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吨硅树脂及500吨液体硅橡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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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硅树脂及500吨液体硅橡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年产1000吨硅树脂及500吨液体硅橡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2-10-2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本项目于2022年10月24日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单位拟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 (略) 络链接详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致电我单位联系查阅,联系电话为077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含:独流屯、新村屯等;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我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q.com)和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地址:*@*26.com);
(2)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通讯地址: (略) 港 (略) (略) (天悦豪庭)1幢1单元15楼1501号—1508号)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4)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具体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

广西贵港伟正 (略)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年产1000吨硅树脂及500吨液体硅橡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2-10-2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本项目于2022年10月24日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单位拟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 (略) 络链接详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致电我单位联系查阅,联系电话为077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含:独流屯、新村屯等;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 (略) 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我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q.com)和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地址:*@*26.com);
(2)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通讯地址: (略) 港 (略) (略) (天悦豪庭)1幢1单元15楼1501号—1508号)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4)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具体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

广西贵港伟正 (略)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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