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兴食品药品包装技术(东莞)有限公司(第二次迁建)
联兴食品药品包装技术(东莞)有限公司(第二次迁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联兴食品药品包装技术(东莞)有限公司(第二次迁建) |
建设地点 | (略) 石龙镇东江大道石龙段中231号 |
建设单位 | 联兴食品药品包装技术(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联兴食品药品包装技术(东莞)有限公 (略) 石龙镇东江大道石龙段中231号。项目迁建后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主要主要从事纸袋、纸盒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纸袋30亿个/年、纸盒10亿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将印刷工序拟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采用集气装置收集有机废气,并将收集的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第Ⅱ时段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第Ⅱ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2、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的要 (略) (略) , (略) 南畬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3、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一般工业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10-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联兴食品药品包装技术(东莞)有限公司(第二次迁建) |
建设地点 | (略) 石龙镇东江大道石龙段中231号 |
建设单位 | 联兴食品药品包装技术(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联兴食品药品包装技术(东莞)有限公 (略) 石龙镇东江大道石龙段中231号。项目迁建后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主要主要从事纸袋、纸盒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纸袋30亿个/年、纸盒10亿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将印刷工序拟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采用集气装置收集有机废气,并将收集的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第Ⅱ时段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第Ⅱ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2、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的要 (略) (略) , (略) 南畬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3、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一般工业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10-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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