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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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10-1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传真)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

邮编:*

附件: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pdf盖章版).pdf

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2-10-12

建设地点:

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新寺乡

建设单位:

永靖 (略)

编制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永靖县新寺乡, (略) 额定容量60MW,共计*块双面双玻540Wp单晶组件,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 (略) 设施。项目采用双面双玻540Wp单晶组件+固定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每3.15MW/2.5MW/2MW/1.6MW为1个子阵,共27个子阵。共有3个1.25MW的子方阵、8个2MW的子方阵、15个2.5MW的子方阵、1个3.15MW的子方阵。

项目配置储能容量9MW/18MWh。设 (略) 3回,光伏区采用电缆直埋汇集,电力输送采 (略) ,其中1#地块区 (略) 同 (略) 至110kV升压站;2#地块区 (略) 同 (略) 至110kV升压站;3#地块区域同 (略) 接入至110kV升压站,3 (略) 全长约20km,每8个方阵间接线均采用直埋电缆进行连接。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区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拟建项目施工时间尽量避开作物生长季节,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所需的场地尽量少占其他草地,对临时施工区域严格管控施工结束后,进行迹地恢复,不会改变用地类型。项目地植被稀少,施工结束后,选择适宜本地生长的草种进行合理绿化,措施可行。本项目应在施工过程中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需完善和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光伏电池板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

①工程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扰动范围内的地表进行土地整治,敷设泥结碎石。

②临时措施:箱变基础开挖产生的临时堆土,在临时堆放时期 (略) 覆盖的措施进行临时防护。

(2)道路 (略) 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

①工程措施: (略) 路面敷设泥结碎石。

②植物措施: (略) 两侧进行植物绿化美化:

③临时措施:采取洒水的措施加速地表结皮形成。

(3)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

①工程措施:对施工结束后的迹地进行土地整治

②临时措施:采取洒水的措施加速地表结皮形成。

(4)项具体态保护恢复措施

①光伏电池板区

施工前对临时占地部分进行表土剥离,所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场地一侧,对临时剥离土方进行苫盖、拦挡;

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水,对开挖临时堆土、表土和施工面进行拦挡、苫盖防护,对施工场地洒水防尘;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表土回填、土地平整。光伏发电支架基础及箱变开挖大量松散土方堆积在场地周边,基础建筑完毕后进行基础回填,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在临时堆土周边设置临时草袋装土挡墙拦挡,对堆积的剥离表土周边设置临时挡挡。施工期间对堆积土体表面及临时施工面 (略) 苫盖,防止雨水冲刷和大风吹蚀。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应引至地势较缓的自然冲沟或 (略) 的排水沟。施工期间,为防尘降尘,采取施工面临时洒水措施。施工前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所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场地一角,用于施工结束后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表,对施工场地进行表土回填、土地平整,以便恢复植被。

(略) (略) 区

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所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电缆沟一侧;施工期间对临时开挖十方和表士进行临时拦挡、苦盖,对施工区域洒水防尘,对位于坡面上大开挖的塔基基脚开挖坡面采取植物护坡;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和绿化。

施工前对电缆沟及塔杆基础可剥离的表土进行剥离,施工结束后恢复成为植被覆土。电缆埋设和塔杆埋设完毕后,对电缆沟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对整治后的电缆沟占地和塔基基脚周围进行恢复。 (略) 转角为铁塔,位于坡面上的铁塔施工时开挖坡面,形成大面积裸露面,土质松散,在水力和风力作用下容易引起水土流失,严重时引起坡面坍塌等,威胁主体工程安全。本项目需在坡面较陡地区塔基基脚采用高低腿设计,仅对基脚处开挖平整,开挖面积小,减少开挖面和土石方量。

在施工讨程中电缆沟开挖十方和剥离表十分别堆放在沟槽两侧,施工期在临时堆十外侧设置临时草袋装士挡墙拦挡: (略) 塔基开控土方和剥离表土也采用临时草袋装土挡墙拦挡。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表土及临时施工面 (略) 苫盖,防止雨水冲刷和大风吹蚀,苫 (略) 可重复利用4~5次。施工期间,为防尘降尘,采取施工面临时洒水措施。

③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所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场地一侧,施工结束后平整场地,回填表土;

施工前在场地周围开挖临时排水沟,排导场地汇水,并设置蓄水设施;对临时堆土、堆料设临时草袋装土拦挡,并 (略) 苫盖;加强场地洒水措施;

对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全部进行绿化复垦。施工前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所剥离表士临时堆存于临时施工场地一角,用干施工结束后绿化覆士。在施工结束后折除施工临时设施,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以便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放土、石料和剥离地表土周边设置临时草袋装土挡墙拦挡。对堆积建筑砂石料和剥离地表土表面 (略) 苫盖,防止雨水冲刷和大风吹蚀。在施工临时设施场地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渠。临时排水渠采用土质梯形断面,成型后,应对开挖断面进行夯实,排水渠内需铺设纤维布以防冲刷。施工期间,为防尘降尘,对松散物质面采取临时洒水降尘措施。

2、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施工活动产生扬尘、焊接烟尘等都会对施工现场及周围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根据《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实施)中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可以通过如下的措施进行防治:

(1)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并把施工扬尘防治费列入工程造价内。

(2)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堆料场扬尘

堆料场堆置的材料等使用防风抑尘覆盖,在非雨日的早、中、晚对料场周边采取洒水措施,减少扬尘,缩短粉尘污染的影响时段,缩小影响范围。

(4)运输扬尘及运输废气

在施工期间对车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定期检修保养清洗施工车辆,限制超载、限制车速。

(5)施工扬尘

①施工过程中受大气污染影响严重的为施工人员,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如佩带防尘口罩等。

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 (略) 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③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部门等信息,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每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覆盖面积、出入洗车洒水次数和持续时间等信息。

④参照《市政和房建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工作标准》,进一步细化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纳入日常动态监管内容,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按照扬尘管控工作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的治理力度。①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②物料堆放100%覆盖;③出入车辆100%冲洗;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⑤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6)焊接废气

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配有净化部件的焊接设备;采用低尘无毒焊条,药芯焊丝代替普通焊丝,以降低烟尘浓度和毒性;选用成熟的隐弧焊代替明弧焊。最大程度降低焊接烟尘的产生量。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将施工扬尘、焊接烟尘、燃油废气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加之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区域开阔、扩散条件良好,施工活动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的防治措施主要从以下要求考虑:

(1)施工计划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

(2)从控制声源和加强管理两方面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①控制声源

有意识地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于开挖和运输土石方的机械设备(挖土机、推土机等)以及翻斗车,可以通过排气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部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其他产生噪声的部分还可以采用部分封闭或者完全封闭的办法,尽量减少振动面的振幅;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该经常检修,特别是那些会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那些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对于施工现场的切割机的使用应取消滑架上的集屑斗,降低旋转噪声, (略) 上粘附泡沫塑料,使工作台起到一定的吸声作用,在机腔内四壁和轴承座平面上贴附吸声材料,使机内变成多层阻性消声器,在锯片工作部分, (略) 高100mm处增加吸尘消声器,在操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锯片压盘的垂直度和锯齿形状的均匀度,避免失重,减少振动负荷。

②加强管理

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沿途居民附近禁止车辆鸣笛。

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尽量使低噪声机械设备,使用低噪音的设备从根本上控制噪声,加强控制传播与管理等措施,大大的降低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治理措施可行。

4、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水污染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少量混凝土拌合养护废水。

拟建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BOD5和SS类等。针对上述不同废水,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生产废水为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和碱性废水等,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2)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生活区设置旱厕,生活舆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浇洒抑尘等,废水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施工期废水排放对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主要来自设备安装、场地平整等,产生量约为8t,环评要求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利用的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永靖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2)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现场施工人员最多可达260人,按照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算,工程施工期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60kg/d(23.4t/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送至新寺乡生活垃圾收集点。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均做到了合理处置,固废治理措施可行。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1)项目建成后,应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及时对施工运输机械碾压过的土地进行恢复,光伏阵列区实施生态种植恢复方案,通过植物多样性的选择,根据当地气候土壤条件以及发电场特定要求进行综合分析,选择以适合当地生长的植物进行播种,并进行养护,从而增加区域植被数量;对于少量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以减轻水土流失。

(2)运营期光伏阵列具有遮阴的作用,为弥补生物量损失,并考虑到电池板下太阳能阴影影响,本项目实施分区种植方案,在原有植被基础上,对阵列区进行分区种植。在太阳能电池板遮挡较严重区块,种植生长能力强、受光照制约较小的草本植物,在太阳能电池板间隔处种植紫花苜蓿等,这样不仅能减小太阳阴影对植被影响,而且能够弥补生物量损失,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固住松散沙粒。

(3)项目建成后,需落实光伏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在降雨过程中,太阳能电池板将汇流雨水,形成股流,对下边缘土壤进行冲刷,本工程根据地形和植被覆盖情况,道路两侧设置排水边沟,将收集的雨水等用于厂区植被浇灌;另外,于低位电池板下方地面铺设砂石,以防暴雨天气,暴雨冲刷地面造成水土流失。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站区竖向布置,场区雨水沿地表外排,不设雨 (略) 系统。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

清洗废水:本项目清洗废水的产生量即为用水量,为2964.88m3/a。由于光伏电站占地面积大,清洗废水很难收集,而且当地气候干燥、降雨量小、蒸发量大,此部分废水除含悬浮物外无其他污染物质,可自然蒸发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光伏阵列区的箱变、逆变器所产生噪声值介于50~65dB(A)之间,为了达到降噪效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⑴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从源头减小噪声。

⑵光伏区箱变合理布局并设置减振基础。

⑶逆变器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同时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

⑷加强上述设备的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不正常运转而产生高噪声。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措施有效可行。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废旧光伏组件

本项 (略) 发电系统设计使用寿命为25年,除人为破坏外基本无损坏,为保障太阳能发电站的稳定性,在系统设计期内,需定期更换光伏组件,更换量按照0.1%/a计,本项目总计安装光伏组件*块,每块重量约32.3kg,则废旧光伏组件产生量为4.67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下来的废旧光伏组件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名录及废物代码》(2021版实施),项目光伏电站产生的废旧或故障电池固废代码为“废弃资源13(废电池)”,根据《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2021),本项目运营期更换的废旧光伏组件在更换时由厂家回收,不在场区内存储。

②废磷酸铁锂电池

储能工程系统设有磷酸铁锂电池,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磷酸铁锂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名录及废物代码》(2021版实施),项目储能系统产生的废磷酸锂铁电池固废代码为“废弃资源13(废电池)”,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

a.废弃电容器、变压器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因损坏或使用寿命到期更换产生废弃电容器、废变压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弃电容器、变压器属于编号为HW10的多氯(溴)联苯类废物,代码为900-008-10。

b.事故油

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中67.7“户内单台总油量为1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挡油设施及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宜按油量的20%设计。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因此,事故油池需能容纳单台油重最大的一台变压器的全部排油。

项目运行期间,由于光伏区27台箱式变压器和储能电站4台变压器,在维护或者发生事故时将会产生废变压器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09-08。

本项目光伏区27台箱式变压器,每台箱变油重1.5t,储能电站4台变压器,每台箱变油重1.8t,按照变压器事故时100%的最大泄油量考虑(油的密度为0.895t/m3),则光伏区箱变单台最大泄油量为1.68m3,储能区箱变单台最大泄油量为2.01m3,则环评要求光伏区每台箱变下设置2m3事故油池一座,储能区每台箱变下设置2.5m3事故油池一座。共计31座事故油池,容积可满足要求,事故油收集后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c.废油抹布

项目设备检修时会产生油抹布,产生量约为0.001t/次,年检修次数按6次计,则油抹布产生量为0.00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于危险废物,废弃含油抹布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废油抹布“全部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豁免条件为未分类收集”,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光伏区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上述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在已建成的110kV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其中光伏区的事故油及其他危险废物均有资质单位收集转运,建设单位不得自行转运处理。

d.检修废油

项目运行期间因箱式变压器故障检修,将会产生少量废油,废油主要为箱式变压器的润滑油。润滑油循环使用,检修过程中仅进行少量的补加工作,一般工作3年后需更换,根据同类光伏区相关资料,项目检修废油的产生量为5kg/台,项目检修废油的总产生量为155kg/a,收集后暂存于光伏区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上述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在已建成的110kV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为了保证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规定,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进行。

通过上述治理措施可知,本项目运行期间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可行。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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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2年10月1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10-12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传真)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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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2-10-12

建设地点:

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新寺乡

建设单位:

永靖 (略)

编制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永靖县“十四五”新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永靖县新寺乡, (略) 额定容量60MW,共计*块双面双玻540Wp单晶组件,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 (略) 设施。项目采用双面双玻540Wp单晶组件+固定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每3.15MW/2.5MW/2MW/1.6MW为1个子阵,共27个子阵。共有3个1.25MW的子方阵、8个2MW的子方阵、15个2.5MW的子方阵、1个3.15MW的子方阵。

项目配置储能容量9MW/18MWh。设 (略) 3回,光伏区采用电缆直埋汇集,电力输送采 (略) ,其中1#地块区 (略) 同 (略) 至110kV升压站;2#地块区 (略) 同 (略) 至110kV升压站;3#地块区域同 (略) 接入至110kV升压站,3 (略) 全长约20km,每8个方阵间接线均采用直埋电缆进行连接。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区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拟建项目施工时间尽量避开作物生长季节,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所需的场地尽量少占其他草地,对临时施工区域严格管控施工结束后,进行迹地恢复,不会改变用地类型。项目地植被稀少,施工结束后,选择适宜本地生长的草种进行合理绿化,措施可行。本项目应在施工过程中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需完善和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具体如下:

(1)光伏电池板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

①工程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扰动范围内的地表进行土地整治,敷设泥结碎石。

②临时措施:箱变基础开挖产生的临时堆土,在临时堆放时期 (略) 覆盖的措施进行临时防护。

(2)道路 (略) 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

①工程措施: (略) 路面敷设泥结碎石。

②植物措施: (略) 两侧进行植物绿化美化:

③临时措施:采取洒水的措施加速地表结皮形成。

(3)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

①工程措施:对施工结束后的迹地进行土地整治

②临时措施:采取洒水的措施加速地表结皮形成。

(4)项具体态保护恢复措施

①光伏电池板区

施工前对临时占地部分进行表土剥离,所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场地一侧,对临时剥离土方进行苫盖、拦挡;

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排水,对开挖临时堆土、表土和施工面进行拦挡、苫盖防护,对施工场地洒水防尘;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表土回填、土地平整。光伏发电支架基础及箱变开挖大量松散土方堆积在场地周边,基础建筑完毕后进行基础回填,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在临时堆土周边设置临时草袋装土挡墙拦挡,对堆积的剥离表土周边设置临时挡挡。施工期间对堆积土体表面及临时施工面 (略) 苫盖,防止雨水冲刷和大风吹蚀。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应引至地势较缓的自然冲沟或 (略) 的排水沟。施工期间,为防尘降尘,采取施工面临时洒水措施。施工前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所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场地一角,用于施工结束后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表,对施工场地进行表土回填、土地平整,以便恢复植被。

(略) (略) 区

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所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电缆沟一侧;施工期间对临时开挖十方和表士进行临时拦挡、苦盖,对施工区域洒水防尘,对位于坡面上大开挖的塔基基脚开挖坡面采取植物护坡;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和绿化。

施工前对电缆沟及塔杆基础可剥离的表土进行剥离,施工结束后恢复成为植被覆土。电缆埋设和塔杆埋设完毕后,对电缆沟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对整治后的电缆沟占地和塔基基脚周围进行恢复。 (略) 转角为铁塔,位于坡面上的铁塔施工时开挖坡面,形成大面积裸露面,土质松散,在水力和风力作用下容易引起水土流失,严重时引起坡面坍塌等,威胁主体工程安全。本项目需在坡面较陡地区塔基基脚采用高低腿设计,仅对基脚处开挖平整,开挖面积小,减少开挖面和土石方量。

在施工讨程中电缆沟开挖十方和剥离表十分别堆放在沟槽两侧,施工期在临时堆十外侧设置临时草袋装士挡墙拦挡: (略) 塔基开控土方和剥离表土也采用临时草袋装土挡墙拦挡。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表土及临时施工面 (略) 苫盖,防止雨水冲刷和大风吹蚀,苫 (略) 可重复利用4~5次。施工期间,为防尘降尘,采取施工面临时洒水措施。

③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所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场地一侧,施工结束后平整场地,回填表土;

施工前在场地周围开挖临时排水沟,排导场地汇水,并设置蓄水设施;对临时堆土、堆料设临时草袋装土拦挡,并 (略) 苫盖;加强场地洒水措施;

对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全部进行绿化复垦。施工前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所剥离表士临时堆存于临时施工场地一角,用干施工结束后绿化覆士。在施工结束后折除施工临时设施,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以便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放土、石料和剥离地表土周边设置临时草袋装土挡墙拦挡。对堆积建筑砂石料和剥离地表土表面 (略) 苫盖,防止雨水冲刷和大风吹蚀。在施工临时设施场地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渠。临时排水渠采用土质梯形断面,成型后,应对开挖断面进行夯实,排水渠内需铺设纤维布以防冲刷。施工期间,为防尘降尘,对松散物质面采取临时洒水降尘措施。

2、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施工活动产生扬尘、焊接烟尘等都会对施工现场及周围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根据《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实施)中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可以通过如下的措施进行防治:

(1)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并把施工扬尘防治费列入工程造价内。

(2)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堆料场扬尘

堆料场堆置的材料等使用防风抑尘覆盖,在非雨日的早、中、晚对料场周边采取洒水措施,减少扬尘,缩短粉尘污染的影响时段,缩小影响范围。

(4)运输扬尘及运输废气

在施工期间对车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定期检修保养清洗施工车辆,限制超载、限制车速。

(5)施工扬尘

①施工过程中受大气污染影响严重的为施工人员,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如佩带防尘口罩等。

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 (略) 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③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部门等信息,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每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覆盖面积、出入洗车洒水次数和持续时间等信息。

④参照《市政和房建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工作标准》,进一步细化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纳入日常动态监管内容,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按照扬尘管控工作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的治理力度。①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②物料堆放100%覆盖;③出入车辆100%冲洗;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⑤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6)焊接废气

选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配有净化部件的焊接设备;采用低尘无毒焊条,药芯焊丝代替普通焊丝,以降低烟尘浓度和毒性;选用成熟的隐弧焊代替明弧焊。最大程度降低焊接烟尘的产生量。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将施工扬尘、焊接烟尘、燃油废气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加之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区域开阔、扩散条件良好,施工活动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的防治措施主要从以下要求考虑:

(1)施工计划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

(2)从控制声源和加强管理两方面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①控制声源

有意识地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于开挖和运输土石方的机械设备(挖土机、推土机等)以及翻斗车,可以通过排气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部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其他产生噪声的部分还可以采用部分封闭或者完全封闭的办法,尽量减少振动面的振幅;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该经常检修,特别是那些会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那些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对于施工现场的切割机的使用应取消滑架上的集屑斗,降低旋转噪声, (略) 上粘附泡沫塑料,使工作台起到一定的吸声作用,在机腔内四壁和轴承座平面上贴附吸声材料,使机内变成多层阻性消声器,在锯片工作部分, (略) 高100mm处增加吸尘消声器,在操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锯片压盘的垂直度和锯齿形状的均匀度,避免失重,减少振动负荷。

②加强管理

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沿途居民附近禁止车辆鸣笛。

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尽量使低噪声机械设备,使用低噪音的设备从根本上控制噪声,加强控制传播与管理等措施,大大的降低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治理措施可行。

4、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水污染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少量混凝土拌合养护废水。

拟建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BOD5和SS类等。针对上述不同废水,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生产废水为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和碱性废水等,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废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2)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生活区设置旱厕,生活舆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浇洒抑尘等,废水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施工期废水排放对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主要来自设备安装、场地平整等,产生量约为8t,环评要求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利用的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永靖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2)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现场施工人员最多可达260人,按照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算,工程施工期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60kg/d(23.4t/施工期)。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送至新寺乡生活垃圾收集点。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均做到了合理处置,固废治理措施可行。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1)项目建成后,应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及时对施工运输机械碾压过的土地进行恢复,光伏阵列区实施生态种植恢复方案,通过植物多样性的选择,根据当地气候土壤条件以及发电场特定要求进行综合分析,选择以适合当地生长的植物进行播种,并进行养护,从而增加区域植被数量;对于少量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以减轻水土流失。

(2)运营期光伏阵列具有遮阴的作用,为弥补生物量损失,并考虑到电池板下太阳能阴影影响,本项目实施分区种植方案,在原有植被基础上,对阵列区进行分区种植。在太阳能电池板遮挡较严重区块,种植生长能力强、受光照制约较小的草本植物,在太阳能电池板间隔处种植紫花苜蓿等,这样不仅能减小太阳阴影对植被影响,而且能够弥补生物量损失,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固住松散沙粒。

(3)项目建成后,需落实光伏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在降雨过程中,太阳能电池板将汇流雨水,形成股流,对下边缘土壤进行冲刷,本工程根据地形和植被覆盖情况,道路两侧设置排水边沟,将收集的雨水等用于厂区植被浇灌;另外,于低位电池板下方地面铺设砂石,以防暴雨天气,暴雨冲刷地面造成水土流失。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站区竖向布置,场区雨水沿地表外排,不设雨 (略) 系统。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

清洗废水:本项目清洗废水的产生量即为用水量,为2964.88m3/a。由于光伏电站占地面积大,清洗废水很难收集,而且当地气候干燥、降雨量小、蒸发量大,此部分废水除含悬浮物外无其他污染物质,可自然蒸发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光伏阵列区的箱变、逆变器所产生噪声值介于50~65dB(A)之间,为了达到降噪效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⑴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从源头减小噪声。

⑵光伏区箱变合理布局并设置减振基础。

⑶逆变器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同时在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

⑷加强上述设备的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不正常运转而产生高噪声。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措施有效可行。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废旧光伏组件

本项 (略) 发电系统设计使用寿命为25年,除人为破坏外基本无损坏,为保障太阳能发电站的稳定性,在系统设计期内,需定期更换光伏组件,更换量按照0.1%/a计,本项目总计安装光伏组件*块,每块重量约32.3kg,则废旧光伏组件产生量为4.67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下来的废旧光伏组件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名录及废物代码》(2021版实施),项目光伏电站产生的废旧或故障电池固废代码为“废弃资源13(废电池)”,根据《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2021),本项目运营期更换的废旧光伏组件在更换时由厂家回收,不在场区内存储。

②废磷酸铁锂电池

储能工程系统设有磷酸铁锂电池,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磷酸铁锂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名录及废物代码》(2021版实施),项目储能系统产生的废磷酸锂铁电池固废代码为“废弃资源13(废电池)”,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2)危险废物

a.废弃电容器、变压器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因损坏或使用寿命到期更换产生废弃电容器、废变压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弃电容器、变压器属于编号为HW10的多氯(溴)联苯类废物,代码为900-008-10。

b.事故油

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中67.7“户内单台总油量为1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挡油设施及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宜按油量的20%设计。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因此,事故油池需能容纳单台油重最大的一台变压器的全部排油。

项目运行期间,由于光伏区27台箱式变压器和储能电站4台变压器,在维护或者发生事故时将会产生废变压器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09-08。

本项目光伏区27台箱式变压器,每台箱变油重1.5t,储能电站4台变压器,每台箱变油重1.8t,按照变压器事故时100%的最大泄油量考虑(油的密度为0.895t/m3),则光伏区箱变单台最大泄油量为1.68m3,储能区箱变单台最大泄油量为2.01m3,则环评要求光伏区每台箱变下设置2m3事故油池一座,储能区每台箱变下设置2.5m3事故油池一座。共计31座事故油池,容积可满足要求,事故油收集后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c.废油抹布

项目设备检修时会产生油抹布,产生量约为0.001t/次,年检修次数按6次计,则油抹布产生量为0.006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于危险废物,废弃含油抹布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废油抹布“全部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豁免条件为未分类收集”,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光伏区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上述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在已建成的110kV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其中光伏区的事故油及其他危险废物均有资质单位收集转运,建设单位不得自行转运处理。

d.检修废油

项目运行期间因箱式变压器故障检修,将会产生少量废油,废油主要为箱式变压器的润滑油。润滑油循环使用,检修过程中仅进行少量的补加工作,一般工作3年后需更换,根据同类光伏区相关资料,项目检修废油的产生量为5kg/台,项目检修废油的总产生量为155kg/a,收集后暂存于光伏区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上述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暂存要求在已建成的110kV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为了保证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规定,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进行。

通过上述治理措施可知,本项目运行期间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可行。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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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传真)

邮箱:

*@*63.com

邮编:

*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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