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双超路桥有限公司广德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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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双超路桥有限公司广德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双超路桥有限公司广德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 (略) 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祠山街道山关村五公山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建项目,选址于 (略) (略) 祠山街道山关村五公山。于2022年09月29 (略) 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2207-*-07-02-*。项目国标行业类别为固体废物治理,为减低用电能耗,减轻用电负荷, (略) 将现有电蒸汽锅炉改为天然气蒸汽锅炉,配套购置相应设备设施。新建部分车间及仓库,对原有车间布局进行调整,总产能不增加。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依托原有。现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排放。

(2)废气

天然气锅炉替代电炉使用,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4);水稳料车间1个水泥罐仓顶部分别安装1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混凝土车间1个水泥罐仓顶部分别安装1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水稳料车间搅拌工序在全封闭搅拌机内进行,搅拌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混凝土车间搅拌工序在全封闭搅拌机内进行,搅拌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新设置的水泥暂存场所,设置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专设建筑垃圾贮存仓库,仓库内卸料工段设置喷淋装置处理。项目营运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排放限值要求。其中天然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NOx的排放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皖大气办[2020]2号)。

(3)噪声

依托原有。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及厂区西侧45米敏感点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次改建项目不涉及固废产生,现有项目固废已在原环评进行评价,本次改建不另做评价。现有项目产生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 (略) 祠山街道山关村,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安徽双超路桥有限公司广德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 (略) 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祠山街道山关村五公山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建项目,选址于 (略) (略) 祠山街道山关村五公山。于2022年09月29 (略) 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2207-*-07-02-*。项目国标行业类别为固体废物治理,为减低用电能耗,减轻用电负荷, (略) 将现有电蒸汽锅炉改为天然气蒸汽锅炉,配套购置相应设备设施。新建部分车间及仓库,对原有车间布局进行调整,总产能不增加。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依托原有。现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排放。

(2)废气

天然气锅炉替代电炉使用,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4);水稳料车间1个水泥罐仓顶部分别安装1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混凝土车间1个水泥罐仓顶部分别安装1个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水稳料车间搅拌工序在全封闭搅拌机内进行,搅拌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混凝土车间搅拌工序在全封闭搅拌机内进行,搅拌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新设置的水泥暂存场所,设置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专设建筑垃圾贮存仓库,仓库内卸料工段设置喷淋装置处理。项目营运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排放限值要求。其中天然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NOx的排放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皖大气办[2020]2号)。

(3)噪声

依托原有。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及厂区西侧45米敏感点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次改建项目不涉及固废产生,现有项目固废已在原环评进行评价,本次改建不另做评价。现有项目产生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 (略) 祠山街道山关村,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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