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市广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齐齐哈尔市广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关于齐齐哈尔市广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齐齐哈尔市广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4日我局拟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namespace prefix = "o"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站前北大 (略) 交叉口(路东)建华区政府第二办公中心建华生态环境局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2 | (略) (略) 建设项目 | 黑龙江 (略) 建华区红光中小企业园B区 | (略) (略) | 黑龙江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 (略) 建华区红光中小企业园B区,项目所在地 (略) ;南侧为空地;西侧为保温管厂;北侧为空地。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建设,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3000㎡,建有生产车间、办公室、成品库、原料库等。生产车间内建有2条挤塑板生产线,建成后年产挤塑板*m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项目办公室冬季采用电取暖。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无土建工程,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产污环节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噪声、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均依托利用现有设施。 由于施工内容较少,主要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只要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全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并从施工设备的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那么本次改造在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污染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当施工结束后,上述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可得到消除。 营运期:本项目建成后,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人数为18人,工作天数为300天,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54t/d,162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32t/d,129.6t/a。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350mg/L、BOD5200mg/L、SS200mg/L、NH3-N25mg/L。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无土建工程,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产污环节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噪声、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均依托利用现有设施。 由于施工内容较少,主要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只要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全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并从施工设备的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那么本次改造在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污染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当施工结束后,上述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可得到消除。 营运期: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产生点主要为:发泡圆熟、挤塑机挤压成型工序废气G1。 (1)废气源强核算、收集、处理、排放方式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原料为聚苯*烯,聚苯*烯在高真空和330~380℃下剧烈降解,在高温下氧气充足条件下加热燃烧可完全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本项目发泡温度为100~120℃。在挤塑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产生废气的主要工段为发泡圆熟、挤塑机挤压成型工序等。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中,3.11产污系数法计算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非*烷总烃排放源强。根据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中推荐的塑料热熔有机废气排污系数为0.35kg/t原料塑粒,本项目原料中聚苯*烯颗粒和二氧化碳发泡剂使用量共计8800t/a,则项目非*烷总烃产生量约为3.08t/a。 本项目生产时生产车间密闭,在发泡圆熟、挤塑机挤压成型工序上方设集气罩(集气效率90%),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8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配套风机量为3000m3/h。本项目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554t/a,排放速率为0.185kg/h,排放浓度为61.7mg/m3。 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逸散,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308t/a,排放速率为0.103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废气收集、处理及排放方式情况见下表。 表4-1 废气源强核算、收集、处理、排放方式情况一览表
(2)有组织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 建设项目有组织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表 4-2 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发泡圆熟、挤塑机挤压成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无组织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表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发泡圆熟、挤塑机挤压成型工序废气,根据核算,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4-3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4)非正常情况 建设项目非正常工况为工艺设备或环保设备达不到设计规定指标要求或出现故障时造成的污染物排放。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4 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表
注*: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主要考虑为活性炭装置未及时更换时,废气处理装置效率降低,发剩频次根据活性炭更换频次确定。 因此,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应平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源及降噪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污染源的声压级约在70~85dB(A)之间。本项目拟将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及绿化等措施,经处理后噪声排放值约在50~65dB(A)之间。 表4-6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2)噪声预测 预测模式(点源衰减模式) 式中:Lp——预测点声级,dB(A); Lp0——已知参考声级,dB(A); γ——预测点到声源的距离,m; γ0——已知参考点到声源的距离,m; Δ——屏障引起的声衰减,dB(A)。 声源叠加模式 根据各主要噪声源在厂区的空间位置,预测其传至厂界四周的噪声强度,并按下列多声源叠加模式,计算厂界四周噪声强度预测值。 L0=10lg(Σ10Li/10) 式中:L——叠加后的总声级,dB(A); n——声源数; Li——各声源对受声点强度,dB(A);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7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由上表可见,各预测点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达标,建设项目投产后在采取降噪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对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无土建工程,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产污环节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噪声、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均依托利用现有设施。 由于施工内容较少,主要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只要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全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并从施工设备的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那么本次改造在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污染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当施工结束后,上述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可得到消除。 营运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产过程中废边角料、废活性炭。本项目原料桶由厂家反复利用,不属于废弃物。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为10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0.5kg/人·天计,则本项目运营期生活的产生量约为0.009t/d,2.7t/a。生活垃圾暂存在厂区的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工业固体废物 ①挤塑板碎屑及废边角料:本项目热熔切割过程中会产生挤塑板碎屑及废边角料,挤塑板碎屑及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0t/a,挤塑板碎屑及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废包装袋:项目在原材料使用及产品包装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包装袋,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0.5t/a,集中收集后,由市政卫生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③废活性炭:本项目采用蜂窝状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设置处理效率为80%,项目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量约为0.554t/a。 表 4-8 活性炭吸附装置涉及参数表
根据上表可知,活性炭每次填充量为0.5t,更换频次为每年6次,废活性炭使用量约为1.85t/a,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由有资质的部门拉运至指定位置。 |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1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4日我局拟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namespace prefix = "o"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站前北大 (略) 交叉口(路东)建华区政府第二办公中心建华生态环境局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2 | (略) (略) 建设项目 | 黑龙江 (略) 建华区红光中小企业园B区 | (略) (略) | 黑龙江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 (略) 建华区红光中小企业园B区,项目所在地 (略) ;南侧为空地;西侧为保温管厂;北侧为空地。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建设,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3000㎡,建有生产车间、办公室、成品库、原料库等。生产车间内建有2条挤塑板生产线,建成后年产挤塑板*m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项目办公室冬季采用电取暖。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无土建工程,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产污环节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噪声、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均依托利用现有设施。 由于施工内容较少,主要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只要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全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并从施工设备的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那么本次改造在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污染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当施工结束后,上述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可得到消除。 营运期:本项目建成后,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人数为18人,工作天数为300天,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54t/d,162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32t/d,129.6t/a。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350mg/L、BOD5200mg/L、SS200mg/L、NH3-N25mg/L。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无土建工程,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产污环节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噪声、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均依托利用现有设施。 由于施工内容较少,主要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只要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全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并从施工设备的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那么本次改造在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污染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当施工结束后,上述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可得到消除。 营运期: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产生点主要为:发泡圆熟、挤塑机挤压成型工序废气G1。 (1)废气源强核算、收集、处理、排放方式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原料为聚苯*烯,聚苯*烯在高真空和330~380℃下剧烈降解,在高温下氧气充足条件下加热燃烧可完全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本项目发泡温度为100~120℃。在挤塑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产生废气的主要工段为发泡圆熟、挤塑机挤压成型工序等。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中,3.11产污系数法计算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非*烷总烃排放源强。根据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中推荐的塑料热熔有机废气排污系数为0.35kg/t原料塑粒,本项目原料中聚苯*烯颗粒和二氧化碳发泡剂使用量共计8800t/a,则项目非*烷总烃产生量约为3.08t/a。 本项目生产时生产车间密闭,在发泡圆熟、挤塑机挤压成型工序上方设集气罩(集气效率90%),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8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配套风机量为3000m3/h。本项目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554t/a,排放速率为0.185kg/h,排放浓度为61.7mg/m3。 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逸散,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308t/a,排放速率为0.103kg/h。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废气收集、处理及排放方式情况见下表。 表4-1 废气源强核算、收集、处理、排放方式情况一览表
(2)有组织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 建设项目有组织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表 4-2 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发泡圆熟、挤塑机挤压成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无组织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表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发泡圆熟、挤塑机挤压成型工序废气,根据核算,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4-3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4)非正常情况 建设项目非正常工况为工艺设备或环保设备达不到设计规定指标要求或出现故障时造成的污染物排放。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4 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情况表
注*: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主要考虑为活性炭装置未及时更换时,废气处理装置效率降低,发剩频次根据活性炭更换频次确定。 因此,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应平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源及降噪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污染源的声压级约在70~85dB(A)之间。本项目拟将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及绿化等措施,经处理后噪声排放值约在50~65dB(A)之间。 表4-6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2)噪声预测 预测模式(点源衰减模式) 式中:Lp——预测点声级,dB(A); Lp0——已知参考声级,dB(A); γ——预测点到声源的距离,m; γ0——已知参考点到声源的距离,m; Δ——屏障引起的声衰减,dB(A)。 声源叠加模式 根据各主要噪声源在厂区的空间位置,预测其传至厂界四周的噪声强度,并按下列多声源叠加模式,计算厂界四周噪声强度预测值。 L0=10lg(Σ10Li/10) 式中:L——叠加后的总声级,dB(A); n——声源数; Li——各声源对受声点强度,dB(A);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7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由上表可见,各预测点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达标,建设项目投产后在采取降噪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对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无土建工程,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产污环节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噪声、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均依托利用现有设施。 由于施工内容较少,主要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只要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全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并从施工设备的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那么本次改造在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污染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当施工结束后,上述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可得到消除。 营运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产过程中废边角料、废活性炭。本项目原料桶由厂家反复利用,不属于废弃物。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为10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0.5kg/人·天计,则本项目运营期生活的产生量约为0.009t/d,2.7t/a。生活垃圾暂存在厂区的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工业固体废物 ①挤塑板碎屑及废边角料:本项目热熔切割过程中会产生挤塑板碎屑及废边角料,挤塑板碎屑及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0t/a,挤塑板碎屑及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废包装袋:项目在原材料使用及产品包装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包装袋,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0.5t/a,集中收集后,由市政卫生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③废活性炭:本项目采用蜂窝状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设置处理效率为80%,项目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量约为0.554t/a。 表 4-8 活性炭吸附装置涉及参数表
根据上表可知,活性炭每次填充量为0.5t,更换频次为每年6次,废活性炭使用量约为1.85t/a,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由有资质的部门拉运至指定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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