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20千伏贵阳渔安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20千伏贵阳渔安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贵阳供电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办理220千伏贵阳渔安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能满足 (略) 负荷发展的需求, (略) 架结构,提高项目片区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和《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220千伏贵阳渔安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项目代码:中央〔2207-*-04-01-*〕工程〔GY*〕),项目单位 (略) (略) 贵阳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云岩区中天渔安新城东北面、 (略) 东段西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本期扩建主变1×240兆伏安,本期不新增出线。
四、项目总投资*元,项目资 (略) 企业自筹。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请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节能减排、水土流失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和管理。
六、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16号)》,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采用公开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本工程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在220千伏贵阳渔安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时,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预审手续;我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 (略) (略) 贵阳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本核准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联系人:舒舰;联系电话:*)
附件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220千伏贵阳渔安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审批单位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请严格执行黔府办函〔2017〕193号文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
(略) 贵阳供电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办理220千伏贵阳渔安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能满足 (略) 负荷发展的需求, (略) 架结构,提高项目片区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和《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220千伏贵阳渔安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项目代码:中央〔2207-*-04-01-*〕工程〔GY*〕),项目单位 (略) (略) 贵阳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云岩区中天渔安新城东北面、 (略) 东段西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本期扩建主变1×240兆伏安,本期不新增出线。
四、项目总投资*元,项目资 (略) 企业自筹。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请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节能减排、水土流失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和管理。
六、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16号)》,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采用公开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本工程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在220千伏贵阳渔安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时,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预审手续;我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 (略) (略) 贵阳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本核准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联系人:舒舰;联系电话:*)
附件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220千伏贵阳渔安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审批单位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请严格执行黔府办函〔2017〕193号文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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