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叠韵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东莞市叠韵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叠韵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横沥镇三 (略) 20号1号楼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 (略) 横沥镇三 (略) 20号1号楼,年产机械键盘*件;蓝牙音箱*件;有线音箱*件,耳机*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破碎粉尘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镭雕粉尘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波峰焊、点焊工序锡及其化合物集气罩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过高效静电油烟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工序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一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略) 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防治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建筑面积3m2),定期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区(建筑面积3m2),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在危废暂存区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2-10-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叠韵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横沥镇三 (略) 20号1号楼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 (略) 横沥镇三 (略) 20号1号楼,年产机械键盘*件;蓝牙音箱*件;有线音箱*件,耳机*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破碎粉尘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镭雕粉尘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波峰焊、点焊工序锡及其化合物集气罩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过高效静电油烟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塑工序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一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略) 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防治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建筑面积3m2),定期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区(建筑面积3m2),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在危废暂存区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2-10-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