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关于龙山天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龙山天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关于龙山天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龙山天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拟批准《龙山 (略) 生态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龙山县华塘 (略) 民之家一楼D区124室邮编:*
联系电话:0743-*
传真:07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龙山 (略) 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龙山县苗儿滩镇隆头社区 | |||||||||||||||||||||||||||||||||||||||||||||||||||||||||||||||||||||||||
建设单位 | 龙山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龙山 (略) ; 拟建地点:龙山县苗儿滩镇隆头社区(中心坐标:N28.*,E109.*) 建设性质:新建(重新报批); 生产规模:年存栏*头母猪,年出栏生猪 * 头; 占地面积:*平方米 投资情况:*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8.1.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将产生一定不良影响。为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施工单位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1、扬尘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将产生一定不良影响。为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施工单位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有: (略) 运输扬尘防治措施 A、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略) 线,车辆应当按 (略) 线和时间进行土石方及其它粉质建筑材料的运输。 B、运送建筑原料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 C、运输车辆的载重等按照《 (略) 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防止超载, (略) 面破损引起运输过程颠簸遗撒。 D、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出 (略) 及隔油沉淀池,车辆驶离工地前, (略) 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②施工场内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A、建筑施工场地必须设置统一的围挡,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围挡高度一般大于2米,围挡主要可阻挡施工扬尘扩散到施工区外而影响周围环境,同时可减少施工场地内的自然起尘量。 B、对于施工便道等裸露施工区地表压实处理,并指定专人定期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扬尘。 C、在施工期间,应根据不同空气污染指数范围和大风、高温、干燥、晴天、雨天等各种不同气象条件要求,建立保洁制度,包括洒水、清扫方式、频次等。风速达五级以上时,需停止工地室外作业,并做好覆盖工作。 D、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进度,减少施工时间,并建议施工单位采取逐片施工方式,避免大面积地表长时间裸露产生的扬尘。 E、对于施工机械尾气,要求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使用优质柴油,通过空气的稀释扩散及自净作用可大大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F、项目应进行严格的施工布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略) 线,安排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等工作,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G、建设单位严格按 “六个不开工”和“七个100%”的要求做好建设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六个不开工”,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挡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 “七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征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平方米以上工地100%安装监控设备。 ③堆场扬尘防治措施 A、临时弃渣堆场需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 (略) 、挡风屏。 B、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封闭堆场、储藏罐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对堆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采取洒水、喷淋、覆盖、隔离等有效防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防尘措施。 C、若在工地内露天堆置砂石,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 (略) 等措施,必要时进行喷淋,防止风蚀起尘。 D、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搅拌混凝土产生的废气与粉尘,并减少建筑材料堆存量及扬尘的产生。 E、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 (略) 及植被。 F、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 (略) ,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2、装修废气防治措施 ①从源头控制污染,选择含*醛、苯系物、氨及放射性等污染物浓度较低的环保型建筑装修材料,以减少污染物产生浓度。所使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一类民用建筑工程中相应规定。 ②加强室内通风,可加快污染物稀释扩散;使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在地上铺熟石灰或放置活性炭于室内吸附*醛。 ③项目营运前工程验收时,应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监测,监测结果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一类建筑污染物浓度标准后方可使用:项目营运后确保员工宿舍、办公室等用房室内空气经环保部门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中相应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综上所述,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施工场地扬尘、运输车辆尾气、装修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8.1.2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在建筑施工期间,由于场地清洗、施工机械清洗、运输车辆的冲洗等,会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此外,施工期间的施工人员活动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对区域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为减少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采取如下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场所,施工机械维护和冲洗的含油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止油的跑、冒、漏、滴。隔油池/沉淀池位置根据施工作业场地,由施工方自行安排。建设单位严禁任何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 (2)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雨污水、打桩泥浆水和场地积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3)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生活营地,不设食堂,无含油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简易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此方法在周边有耕地的地方普遍采用,可减少耕地化肥的施用量,有利于保护环境。 (4)除了对施工期各用水点产生的废水采取防治措施外,还须对施工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如修建0.5m高的砖砌防冲刷围墙,并及时清扫施工运输工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5)工程完工后尽快完善项目区绿化或固化地面,尽量减少雨水对裸露地表的冲刷,减小水土流失对地表水的影响。 (6)为了减少养护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在养护洒水过程中,采取少量多次, (略) 面湿润而水不流到环境中。 (7)土方随挖随填,随铺随压,以减少水土流失。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将不大。因此,本项目施工期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8.1.3 噪声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项目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为保证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场地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阶段的场界限值的规定,注意避开人们正常休息时间,在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不得使用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因工艺要求必须24小时连续施工时,须提前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且不得采用高噪声设备。 (2)设置降噪屏障。施工进场后,先修建围墙(高度不低于1.8m),包围地块,减弱噪声对外幅射;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障或在其外加盖简易棚;在结构施工楼层设置高度1.8m以上降噪围档,围挡材料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如夹芯彩钢板、砌体等)。 (3)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把高噪声工作安排在项目中央,将木工机械等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远离周围居民区一侧,并在设有隔声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从空间布置上减少噪声污染。 (4)选用低噪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文明施工。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 (5)合理 (略) 线和运输时间,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点,避免夜间施工,同时加强环境管理,要求承运方文明运输,在途经敏感区时控制车速、严禁鸣笛。 (6)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声等噪声源,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其影响。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和环保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施工期的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8.1.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场地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材料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根据实地考察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局部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渣土能回用于项目地的平整,场内实现平衡,无弃土、弃渣外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所以本工程主要考虑建筑、建材和生活垃圾的环境影响,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建筑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干拌砂浆,减少现场搅拌产生的固体废物; (2)施工废弃的建筑垃圾设专门的临时堆场,并设置挡墙,防治暴雨降水等冲刷流失到水环境中造成水体污染。 (3)设置垃圾箱、垃圾桶,每天收集施工区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定点存放和分类处置,且注意防风、防雨、防渗漏,建筑垃圾中废钢铁、木材、废包装材料等有利用价值 (略) 进行回收,其它建筑垃圾应严格按《龙山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委托有经营建筑垃圾资质的单位运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加强废弃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木材、油漆/涂料桶、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利用,减少建筑垃圾量。 (6)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固废的运输,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条例和规定,合理规划运输时 (略) 线,沿途应注 (略) 清洁,避免渣土倾洒。 (7)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须用封闭式渣土运输车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更不能向周围环境转移,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地点(如垃圾填埋场、铺路基等)妥善处置,严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场”,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略) 段行驶。 综上可述,本项目实施上述固体废物管理措施后,固体废物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并避免二次污染的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影响很小。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8.1.5 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为了减少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根据工程区自然条件及工程的特点,提出以下水土保持管理措施要求: (1)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挖方,以减少水土流失。不能避免时,应做好雨季施工防排水工作,保证施工期间排水通畅,不出现积水浸泡工作面的现象。 (2)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 (略) 、环境。 (3)施工时,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做好必要的截水沟和沉砂池。施工产生的余泥,用作低洼地的填方,应尽可能及时就地回填,绝不能乱堆乱放,影响环境。 (5)在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开挖面,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面,防止冲刷和崩塌。 (6)施工场地做到土料随填随压,不留松土。同时,要开边沟,防止上游的径流通过,填土作业应尽量集中和避开暴雨期。 (7)在工程场地内需构筑相应的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和污水,经过沉砂、除渣后,才能排入排水沟。 (8)运沙石卡车要保持完好,运输时装载不宜太满,保证运载过程不散落。 (9)在项目占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剥离表层植被的面积。 根据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项目应尽可能减少其负面影响,并着力于逐步改善生态环境,建议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尽量选择空旷的空地进行施工建设,尽量减少对原有植被的破坏并尽可能保留原有的乔木。 (2)项目建成后,及时恢复植被,利用空地实施立体绿化,在周边区域设置一定距离的生态防护带,在防护带内种植植物,并控制绿化区乔、灌、草的适当比例,尽量使用本地物种。 (3)在建设期应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以及废水、废气和固废的排放。 本项目占地较大,项目施工期需认真落实上述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上述措施落实后水土流失大大减少,措施可行。 8.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8.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猪舍、污水处理设施、有机肥生产车间产生的NH3和H2S,以及沼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8.2.1.1恶臭污染防治措施 恶臭气体排放是养殖场主要污染,主要来源于猪舍、污水处理设施、有机肥生产车间,恶臭气体主要包括NH3和H2S。 1、猪舍恶臭污染防治措施 (1)科学的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 猪只采食饲料后,饲料在消化道消化过程中(尤其后段肠道),因微生物腐败分解而产生臭气;同时,没有消化吸收部分在体外被微生物降解,也产生恶臭气体,产生的粪污越多,臭气就越多,提高日粮的消化率减少干物质(特别是蛋白质)排出量,既减少肠道臭气的产生,又可减少粪便排出后臭气的产生,这是减少恶臭气体来源的有效措施,试验证明,日粮消化率由85%提高至90%,粪便干物质排出量就减少三分之一;日粮蛋白质减少2%,粪便排泄量就降低20%。因此,评价建议项目从治本角度出发,应采用多种方法提高饲养动物对饲料营养物质的消化率和利用率,以降低日粮中蛋白质含量,减少臭气的排放。 因此,评价建议项目从治本角度出发,应采用多种方法提高饲养动物对饲料营养物质的消化率和利用率,以降低日粮中蛋白质含量,减少臭气的排放。可以通过以下手段: ①通过调节饲料中氨基酸平衡,以降低粗蛋白质含量水平来达到减少动物粪尿中氮的排出; ②在饲料中添加臭气吸附剂,以减少臭气的排放,目前应用的主要有蛭石、膨润土等吸附剂; ③通过在饲料中添加EM制剂等物质降低排泄物中所含的营养成分和有害成分,减少臭气的产生。 (略) 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对EM除臭效果进行测试的结果表明:使用EM一个月后,恶臭浓度下降了97%,臭气强度降至2.5级以下,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2)喷洒除臭剂+水帘除臭 对猪舍喷洒除臭剂,可使恶臭气体得到有效抑制。并在每座猪舍均安装水帘,利用抽风机对猪舍进行换气,抽出的废气经水帘处理,使废气中NH3、H2S部分被水吸收净化带出。 降温、除臭原理:当启动风机水帘系统时,负压风机将厂房内部所产生的热气、异味、废气抽到室外,此时厂房内形成负压,所以外界的空气会通过风机对侧的水帘进入室内。水帘蜂窝状的形状扩大了与空气接触的面积,当空气快速通过水帘时,水帘上的液态水会发生强烈的蒸发作用,带走了空气中的热量,从而使进来的空气都是凉风。同时在水帘循环用水中添加除臭剂,即可将猪舍中产生的恶臭进行吸附吸收,可有效减少猪场恶臭排放。 (3)加强绿化 绿化工程对改善养殖场的环境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厂区广种花草树木,道路两边种植乔灌木、松柏等,厂界边缘地带形成多层防护林带,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绿化带的布置采用多行、高低结合进行,树种选择根据当地均量的75%,夏季约为平均量的125%,则冬季废水量为1.125m3/百头·d,夏季生产废水量为1.68m3/百头·d,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尿泡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要求(冬季为1.2m3/百头·d,夏季为1.8m3/百头·d)。 3、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场内自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主体处理工艺拟采用“固液分离-调节池调节-预处理(絮凝沉淀)-厌氧-沉淀池沉淀-一级AO-生化沉淀-二级AO-MBR-混凝沉淀-生态塘-消毒”工艺,工艺流程见图4.2-5。 4、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1)项目废水水质处理目标 废水经处理后,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后经专管排入项目拟建地东面小溪最后汇入酉水。 (2)处理工艺选择可行性分析 根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是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的厌氧消化为主要技术环节,集污水处理、沼气生产、资源化利用为一体的系统工程,沼气工程的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吸收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劳动强度、降低投资和运行费用。 根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站设计工艺分两种类型,一种为“能源生态型”处理利用工艺,主要为畜禽养殖场污水经厌氧消化处理后作为农田水肥利用的处理利用工艺,厌氧出水(沼液)依靠土地处理系统,要求周围有足够的农田消纳厌氧发酵后的沼液和沼渣,养殖业和种植业要配套;另一种为“能源环保型”处理利用工艺,主要为畜禽养殖场的畜禽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以回用为最终目的的处理利用工艺,要求最终出水达到一定标准后排放到自然水体。 同时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知:养殖场粪污处理分为模式I、模式II、模式III三种模式,采用模式I或模式II处理工艺的养殖场应位于非环境敏感区,周围环境容量大、 (略) 、有能源需求,周边有足够土地能够消纳全部的沼液、沼渣。采用干清粪工艺的养殖场不宜采用模式I处理工艺,同时《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还规定养殖规模在存栏(以猪计)2000头及以下的应尽可能采用模式I或模式II处理工艺,存栏(以猪计)*头及以上的,能源需求不高且沼渣无法进行土地消纳,废水必须处理后回用,应采用模式III处理工艺。 本项目常年存栏母猪*头,采用“漏缝地板+尿泡粪”工艺,能源需求不高且沼渣无法进行土地消纳。本项目废水进入后续处理之前先进行固液分离,然后再对固体粪渣和废水分别进行处理,主体处理工艺拟采用“固液分离-调节池调节-预处理(絮凝沉淀)-厌氧-沉淀池沉淀-一级AO-生化沉淀-二级AO-MBR-混凝沉淀-生态塘-消毒工艺,该工艺与《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模式III处理工艺基本相同,因此,废水处理工艺可行。 (3)处理规模 项目废水总产生量为562.27m3/d,*m3/a,本项目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设计规模为600m3/d,处理能力可满足项目废水的处理要求。 (4)污水处理效率 根据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方提供的资料,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主要污染物去除率及出水水质分析表如表8.2-1所示。 表8.2-1项目综合废水去除效率及出水水质一览表 (单位m3/a)
本项目采用的工艺先进性优于《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中推荐工艺,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发布稿)》(*)要求。综上,本项目养殖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因此,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是可行、合理的。 (5)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建议措施 从污水处理技术上讲,虽然采用的处理技术成熟、可靠,但管理及运行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可直接影响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因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尽早着手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的培训,加强设备定期检修和运行管理,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2)制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与企业管理模式相适应的环保管理机构。 3)加强生产管理,推广清洁生产,加强节约用水,将用水指标控制到每道工序,避免处理设施在超负荷下运行。 4)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制度,污水处 (略) 不可采取明沟布设。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方可外排。 8.2.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1、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 ①在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的构筑物均采取混凝土浇注防渗,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②加强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用水量和废水产生量。 ③ 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地面进行硬化措施,防治淋溶水的二次污染。 (2)分区防控 为了防治本项目废水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为防止场区各类污水、固废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在工程设计中应采取分区防渗,主要考虑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重点污染区是指贮存或输送含污染物介质的场地、水池、地下管道等,包括猪舍、有机肥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线、危废暂存区等,一般污染防治区是指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区域,主要为管理用房区域。 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确定地下水水污染防渗分区及防渗技术要求详见表8.2-3。 表8.2-3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
(3)污染监控 ①监测位置:根据现场踏勘,养殖区地势为北高南低,同时,根据区域地质勘探资料及地质资料了解,地下水流向为由西北往东南,环评要求在养殖区东侧设置一座地下水监控井。 ②监测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及时监控地下水环境。一旦发现监测水质发生变化,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补救措施。 ③监测频率:2年1次(在遇突发地下水污染事件时应加密监测频率)。 ④监测因子: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大肠菌群、铁、锰、铅、砷、汞、镉。 (4)应急响应措施 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应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2、预防地下水污染物的要求及环境管理建议 ①《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规定,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施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区内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用明沟布设。排水沟应采取水泥硬化防渗措施或采用水泥排水管进行输送,防止随处溢流和下渗污染。 ②猪粪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粪便淋滤液污染地下水。 ③做好污水处理系统各池体的防渗工作,应充分考虑雨季影响,能够保证有足够的容量以容纳养殖场产生的废水。 同时,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不使地表水体受到污染而渗入地下影响地下水水质。 (2)污水处理系统按照相关建筑规范作防渗处理,并定期检查防渗层是否破损。污水处理设备须定期检修、维护,避免防渗层破损的情况发生。 (3)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必须根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在采取本环评所提的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地下水保护措施可行。 8.2.4 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猪群叫声及排气扇、各类泵、风机、固液分离机、皮带输送机等机械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为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应做好以下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为了减少猪只嚎叫对操作工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尽可能满足猪只饮食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减少外界噪声及突发性噪声等对猪舍的干扰,避免因惊吓而产生不安,使猪只保持安定平和的气氛。猪只出栏期间会产生突发性叫声,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具有偶然性和间断性,影响短暂,应安排在白天,且避免午夜休息时间。 (2)项目在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项目附近生活区和场界外噪声敏感区域。 (3)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于污水泵等机器,进行墙体隔声、基座减振处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防止由于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4)设备安装定位时注意减振措施设计,设备基础与墙体、地坪之间适当设置减振沟,减少振动噪声的传播。 (5)厂界设围墙,加强场区绿化,在噪声源与声环境敏感点之间多种植吸声效果好的树木,减小声环境敏感点受场内噪声源的影响,还能起到抑尘、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效果。 经采取上述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8.2.5 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污水处理系统沼渣、污泥、病死猪、分娩废物、医疗废物、废包装袋、废脱硫剂及生活垃圾等,针对不同固废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猪粪、沼渣、污泥 沼渣、猪粪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送至有机肥车间经发酵产出富含大量有机质状有机肥料作为副产品外售。 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淀物质,它包括污水中的泥沙、纤维、固体颗粒及其凝结的絮状物、各种胶体、有机物及吸附的微生物、细菌等,本身就是很好的农用有机肥原料,可进行综合利用。 项目产生猪粪、沼渣、污泥与秸秆、发酵菌种混合进行混拌,混合料进行好氧发酵。发酵过程中,物料温度可达到65-75℃,可将杂草种子、有害虫卵、疫病菌等有害微生物杀灭,达到无害化处理。发酵7-9天后,物料温度下降到30℃左右并呈类似泥土的干粉状,出料端的物料已经完全腐熟,即为有机肥成品,可作为肥料施肥使用。 经发酵后的产品满足:①碳氮比(C/N)不大于20:1;②含水率为不高于30%;③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中关于无害化卫生要求的规定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要求。 (2)病死猪及分娩废物 项目产生的病死猪及分娩废物定期委托湘西自治州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置,要求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猪,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严禁食用病死猪。 本项目拟建于龙山县苗儿滩镇隆头社区,在湘西自治州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服务区域内,因此,本项目病死猪及分娩废物送至湘西自治州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可行。 (3)医疗废物 猪在养殖过程中需要注射一些疫苗,因此会产生医疗废物,经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该部分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01-01;评价要求产区设置危废储存间,危险废物在厂区合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令380号)有关规定:医疗废物应及时收集并按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封闭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并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定期送具有医疗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医疗垃圾桶应满足以下要求: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医疗垃圾专用垃圾桶盛装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桶的材质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医疗垃圾桶完好无损;医疗垃圾桶的材质和衬里与所盛装废物不相互反应。 医疗垃圾暂存场地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需满足以下要求: 地面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缝;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 ≤10-7cm/s),或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危险废物在贮存前应进行检查,并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场日期、存放位置、废物出场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收后应继续保留3年。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4)废弃包装料 项目养殖过程所需饲料均为包装成品,因此生产过程产生一定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 (5)废脱硫剂 本项目采用氧化铁为脱硫剂,当氧化铁失去活性以后,由生产厂家回收统一处置。 (6)生活垃圾 场区内设置立式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村落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符合无害化及资源化原则。因此,本项目的固废处置措施可行。 8.2.6 生态保护 养殖项目区域绿化工作十分重要。搞好绿化工作不仅是“绿色生态养殖”的重要标志,而且绿化还具有阻挡臭味气体、降低噪声、调节养殖场温度及湿度、吸附尘粒的作用,对局部的环境污染具有多方面的长期和综合效果。因此该工程应结合养殖项目布局,合理规划,优化树种,认真搞好以下绿化工程,使工程在观感上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评价对场区绿化主要有以下几点建议: (1)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建设方在场区整体布局上应充分考虑绿化用地,项目建设与绿化有机地结合起来,绿化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绿化重点地带 (略) 、猪舍四周、粪污处理区外沿为绿化重点,可采用景观设计与绿化相结合进行重点绿化、美化,在猪舍附近,宜选用树冠矮、分枝低、枝叶茂密的乔木和灌木,高低搭配,形成隔声防臭带; (略) 、场界进行带状绿化,宜栽值适应性强、枝叶茂盛、叶面粗糙的落叶乔木和灌木;对场内零星闲散空地进行集中绿化,宜种植草皮、花卉、小灌木等。 总之,通过绿化、美化力争做到即体现“绿色生态养殖”,通过加强绿化建设,可有效减轻养殖场臭气对周边环境,特别是附近村庄居民的影响,场区风貌与周围环境相得益彰。 8.2.7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交通运输噪声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因车辆的增加而引起交通噪声,建议加强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①汽车运输尽量选择白天进行,避免因夜间运输出现的声环境超标现象。 ② (略) 线, (略) 线尽量选择距离居民敏感点较远、地域比较开阔的地段。 (2)运输沿线恶臭防治措施 ①猪只出栏装车前应进行彻底清洗,冲净粪便和身上的污物;运输车辆注意消毒,保持清洁。 ③运输车辆必须按定额载重量运输,严禁超载行驶。 ③应尽量选择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最大可能地防止恶臭对 (略) 线两边居民的影响。 运输沿线恶臭为非固定源,随着运输车辆的离开,影响也逐渐消失,一般情况下影响时间较短,在1-2min左右。只要加强管理、车辆合理调度、选择 (略) 线,则对周围居民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
2022年7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拟批准《龙山 (略) 生态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龙山县华塘 (略) 民之家一楼D区124室邮编:*
联系电话:0743-*
传真:07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龙山 (略) 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龙山县苗儿滩镇隆头社区 | |||||||||||||||||||||||||||||||||||||||||||||||||||||||||||||||||||||||||
建设单位 | 龙山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龙山 (略) ; 拟建地点:龙山县苗儿滩镇隆头社区(中心坐标:N28.*,E109.*) 建设性质:新建(重新报批); 生产规模:年存栏*头母猪,年出栏生猪 * 头; 占地面积:*平方米 投资情况:*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8.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8.1.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将产生一定不良影响。为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施工单位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1、扬尘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将产生一定不良影响。为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施工单位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有: (略) 运输扬尘防治措施 A、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略) 线,车辆应当按 (略) 线和时间进行土石方及其它粉质建筑材料的运输。 B、运送建筑原料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 C、运输车辆的载重等按照《 (略) 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防止超载, (略) 面破损引起运输过程颠簸遗撒。 D、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出 (略) 及隔油沉淀池,车辆驶离工地前, (略) 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②施工场内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A、建筑施工场地必须设置统一的围挡,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围挡高度一般大于2米,围挡主要可阻挡施工扬尘扩散到施工区外而影响周围环境,同时可减少施工场地内的自然起尘量。 B、对于施工便道等裸露施工区地表压实处理,并指定专人定期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防止扬尘。 C、在施工期间,应根据不同空气污染指数范围和大风、高温、干燥、晴天、雨天等各种不同气象条件要求,建立保洁制度,包括洒水、清扫方式、频次等。风速达五级以上时,需停止工地室外作业,并做好覆盖工作。 D、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进度,减少施工时间,并建议施工单位采取逐片施工方式,避免大面积地表长时间裸露产生的扬尘。 E、对于施工机械尾气,要求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使用优质柴油,通过空气的稀释扩散及自净作用可大大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F、项目应进行严格的施工布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略) 线,安排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等工作,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G、建设单位严格按 “六个不开工”和“七个100%”的要求做好建设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六个不开工”,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挡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 “七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征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平方米以上工地100%安装监控设备。 ③堆场扬尘防治措施 A、临时弃渣堆场需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 (略) 、挡风屏。 B、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封闭堆场、储藏罐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对堆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采取洒水、喷淋、覆盖、隔离等有效防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防尘措施。 C、若在工地内露天堆置砂石,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 (略) 等措施,必要时进行喷淋,防止风蚀起尘。 D、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搅拌混凝土产生的废气与粉尘,并减少建筑材料堆存量及扬尘的产生。 E、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 (略) 及植被。 F、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 (略) ,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2、装修废气防治措施 ①从源头控制污染,选择含*醛、苯系物、氨及放射性等污染物浓度较低的环保型建筑装修材料,以减少污染物产生浓度。所使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一类民用建筑工程中相应规定。 ②加强室内通风,可加快污染物稀释扩散;使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在地上铺熟石灰或放置活性炭于室内吸附*醛。 ③项目营运前工程验收时,应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监测,监测结果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一类建筑污染物浓度标准后方可使用:项目营运后确保员工宿舍、办公室等用房室内空气经环保部门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中相应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综上所述,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这些措施,施工场地扬尘、运输车辆尾气、装修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8.1.2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在建筑施工期间,由于场地清洗、施工机械清洗、运输车辆的冲洗等,会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此外,施工期间的施工人员活动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对区域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为减少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采取如下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场所,施工机械维护和冲洗的含油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止油的跑、冒、漏、滴。隔油池/沉淀池位置根据施工作业场地,由施工方自行安排。建设单位严禁任何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 (2)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雨污水、打桩泥浆水和场地积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3)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生活营地,不设食堂,无含油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简易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此方法在周边有耕地的地方普遍采用,可减少耕地化肥的施用量,有利于保护环境。 (4)除了对施工期各用水点产生的废水采取防治措施外,还须对施工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如修建0.5m高的砖砌防冲刷围墙,并及时清扫施工运输工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5)工程完工后尽快完善项目区绿化或固化地面,尽量减少雨水对裸露地表的冲刷,减小水土流失对地表水的影响。 (6)为了减少养护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在养护洒水过程中,采取少量多次, (略) 面湿润而水不流到环境中。 (7)土方随挖随填,随铺随压,以减少水土流失。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将不大。因此,本项目施工期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8.1.3 噪声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项目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为保证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场地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阶段的场界限值的规定,注意避开人们正常休息时间,在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不得使用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因工艺要求必须24小时连续施工时,须提前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且不得采用高噪声设备。 (2)设置降噪屏障。施工进场后,先修建围墙(高度不低于1.8m),包围地块,减弱噪声对外幅射;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障或在其外加盖简易棚;在结构施工楼层设置高度1.8m以上降噪围档,围挡材料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如夹芯彩钢板、砌体等)。 (3)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把高噪声工作安排在项目中央,将木工机械等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远离周围居民区一侧,并在设有隔声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从空间布置上减少噪声污染。 (4)选用低噪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文明施工。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 (5)合理 (略) 线和运输时间,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点,避免夜间施工,同时加强环境管理,要求承运方文明运输,在途经敏感区时控制车速、严禁鸣笛。 (6)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声等噪声源,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其影响。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和环保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施工期的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8.1.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场地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材料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根据实地考察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局部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渣土能回用于项目地的平整,场内实现平衡,无弃土、弃渣外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所以本工程主要考虑建筑、建材和生活垃圾的环境影响,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建筑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干拌砂浆,减少现场搅拌产生的固体废物; (2)施工废弃的建筑垃圾设专门的临时堆场,并设置挡墙,防治暴雨降水等冲刷流失到水环境中造成水体污染。 (3)设置垃圾箱、垃圾桶,每天收集施工区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定点存放和分类处置,且注意防风、防雨、防渗漏,建筑垃圾中废钢铁、木材、废包装材料等有利用价值 (略) 进行回收,其它建筑垃圾应严格按《龙山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委托有经营建筑垃圾资质的单位运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加强废弃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木材、油漆/涂料桶、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利用,减少建筑垃圾量。 (6)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固废的运输,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条例和规定,合理规划运输时 (略) 线,沿途应注 (略) 清洁,避免渣土倾洒。 (7)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须用封闭式渣土运输车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更不能向周围环境转移,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地点(如垃圾填埋场、铺路基等)妥善处置,严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场”,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略) 段行驶。 综上可述,本项目实施上述固体废物管理措施后,固体废物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并避免二次污染的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影响很小。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8.1.5 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为了减少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根据工程区自然条件及工程的特点,提出以下水土保持管理措施要求: (1)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挖方,以减少水土流失。不能避免时,应做好雨季施工防排水工作,保证施工期间排水通畅,不出现积水浸泡工作面的现象。 (2)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 (略) 、环境。 (3)施工时,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做好必要的截水沟和沉砂池。施工产生的余泥,用作低洼地的填方,应尽可能及时就地回填,绝不能乱堆乱放,影响环境。 (5)在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开挖面,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面,防止冲刷和崩塌。 (6)施工场地做到土料随填随压,不留松土。同时,要开边沟,防止上游的径流通过,填土作业应尽量集中和避开暴雨期。 (7)在工程场地内需构筑相应的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和污水,经过沉砂、除渣后,才能排入排水沟。 (8)运沙石卡车要保持完好,运输时装载不宜太满,保证运载过程不散落。 (9)在项目占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剥离表层植被的面积。 根据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项目应尽可能减少其负面影响,并着力于逐步改善生态环境,建议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尽量选择空旷的空地进行施工建设,尽量减少对原有植被的破坏并尽可能保留原有的乔木。 (2)项目建成后,及时恢复植被,利用空地实施立体绿化,在周边区域设置一定距离的生态防护带,在防护带内种植植物,并控制绿化区乔、灌、草的适当比例,尽量使用本地物种。 (3)在建设期应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以及废水、废气和固废的排放。 本项目占地较大,项目施工期需认真落实上述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上述措施落实后水土流失大大减少,措施可行。 8.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8.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猪舍、污水处理设施、有机肥生产车间产生的NH3和H2S,以及沼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8.2.1.1恶臭污染防治措施 恶臭气体排放是养殖场主要污染,主要来源于猪舍、污水处理设施、有机肥生产车间,恶臭气体主要包括NH3和H2S。 1、猪舍恶臭污染防治措施 (1)科学的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 猪只采食饲料后,饲料在消化道消化过程中(尤其后段肠道),因微生物腐败分解而产生臭气;同时,没有消化吸收部分在体外被微生物降解,也产生恶臭气体,产生的粪污越多,臭气就越多,提高日粮的消化率减少干物质(特别是蛋白质)排出量,既减少肠道臭气的产生,又可减少粪便排出后臭气的产生,这是减少恶臭气体来源的有效措施,试验证明,日粮消化率由85%提高至90%,粪便干物质排出量就减少三分之一;日粮蛋白质减少2%,粪便排泄量就降低20%。因此,评价建议项目从治本角度出发,应采用多种方法提高饲养动物对饲料营养物质的消化率和利用率,以降低日粮中蛋白质含量,减少臭气的排放。 因此,评价建议项目从治本角度出发,应采用多种方法提高饲养动物对饲料营养物质的消化率和利用率,以降低日粮中蛋白质含量,减少臭气的排放。可以通过以下手段: ①通过调节饲料中氨基酸平衡,以降低粗蛋白质含量水平来达到减少动物粪尿中氮的排出; ②在饲料中添加臭气吸附剂,以减少臭气的排放,目前应用的主要有蛭石、膨润土等吸附剂; ③通过在饲料中添加EM制剂等物质降低排泄物中所含的营养成分和有害成分,减少臭气的产生。 (略) 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对EM除臭效果进行测试的结果表明:使用EM一个月后,恶臭浓度下降了97%,臭气强度降至2.5级以下,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2)喷洒除臭剂+水帘除臭 对猪舍喷洒除臭剂,可使恶臭气体得到有效抑制。并在每座猪舍均安装水帘,利用抽风机对猪舍进行换气,抽出的废气经水帘处理,使废气中NH3、H2S部分被水吸收净化带出。 降温、除臭原理:当启动风机水帘系统时,负压风机将厂房内部所产生的热气、异味、废气抽到室外,此时厂房内形成负压,所以外界的空气会通过风机对侧的水帘进入室内。水帘蜂窝状的形状扩大了与空气接触的面积,当空气快速通过水帘时,水帘上的液态水会发生强烈的蒸发作用,带走了空气中的热量,从而使进来的空气都是凉风。同时在水帘循环用水中添加除臭剂,即可将猪舍中产生的恶臭进行吸附吸收,可有效减少猪场恶臭排放。 (3)加强绿化 绿化工程对改善养殖场的环境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厂区广种花草树木,道路两边种植乔灌木、松柏等,厂界边缘地带形成多层防护林带,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绿化带的布置采用多行、高低结合进行,树种选择根据当地均量的75%,夏季约为平均量的125%,则冬季废水量为1.125m3/百头·d,夏季生产废水量为1.68m3/百头·d,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尿泡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要求(冬季为1.2m3/百头·d,夏季为1.8m3/百头·d)。 3、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场内自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主体处理工艺拟采用“固液分离-调节池调节-预处理(絮凝沉淀)-厌氧-沉淀池沉淀-一级AO-生化沉淀-二级AO-MBR-混凝沉淀-生态塘-消毒”工艺,工艺流程见图4.2-5。 4、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1)项目废水水质处理目标 废水经处理后,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后经专管排入项目拟建地东面小溪最后汇入酉水。 (2)处理工艺选择可行性分析 根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是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的厌氧消化为主要技术环节,集污水处理、沼气生产、资源化利用为一体的系统工程,沼气工程的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吸收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劳动强度、降低投资和运行费用。 根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站设计工艺分两种类型,一种为“能源生态型”处理利用工艺,主要为畜禽养殖场污水经厌氧消化处理后作为农田水肥利用的处理利用工艺,厌氧出水(沼液)依靠土地处理系统,要求周围有足够的农田消纳厌氧发酵后的沼液和沼渣,养殖业和种植业要配套;另一种为“能源环保型”处理利用工艺,主要为畜禽养殖场的畜禽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以回用为最终目的的处理利用工艺,要求最终出水达到一定标准后排放到自然水体。 同时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知:养殖场粪污处理分为模式I、模式II、模式III三种模式,采用模式I或模式II处理工艺的养殖场应位于非环境敏感区,周围环境容量大、 (略) 、有能源需求,周边有足够土地能够消纳全部的沼液、沼渣。采用干清粪工艺的养殖场不宜采用模式I处理工艺,同时《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还规定养殖规模在存栏(以猪计)2000头及以下的应尽可能采用模式I或模式II处理工艺,存栏(以猪计)*头及以上的,能源需求不高且沼渣无法进行土地消纳,废水必须处理后回用,应采用模式III处理工艺。 本项目常年存栏母猪*头,采用“漏缝地板+尿泡粪”工艺,能源需求不高且沼渣无法进行土地消纳。本项目废水进入后续处理之前先进行固液分离,然后再对固体粪渣和废水分别进行处理,主体处理工艺拟采用“固液分离-调节池调节-预处理(絮凝沉淀)-厌氧-沉淀池沉淀-一级AO-生化沉淀-二级AO-MBR-混凝沉淀-生态塘-消毒工艺,该工艺与《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模式III处理工艺基本相同,因此,废水处理工艺可行。 (3)处理规模 项目废水总产生量为562.27m3/d,*m3/a,本项目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设计规模为600m3/d,处理能力可满足项目废水的处理要求。 (4)污水处理效率 根据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方提供的资料,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主要污染物去除率及出水水质分析表如表8.2-1所示。 表8.2-1项目综合废水去除效率及出水水质一览表 (单位m3/a)
本项目采用的工艺先进性优于《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中推荐工艺,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发布稿)》(*)要求。综上,本项目养殖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因此,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是可行、合理的。 (5)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建议措施 从污水处理技术上讲,虽然采用的处理技术成熟、可靠,但管理及运行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可直接影响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因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尽早着手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的培训,加强设备定期检修和运行管理,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2)制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与企业管理模式相适应的环保管理机构。 3)加强生产管理,推广清洁生产,加强节约用水,将用水指标控制到每道工序,避免处理设施在超负荷下运行。 4)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制度,污水处 (略) 不可采取明沟布设。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方可外排。 8.2.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1、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 ①在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的构筑物均采取混凝土浇注防渗,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②加强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用水量和废水产生量。 ③ 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地面进行硬化措施,防治淋溶水的二次污染。 (2)分区防控 为了防治本项目废水对地下水产生影响,为防止场区各类污水、固废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在工程设计中应采取分区防渗,主要考虑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重点污染区是指贮存或输送含污染物介质的场地、水池、地下管道等,包括猪舍、有机肥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线、危废暂存区等,一般污染防治区是指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区域,主要为管理用房区域。 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确定地下水水污染防渗分区及防渗技术要求详见表8.2-3。 表8.2-3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
(3)污染监控 ①监测位置:根据现场踏勘,养殖区地势为北高南低,同时,根据区域地质勘探资料及地质资料了解,地下水流向为由西北往东南,环评要求在养殖区东侧设置一座地下水监控井。 ②监测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及时监控地下水环境。一旦发现监测水质发生变化,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补救措施。 ③监测频率:2年1次(在遇突发地下水污染事件时应加密监测频率)。 ④监测因子: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大肠菌群、铁、锰、铅、砷、汞、镉。 (4)应急响应措施 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应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2、预防地下水污染物的要求及环境管理建议 ①《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规定,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施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区内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用明沟布设。排水沟应采取水泥硬化防渗措施或采用水泥排水管进行输送,防止随处溢流和下渗污染。 ②猪粪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粪便淋滤液污染地下水。 ③做好污水处理系统各池体的防渗工作,应充分考虑雨季影响,能够保证有足够的容量以容纳养殖场产生的废水。 同时,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不使地表水体受到污染而渗入地下影响地下水水质。 (2)污水处理系统按照相关建筑规范作防渗处理,并定期检查防渗层是否破损。污水处理设备须定期检修、维护,避免防渗层破损的情况发生。 (3)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必须根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在采取本环评所提的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地下水保护措施可行。 8.2.4 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猪群叫声及排气扇、各类泵、风机、固液分离机、皮带输送机等机械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为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应做好以下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为了减少猪只嚎叫对操作工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尽可能满足猪只饮食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减少外界噪声及突发性噪声等对猪舍的干扰,避免因惊吓而产生不安,使猪只保持安定平和的气氛。猪只出栏期间会产生突发性叫声,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具有偶然性和间断性,影响短暂,应安排在白天,且避免午夜休息时间。 (2)项目在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项目附近生活区和场界外噪声敏感区域。 (3)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于污水泵等机器,进行墙体隔声、基座减振处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防止由于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4)设备安装定位时注意减振措施设计,设备基础与墙体、地坪之间适当设置减振沟,减少振动噪声的传播。 (5)厂界设围墙,加强场区绿化,在噪声源与声环境敏感点之间多种植吸声效果好的树木,减小声环境敏感点受场内噪声源的影响,还能起到抑尘、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效果。 经采取上述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8.2.5 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污水处理系统沼渣、污泥、病死猪、分娩废物、医疗废物、废包装袋、废脱硫剂及生活垃圾等,针对不同固废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猪粪、沼渣、污泥 沼渣、猪粪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收集送至有机肥车间经发酵产出富含大量有机质状有机肥料作为副产品外售。 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淀物质,它包括污水中的泥沙、纤维、固体颗粒及其凝结的絮状物、各种胶体、有机物及吸附的微生物、细菌等,本身就是很好的农用有机肥原料,可进行综合利用。 项目产生猪粪、沼渣、污泥与秸秆、发酵菌种混合进行混拌,混合料进行好氧发酵。发酵过程中,物料温度可达到65-75℃,可将杂草种子、有害虫卵、疫病菌等有害微生物杀灭,达到无害化处理。发酵7-9天后,物料温度下降到30℃左右并呈类似泥土的干粉状,出料端的物料已经完全腐熟,即为有机肥成品,可作为肥料施肥使用。 经发酵后的产品满足:①碳氮比(C/N)不大于20:1;②含水率为不高于30%;③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中关于无害化卫生要求的规定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要求。 (2)病死猪及分娩废物 项目产生的病死猪及分娩废物定期委托湘西自治州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置,要求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猪,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严禁食用病死猪。 本项目拟建于龙山县苗儿滩镇隆头社区,在湘西自治州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服务区域内,因此,本项目病死猪及分娩废物送至湘西自治州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可行。 (3)医疗废物 猪在养殖过程中需要注射一些疫苗,因此会产生医疗废物,经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该部分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01-01;评价要求产区设置危废储存间,危险废物在厂区合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令380号)有关规定:医疗废物应及时收集并按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封闭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并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定期送具有医疗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医疗垃圾桶应满足以下要求: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医疗垃圾专用垃圾桶盛装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桶的材质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医疗垃圾桶完好无损;医疗垃圾桶的材质和衬里与所盛装废物不相互反应。 医疗垃圾暂存场地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需满足以下要求: 地面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缝;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 ≤10-7cm/s),或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危险废物在贮存前应进行检查,并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场日期、存放位置、废物出场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收后应继续保留3年。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4)废弃包装料 项目养殖过程所需饲料均为包装成品,因此生产过程产生一定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 (5)废脱硫剂 本项目采用氧化铁为脱硫剂,当氧化铁失去活性以后,由生产厂家回收统一处置。 (6)生活垃圾 场区内设置立式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村落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符合无害化及资源化原则。因此,本项目的固废处置措施可行。 8.2.6 生态保护 养殖项目区域绿化工作十分重要。搞好绿化工作不仅是“绿色生态养殖”的重要标志,而且绿化还具有阻挡臭味气体、降低噪声、调节养殖场温度及湿度、吸附尘粒的作用,对局部的环境污染具有多方面的长期和综合效果。因此该工程应结合养殖项目布局,合理规划,优化树种,认真搞好以下绿化工程,使工程在观感上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评价对场区绿化主要有以下几点建议: (1)整体规划,合理布局 建设方在场区整体布局上应充分考虑绿化用地,项目建设与绿化有机地结合起来,绿化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绿化重点地带 (略) 、猪舍四周、粪污处理区外沿为绿化重点,可采用景观设计与绿化相结合进行重点绿化、美化,在猪舍附近,宜选用树冠矮、分枝低、枝叶茂密的乔木和灌木,高低搭配,形成隔声防臭带; (略) 、场界进行带状绿化,宜栽值适应性强、枝叶茂盛、叶面粗糙的落叶乔木和灌木;对场内零星闲散空地进行集中绿化,宜种植草皮、花卉、小灌木等。 总之,通过绿化、美化力争做到即体现“绿色生态养殖”,通过加强绿化建设,可有效减轻养殖场臭气对周边环境,特别是附近村庄居民的影响,场区风貌与周围环境相得益彰。 8.2.7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交通运输噪声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因车辆的增加而引起交通噪声,建议加强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①汽车运输尽量选择白天进行,避免因夜间运输出现的声环境超标现象。 ② (略) 线, (略) 线尽量选择距离居民敏感点较远、地域比较开阔的地段。 (2)运输沿线恶臭防治措施 ①猪只出栏装车前应进行彻底清洗,冲净粪便和身上的污物;运输车辆注意消毒,保持清洁。 ③运输车辆必须按定额载重量运输,严禁超载行驶。 ③应尽量选择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最大可能地防止恶臭对 (略) 线两边居民的影响。 运输沿线恶臭为非固定源,随着运输车辆的离开,影响也逐渐消失,一般情况下影响时间较短,在1-2min左右。只要加强管理、车辆合理调度、选择 (略) 线,则对周围居民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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