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关于对神木市大柳塔镇水井渠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审批决定的公告-2022-10-2111:26:36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关于对神木市大柳塔镇水井渠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审批决定的公告-2022-10-2111:26: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
传真:0912-*
通讯地址: (略) 滨河新区杨业大街 (略) 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大柳塔镇水井渠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重大变动)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神环环发〔2022〕111号 | 2022年10月21日 |
神环环发〔2022〕111 (略) 大柳塔镇水井渠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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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大柳塔镇水井渠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重大变动)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神环环发〔2022〕111号 | 2022年10月21日 |
神环环发〔2022〕111 (略) 大柳塔镇水井渠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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