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方案》的通知-2020-09-0410:14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方案》的通知-2020-09-0410:14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20〕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单位:
《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方案》已经7月25日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方案
为健全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社会化运营模式,有效提升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8〕3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略)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委托经营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托养中心项目。该项目为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元,项目规模2000平方米,建成后主要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寄宿托养服务。
(二)康复中心项目。该项目为“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项目,总投资*元,项目规模4800平方米,建成后主要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康复医疗、生活技能训练、康复教育培训等服务。
以上两个项目均采用购置方式完成建设内容,购置陇西 (略) 新建中医药养生馆5-9层共计6800平方米(实际使用7-9层4500平方米)。
二、运营模式选择背景
在2016年中国残联、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中提出:“认真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探索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扶持民办社会组织和机构承接残疾人服务”。《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4〕85号)文件中提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同时,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临洮县、岷县、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均采用公建民营模式运营,成效较好。
三、采用管理模式
借鉴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公建民营经验,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引进专业机构参与管理的模式运行,并按照管办分离 (略) ,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经办和管理社会机构。县残联要在做好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附属设施配套的同时,协助经营 (略) 场准入手续,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支持康复托养中心拓展业务。县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提供行业指导,给予政策性扶持。经营机构负责组建专业管理和服务团队,办理康复托养机构资质,投入开办资金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残联组织委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托养等康复托养服务项目,全力把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办成“康教融合、医养结合、公建民营”的残疾人综合康复托养服务机构。
四、组织实施
(一)由陇西县残疾人联合会牵头,县发改、财政等部门配合全力抓好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项目的实施,做好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由陇西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实施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工作,编制委托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项目实施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项目的采购,按采购合同实施采购项目。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20〕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单位:
《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方案》已经7月25日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方案
为健全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社会化运营模式,有效提升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8〕3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略)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委托经营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托养中心项目。该项目为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元,项目规模2000平方米,建成后主要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寄宿托养服务。
(二)康复中心项目。该项目为“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项目,总投资*元,项目规模4800平方米,建成后主要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康复医疗、生活技能训练、康复教育培训等服务。
以上两个项目均采用购置方式完成建设内容,购置陇西 (略) 新建中医药养生馆5-9层共计6800平方米(实际使用7-9层4500平方米)。
二、运营模式选择背景
在2016年中国残联、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中提出:“认真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探索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扶持民办社会组织和机构承接残疾人服务”。《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4〕85号)文件中提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同时,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临洮县、岷县、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均采用公建民营模式运营,成效较好。
三、采用管理模式
借鉴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公建民营经验,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引进专业机构参与管理的模式运行,并按照管办分离 (略) ,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经办和管理社会机构。县残联要在做好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附属设施配套的同时,协助经营 (略) 场准入手续,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支持康复托养中心拓展业务。县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提供行业指导,给予政策性扶持。经营机构负责组建专业管理和服务团队,办理康复托养机构资质,投入开办资金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残联组织委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托养等康复托养服务项目,全力把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办成“康教融合、医养结合、公建民营”的残疾人综合康复托养服务机构。
四、组织实施
(一)由陇西县残疾人联合会牵头,县发改、财政等部门配合全力抓好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项目的实施,做好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由陇西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实施陇西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工作,编制委托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项目实施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康复托养中心委托经营项目的采购,按采购合同实施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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