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综改示范区标注配套产业园及唐槐路城市智慧停车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山西综改示范区标注配套产业园及唐槐路城市智慧停车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山西综改示范区标注配套产业园及唐槐路城市智慧停车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地块位于唐槐园区中国移动 (略) 以西,二号线南街以南,四号线以北, (略) 以东。
用地规划:依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2020年7月8日)},该地块将被开发为停车场用地。
地块现状:本次调查地块目前处于施工期间,地块规划修建山西百度标注园,主要是由产业大厦(24F)、安防大楼(20F)、人才公寓(24F),以及商业、配套用房
(4F),组成的综合体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5.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容积率4.0,绿地率25%。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布点方案:山西综改示范区标注配套产业园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39m2,合56.86亩,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随机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综合考虑项目地块内已建设建筑物分布情况,共布设6个(S1~S6)土壤监测点位(不含对照点); (略) 智慧停车场项目占地面积2508.39m2,合3.7626亩,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综合考虑项目地块内已建设建筑物分布情况,共布设3个(S1~S3)土壤监测点位(不含对照点)。
(2)调查结论:基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可以达到商务金融用地及停车场用地,可用来建设相应服务设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环保部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 (略) 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3)建议:1、后续建设中地块土方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油污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后续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建筑垃圾
及存在污染可能性的土壤做为回填土。2、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避免施工原材料、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避免施工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项目所在地块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3、基于施工安全考虑,建议在未来开发利用时应做好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如遇突发环境问题,应当立即停工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汇报给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4、建设单位应在开发利用过程重密切关注土壤或地下水环境状况,一旦发现颜色气味异常、存在污染痕迹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等相关作业,采取控制污染源、切断暴露途径、保护施工人员等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联系人:董耀红 电话:*(已压缩)太原综改区土调报告(公示).pdf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山西综改示范区标注配套产业园及唐槐路城市智慧停车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地块位于唐槐园区中国移动 (略) 以西,二号线南街以南,四号线以北, (略) 以东。
用地规划:依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2020年7月8日)},该地块将被开发为停车场用地。
地块现状:本次调查地块目前处于施工期间,地块规划修建山西百度标注园,主要是由产业大厦(24F)、安防大楼(20F)、人才公寓(24F),以及商业、配套用房
(4F),组成的综合体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5.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容积率4.0,绿地率25%。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布点方案:山西综改示范区标注配套产业园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39m2,合56.86亩,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随机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综合考虑项目地块内已建设建筑物分布情况,共布设6个(S1~S6)土壤监测点位(不含对照点); (略) 智慧停车场项目占地面积2508.39m2,合3.7626亩,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综合考虑项目地块内已建设建筑物分布情况,共布设3个(S1~S3)土壤监测点位(不含对照点)。
(2)调查结论:基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可以达到商务金融用地及停车场用地,可用来建设相应服务设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环保部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 (略) 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3)建议:1、后续建设中地块土方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油污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后续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建筑垃圾
及存在污染可能性的土壤做为回填土。2、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避免施工原材料、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避免施工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项目所在地块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3、基于施工安全考虑,建议在未来开发利用时应做好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如遇突发环境问题,应当立即停工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汇报给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4、建设单位应在开发利用过程重密切关注土壤或地下水环境状况,一旦发现颜色气味异常、存在污染痕迹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等相关作业,采取控制污染源、切断暴露途径、保护施工人员等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联系人:董耀红 电话:*(已压缩)太原综改区土调报告(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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