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10月24日受理成都伊诺达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药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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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10月24日受理成都伊诺达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药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5日—10月3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医药药品研发实验室项目

(略) 高新南 (略) 88号天府生命科技园B6座702

成都伊诺 (略)

成都中成 (略)

成都伊诺 (略) 拟租赁天府生命科技园区 B6-702 室建设医药药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研发产品主要是 4-(二氟*氧基)-3-(环*基*氧基)苯*醛、1-氨基环*烷羧酸,主要为呼吸道用药。本项目实验室将作为上 (略) ,不涉及P3、P4生物实验。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处理依托生命科技园生活污水站 (略) (略)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仅进行简单装修及设备安装;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包装纸等可回收废物可外售废品回收站,建渣、废材料等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其 (略) 政垃圾收集系统收集。

二、营运期

【水污染物】

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包括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和清洁地面用水,实验室废水包括实验室器皿第三次清洗后废水和仪器定期排水;废水排放量约160m3/a。本项目外排废水排入园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外排废水量为0.645m3/d,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最 (略) 第九净水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表1中的规定后排入外环境。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VOCs和氯化氢废气。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14 个)顶端的吸气装置或集气罩进行收集,通风柜和集气罩收集的气体经干式酸雾净化器+滤棉+两级活性炭后由排气筒于楼顶排放,对治理工艺去除率不小于90%。处理后通过楼顶30m排气筒排放;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噪声】实验室内的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可以做到场界达标;

【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或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项目危废库房,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因此,通过以上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5日—10月3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医药药品研发实验室项目

(略) 高新南 (略) 88号天府生命科技园B6座702

成都伊诺 (略)

成都中成 (略)

成都伊诺 (略) 拟租赁天府生命科技园区 B6-702 室建设医药药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研发产品主要是 4-(二氟*氧基)-3-(环*基*氧基)苯*醛、1-氨基环*烷羧酸,主要为呼吸道用药。本项目实验室将作为上 (略) ,不涉及P3、P4生物实验。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处理依托生命科技园生活污水站 (略) (略)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仅进行简单装修及设备安装;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包装纸等可回收废物可外售废品回收站,建渣、废材料等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其 (略) 政垃圾收集系统收集。

二、营运期

【水污染物】

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包括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和清洁地面用水,实验室废水包括实验室器皿第三次清洗后废水和仪器定期排水;废水排放量约160m3/a。本项目外排废水排入园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外排废水量为0.645m3/d,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最 (略) 第九净水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表1中的规定后排入外环境。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VOCs和氯化氢废气。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14 个)顶端的吸气装置或集气罩进行收集,通风柜和集气罩收集的气体经干式酸雾净化器+滤棉+两级活性炭后由排气筒于楼顶排放,对治理工艺去除率不小于90%。处理后通过楼顶30m排气筒排放;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噪声】实验室内的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可以做到场界达标;

【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或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项目危废库房,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因此,通过以上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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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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