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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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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2〕190号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申请<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立项批复的函》(惠住建交通函〔2022〕57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贯彻落实好总书记关于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210-*-17-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惠农区河滨办事处辖区, (略) 北侧,北农场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8994.5平方米(约13.49亩),建设31户一层居民住宅,每户建筑面积54㎡,总建筑面积1674平方米,

  建筑基地面积1674平方米,容积率0.18,建筑密度18.6%,建筑长为8.36米,宽为6.50米,高为3.3米。主要功能包含客厅、卧室、餐厅以及厨房,同时配套给排水以及照明。

  每户室外布置长8.36米,宽5. (略) 子,砖砌1.2米高的围墙;大门采用成品铁艺大门;混凝土硬 (略) ,面积为1000平方米;室外排污采用De315污水管HDPE双壁波纹管(环刚度SN=8),长85米;给水工程采用PE给水管道(De110),长150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面、建筑立面、室内外装修、结构、给排水、电气、绿色节能等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10月—2023年10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397.*元,其中工程费371.*元,其他费21.*元,预备费3.*元。

  资金来源:争取宁煤集团资金支持和地方自筹。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2〕190号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申请<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立项批复的函》(惠住建交通函〔2022〕57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贯彻落实好总书记关于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210-*-17-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惠农区河滨办事处辖区, (略) 北侧,北农场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8994.5平方米(约13.49亩),建设31户一层居民住宅,每户建筑面积54㎡,总建筑面积1674平方米,

  建筑基地面积1674平方米,容积率0.18,建筑密度18.6%,建筑长为8.36米,宽为6.50米,高为3.3米。主要功能包含客厅、卧室、餐厅以及厨房,同时配套给排水以及照明。

  每户室外布置长8.36米,宽5. (略) 子,砖砌1.2米高的围墙;大门采用成品铁艺大门;混凝土硬 (略) ,面积为1000平方米;室外排污采用De315污水管HDPE双壁波纹管(环刚度SN=8),长85米;给水工程采用PE给水管道(De110),长150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面、建筑立面、室内外装修、结构、给排水、电气、绿色节能等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10月—2023年10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397.*元,其中工程费371.*元,其他费21.*元,预备费3.*元。

  资金来源:争取宁煤集团资金支持和地方自筹。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北农场危房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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