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审批前公示7.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审批前公示7.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审批前公示
1、关于新疆龙航 (略) 轮台县原料油中转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油品装卸废气、储罐呼吸废气与食堂油烟。石脑油、凝析油、稳定轻烃装车鹤位设1套油气回收装置,非*烷总烃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经4m排气筒排放;加强储罐油气回收,减少储存、收油、发油过程中有机废气排放,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减少各工序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5.3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产生废水为油罐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清罐过程产生的油罐清洗废水及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 (略) 。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机油、清罐底泥、废油、废活性炭与生活垃圾。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略) 进行清理,清罐过程产生的油罐底泥、废油等危险废物及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措施。加强厂区硬化,并按要求做好储罐区防渗措施。项目储罐区、事故池设为重点防渗区,装卸泵房、汽车装车鹤位设为简单防渗区,储罐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围堰,并建设应急事故水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严格落实各项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的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2、关于若 (略) 商混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尽可能减少弃渣量,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等及时进行生态修复,规范化处理施工期各类废弃物。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粉煤灰筒仓采用密闭形式,仓顶除尘器紧密安装在筒仓仓顶,含尘废气全部经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筒仓仓顶排出;砂石料堆放在封闭式堆场内,洒水降尘,砂石料上料斗采取三面及顶部封闭措施,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减少粉尘污染;搅拌工段全封闭,确保厂界四周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达标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若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放入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三级沉淀池沉渣及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检验废混凝土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废旧滤袋集中收集,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八)该项目临时用地期限至2024年3月,临时用地到期后,若不再使用,须严格按照要求拆除项目区所有设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若继续使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持续做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关于新疆金硕植 (略) 危废贮存间建设项目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面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化学试剂采用封闭聚*烯桶封闭储存,贮存间内设置排气扇,加强内部通风。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为防止废液泄漏,沿危废暂存间内综合防渗池设置沟槽及导流沟。一旦发生泄漏,冲洗废水、泄漏液收集在事故池内,废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化学分析实验室检测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
(六)强化环境风险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地面做重点防渗处理,水泥基础防渗+安装防渗*纶防水2mm+水泥基础防渗+刷涂环氧树脂漆,防渗系数≤10-10cm/s,贮存间内设置围堰,围堰高度为20cm;规范设置环保标识标牌,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4、关于焉耆县杨国军报废汽车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仅对报废汽车进行预处理和总成拆解,不涉及总成或部件的精细拆解、清洗以及玻璃、塑料的破碎等工序,拆解前整车不进行清洗。拆解作业全部在拆解车间内完成,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略) 令第715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进行。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汽车拆解、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制冷剂挥发的非*烷总烃、废油液有机废气。拆解、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油液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拆解车间四周安装通风排气扇,及时清理边角料、沉降粉尘等固体废物,定期对地面洒水清扫,保持地面清洁,确保无组织粉尘颗粒物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报废机动车中的废制冷剂由专用的工具收集到密闭的容器中进行储存,收集过程密闭进行,避免氟利昂泄漏;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产生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拆解车间地面按照重点防渗区的标准进行防渗处理,地面冲洗废水设置防渗排水沟,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进入隔油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于地坪冲洗,不外排隔油沉淀池的有含油废物按危险废物处理;废钢切割堆场地面进行硬化、按照一般防渗区的标准进行防渗处理;半成品堆场,设置防雨棚,地面采用20cm厚混凝土硬化,设置油水收集设施,收集事故情况下泄露的废油。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定期抽排至焉耆县污水处理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橡胶、废安全气囊、陶瓷、泡沫、纤维、可利用零部件等,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铅酸蓄电池、废电子电器部件、废电容器/开关、 (略) 板、废尾气净化装置、废制冷剂、废燃油、油液、废机油滤清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部件、隔油池废油、吸附饱和活性炭,分类收集贮存,暂存于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不可利用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厂区严格规范,产品原材料和成品应规范整齐的摆放于仓库内,并做好防火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隐患降至最低。隔油沉淀池旁设置不低于10m3的污水事故池,收集非正常情况污染物泄漏,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对职工的环保、安全生产教育和劳动保护,增加岗位劳动防护设施,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设备,明确环保责任人,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环保识别标志。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5、关于吐东3井(勘探井)钻井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及试油过程产生废气为柴油发电机废气、测试放喷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严格执行《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式(中国第三、四阶段)》(*)修单及《 (略) 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相关要求;井场边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放喷期间油气通过分离装置分离,分离气体燃烧放空,应科学测算尽可能减少放空时间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酸化压裂废水、生活污水。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液相全部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酸化压裂废水收集在回收罐,加碱中和后由罐车送至轮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定期拉运至轮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泥浆、钻井岩屑、生活垃圾、含油废物以及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等。膨润土体系泥浆及聚磺体系泥浆在井口采用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液相排入泥浆罐循环使用,完井后拉运至下一口井再利用;固相钻井岩屑分离后,膨润土体系钻井岩屑在岩屑池暂存,干化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后用于铺垫 (略) ;聚磺体系钻井岩屑经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收集后暂存于地罐中,定期拉运至轮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含油废物以及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要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在垃圾箱暂存,依托轮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定期清运。
(六)严格执行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防止井喷的各项措施。测试完井后,如在测试放喷过程中发现油气资源具有开采价值,则安装采油(气)树,如无开发价值,需用水泥固封,同时用铁质保护罩保护井口装置,其余设施将拆除、搬迁;钻井液材料需全部回收,不得遗弃在井场;清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完井后清理事故应急池等临时占地设施的防渗层,并覆土恢复。
(七)强化环境风险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审批前公示
1、关于新疆龙航 (略) 轮台县原料油中转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油品装卸废气、储罐呼吸废气与食堂油烟。石脑油、凝析油、稳定轻烃装车鹤位设1套油气回收装置,非*烷总烃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经4m排气筒排放;加强储罐油气回收,减少储存、收油、发油过程中有机废气排放,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减少各工序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5.3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产生废水为油罐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清罐过程产生的油罐清洗废水及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 (略) 。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机油、清罐底泥、废油、废活性炭与生活垃圾。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略) 进行清理,清罐过程产生的油罐底泥、废油等危险废物及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措施。加强厂区硬化,并按要求做好储罐区防渗措施。项目储罐区、事故池设为重点防渗区,装卸泵房、汽车装车鹤位设为简单防渗区,储罐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围堰,并建设应急事故水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严格落实各项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的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2、关于若 (略) 商混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尽可能减少弃渣量,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等及时进行生态修复,规范化处理施工期各类废弃物。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粉煤灰筒仓采用密闭形式,仓顶除尘器紧密安装在筒仓仓顶,含尘废气全部经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筒仓仓顶排出;砂石料堆放在封闭式堆场内,洒水降尘,砂石料上料斗采取三面及顶部封闭措施,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减少粉尘污染;搅拌工段全封闭,确保厂界四周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达标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若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放入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三级沉淀池沉渣及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检验废混凝土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废旧滤袋集中收集,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并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八)该项目临时用地期限至2024年3月,临时用地到期后,若不再使用,须严格按照要求拆除项目区所有设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若继续使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持续做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关于新疆金硕植 (略) 危废贮存间建设项目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面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化学试剂采用封闭聚*烯桶封闭储存,贮存间内设置排气扇,加强内部通风。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为防止废液泄漏,沿危废暂存间内综合防渗池设置沟槽及导流沟。一旦发生泄漏,冲洗废水、泄漏液收集在事故池内,废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化学分析实验室检测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
(六)强化环境风险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地面做重点防渗处理,水泥基础防渗+安装防渗*纶防水2mm+水泥基础防渗+刷涂环氧树脂漆,防渗系数≤10-10cm/s,贮存间内设置围堰,围堰高度为20cm;规范设置环保标识标牌,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4、关于焉耆县杨国军报废汽车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仅对报废汽车进行预处理和总成拆解,不涉及总成或部件的精细拆解、清洗以及玻璃、塑料的破碎等工序,拆解前整车不进行清洗。拆解作业全部在拆解车间内完成,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略) 令第715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进行。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汽车拆解、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制冷剂挥发的非*烷总烃、废油液有机废气。拆解、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油液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拆解车间四周安装通风排气扇,及时清理边角料、沉降粉尘等固体废物,定期对地面洒水清扫,保持地面清洁,确保无组织粉尘颗粒物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报废机动车中的废制冷剂由专用的工具收集到密闭的容器中进行储存,收集过程密闭进行,避免氟利昂泄漏;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产生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拆解车间地面按照重点防渗区的标准进行防渗处理,地面冲洗废水设置防渗排水沟,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进入隔油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于地坪冲洗,不外排隔油沉淀池的有含油废物按危险废物处理;废钢切割堆场地面进行硬化、按照一般防渗区的标准进行防渗处理;半成品堆场,设置防雨棚,地面采用20cm厚混凝土硬化,设置油水收集设施,收集事故情况下泄露的废油。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定期抽排至焉耆县污水处理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橡胶、废安全气囊、陶瓷、泡沫、纤维、可利用零部件等,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铅酸蓄电池、废电子电器部件、废电容器/开关、 (略) 板、废尾气净化装置、废制冷剂、废燃油、油液、废机油滤清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部件、隔油池废油、吸附饱和活性炭,分类收集贮存,暂存于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不可利用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厂区严格规范,产品原材料和成品应规范整齐的摆放于仓库内,并做好防火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隐患降至最低。隔油沉淀池旁设置不低于10m3的污水事故池,收集非正常情况污染物泄漏,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对职工的环保、安全生产教育和劳动保护,增加岗位劳动防护设施,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设备,明确环保责任人,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环保识别标志。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5、关于吐东3井(勘探井)钻井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及试油过程产生废气为柴油发电机废气、测试放喷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严格执行《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式(中国第三、四阶段)》(*)修单及《 (略) 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相关要求;井场边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放喷期间油气通过分离装置分离,分离气体燃烧放空,应科学测算尽可能减少放空时间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酸化压裂废水、生活污水。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液相全部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酸化压裂废水收集在回收罐,加碱中和后由罐车送至轮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定期拉运至轮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泥浆、钻井岩屑、生活垃圾、含油废物以及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等。膨润土体系泥浆及聚磺体系泥浆在井口采用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液相排入泥浆罐循环使用,完井后拉运至下一口井再利用;固相钻井岩屑分离后,膨润土体系钻井岩屑在岩屑池暂存,干化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后用于铺垫 (略) ;聚磺体系钻井岩屑经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收集后暂存于地罐中,定期拉运至轮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含油废物以及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要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在垃圾箱暂存,依托轮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定期清运。
(六)严格执行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防止井喷的各项措施。测试完井后,如在测试放喷过程中发现油气资源具有开采价值,则安装采油(气)树,如无开发价值,需用水泥固封,同时用铁质保护罩保护井口装置,其余设施将拆除、搬迁;钻井液材料需全部回收,不得遗弃在井场;清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完井后清理事故应急池等临时占地设施的防渗层,并覆土恢复。
(七)强化环境风险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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