政村台区进行升级改造,组织实施1 (略) 58公里、0. (略) 129公里,改造电表箱3600只,解决低电压、卡脖子、重过载等114个问题台区。

三、资金筹措

省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中央预算内资金20%,省电力公司贷款80%。

四、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1月至3月)。供电公司完成工程物资准备,完成施工班组建立及人员准入,完成开复工资料审批。属地乡镇配合供电所组织村民大会, (略) 改造范围及政策, (略) 径协议。开展现场设计复核交桩及施工图绘制,确保3月底前开工建设。

(二)实施阶段(4月至10月)。 (略) 安排牵头组织实施,各乡镇负责施工受 (略) 径协调,确保一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20%,第二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60%,第三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90%,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项目建成投产后,工程由县发改局、供电公司成立验收小组,组织现场工程量、工艺质量验收。

五、质量要求

农网巩固提升工程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所有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管理质效。一是 (略) 工程分片包干制,建立当地政府属地协调、供电公司领导分所包片。二是 (略) 工程组织管理体系,坚决 (略) 工程建设推诿扯皮,各供电所要靠实责任,履职尽责,管理延伸,从施工每个工序终结起深度介入严把质量验收关。各乡镇、供电所切实履行工程建设属地管理协调主体职责,及时发布停电信息、协调占地及青苗赔偿事宜、施工现场到岗到位管理、投诉管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保证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可控在控,实现“零缺陷”移交并投产。

(二)确保物资及时供应、提高物资供应效率。全面加强物资管理,狠抓物资保障,彻底转变等、靠思想,安排专人积极沟通协调上级部门、供应商,根据现场施工需求,每日跟进催货进度,详细掌握计划物资的生产情况及发货情况,增强催货频率,严把物资验收关和压缩物资抽检时间,确保物资到货满足工程建设需求,避免因物资到货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三)严格施工队*管控,确保满足现场需求。 (略) “四个管住”要求(管住计划、管住队*、管住人员、管住现场),业主项目部要将所有施工计划纳入现场管控;施工项目部要严格队*准入,采用清单计价加周考勤管理监督机制,优胜劣汰择优施工队*,确保现场施工力量充足;重点加强工作票审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定期通报考核;各乡镇、供电所切实属地责任制,全力配合项目部做好安全质量进度管控。

七、验收办法

严格按照《架空绝 (略) 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602—1996、《 (略) (略) 典型设计10k (略) 分册》(2016版)、《 (略) (略) 典型设计10kV配电变台分册》(2016版)和《 (略) 380/220 (略) 工程典型设计》(2018版)等规定进行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陇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实施单位: (略) 、各乡镇

第十件:实施体育健身工程,启动陇西体育公园建设, (略) 智慧书屋2个,新建改建智慧健身步道4公里。

一、目标任务

启动陇西体育公园建设,新建改建智慧健身步道4公里, (略) 智慧书屋2个。

二、资金筹措

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县财政补贴、地方债券和银行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工作内容

(一)陇西体育公园建设

1.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68亩,按照“一场一馆”(即体育场和综合体育馆)的功能布局,主要建设*座体育场1个,4000座体育馆1个,休闲健身广场1处,健身步道1条,及篮球场、网球场、门球场等室外活动场馆。

2.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3.88亿元

3.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4.实施单位:县体育运动中心

(二)新建改建智慧健身步道4公里

1.建设内容:在渭河风情健身步道新建健走步道5公里,配置相关智慧健身设施。

2.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元

3.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4.实施单位:县体育运动中心

(三) (略) 智慧书屋2个

1.建设内容:遵循普遍均等、公共服务的原则, (略) 智慧书屋,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配置图书2000多册,设置阅览座位14个,通过布局和功能整合,实现刷卡进出、自助借还、扫描下载、通借通还、智能荐书等智慧互联服务,打造集图书借阅、学习交流、文化体验、文化沙龙、志愿服务等为一体的多元知识空间。

2.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元

3.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4.实施单位:县图书馆

四、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1—4月)。陇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负责单位要积极对接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办理有关项目前期手续;智慧健身步道建设项目要完成方案、两证一书、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资金中央预算资金到位即可开工;城市智慧书屋建设项目要 (略) 主管部门和衔接县财政等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并通过科学调研,完成项目建设前期选址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5—10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智慧健身步道建 (略) 智慧书屋建设项目等2个新建项目6月份全部开工,9月底完成项目主体建设,10月底完成项目配套设施的安装。

(三)竣工验收阶段(11—12月)。2个新建项目建成后,县文体旅游局要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通过听取建设汇报、查看工程现场、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建设规模、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项目包抓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抓紧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加快项目工程推动实施,根据具体施工计划,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切实加快建设进度。

三是强化工程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顺利推进。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 (略) 县为民办实事的通知.pdf

陇政办发〔202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市在陇有关单位:

今年,省政府确定10件为民办实事涉及我县任务9件,市政府确定10件为民办实事涉及我县任务10件,县政府确定了10件为民办实事。为切实抓好2 (略) 县为民办实事办理工作,确保全面 (略) 县实事办理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为民办实事是党委政府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省、市、县实事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源保障、城区绿化加密等多个民生领域,都是亟待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树牢“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把为民办实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

署,协同推进,切实办好办到位,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要靠实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分析调度,跟进督办落实,同 (略) 的汇报衔接, (略) 实事办理具体任务和要求,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各配合单位要主动担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及时向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手续,加快工程项目审批进度。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严格资金监管,按时足额拨付资金,为实事办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建立督考机制, (略) 县为民办实事办理工作纳入2022年度政府履责管理考评体系, (略) ,每月跟进,每季督查通报,办理情况作为考核事项计入单位年度考评得分。按照“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要求,从4月份开始,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办理进展情况报送县政府督查室。所有实事最迟要在10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并验收合格。同时,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要严格执行“五步三法”政务督查制度,紧盯办理任务,实行清单管理,加大专题性集中督查和日常性跟踪督办力度, (略) 县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1.2 (略) 县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2. (略) 落实省委省政府2022年10件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3.20 (略) 10件实事实施方案

4.2022年陇西县10件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附件2

(略) 落实省委省政府2022年10件为民实事工作方案

第一件: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改厕所”

一、目标任务

(一)新建、改扩建教师周转宿舍115套。投资*元,在通渭、渭源、岷县3个县的5所农村中小学新建教师周转宿舍115套、4027平方米。其中涉及通渭县1所学校、32套、1122平方米,渭源县1所学校、48套、1680平方米,岷县3所学校、35套、1225平方米。

(二)新建、改扩建食堂94所。投资*元, (略) 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新建、改扩建食堂2.*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93套。其中安定区新建、改扩建食堂12所2430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12套;陇西县新建、改扩建食堂12所2158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12套;渭源县新建食堂11所2735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11套;临洮县新建、改扩建食堂42所7737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41套;漳县新建、改扩建食堂15所*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15套;岷县新建、改扩建食堂2所600平方米,购置食堂设备2套。

(三)增补安定区中小学学位1500个。投资*元,新建安定区关川中学校舍7275平方米,新增城区义务教育学位1500个。

(四)改造中小学校非卫生厕所22个。投资*元,新建、改扩建厕所1905平方米。其中安定区新建、改扩建厕所3个260平方米,通渭县新建、改扩建厕所2个150平方米,陇西县新建、改扩建厕所8个345平方米,岷县新建、改扩建厕所9个1150平方米。

二、实施范围

(略) 七县区有关项目学校实施。

三、资金筹措

总投资*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元,争取中央及省级其他资金*元。

四、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2月)。指导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食堂建设、厕所改造和城区中小学学位增补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清单,完成项目备案工作。

(二)审批阶段(3—4月)。成立实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包抓工作机制,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审批和招投标等工作。

(三)实施阶段(5—11月)。

1.农村中小学新建改扩建食堂项目。5月份新建、改扩建食堂项目全部开工,9月份维修食堂项目竣工投用,10月份新建、改扩建食堂完成主体工程。食堂设备购置项目8月份完成招投标,9月份完成送货到校。

2.教师周转宿舍项目。5月份教师周转宿舍全部开工建设,8月份完成基础工程,10月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

3.城区中小学增补学位。3月份安定区关川中学项目开工建设,8月份竣工投用,增加学位1500个。

4.农村中小学非卫生厕所改造。5月份改建和扩建非卫生厕所项目全部开工,7月份完成主体工程,8月底前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

(四)督查阶段(5—11月)。健全“周周有报表、月月有通报、推进有调度、督查有实效”工作机制,每周掌握和了解中小学食堂、教师周转宿舍、城区中小学增补学位和非卫生厕所改造项目推进进度,逐月逐季度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确保项目推进进度真实、账实相符。

(五)验收阶段(12月)。12月中旬,县(区)政府指导教育部门组织力量对实事工作进行结项验收,形成 (略) 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靠实责任体系。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作为协调指导主体,负责项目推进的督促责任;县区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建设 (略) 线图,制定细化具体的工作措施、进度安排,挂图作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

(二)严格资金监管。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网报制”、市县责任“包抓制”、项目进度“周报制”、项目开工“合账制”、项目推进“通报制”、项目竣工“销号制”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严防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发生。项目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情况,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二件:建设120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一、目标任务

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的方式, (略) 建成8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安定区1个(内官营镇)、通渭县1个(平襄镇)、陇西县1个(文峰镇)、渭源县2个(清源镇、会川镇)、临洮县1个(太石镇)、漳县1个(新寺镇)、岷县1个(中寨镇)。

二、实施原则

(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考虑人口密度、服务范围以及老年人消费能力等实际情况,从服务半径、覆盖人群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通过利用现有养老设施、整合改造闲置用房或者租赁、改建、新建等方式解决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场地。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优惠政策,同时支持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以及社会组织,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助等方式,运营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施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三)精心组织,靠实责任。坚持高站位推进、高质量建设、高标准落实,积极协调解决资金、立项、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三、基本标准

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700平方米,应具备以下功能:

1.设置不少于10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具备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日托周托等短期照料服务的功能。

2.结合农村养老服务实际,配建老年餐厅、洗浴设施以及休闲文化娱乐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助餐供餐、助浴助洁、托养照护、健康医疗、心理关爱、文化娱乐等基本养老服务。

3.建设 (略) ,提供线上线下服务,逐步将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专业服务向村级(社区)老年人家庭延伸,为老年人提供相对集中的日间照料场所和公共活动场所。

4.与乡镇医疗机构、 (略) 等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能力评估、康复理疗、慢病诊疗等服务。

5.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行动,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四、资金安排

省市县三级对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补助*元,按照5:2:3的比例进行分担。省级财政每个补助*元,市级财政每个补助*元,县(区)财政每个补助*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标准一次性下达到县,市、县两级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2月底前)。扎实开展前期调研,各县区政府督促完成项目选址工作,同时细化工作方案,靠实各方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3—10月上旬)。按照建设标准和任务要求,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审查备案、资金配套、招投标等工作,并开始项目施工。市民政局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评估验收总结阶段(10月中旬—12月底)。10月中旬前,县级组织自查自评。10月底前,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估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实地验收、综合评估等方式,对项目的建设质量、设施配套、服务功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省民政厅。

六、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中旬。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项目计划安排、督查协调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落实项目建设用地政策;住建部门加强项目建设指导,确保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符合消防和安全标准要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等工作;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资金监管。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杜绝专项资金滞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民政局坚持周统计、月调度,加强建设进度、资金配套、建设标准以及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县区政府要定期组织检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任务如期完成。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三件:开展*人次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及

支持*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开展3.*人次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一)目标任务

全市开展职业能力提升培训3.*人次(其中开展康养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4500人次)。其中:安定区49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700人次),通渭县46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600人次),陇西县49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700人次),渭源县38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700人次),临洮县49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800人次),漳县33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400人次),岷县4600人次(含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600人次)。

(二)实施范围

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为企业职工、脱贫劳动力、院校应届毕业生(普通本科高校、 (略) 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

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扩大至非毕业年度普通高校学生及高职、中职(含技工)院校学生。

(三)资金筹措

统筹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略)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的标准。

(四)工作进度

1-2月份,各县区开展培训需求摸底。

3-11月份,组织开展培训,其中6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50%,9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80%,11月底前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12月上旬前各县区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 (略) 人社局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五)质量要求

1.就业技能培训:按照工种分类培训,普通工种不得少于40课时(含岗前培训)。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岗位技能需求,对应本岗位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课时要求进行培训。

3.创业能力培训:不得少于7天,若含创业意识培训则不得少于10天。

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学员进行结业考试,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要高于80%。

(六)验收办法

(略) 人社局2022年重点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中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支持10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0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具体任务待省上下达后向县区分解)。

(二)实施范围

1.支持对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定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市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定西 (略) 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2.就业单位: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四)实施步骤

1.任务分解。5月底前,发布项目公告,向各县区分解下达招聘指标任务。

2.供需对接。8月底前,各县区根据确定的用人单位资格条件,征集、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分解招聘指标。组织用人单位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

3.人员上岗。9月1日起,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上岗,建立管理台账。待省财政厅将生活补贴资金拨付后,市、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4.检查验收。12月上旬,各县区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12月中旬,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于 (略) 政府及省人社厅。

(五)保障措施

1.靠实工作责任。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及时做好补贴发放等各项工作。

2.严格政策要求。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期间应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3.强化督促检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指导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市、县(区)人社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聘用人员管理,严把用人单位资格关、聘用人员条件关、补贴发放审核关,保障各项政策待遇全面落实。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四件: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进行资助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定西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实施标准

(一)学业资助。资助对象入学就读后,通过资助项目缓解困难家庭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负担。根据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发的《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校就读的本专科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学子关爱服务行动。在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协调相关方面,将受资助学生纳入共青团、教育部门和高校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服务受资助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才。

1.勤工助学。 (略) 育人作用,高校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时,立足精准资助,优先考虑困难家庭子女。同时,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关爱服务。 (略) 受资助学生列为定西共青团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受资助学生入学后,在后续学业资助、跟踪培养、辅导关怀等方面协助开展关爱服务,帮助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共青团组织开展的“千校万岗”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开展结对就业服务,市、县(区)团干部面向困难家庭大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实合实现对受资助学生的现状跟踪和精准服务,并择 (略) 青年人才库。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完成学业资助,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

六、责任分工

团市委:广泛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依托希望工程筹集项目资金;配合发放资助金,并组织协调各县区团委和教育部门开展跟踪管理;组织开展困难学生关爱服务、返乡实践,配合团省委做好困难家庭学生入学后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评定发放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和高校开展勤工助学、人才培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市教育局:统计汇总2022级入学新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审核无误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并向民政部门提供新生名册;及时提供困难 (略) 所需数据。

市民政局: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将入学新生信息与低保对象(含“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信息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送县区团委;及时提供困难 (略) 所需数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 (略) 级落 (略) 委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市民政局配合。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受资助学生名单确定后,要及时下达资金,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种方式,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全部享受到政府资助。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五件:对*名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

一、目标任务

(略) *名3年内未受检的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和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其中安定区3270人,通渭县3020人,陇西县3940人,临洮县3990人,渭源县2420人,漳县3140人,岷县3260人。

二、实施范围

全市7县区。

三、实施内容

(一)检查对象:采取自愿原则, (略) 3年内未受检的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和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低保、特困供养、下岗、无业、公益性岗位、打零工等单位无法提供体检的城镇低收入妇女均可参加。所有接受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对象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检查内容:

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液基薄层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和HPV检测、细胞学DNA检测。

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四、资金安排

妇女“两癌”检查费用为120元/人,包括初筛费用和复诊费用。 (略) 县5:2:3的比例分担。由各县区政府落实配套资金后,统筹安排使用。

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向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各县区妇联、卫生健康局审核批准后,由市、县(区)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制定工作方案, (略)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下达任务数。各县区制定具体方案,细化任务。

(二)项目实施阶段(3—10月)。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建立检查资料。

(三)评估检查阶段(11—12月)。完善项目基础资料,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放调查问卷,评估实施效果,上报有关报告。

六、项目监督和检查

(一)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分级负责,落实责任。

(二)市妇联与各县区政府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如期完成。

七、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由市妇联牵头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妇联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和检查计划,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开展妇女健康宣传培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建立转诊机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初筛机构、复诊机构;市、县(区)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集及拨付工作。

(二)强化工作质效。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妇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外出务工妇女可在返乡期间组织检查。 (略) 内的外出务工妇女,可采取灵活、就近、便捷的措施在临时居住地进行检查。承担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受检妇女的随访服务,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本人。动员初筛阳性对象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确诊,对经多次动员仍未复诊以及失访的初筛阳性对象将其信息反馈到基层妇联,由妇联做好随访服务。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项目信息,内容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同时,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各县区妇联、卫生健康局、财政局要将完成检查人数、开展宣传教育、资金落实等工作运行情况,于每月30 (略) 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进行专题汇报,直至项目完成。

(三)严格质量控制。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两癌”检查项目的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质控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及时向初筛机构反馈检测报告。采用PCR检测方法进行HPV检测时,应当遵循《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

(四)强化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或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九、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妇联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六件:对4000户地质灾害区农户实施避险搬迁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对通渭县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66户临崖切坡建房农户实施避险搬迁,有效保障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按照“市级统筹协调、县级具体负责、乡镇主抓落实”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生活好。

(二)精准识别、妥善安置。将地质灾害隐患区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作为搬迁对象,按照“县内就 (略) 内安置相结合”的要求,城镇集中安置优先,合理确定安置区域,确保群众远离灾害威胁。

(三)统筹资金、整合资源。把地质灾害搬迁与生态移民、乡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避险搬迁。

三、资金安排

对每户搬迁群众补助*元。其中,省自然资源厅避险搬迁补助每户*元;省、市、县财政各筹措*元,补助每户*元。另外,每户财政贴息贷款不超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LPR(贷款基础利率),贷款期限5年,由通渭县政府提供需要贷款的搬迁户名单,同时做好抵押担保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省、市、县财政按8:1:1的比例贴息5年。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3月)

1.成立专班。通渭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避险搬迁工作方案(2月底前)。

2.宣传动员。组织乡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动员,开展摸底调查(2月底前)。

3.组织申报。组织有搬迁意愿的群众有序申报,对申请避险搬迁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与群众签署搬迁协议(3月底前)。

4.建设准备。组织开展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论证、招投标、土地整理、资金筹措等工作(3月底前)。

(二)建设阶段(4—8月)

1.开工建设。开展安置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4月底)。

2.建设完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成项目主体、配套设施、内外装修等工作(7月中旬)。

3.质量管控。对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开展验收,做好移交相关工作(7月底)。

(三)搬迁阶段(7—9月)

按照“成熟一批、搬迁一批”的要求,有序组织搬迁,争取在“七下八上”主汛期前完成搬迁(9月底)。

(四)验收阶段(10月—11月)

1.县级验收。搬迁对象搬入新居后,县政府组织自验通过后, (略) 政府组织终验(10月15日前)。

2.市级验收。市政府组织相 (略) 级验收,验收通过后,报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0月底)。

3.省级抽查。配合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省级抽查工作(11月底)。

4.资料归档。验收通过后,及时完善相关资料,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档案,统一归档管理。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自然资源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配合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通渭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推进避险搬迁工作有序开展。

(二)保障群众权益。通渭县政府切实履行好实施主体责任,全力做好随迁子女就近入托入学、适龄劳动力稳定就业、户籍医保社保转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三)强化资金监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避险搬迁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规范项目实施。通渭县政府要结合省、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搬迁任务。项目验收前搬迁农户原住房应拆除,原宅基地应复耕复垦,确保受威胁群众彻底搬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

实施单位:通渭县政府

第七件: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水平

一、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项目

(一)目标任务

市级和安定区配备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 (略) 移动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至每日达到*管以上;常态化情况下,充分利用资源、磨合队*,做好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工作;大规模核酸检测时,全市统筹调度,实现快速机动支援。

(二)实施内容

1.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省 (略) 资金共*元。 (略) 级中医机构检测能力项目*元、公共卫生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元, (略) 级医疗机构提升移动核酸检测能力, (略) (略) (略) 为项目实施单位,分别建设1个*管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安定区疾控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元、公共卫生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元,用于安定区疾控中心建设1个*管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

2.规范实验室建设。 (略) 、 (略) 、安定区疾控中心要按照《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标准》,分别配备*管的设施设备,并配备相应人员。优先选择机动性强的车载式、拖挂式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原则上单舱检测能力不低于每日*管。要提前准备供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转运的吊装、运输设备,同时要储备供支援力量使用的场地及配套水电保障。

3.强化人员培训。各县区、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培训,对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医务人员进行核酸采样技能培训,确保每位医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采样技能。市、县(区)分别组建2000人、400人的核酸采样队*, (略) 、 (略) 组建不少于200人的核酸采样队*,完成核酸检测人员与采样人员的储备。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所需核酸检测人员应单独配置,不得占用现有实验室工作人员。每*管配备40人的检测队*,全市配齐随车机动检测人员120人。要加强培训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核酸检测及采样技能;要强化动态管理,对工作人员反复进行考核与演练;要建立“能进能出”的工作机制,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机动支援工作的,要及时更换相应人员,确保机动支援队*“齐装满员”。所有机动支援人员要提前编组并储备相应的工作、生活物资,随时集结出动。

4.提升检测能力。要按照“平战结合” (略) ,做好移动检测能力的软硬件储备。要遴选业务素质高、担当意识强、身体条件好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专属工作人员(每*管40人)。要强化培训、加大实战演练频次,尤其要经常性地开展机动演练,确保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处于战备状态,能够随时拉动。要为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安排常规性检测任务,在日常工作中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提升检测效率。各县区还要通过增加设备、提升人员能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现有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5.确保检测质量。要将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纳入质控、质评体系统一管理,做好日常质控监管和不定期抽查等工作,规范检测流程、确保检测质量。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活动,加强样本管理,防止实验室泄漏或人员感染,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三)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由在原有渠道下达的2022年公共卫生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县级疾控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中医机构检测能力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使用, (略) 财政和安定区政府统筹解决。

(四)实施步骤

2月底前,安 (略) (略) 、 (略) 要细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将 (略) 卫生健康委备案;3月底前,完成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及配套设备、物资的招标采购,开展人员培训;4月底前,人员培训与设备全部到位, (略) 级初验工作;5月15日前,申请省级完成验收。

(五)完成时限

2022年4月底。

(六)保障措施

1.落实各方责任。市卫生健康委和安定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建设标准做好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和人员配备,组建各级机动支援队*,组织好人员培训。

2.强化督促检查。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把项目资金使用、招标采购等关口,确保项目高效实施。加大项目动态检查和日常监管,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培训工作。

3.加强行业指导。市卫生健康委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做好检测人员和采样人员培训、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督查等工作。

4.完善运行机制。全市建立统一的调度机制,足额储备移动核酸检测能力,各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日常维护与运转,锻炼队*、提升能力, (略) 范围内可在短时间内相互支援,快速完成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略) 、 (略)

二、提升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水平项目

(一)目标任务

逐年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提高慢阻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比例;2022年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管理率达到70%,其中规范管理率达到65%;糖尿病管理率达到50%,其中规范管理率达到65%;2022年65岁以上老年人慢阻肺高危人群筛查率达到50%;脑卒中干预人群规范随访率达到90%。

(二)实施范围

(略) 七县区开展人工智能赋 (略) 应用和慢性“四病”管理;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应用。

(三)资金安排

市、县(区)通过省级 (略) 和人工智能辅助 (略) 支撑开展老年人慢性“四病”管理业务所需经费,在2022年省级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和“慢病”管理相关项目资金中承担。

(四)实施措施

1.提升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水平。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体检、人工智能赋能 (略) 智能电话调查等途径,发现65岁及以上人群中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于预管理,发现65岁及以上人群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根据评估分组及病情变化开展不同形式的随访管理;筛查慢阻肺、脑卒中高危人群,对慢阻肺高危人群开展随访管理和分类干预, (略) 12家卒中中心收治的卒中患者开展随访管理和分类干预。定期分类精准推送健康教育信息,开展个体化的健康宣教、就医指导、用药提醒、复诊提醒、心理关怀等服务。

2.智慧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老年人健康宣教、问卷调查、体检预约、疫苗接种预约,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辅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疫情重点人群排查、流调随访等服务。

3.开展省级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应用。应用好省级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在诊疗过程中提供所需知识、经验、方法,辅助基层医生提高电子病历质量,提高基层医疗诊断合理率,降低漏诊、误诊率。

4.开展运行监管和智慧考核。实现对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动态监管,对服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略) 慢病管理形势开展数据分析。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4—9月)。 (略) 范围推广应用,完成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工作目标等工作。

2.评估、验收及总结(10月)。开展全程跟踪评估,及时优化完善工作措施,完成项目验收并总结。

(六)保障措施

市卫生健康委总体负责项目推进、督促检查、项目验收, (略) ,开展系统对接;全面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推广应用、考核和成效评估等工作,指导开展老年慢性“四病”健康管理。

各县区政府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实施老年慢性“四病”健康管理项目。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推进辖区内的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水平项目实施,做好项目的培训、推广应用、考核和成效评估工作。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八件:建设100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

一、目标任务

2022年, (略) 加油站、物流园区、 (略) 点、环卫场站、街道社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生活聚集区等地,通过共建、联建、自建等方式,在七县区各建设1个经济实用、服务便捷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为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喝水、累可歇脚”的服务。

二、实施原则

(一)严格选址,科学规划。瞄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追切的需求,严格筛选建设场所,精准制定方案,科学规划建设,按“会、站、家”一体化要求,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贴心、便利和多样的保障服务。

(二)因地制宜,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工会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通过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化补助、奖励性补助等方式,广泛动员驿站所在单位(场所)、供电供水供热单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盼的普惠型、便捷型的服务阵地,努力实现有钱建、有人管、可持续。

(三)精心组织,靠实责任。各县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组织专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协调各方力量,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实施范围

(略) 加油站、物流园区、 (略) 点、环卫场站、街道社区等场所,建设7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

四、实施标准

(一)示范型驿站。配备可供休息就餐的桌椅、烧水壶(饮水机)、微波炉、电风扇(空调)、报刊书籍、应急药品、淋浴室、洗衣机、充电充气工具、冰箱、储物柜、维修工具箱、应急药箱、电视机、 (略) 络(wifi)等设备,为新就业形态群体提供饮水、休息、餐饮、淋浴、洗衣、如厕等比较周全的服务。

(二)标准型驿站。配备可供休息就餐的桌椅、烧水壶(饮水机)、微波炉、电风扇(空调)、充电工具、雨伞、应急药箱等基本设施,为新就业形态群体提供饮水、热饭、遮风、挡雨、御寒、充电等基本服务。

五、资金安排

共需资金*元,通过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市县(区)财政 (略) 县(区)工会经费投入共同解决。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选址阶段(3月底前)。各县区政府组织有关单位综合考虑区域位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际需求、从业人员数量等因素,深入实地,调研论证,合理选址,将拟建站点 (略) 总工会。

(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4—5月)。市总工会于4月份组织实地调研,研究确定2022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建设名单,各县区制定具体实 (略) 总工会。

(三)组织实施阶段(6—8月)。各县区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建设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围绕场地装修装饰、基本功能设施配置等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项目建设。

(四)评估验收阶段(9—10月)。按照县(区)级自查自评、市级全面考核评估的程序,对实施情况进行集中评估验收。

七、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

八、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市级指导、县区实施”的工作机制,市 (略) 财政局下达项目任务及资金;市总工会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县区政府及有关单位,根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做好项目选址和建设工作等,其他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油站、物流园区、 (略) 点、环卫场站、街道社区积极参与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工会主抓、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督导。市 (略) 财政局做好项目实施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工作。各县区政府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市总工会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资金监管。财政、审计、工会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或挪用。

九、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九件:新建*公里自然村(组) (略)

一、目标任务

20 (略) 选择符合村庄规划的自然村(不包括撤并建制村、移民搬迁村、空心村),新建2421公里自然村(组) (略) ,其中:安定区510公里、通渭县500公里、陇西县450公里、渭源县413公里、临洮县400公里、漳县90公里、岷县58公里,支撑乡村建设行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二、资金筹措

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机制,发挥奖补资金的撬动作用,对自然村(组) (略) 建设每公里按*元进行奖补,由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安排部门预算列支解决,剩余项目建设资金由县区统筹整合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财政资金、政府一般债券、产业发展扶持等资金,保障自然村(组) (略) 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各县区建立项目实施台账,督促加快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工作。3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同步开工一批。

(二)实施阶段(4月至10月)。各县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年度建设任务,靠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举措、倒排工期、加快进度、保证质量,确保10月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和质量抽检频次,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推进。

(三)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底前)。自然村(组) (略) 项目实施完成后,各县区政府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及时组织财政、发改、审计、自然资源、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项目验收。

四、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 (略) 自然村(组) (略) 建设,督促各县区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的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区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配合、协同联动的原则,统筹各方力量,抓好项目实施。

(二)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小交通 (略) 工程技术标准》、《甘肃省自然村(组) (略) 建设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落实安防工程、防排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最大程度利 (略) 改扩建,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地”三条红线。把好项目质量关口,确保项目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以上。

(三)强化项目管理。自然村(组) (略) 项目原则上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设计均应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审批,设计阶段应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要严格落实“七公开”制度,尊重农民群众建设意愿。质量监管也要接受群众监督,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可采取第三方监理监督和质量检测机构抽检。

(四)健全管养机制。自然村(组) (略) 建成后,统一移交当地村委会管理养护, (略) 长履行管理养护职责,组织村民自管、自养。各县区要将自然村(组) (略) 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治共享范畴, (略) 养路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吸纳群众参与,调动和发 (略) 护路的积极性和重要作用。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十件:“打通最后一公里”农村水利惠民工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省政府10件为民实事“打通最后一公里”农村水利惠民工 (略) 17项,年度计划预算投资4.14亿元。一是建设水池4座,年度总投资2.38亿元, (略) 实施内官、马河调蓄池工程,年度投资1.02亿元;陇西县实施首阳水厂调蓄池工程,年度投资1.06亿元;渭源县实施西南部调蓄池工程,年度投资0.3亿元。二是新建淤地坝5座,总投资*元,其中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临洮县、渭源县各1座,每座投资*元。三是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4项26座,总投资*元,其中安定区6座、*元,陇西县6座、*元,临洮县7座、*元,渭源县7座、*元。四是实施农村供水项目4项,总投资1.48亿元,其中通渭县1项、0.45亿元,陇西县1项、0.09亿元,渭源县1项、0.19亿元,漳县1项、0.75亿元。

二、实施范围

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6个县区。

三、资金筹措

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各县区政府统筹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地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进度安排

(一)第一季度。相关县区制定年度实事工作方案,2座续建蓄水池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的开工建设,2座新建蓄水池、26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4项农村供水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批复,组织开展招标工作,5座新建淤地坝完成项目区筛选并开展初步设计编制。

(二)第二季度。蓄水池、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农村供水项目全部开工建设,第二季度完成30%投资任务。5座新建淤地坝完成初步设计编制,组织开展招投标。

(三)第三季度。5座新建淤地坝开工建设,各类项目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第三季度完成80%投资任务。

(四)第四季度。10月底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建成完工项目着手开展工程蓄水通水试运行,续建项目做好下年度计划编制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水池及农村供水项目建设,市水保总站牵头负责新建淤地坝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相关 (略) 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紧盯节点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适时分析研判、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足额保障资金。相关县区要充分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地方债券等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足额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合规使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三)强化建设管理。 (略) 级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快前期工作进展,及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主管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加强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各环节的管控,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广泛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略) 站公示、设立公示牌等方式,加大对项目受益区群众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水保总站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政府,市水投公司

附件3

20 (略) 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

第一件:建设自然村(组)道路1000公里以上,实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00公里以上,安装农村交通安全标识5000处

一、目标任务

(一)新建自然村(组) (略) 2421公里,其中:安定区510公里、通渭县500公里、陇西县450公里、渭源县413公里、临洮县400公里、漳县90公里、岷县58公里。

(二)实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00公里以上(各县区具体任务待省交通厅正式计划下达后再进行分解落实)。

(三)安装农村交通安全标识5000处(各县区具体任务待组织摸排完成后下达实施)。

二、实施范围

(略) 选择符合村庄规划的自然村(不包括撤并建制村、移民搬迁村、空心村),组织实施自然村(组) (略) 工程2421公里; (略) 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存在行车安 (略) 段安装波形护栏、警示柱、防撞墩等安全防护设施400公里以上; (略) (略) 口、交通 (略) 段、农村 (略) 段安装警告、禁令、安全提示等标志标牌5000处。

三、资金筹措

省级财政按照计划下达部分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县区通过统筹整合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财政资金、政府一般债券、产业发展扶持等资金解决。

四、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1月至3月)。各县区根据资金筹措能力,研究确定自然村(组) (略) 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时,交通运输部门要征求公安部门对 (略) 段、 (略) 段治理的意见建议。市交通运输局要督促各县区加快施工图设计批复、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3月底开工建设。

(二)实施阶段(4月至10月)。自然村(组) (略) 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农村交通安全标识项目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县区要认真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紧盯年度建设任务,细化工作举措,靠实工作责任,优化施工组织,加快建设进度,确保第一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5%,第二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50%,第三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80%,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项目建设完成后,自然村(组) (略) 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交通运输部门组织验收,其中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验收由交通运输部门邀请公安部门参加,农村交通安全标识项目由公安部门组织验收。

五、质量要求

自然村(组) (略) 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农村交通安全标识项目均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所有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同时主动向省直厅局汇报衔接,争取更大支持。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督指导。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采取季度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督促各县区加强“四项管理”(计划、质量、进度、资金)、坚持质量问题“零容忍”、严把项目监管“六个关口”(设计审查、招投标、合同履约、原材料及设备进场、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强化质量管理,建立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质量管理制度,全方位构建项目监督管理体系。

(三)确保工程质量。市、县(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要严把工程监理资质审查关,严抓工程施工质量,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广大群众参与质量监督工作。施工现场要设立公示牌,严格落实“七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七、验收办法

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小交通 (略) 工程技术标准》《甘肃省自然村(组) (略) 建设技术指南》《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进 (略) (略) 竣(交)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定交发〔2016〕87号)等规定进行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二件:实施“四抓一打通”供水保障工程,建成水源调蓄池2座、

管网调蓄池25座,改 (略) 160公里

一、目标任务

(略) 7县区建成水源调蓄池2座、管网调蓄池44座,埋 (略) 239.7公里。其中:安定区建成水源调蓄池l座;通渭县埋 (略) 23.7公里;陇西县建成水源调蓄池1座、管网调蓄池1座,埋 (略) 46.8公里;渭源 (略) 调蓄池26座,埋 (略) 27.5公里;临洮 (略) 调蓄池14座,埋 (略) 45公里;漳 (略) 调蓄池2座,埋 (略) 76.7公里;岷 (略) 调蓄池1座,埋 (略) 20公里。

二、资金筹措

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县区政府统筹整合资金、地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1-3月)。3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批复,组织开展招标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4-10月)。4月底前续建项目全部复工,6月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工程扫尾阶段(11-12月)。组织完成施工场地恢复平整、设备调试等扫尾工作,开展蓄水通水试运行;建设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决算和审计。

四、质量要求

(一)工程设计方面。要委托具备水利行业勘测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程选择水源必须稳定可靠,供水水质、水量、水压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

(二)施工材料方面。工程建设主要材料、设备均由项目法人组织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经县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抽检合格后使用。

(三)工程建管方面。要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等有关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单位,适时分析研判、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严把项目审批关、资金使用关、工程质量关、安全生产关,确保项目高质量建成。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利用涉农资金整合、财政专项等资金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足额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合规使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四)加强监督指导。市水务局要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质量管控、实施进展等方面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月调度工作制度,紧盯节点目标,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加强进度管理。

六、验收办法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划》进行竣工验收。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水投公司

第三件: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1000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00人,

开展城乡补贴性技能培训*人次以上

一、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1000人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10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具体任务待省上下达后向县区分解)。

(二)实施范围

1.支持对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定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市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定西 (略) 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2.就业单位: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四)实施步骤

1.任务分解。5月底前,发布项目公告,向各县区分解下达招聘指标任务。

2.供需对接。8月底前,各县区根据确定的用人单位资格条件,征集、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招聘单位分解招聘指标。组织用人单位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

3.人员上岗。9月1日起,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上岗,建立管理台账。待省财政厅将生活补贴资金拨付后,市、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招聘人员名单,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4.检查验收。12月上旬,各县区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12月中旬,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于 (略) 政府及省人社厅。

(五)保障措施

1.靠实工作责任。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及时做好补贴发放等各项工作。

2.严格政策要求。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期间应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3.强化督促检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指导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市、县(区)人社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聘用人员管理,严把用人单位资格关、聘用人员条件关、补贴发放审核关,保障各项政策待遇全面落实。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00人

(一)目标任务

2 (略) 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00人,其中:安定区770人,通渭县430人,陇西县770人,渭源县370人,临洮县770人,漳县330人,岷县560人。

(二)实施范围

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 (略) 城镇区域内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三)资金筹措

通过2022年中央 (略) 县区财政预算安排等途径筹集就业补助资金。

(四)工作进度

3月底前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人,6月底前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00人,9月底前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00人,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12月上旬各县区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 (略) 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 (略) 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担当、靠实责任、密切协作,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就业专干+网格员+信息员”模式,不断规范统计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各类源头数据质量。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规范资金发放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发挥应有效用。

2.全面落实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略) 就业局势持续稳定。要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运用“大就业”信息系统加强就业和失业监测,积极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

3.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就业补助政策;认真落实就业统计法规制度,提高就业数据统计质量;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数据统计和调度,加强失业监测和预警应对能力,坚决避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就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开展城乡补贴性技能培训*人次以上

(一)目标任务

全市开展职业能力提升培训*人次,其中:安定区1600人次,通渭县1600人次,陇西县1600人次,渭源县1200人次,临洮县1600人次,漳县1000人次,岷县1400人次。

(二)实施范围

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为企业职工、脱贫劳动力、院校应届毕业生(普通本科高校、 (略) 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

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扩大至非毕业年度普通高校学生及高职、中职(含技工)院校学生。

(三)资金筹措

统筹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略)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的标准。

(四)工作进度

1-2月份,各县区开展培训需求摸底。

3-10月份,组织开展培训,其中6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50%,9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90%,10月底前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11月底前各县区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 (略) 人社局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五)质量要求

1.就业技能培训:按照工种分类培训,普通工种不得少于40课时(含岗前培训)。

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岗位技能需求,对应本岗位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课时要求进行培训。

3.创业能力培训:不得少于7天,若含创业意识培训则不得少于10天。

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学员进行结业考试,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要高于80%。

(六)验收办法

(略) 人社局2022年重点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中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四件:实施惠民生增学位工程,7县区新建城区校舍5.*平方米新增学位4000个以上

一、目标任务

持续优化城区学校布局,新建、改扩建校舍5.*平方米,新增城区义务教育学位4000个(其中安定区450个、通渭县630个、陇西县720个、渭源县720个、临洮县810个、漳县310个、岷县360个),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学位”问题。

二、实施范围

在七县区7所项目学校实施。

三、资金筹措

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76亿元。

四、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指导教育部门制定本县区学位增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完成项目规划备案工作。

(二)审批阶段(3-4月)。各县区政府指导教育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督促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实施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4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三)实施阶段(5-10月)。各县区政府督促教育、发改、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所有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四)验收阶段(11-12月)。由各县区政府根据目标任务要求,组织进行总结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五、质量要求

坚持“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农村中小学学校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小学设计规范》等法规、标准和规范,履行国家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保障措施

(一)靠实责任体系。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各县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项目建设 (略) 线图,制定细化具体的工作措施、进度安排,挂图作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过程监管。通过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检查、有监督、有考核,有效保障项目建设按时、顺利推进。

(三)加强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审计监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严格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问责”与“问效”并重的原则,对项目实施及资金落实情况加强监管,实行跟踪问效。

七、验收办法

根据《农村中小学学校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小学设计规范》及目标任务要求,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自验后,县区政府全面组织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五件: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门诊慢特病报销病种增加10种,

一级定点 (略) 报销起付标准降低50元,二级和三级

定点 (略) 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内自

(略) 起付标准减半

一、目标任务

通过优化完善城乡居民基 (略) 级统筹办法,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水平。

(一)门诊报销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50%提高到60%,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原70%提高到80%;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100元提高到160元。

2.门诊慢特病:增加肾病综合征、过敏性紫瘢并肾病、心肌病、白癜风、*减、干燥综合征、银屑病、自身免疫性肝病、运动神经元病、溃疡性结(直)肠炎等10种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病种,调整后的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达到60种。

(二)住院报销待遇

1.降低起付标准。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原200元降低到150元。

2.提高报销比例。市内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0%、60%提高到75%、65%;市外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65%、55%提高到70%、60%。

3. (略) 实行起付标准减半政策。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同级的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两次以上(含两次)住院治疗的, (略) 开始起付标准降低50%。

二、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2022年度所有参保城乡居民。

三、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为2022年度参保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历年结余基金。

四、工作进度

1—2月份,完成《 (略) 城乡居民基 (略) 级统筹办法》方案制定和信息系统报销参数的配置工作,并按照提高标准后的保障政策落实参保城乡居民待遇;3月份, (略) 、县、乡、村各级医保经办人员和各定点医疗机构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4—6月份,通过入户核查、定点医疗机构现 (略) 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核实。

五、保障措施

市医 (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略) 维护工作。政策执行期间,强化对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会同财政、税务等相关单位对各县区不定期进行督导,对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和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六件:在12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馆(中医综合服务区),改善基层中医诊疗环境

一、目标任务

(略) 12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中医馆(中医综合服务区)12个,其中通渭县5个,陇西县3个,渭源县1个,岷县3个。

二、实施范围

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岷县的12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为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每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元,共*元。

四、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1-3月)。确定12个建设单位,指导制定具体建设方案;积极做好资金衔接,确保项目资金下拨到位。

(二)实施阶段(3-9月)。各建设单位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开展中医馆建设。3月底,80%的项目单位完成中医馆硬件设备的配置;9月底,所有项目单位完成中医馆硬件设备的配置,并组织开展中医药知识及诊疗技术培训,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10月底)。组织对12个项目单位进行评估验收,确保达到要求、投入使用。

五、质量要求

(一)改善中医诊疗环境。将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装饰装修采用中式风格,突出传统文化特色;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

(二)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能够提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服务,同时广泛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重点加强针刺类、灸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敷熨熏浴类、骨伤类、肛肠类等至少其中6类15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详见《中医医疗技术手册》)。

(三)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

(四)开展村医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对辖区内村医进行常用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培训内容要结合当地常见病多发病,坚持实用性原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县区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符合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明确建设标准和阶段任务,保证建设质量,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强化资金管理。相关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效益的正常发挥。

(三)加大督导评估。健全完善项目建设督导评估机制,对照项目建设阶段性要求和建设绩效目标,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的督导检查和结果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保障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七、验收办法

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标准》,组织县区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联合进行项目建设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实施单位: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岷县政府

第七件: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6080户,天然气入户*户

一、目标任务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9个、6080户,2022年、2023年两年实施完成,其中安定区6个、1031户,陇西县34个、3553户,临洮县9个、927户,渭源县3个、399户,漳县4个、170户。实施天然气入户*户,其中安定区5000户、通渭县300户、陇西县2500户、临洮县2000户、渭源县200户。

二、实施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安定区、陇西县、临洮县、渭源县、漳县等5个县区;天然气入户工程涉及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临洮县、渭源县等5个县区。

三、资金筹措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天然气入户资金由相关燃气企业和用户自筹。

四、工作进度

1-3月份,办理规划、设计、施工等各项前期手续;4-6月份,全面开工,开工率达到100%;7-9月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工程任务的40%,天然气入户完成工程任务的60%;10月份,天然气入户工程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2月份,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天然气入户进行全面检查。

五、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和天然气工程要求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的责任落实机制。相关县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资金保障,做好项目监管,全力加快改造项目和天然气入户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相关县区要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联合办公”“一窗受理”,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的方式,精简一切可精简的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

三是加快建设进度。相关县区在可行性研究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要督促建设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按照既定时间节点,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强化施工力量,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四是强化工程监管。市住建局、相关县区政府和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定由专人负责,加强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要通力协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七、验收办法

由住建部门按设计要求标准完成工程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实施单位: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临洮县、渭源县、漳县政府,相关燃气企业。

第八件:为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中的*名适龄妇女购买“两癌”保险

一、目标任务

(略) 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名适龄妇女购买“两癌”保险,其中:安定区约2.*人,通渭县约2.*人,陇西县约3.*人,临洮县约2.*人,渭源县约2.*人,漳县约1.*人,岷县约3.*人。

二、实施范围

各县区33-64周岁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

三、资金筹措

全市*名适龄妇女按人均10元购买“两癌”保险,共需保费*元。市县财政按照5:5比例列支,市级财政列支*元,安定区列支*元,通渭县列支14.*元,陇西县列支16.*元,临洮县列支12.*元,渭源县列支11.*元,漳县列支7.*元,岷县列支18.*元。

四、实施时间

保险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患“两癌”的妇女都将纳入理赔范围。

五、工作进度

1-3月份,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全面宣传;加大对患病妇女及疑似病例样本的进一步筛查摸底,及时登记造册,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4-6月份,市、县(区)财政落实保费,各县区 (略) *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保险任务。

7-9月份, (略) 提供的购买保险花名册,逐一做好回访;组织巾帼志愿者上门为患病妇女和疑似病例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工作;组织医 (略) 开展“两癌”线上小课堂,讲解患病后的自行护理知识;组织妇联执委对患病妇女讲解“两癌”救助及其他渠道救助政策; (略) 对患病妇女做好理赔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任务。由市妇联牵头做好“两癌”保险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落实一周一统计、一月一上报、一季度一通报机制;各县区政府负责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及时落实资金,确保顺利推进。市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提供支持。 (略) 要按照理赔程序,及时核查、及时理赔。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妇联组织相关单位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区任务落实、资金使用等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确保实事办理按期有序推进。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妇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九件:实施残疾人关爱服务项目,康复救助残疾儿童800人、残疾人照护服务1000人、支持性岗位就业200人

一、目标任务

实施残疾人关爱服务项目,解决残疾人多元化需求,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浓厚氛围。

(一)康复救助残疾儿童800人。对具有定西户籍(含居住证发放地在定西)的800名0-6岁、7-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7-14岁需持残疾人证),其中安定区210人、通渭县60人、陇西县172人、渭源县25人、临洮县177人、漳县34人、岷县122人。

(二)残疾人照护服务1000人。对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1000名持证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服务等形式的照护服务,其中安定区150人、通渭县145人、陇西县140人、渭源县140人、临洮县220人、漳县70人、岷县135人。

(三)支持性岗位就业200人。以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协调人社部门开发公益性岗位、扶持企业和农村种养殖合作社安置就业、支持自主创业和辅助性就业等多种形式,支持200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实现就业,其中安定区35人、通渭县30人、陇西县30人、渭源县23人、临洮县37人、漳县11人、岷县34人。

二、实施范围

(略) 7县区范围内实施关爱服务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地户籍但在外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可向户籍地残联提交救助申请,经户籍地残联审核未享受居住地救助政策,应按程序向在训定点康复机构落实救助资金、提供转介服务。

三、资金筹措

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福彩体彩资金和其他社会帮扶资金, (略) 、县(区)财政预算和配套资金。

(一)康复救助。按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0.*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1.*元,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元的标准执行。

(二)照护服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残疾人托养需求,在中央财政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补助的基础上,确定照护服务方式、周期和调整补贴标准。

(三)支持性就业。各县区根据安置残疾人就业形式,对应落实相关项目资金或扶持资金。

四、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各县区组织筛选、确定康复助和照护服务对象,分类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照护服务、支持性岗位就业具体方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3—9月)。各县区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第三方康复、托养机构的形式,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残疾人照护托养服务项目,并规范建立服务档案。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鼓励用人单位开发岗位、协调人社部门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同步实施就业基地、助盲就业机构扶持项目,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多渠道推进残疾人就业。

(三)评估验收阶段(10—11月)。完善项目基础资料,积极配合各级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检查。各县区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评审团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上报年度项目执行报告。

五、质量要求

(一)机构合规。各县区委托实施项目的康复、托养机构,必须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具备开展相应康复训练或托养服务合法执业资格,人员配置、场地、设施符合要求,各项制度健全。

(二)服务规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签订协议要求,规范实施康复训练、照护服务项目。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周期、频次,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三)就业稳定。用人单位同就业残疾人签订劳务或就业协议,按期发放工资,实现稳定就业。鼓励有能力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及时落实扶持经费,实现稳定增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残联 (略) 残疾人关爱服务行动,督促各县区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配合、协同联动的原则,具体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解决残疾人的急难愁盼需求。

(二)强化资金监管。要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要通过合规合理、公开公正的程序确定康复、托养对象,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后对残疾儿童和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和照护服务,康复训练在年内要确保服务周期达到10个月,照护服务按实际需求确定。市残联通过现场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县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在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分别达到60%、90%、100%。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残疾人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区每季度要对提供康复、托养服务的机构和组织进行督导检查,监督其协议执行情况。同时,对康复、托养受助残疾人基本情况要及时录入相应项目管理系统。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给残疾人及家庭带来的变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并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项目验收

各县区根据实际,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评审团队进行绩效评价,完成项目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十件:推进“快递便民”工程,建成城乡快递便民服务点1500个,投放运营智能快件箱500组

一、目标任务

(略) 范围内建成城乡快递便民服务点1500个,投放运营智能快件箱等自助服务设施500组。

二、实施范围

在人群相对集中的社区、居民小区及乡镇、行政村建成1500个便民服务点,在人流量较大的机关单位、商圈、居民小区等地投运营500组智能快件箱,规范邮快件投递,方便广大群众用邮。

三、资金筹措

1.便民快递服务点:鼓励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多方筹措资金,建设运营和规范提升1500个快递便民服务点。在企业全力布设规范 (略) 点的基础上,通过社区便利店、商超等叠加快递服务等方式推进城区便民服务点建设,通过整合电商服务点和便民服务中心等资源推进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2.智能快件箱:鼓励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多渠道筹资金布设500组智能快递柜。引导有能力和有意愿的企事业单位将智能快件箱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计划和经费预算,为智能快件箱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区、进商圈提供便利。

四、工作进度

(一)筹划准备阶段(3月底前):市邮政管 (略) 寄递企业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各邮政企业、各快递企业、各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科学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拟定建设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底前):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全面开展服务点建设,开工率达到100%。市邮政 (略) 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市邮政 (略) 商务部门积极整合现有农村电商资源推进项目实施。各参与实施企业加快工作进度,按时间节点抓好项目建设。

(三)评估验收阶段(12月底前):各参与实施企业开展自查评估,市邮政管理局联合交通运输、商务等相关部门组织评估验收。

五、质量要求

1.快递便民服务点建设须按照《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要求进行,场所设计和设备配置须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标准。

2.智能快件箱建设须按照《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要求进行,须符合《智能信包箱》(GB/T*-2021)标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市邮政管 (略) 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符合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明确建设标准和阶段任务,积极研究、及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多方投入,保障进度。各参与实施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全力组织实施。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快递便民服务点和智能快件箱投入,保证合理规划实施。市邮政管理局要督促各参与实施企业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投入,加强调度指导,确保按照实施计划顺利推进。

(三)加强监管,提高质量。市邮政管理局要督促各参与实施企业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督促已建成的快递便民服务点、已投放运营的智能快件箱按要求办理末端备案手续;要加强日常监督,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保证快递便民服务点、智能快件箱正常使用,促进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改善。

七、验收办法

各参与实施企业开展自评,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标准完成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实施单位:参与实施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

附件4

2022年陇西县10件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第一件:实施城区文化提升、生态加密工程,启动北关正街历史街区和3个文化生态广场建设,栽植各类苗木*株

一、目标任务

(一)通过改造和新建的方式,在全县实施4个文化提升广场公园项目,包括北关正街历史街区、陇西县文庙停车场、陇西县武安门公园、陇西县静安门公园。

(二)实施2 (略) 生态景观绿化加密工程,栽种各类苗木*株。

二、实施范围

(一)北关正街历史街区位于北关正街各街区;文庙停车场位于光明巷以北,东大街以南;武安门公园 (略) (略) 以北;静安门公园位于西关停车场北侧。

(二)生态加密项目涵盖人民广场、药都公园、广场西口、高速出口及桥南周边、园艺十字广场、文峰高速出口、西关立体停车场、 (略)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物业小区。

三、资金筹措

文化提升工程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和外部融资(PPP项目);生态加密工程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筹。

四、工作进度

(一)北关正街历史街区和3个文化生态广场建设项目2022年3月完成可研编制批复及两评一案编制工作,4月中旬完成两评一案评审、批复并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5月份完成社会 (略) 成立;6月开工建设,工期2年,2024年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待项目竣工验收之后,进入项目运营期,运营期28年。

(二)春季加密提升工程(3月15日—5月30日)完成补植花灌木*株的任务,种植草坪*平方米,6月份组织检查验收。秋季加密提升工程(9月1日—10月30日)完成栽植行道树补植乔木5170棵、补植花灌木*株,11月份组织检查验收。

五、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文化提升项目及生态加密工程要求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项目包抓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抓紧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加快项目工程推动实施,根据具体施工计划,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切实加快建设进度。

三是强化工程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顺利推进。

七、验收办法

各责任管理单位按照文化提升项目设计要求及绿化标准完成工程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绿化业主单位

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市政管理所

第二件:改造提升城区基础设施,改造老旧小区34个3553户,

天然气入户3553户,改造城 (略) 15公里,

建成公共厕所12个、停车场2个

一、目标任务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4个、89栋楼共3553户;实施天然气入户3553户;改造老 (略) 15公里;新建公厕12处、停车场2个。

二、实施范围

(一)老旧小区改造及天然气入户:改造翡翠三期、铁路小区大工房等34小区的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单元门更换、管网改造、天然气入户等内容。

(二)城 (略) 改造:改 (略) 4.7公里、 (略) 31公里、 (略) 11公里;新建西大街、南大街、 (略) (略) 8.5公里,完成南安大 (略) 段、南河桥至锁峪河雨水管道埋设5.5公里。

(三)公厕建设:南大街、北大街、 (略) 、 (略) 段建设12座公厕。

(四)停车场建设:实施文庙广场停车场和陇西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铁路社区片区)。

三、资金筹措

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外部融资(PPP项目)及住户自筹解决。

四、工作进度

(一)老旧小区改造:1—3月份,办理设计、施工等各项前期手续;4—6月份,全面开工,开工率达到100%;7—9月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工作任务的40%,天然气入户完成工程任务的60%;10月份,天然气入户工程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1月份,住建局牵头对老旧小区改造、天然气入户进行全面检查。

(二)城 (略) 改造:陇西县城 (略) 改建工程完成8.5公 (略) ;陇西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南安大 (略) 段)、陇西县南安大道(南河桥至锁峪河)管网 (略) 改扩建工程、陇西县城 (略) 改造项目年内完成雨水管道埋设5.5公里。

(三)公厕建设:4月份开工建设,8月底全部完工。

(四)停车场建设:陇西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铁路社区片区)和文庙广场停车场建设期为两年,当年完成总工程量的60%。

五、质量要求

严格按工程要求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项目包抓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抓紧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加快项目工程推动实施,根据具体施工计划,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切实加快建设进度。

三是强化工程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顺利推进。

七、验收办法

按设计标准完成建设并进行工程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略)

实施单位:县住建局、市政管理所

第三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元,通过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等方式新增城镇就业3000人

一、目标任务

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元。通过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实现新增城镇就业3000人。

二、支持对象

(一)创业贷款:在陇西县境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在陇西县境内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城镇就业:年满16周岁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县城镇区域内实现就业。

三、工作进度

(一)创业贷款:第一季度完成目标任务的20%,第二季度完成目标任务的60%,第三季度完成目标任务的80%,第四季度争取全面完成任务,查漏补缺、完善资料。

(二)城镇就业:3月底前完成城镇新增就业750人,6月底前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600人,9月底前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400人,10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11月上旬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11月下旬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灵活就业等方式增加就业,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及12类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支持力度。

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县人社局及财政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探索推行电子化审批,实行线上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人社部门资格审核原则上应压缩在7个工作日内,担保机构尽职调查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金融机构贷款受理至发放原则上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努力形成部门协作配合,共同促进中小微企业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多方式、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覆盖面。要加大对小餐饮企业、“五小”产业、特色产业、服务业创业等项目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不断激发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形成全县创业就业、共谋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创业贷款和就业补助政策,做好创业贷款和就业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五、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陇西县昌盛 (略) 、各金融机构

实施单位:县再就业服务中心

第四件:建成西城九年制学校和西城幼儿园, (略) 小学建设,新增学位3120个,对当年录 (略) 校的城乡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学业资助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建成陇西县西城九年制学校和西城幼儿园,新增学位3120个,启动 (略) 小学;对具有陇西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实施资助。

二、实施范围

项目建设涉及西城九年制学校、西城幼儿 (略) 小学;学生资助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及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 (略) 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资金筹措

陇西县西城九年制学校和西城幼儿园资金来源为申请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幼儿园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等, (略) 小学资金来源为申请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资金及县财政配套等;学生资助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元,对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四、实施步骤及进度

(一)项目建设

1.1—3月份,续建西城九年制学校项目和西城幼儿园项目2月底复工建设。西城九年制学校1#教学楼、食堂、报告厅、室外附属工程2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3月初开工建设;初步 (略) 小学建设用地。

2.4—6月份,西城九年制学校综合教学楼及3#教学楼、2#教学楼、西城幼儿园1#教学活动用房3个续建项目6月底完成建设任务的70%;西城九年制学校1#教学楼、食堂、报告厅、室外附属工程、西城幼儿园2#教学活动用房及室外工程6月底完成建设任务的50%; (略) 小学建设项目划拨建设用地,完成项目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7—9月份,西城九年制学校综合教学楼及3#教学楼、2#教学楼、西城幼儿园1#教学活动用房3个续建项目9月底完工;西城九年制学校1#教学楼、食堂、报告厅、室外附属工程、西城幼儿园2#教学活动用房及室外工程9月底完成建设任务的80%; (略) 小学建设项目完成两证一书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手续。

4.10—12月份,西城九年制学校1#教学楼、食堂、报告厅、室外附属工程、西城幼儿园2#教学活动用房及室外工程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略) 小学建设项目于10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二)学生资助

1.制定实施方案(3月底前)。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 (略) 为民实事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33号)文件要求,制定《陇西县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2.政策宣传(3月至7月)。各县直学校及学区 (略) 站、 (略) 向社会广泛宣传、解读国家资助政策。各高中学校充分利用毕业季,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团班会、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家长宣传,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摸底统计(6月底前)。县教育局组织各高中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摸底统计,并报县民政部门进行考生信息比对。

4.确定资助对象(7月至9月)。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对具有本县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8月5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8月2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统计结果及时报送民政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团委公示。通过教育统计、民政比对、团委公示的工作流程,以及县级初统、市级初核、省级复核的信息审核机制,准确确定资助名单。

5.发放资助金(8月至9月)。资助对象确定后,资助金由团 (略) 委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学生银行卡。

6.补充发放(9月底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7.跟踪管理(10月底前)。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县教育局联合团县委对受助学生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情况。对资助金未到账的学生,查明原因后予以补发;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五、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

六、保障措施

(一)靠实工作责任。项目工作要成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加强项目调度,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多渠道筹措资金,做好汇报对接,积极化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征地拆迁、资金短缺等问题, (略) 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建立工作专班、确定专人,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有序推进,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学生资助工作各乡镇、各县直高中学校、各学区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工作力量,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严格资金监管。项目工作要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不截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学生资助工作县教育局要结合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报送至民政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审核。资金发放后,县教育局配合团县委对受助学生进行抽查回访,坚决杜绝漏报、虚报名单,套取资助资金现象发生。

(三)完善工作机制。项目工作要严格落实“1346”项目建设时序和“3246”调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网报制”、项目进度“周报制”、项目开工“台账制”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学生资助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把项目和学生资助申报审批、资金使用等关口,严防基建、学生资助领域腐败问题发生。实施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情况,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和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

实施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

第五件:对5000名农村和城镇低收入适龄妇女进行免费“两癌”检查,对2.*名农村贫困妇女投保“两癌”保险,对农村贫困“两癌”患者实施救助

一、对5000名农村和城镇低收入适龄妇女进行免费“两癌”检查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3940名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低保、特困供养、下岗、无业、失业等困难妇女),以及未参加过2019—2021年“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

(二)项目内容

1.检查对象:对全县33—64岁未参加过“两癌”检查的城镇低收入妇女(包括低保、特困供养、下岗、无业、公益性岗位、打零工、单位无法提供体检等)妇女以及未参加过2019—2021年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所有接受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对象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2.检查内容: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液基薄层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和HPV检测、细胞学DNA检测;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资金来源

“两癌”检查费用按120元/每人次计算。省级补助50%,市级承担20%,县级承担30%。县财政局负责配备资金的统筹安排。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1月上旬—中旬)。制定工作方案, (略)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下达任务数并细化任务。

2.项目实施阶段(1月下旬—5月)。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建立检查资料。

3.评估检查阶段(9—11月)。完善项目基础资料,配合省政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放调查问卷,评估实施效果,上报有关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县妇联牵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协调乡镇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并动员初筛阳性对象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确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建立转诊机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确定接诊机构、初筛机构,对筛查阳性对象进行进一步确诊。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补助资金的筹集及拨付工作。各乡镇妇联要立足实际,积极动员城镇、农村适龄、未检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确保2022 年度目标任务尽早完成。

二是严格质量把关。卫生健康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两癌”检查项目的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质控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及时向初筛机构反馈检测报告。采用PCR(聚合酶链式反应)检测方法进行HPV检测时,应当遵循《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县妇联配合县政府不定期检查,对工作的目标任务、运行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如期完成。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各卫生医疗机构

实施单位:县妇联

二、对2.*名农村贫困妇女投保“两癌”保险,对农村贫困“两癌”患者实施救助

(一)目标任务

全县17个乡镇35—64周岁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

(二)执行范围

全县17个乡镇。

(三)资金筹措

全县约3.*名适龄妇女按人均10元购买“两癌”保险,市县财政按照5:5比例列支,市财政列支16.*元,需县财政列支16.*元。

(四)实施时间

保险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患“两癌”的妇女都将纳入理赔范围。

(五)工作进度

1.1—3月份,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全面宣传;加大对患病妇女及疑似病例样本的进一步筛查摸底,及时登记造册,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2.4—6月份,县财政落实保费,全面完成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保险任务。

3.7—9月份, (略) 提供的购买保险花名册,逐一做好回访;组织巾帼志愿者上门为患病妇女和疑似病例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工作;组织医 (略) 开展“两癌”线上小课堂,讲解患病后的自行护理知识;组织对患病妇女讲解“两癌”救助及其他渠道救助政策; (略) 对患病妇女做好理赔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县妇联牵头制定陇西县实施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实施方案,做好“两癌”保险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民政局负责提供35—64周岁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人数和花名册;各乡镇及时做好宣传和35—64周岁农村脱贫人口、“三类人口”以及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适龄妇女的核查,并督促患病妇女按照程序理赔;县财政局负责资金落实及拨付工作。

二是加强项目监督和检查。县妇联组织相关单位成立督导组,对乡镇不定期进行督导,对工作的目标任务、运行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

实施单位:县妇联

第六件:为100名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康复服务,

为6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康复服务,为200名残疾人、失能和

半失能老人免费发放轮椅等辅助器具,为100名白内障患者

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一、目标任务

(一)康复救助残疾儿童100名。对全县100名0—6岁、7—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7—14岁需持残疾人证)。视力残疾人儿童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4个月,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不少于10个月。

(二)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60名。对符合国家《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2019)规定且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全县60名持证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提供寄宿制托养服务(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服刑人员除外)。

(三)残疾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适配辅助器具200名。对全县200名残疾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提供轮椅、助听器、拐杖、腋杖等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四)白内障复明手术100例。对全县1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二、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实施关爱服务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属陇西户籍但在外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可向县残联提交救助申请,经审核未享受当地救助政策,按程序向在训定点康复机构落实救助资金、提供转介服务。

三、资金筹措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寄宿制托养、辅助器具适配和白内障复明手术初步预算资金*元。通过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福彩体彩资金和其他社会帮扶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予以解决。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视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每人0.*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1.*元;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元。

(二)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按照每人每年平均*元的标准补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寄宿制托养服务。

(三)辅助器具适配。结合各乡镇辅具需求摸底情况,通过招投标由 (略) 场价协商统一采购后进行发放。

(四)白内障复明手术。按照每人3700元的标准由县残联会同卫生健康局联合实施。

四、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县残联会同各乡镇、康复机构组织筛选确定康复救助、辅具适配、白内障复明手术以及托养服务对象,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3—10月)。县残联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第三方康复、托养机构的形式,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组织实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残疾人托养服务、白内障复明手术和辅助器具采购项目,并规范建立服务档案。

(三)评估验收阶段(11—12月)。县残联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服务质量,每季度进行督促检查,12月底项目完成后,各机构对托养项目进行自验,2023年1月,县残联通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审计,绩效评价,形成项目管理闭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残联监督指导全县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督促服务机构和各乡镇具体抓好项目摸底、申报和组织实施,做到应摸尽摸、应报尽报、应享受尽享受,避免出现因摸底不扎实导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未能享受项目造成上访等问题,切实解决好残疾人急难愁盼需求。

(二)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要通过合规合理、公开公正的程序确定康复、托养和辅具适配及复明手术对象,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后实施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康复托养、辅具适配和复明手术目标任务。县残联通过现场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各服务机构、乡镇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在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分别达到60%、90%、100%。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残疾人等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监督检查。县残联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协议,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服务周期、服务次数等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并对受助残疾人基本情况及时录入相应项目管理系统。

(四)加大宣传力度。县残联、各乡镇和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喻户晓。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残疾人通过康复、托养、辅具适配和复明手术给他们及家庭带来的变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并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定点康复服务机构

第七件:实施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改造农村安全饮水

(略) 24公里,布设引洮供水工程二干管复线22公里,

完成首阳水厂调蓄池建设

一、目标任务

在陇西县境内实施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改造农村安全饮 (略) 24公里,布设引洮供水工程二干管复线22公里,完成首阳水厂调蓄池建设。其中,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涉及云田镇、文峰镇等2个乡镇。引洮一期陇西城镇首阳水厂调蓄池工程在首阳镇董家堡村新建*立方米调蓄池1座,提水泵站1座,埋设供水管道5.24公里。

二、资金筹措

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市统筹整合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2月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批复及前期相关手续,同时在2月初完成项目招标工作,2月底进行开复工建设。

(二)工程建设阶段(3—10月)。3月所有涉及项目全部开复工建设,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工程扫尾阶段(11—12月)。组织完成施工现场扫尾工作,准备相关竣工资料,开展法人验收及竣工验收,法人单位进行项目决算及审计工作。

四、质量要求

(一)工程设计。委托具备水利行业勘测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编制。

(二)施工材料方面。工程建设主要材料、设备均由项目法人组织统一公开招标采购,经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管理人员抽检合格后使用。

(三)工程建管方面。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等有关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 (略) 为民办实事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33号)精神,以县水务局为监管,各项目法人单位为主推,各施工单位为主体,层层落实,层层到位,确保工程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如期完工。

(二)靠实工作责任。严格把控项目质量关,县水利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认真履责,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全面落实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设备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参建单位人员履职及五大员到岗到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及县广惠 (略) 做好项目建设任务推进、进度跟踪落实等制度,保障工程按时完成。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水务局积极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能,从项目工程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质量管控、实施进度等方面加强指导,按照“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检查”制度,建立月调度机制,紧盯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六、验收办法

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划》进行竣工验收。

七、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文峰镇、首阳镇、云田镇

实施单位: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县广惠 (略)

第八件:改 (略) 通行条件,新 (略) 100公里、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公里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在全县选择符合村庄规划的自然村(不包括撤并建制村、移民搬迁村、空心村),新建450公里自然村(组) (略) ,支撑乡村建设行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0公里,全面提 (略) 安全防护水平。

二、资金筹措

省级财政按照计划下达部分补助资金,剩余项目建设资金由县上统筹整合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财政资金、政府一般债券、产业发展扶持等资金,保障自然村(组) (略) 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至3月)。根据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建立项目实施台账,加快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在对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时,要征求公安部门对 (略) 段、 (略) 段治理的意见建议。3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同步开工一批。

(二)实施阶段(4月至10月)。紧盯年度建设任务,靠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举措、倒排工期、加快进度、保证质量,确保10月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底前)。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时组织财政、发改、审计、自然资源、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项目验收。

四、质量要求

自然村(组) (略) 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均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所有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 (略) 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重要意义,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合力,认真落实。县交通运输局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加强业务和技术指导;同时,按照省级“以奖代补”等政策,主动向省交通运输厅争取更大支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要聚焦项目建设缺口资金,负责统筹整合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财政资金、政府一般债券、产业发展扶持等资金,并足额拨付,全力保障自然村(组) (略) 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力服务和保障项目建设,积极动员并组织群众大力配合项目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用地、用料、施工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自然村(组) (略) 工程技术规范》等,落实安防工程、防排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最大程度利 (略) 改扩建,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地”三条红线。把好项目质量关口,确保项目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以上。

(三)强化项目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要严格落实“七公开”制度,充分尊重农民群众建设意愿,邀请群众参与设计选线、质量监管、工程验收等环节,确保工程质量。路面结构层的选择应充分征求沿线群众意见。

(四)加强养护管理。项目建成后,统一移交村委会管理养护, (略) 长履行养护管理职责,组织村民自管、自养。各乡镇要将自然村(组) (略) 日常养护管理纳入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治共享范畴, (略) 养路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吸纳群众参与,调动和发 (略) 护路的积极性和重要作用。

六、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应急局

第九件:提升用电保障能力,改造20个行政村1 (略) 58公里、0. (略) 129公里,改造电表箱3600只。

一、目标任务

新建1 (略) 58公里、改造0. (略) 129公里,改造电表箱3600只,10月底前竣工投产。

二、实施范围

(略) 一二期改造过的20个行政村台区进行升级改造,组织实施1 (略) 58公里、0. (略) 129公里,改造电表箱3600只,解决低电压、卡脖子、重过载等114个问题台区。

三、资金筹措

省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中央预算内资金20%,省电力公司贷款80%。

四、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1月至3月)。供电公司完成工程物资准备,完成施工班组建立及人员准入,完成开复工资料审批。属地乡镇配合供电所组织村民大会, (略) 改造范围及政策, (略) 径协议。开展现场设计复核交桩及施工图绘制,确保3月底前开工建设。

(二)实施阶段(4月至10月)。 (略) 安排牵头组织实施,各乡镇负责施工受 (略) 径协调,确保一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20%,第二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60%,第三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90%,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项目建成投产后,工程由县发改局、供电公司成立验收小组,组织现场工程量、工艺质量验收。

五、质量要求

农网巩固提升工程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所有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管理质效。一是 (略) 工程分片包干制,建立当地政府属地协调、供电公司领导分所包片。二是 (略) 工程组织管理体系,坚决 (略) 工程建设推诿扯皮,各供电所要靠实责任,履职尽责,管理延伸,从施工每个工序终结起深度介入严把质量验收关。各乡镇、供电所切实履行工程建设属地管理协调主体职责,及时发布停电信息、协调占地及青苗赔偿事宜、施工现场到岗到位管理、投诉管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保证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可控在控,实现“零缺陷”移交并投产。

(二)确保物资及时供应、提高物资供应效率。全面加强物资管理,狠抓物资保障,彻底转变等、靠思想,安排专人积极沟通协调上级部门、供应商,根据现场施工需求,每日跟进催货进度,详细掌握计划物资的生产情况及发货情况,增强催货频率,严把物资验收关和压缩物资抽检时间,确保物资到货满足工程建设需求,避免因物资到货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三)严格施工队*管控,确保满足现场需求。 (略) “四个管住”要求(管住计划、管住队*、管住人员、管住现场),业主项目部要将所有施工计划纳入现场管控;施工项目部要严格队*准入,采用清单计价加周考勤管理监督机制,优胜劣汰择优施工队*,确保现场施工力量充足;重点加强工作票审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定期通报考核;各乡镇、供电所切实属地责任制,全力配合项目部做好安全质量进度管控。

七、验收办法

严格按照《架空绝 (略) 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602—1996、《 (略) (略) 典型设计10k (略) 分册》(2016版)、《 (略) (略) 典型设计10kV配电变台分册》(2016版)和《 (略) 380/220 (略) 工程典型设计》(2018版)等规定进行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陇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实施单位: (略) 、各乡镇

第十件:实施体育健身工程,启动陇西体育公园建设, (略) 智慧书屋2个,新建改建智慧健身步道4公里。

一、目标任务

启动陇西体育公园建设,新建改建智慧健身步道4公里, (略) 智慧书屋2个。

二、资金筹措

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县财政补贴、地方债券和银行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工作内容

(一)陇西体育公园建设

1.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68亩,按照“一场一馆”(即体育场和综合体育馆)的功能布局,主要建设*座体育场1个,4000座体育馆1个,休闲健身广场1处,健身步道1条,及篮球场、网球场、门球场等室外活动场馆。

2.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3.88亿元

3.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4.实施单位:县体育运动中心

(二)新建改建智慧健身步道4公里

1.建设内容:在渭河风情健身步道新建健走步道5公里,配置相关智慧健身设施。

2.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元

3.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4.实施单位:县体育运动中心

(三) (略) 智慧书屋2个

1.建设内容:遵循普遍均等、公共服务的原则, (略) 智慧书屋,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配置图书2000多册,设置阅览座位14个,通过布局和功能整合,实现刷卡进出、自助借还、扫描下载、通借通还、智能荐书等智慧互联服务,打造集图书借阅、学习交流、文化体验、文化沙龙、志愿服务等为一体的多元知识空间。

2.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元

3.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4.实施单位:县图书馆

四、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1—4月)。陇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负责单位要积极对接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办理有关项目前期手续;智慧健身步道建设项目要完成方案、两证一书、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资金中央预算资金到位即可开工;城市智慧书屋建设项目要 (略) 主管部门和衔接县财政等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并通过科学调研,完成项目建设前期选址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5—10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智慧健身步道建 (略) 智慧书屋建设项目等2个新建项目6月份全部开工,9月底完成项目主体建设,10月底完成项目配套设施的安装。

(三)竣工验收阶段(11—12月)。2个新建项目建成后,县文体旅游局要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通过听取建设汇报、查看工程现场、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重点围绕建设规模、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项目包抓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抓紧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加快项目工程推动实施,根据具体施工计划,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切实加快建设进度。

三是强化工程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顺利推进。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 (略) 县为民办实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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