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凤山那兵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7-25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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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凤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凤山那兵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07-2517:45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广西凤山那兵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2022-07-25 17:45来源: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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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凤审〔2022〕5号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广西凤山那兵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凤山青 (略) :

《广西凤山那兵风电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总体情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111-*-04-01-*)位 (略) 凤山县长洲镇那兵村,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项目建设规模

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电机组,轮毂高度为115m,单个用地约345m2,风电机组基础工程占地0.276hm2,总装机容量50MW, (略) 发电量约为*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187h;项目风力发电机与35KV箱式变压器组合方式采用一机一变方案,即每台风机配备一台箱式变压器,共8台箱式变压器,箱式变压器装油量为1450kg/台,变压器主体在厂方整机安装,箱式变压器布置于风机基础电缆埋管的出线侧,箱变基础边缘距风机基础边缘不小于5m,单个用地35m2,总占地280m2,为永久用地;项目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总用地面积0.6288hm2,为永久占地,升压站内分职工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升压站内设置的环保设施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油池等;箱式变压器升压后通过35K (略) 集电后并入110KV升压站,升压站采用35KV直埋电缆敷设, (略) 长13.3km,电缆 (略) 一侧敷设。从升压站以1回110K (略) 送出至西北侧的220KV乔音变电站, (略) 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风电场区计划新 (略) 7.91km,其 (略) 0.98km, (略) 基宽5.5m,路面宽4.5m,采用20cm (略) 面结构,施工结束后保留4. (略) 面留 (略) 永久使用,其余1m宽用地恢复植被;项目设置弃渣场3个,3个弃渣场总容量10.*m3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9.*元。环保投资占比约为1.21%。

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

加强项目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对周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机械设备废气、施工场地扬尘、施工作业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车辆运输过程、土方开挖、混凝土拌和、堆料弃渣、装卸及现场临时堆放物料。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管控,落实“三防”措施。施工期扬尘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运营期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小型规模限值标准。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机械保养及车辆冲洗等产生的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才能排放。

2.生活污水要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规定的标准值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后,才能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各类建材包装箱袋、设备安装包装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2.项目将产生弃渣7.*m3,弃渣不得随意堆放,弃渣场堆渣前先剥离表土,在弃渣场区占地范围内妥善堆放,同时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减少扬尘和水土流失。

3.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运行期废变压器油属于HW08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20-08,废机油属于HW08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废旧蓄电池属于HW31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并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要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文明作业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高噪声、高振动的施工作业宜在白天进行。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

2.施工期、运营期噪声必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电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在110kV升压站内设置了1台容量100MVA的主变压器,主变压器尽量远离厂界布置,以降低对厂界外电磁环境的影响。110kV升压站站内变压器及相关配电装置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必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电场强度4000V/m和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植被、植物资源及动物资源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运营期对周边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带来一定的破坏和影响,必须采取避让、减缓、恢复等保护措施。

(七)严格落实运营期自行环境监测措施

企业必须定期开展声环境、电磁环境、水环境及动植物环境的自行监测工作,并按时将监测结果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确保不对岩溶国家地质公园内及周边生态资源、自然景观和保护对象产生重大环境影响。

三、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满5年,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六、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略) 凤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 (略) 凤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西 (略) 。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印发


— 6 —




关联文件:


河环凤审〔2022〕5号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广西凤山那兵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凤山青 (略) :

《广西凤山那兵风电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总体情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111-*-04-01-*)位 (略) 凤山县长洲镇那兵村,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项目建设规模

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电机组,轮毂高度为115m,单个用地约345m2,风电机组基础工程占地0.276hm2,总装机容量50MW, (略) 发电量约为*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187h;项目风力发电机与35KV箱式变压器组合方式采用一机一变方案,即每台风机配备一台箱式变压器,共8台箱式变压器,箱式变压器装油量为1450kg/台,变压器主体在厂方整机安装,箱式变压器布置于风机基础电缆埋管的出线侧,箱变基础边缘距风机基础边缘不小于5m,单个用地35m2,总占地280m2,为永久用地;项目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总用地面积0.6288hm2,为永久占地,升压站内分职工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升压站内设置的环保设施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油池等;箱式变压器升压后通过35K (略) 集电后并入110KV升压站,升压站采用35KV直埋电缆敷设, (略) 长13.3km,电缆 (略) 一侧敷设。从升压站以1回110K (略) 送出至西北侧的220KV乔音变电站, (略) 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风电场区计划新 (略) 7.91km,其 (略) 0.98km, (略) 基宽5.5m,路面宽4.5m,采用20cm (略) 面结构,施工结束后保留4. (略) 面留 (略) 永久使用,其余1m宽用地恢复植被;项目设置弃渣场3个,3个弃渣场总容量10.*m3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9.*元。环保投资占比约为1.21%。

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

加强项目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对周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机械设备废气、施工场地扬尘、施工作业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车辆运输过程、土方开挖、混凝土拌和、堆料弃渣、装卸及现场临时堆放物料。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管控,落实“三防”措施。施工期扬尘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运营期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小型规模限值标准。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机械保养及车辆冲洗等产生的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才能排放。

2.生活污水要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规定的标准值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后,才能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各类建材包装箱袋、设备安装包装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2.项目将产生弃渣7.*m3,弃渣不得随意堆放,弃渣场堆渣前先剥离表土,在弃渣场区占地范围内妥善堆放,同时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减少扬尘和水土流失。

3.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运行期废变压器油属于HW08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20-08,废机油属于HW08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废旧蓄电池属于HW31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并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要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文明作业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高噪声、高振动的施工作业宜在白天进行。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

2.施工期、运营期噪声必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电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在110kV升压站内设置了1台容量100MVA的主变压器,主变压器尽量远离厂界布置,以降低对厂界外电磁环境的影响。110kV升压站站内变压器及相关配电装置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必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电场强度4000V/m和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植被、植物资源及动物资源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运营期对周边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带来一定的破坏和影响,必须采取避让、减缓、恢复等保护措施。

(七)严格落实运营期自行环境监测措施

企业必须定期开展声环境、电磁环境、水环境及动植物环境的自行监测工作,并按时将监测结果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确保不对岩溶国家地质公园内及周边生态资源、自然景观和保护对象产生重大环境影响。

三、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满5年,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六、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略) 凤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 (略) 凤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西 (略) 。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印发


— 6 —




关联文件: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广西凤山那兵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2022-07-25 17:45来源: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河环凤审〔2022〕5号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广西凤山那兵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凤山青 (略) :

《广西凤山那兵风电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总体情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111-*-04-01-*)位 (略) 凤山县长洲镇那兵村,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项目建设规模

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电机组,轮毂高度为115m,单个用地约345m2,风电机组基础工程占地0.276hm2,总装机容量50MW, (略) 发电量约为*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187h;项目风力发电机与35KV箱式变压器组合方式采用一机一变方案,即每台风机配备一台箱式变压器,共8台箱式变压器,箱式变压器装油量为1450kg/台,变压器主体在厂方整机安装,箱式变压器布置于风机基础电缆埋管的出线侧,箱变基础边缘距风机基础边缘不小于5m,单个用地35m2,总占地280m2,为永久用地;项目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总用地面积0.6288hm2,为永久占地,升压站内分职工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升压站内设置的环保设施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油池等;箱式变压器升压后通过35K (略) 集电后并入110KV升压站,升压站采用35KV直埋电缆敷设, (略) 长13.3km,电缆 (略) 一侧敷设。从升压站以1回110K (略) 送出至西北侧的220KV乔音变电站, (略) 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风电场区计划新 (略) 7.91km,其 (略) 0.98km, (略) 基宽5.5m,路面宽4.5m,采用20cm (略) 面结构,施工结束后保留4. (略) 面留 (略) 永久使用,其余1m宽用地恢复植被;项目设置弃渣场3个,3个弃渣场总容量10.*m3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9.*元。环保投资占比约为1.21%。

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

加强项目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对周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机械设备废气、施工场地扬尘、施工作业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车辆运输过程、土方开挖、混凝土拌和、堆料弃渣、装卸及现场临时堆放物料。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管控,落实“三防”措施。施工期扬尘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运营期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小型规模限值标准。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机械保养及车辆冲洗等产生的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才能排放。

2.生活污水要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规定的标准值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后,才能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各类建材包装箱袋、设备安装包装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2.项目将产生弃渣7.*m3,弃渣不得随意堆放,弃渣场堆渣前先剥离表土,在弃渣场区占地范围内妥善堆放,同时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减少扬尘和水土流失。

3.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运行期废变压器油属于HW08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20-08,废机油属于HW08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废旧蓄电池属于HW31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并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要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文明作业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高噪声、高振动的施工作业宜在白天进行。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

2.施工期、运营期噪声必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电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在110kV升压站内设置了1台容量100MVA的主变压器,主变压器尽量远离厂界布置,以降低对厂界外电磁环境的影响。110kV升压站站内变压器及相关配电装置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必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电场强度4000V/m和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植被、植物资源及动物资源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运营期对周边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带来一定的破坏和影响,必须采取避让、减缓、恢复等保护措施。

(七)严格落实运营期自行环境监测措施

企业必须定期开展声环境、电磁环境、水环境及动植物环境的自行监测工作,并按时将监测结果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确保不对岩溶国家地质公园内及周边生态资源、自然景观和保护对象产生重大环境影响。

三、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满5年,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六、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略) 凤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 (略) 凤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西 (略) 。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印发


— 6 —




关联文件:


河环凤审〔2022〕5号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广西凤山那兵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凤山青 (略) :

《广西凤山那兵风电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总体情况

拟建项目(项目代码:2111-*-04-01-*)位 (略) 凤山县长洲镇那兵村,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项目建设规模

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电机组,轮毂高度为115m,单个用地约345m2,风电机组基础工程占地0.276hm2,总装机容量50MW, (略) 发电量约为*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187h;项目风力发电机与35KV箱式变压器组合方式采用一机一变方案,即每台风机配备一台箱式变压器,共8台箱式变压器,箱式变压器装油量为1450kg/台,变压器主体在厂方整机安装,箱式变压器布置于风机基础电缆埋管的出线侧,箱变基础边缘距风机基础边缘不小于5m,单个用地35m2,总占地280m2,为永久用地;项目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总用地面积0.6288hm2,为永久占地,升压站内分职工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升压站内设置的环保设施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油池等;箱式变压器升压后通过35K (略) 集电后并入110KV升压站,升压站采用35KV直埋电缆敷设, (略) 长13.3km,电缆 (略) 一侧敷设。从升压站以1回110K (略) 送出至西北侧的220KV乔音变电站, (略) 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风电场区计划新 (略) 7.91km,其 (略) 0.98km, (略) 基宽5.5m,路面宽4.5m,采用20cm (略) 面结构,施工结束后保留4. (略) 面留 (略) 永久使用,其余1m宽用地恢复植被;项目设置弃渣场3个,3个弃渣场总容量10.*m3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9.*元。环保投资占比约为1.21%。

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

加强项目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对周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机械设备废气、施工场地扬尘、施工作业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车辆运输过程、土方开挖、混凝土拌和、堆料弃渣、装卸及现场临时堆放物料。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管控,落实“三防”措施。施工期扬尘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运营期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小型规模限值标准。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混凝土养护、基坑废水、机械保养及车辆冲洗等产生的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才能排放。

2.生活污水要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规定的标准值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后,才能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各类建材包装箱袋、设备安装包装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2.项目将产生弃渣7.*m3,弃渣不得随意堆放,弃渣场堆渣前先剥离表土,在弃渣场区占地范围内妥善堆放,同时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减少扬尘和水土流失。

3.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运行期废变压器油属于HW08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20-08,废机油属于HW08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废旧蓄电池属于HW31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并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要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文明作业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高噪声、高振动的施工作业宜在白天进行。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

2.施工期、运营期噪声必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电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在110kV升压站内设置了1台容量100MVA的主变压器,主变压器尽量远离厂界布置,以降低对厂界外电磁环境的影响。110kV升压站站内变压器及相关配电装置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必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电场强度4000V/m和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植被、植物资源及动物资源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运营期对周边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带来一定的破坏和影响,必须采取避让、减缓、恢复等保护措施。

(七)严格落实运营期自行环境监测措施

企业必须定期开展声环境、电磁环境、水环境及动植物环境的自行监测工作,并按时将监测结果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确保不对岩溶国家地质公园内及周边生态资源、自然景观和保护对象产生重大环境影响。

三、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满5年,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六、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略) 凤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 (略) 凤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西 (略) 。


(略) 凤山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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