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山海协作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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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山海协作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8〕3号)、全省山海协作工程推进会以及新一轮《 (略) 科技局 平阳县科技局科技交流合作协议书》精神,结合平阳县的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山海协作项目科技合作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 (略) 惠企政策嵌入式应用讲座。

二、项目内容

(略) 科 (略) 系统分析师谢明明等专家,以创新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其他机构及从事或将从事科技中介、技术转移等有关人员为对象,按照《 (略) 惠企政策嵌入式应用》,结合实际情况和应用需求,突出重点,体现实用性和针对性,举办一期讲座。

三、项目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 (略) 科学技术局、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承办单位: (略) 场

协办单位:平阳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 (略)

四、时间、地点

时间:10月28日(星期五)下午1:30;

地点:平阳科技企业孵化器三楼会议室

五、项目实施方式

(略) 科学技术局会同平阳县科学技术局联合举办讲座,讲座专家由平阳县主办方邀请,会务组织由平阳县承办方落实,相关培训 (略) 科技局承担。

六、项目联系人

(略) 科技局:吴金烈*

平阳县科技局:林 寅*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将参加讲座人员回执,于10月26日下午17:*@*q.com电子邮箱发送至县科技局工业科技管理(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服务)科处,原则上一个单位参加1人,且以财务人员为主。

2.拟参加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不得参会。需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1.讲座课程安排表

2.报名人员回执


(略) 科学技术局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1日


乐科字〔2022〕37号--关于印发2022年山海协作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通知1.pdf

附件1:讲座课程安排.docx

附件2:报名人员回执.doc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8〕3号)、全省山海协作工程推进会以及新一轮《 (略) 科技局 平阳县科技局科技交流合作协议书》精神,结合平阳县的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山海协作项目科技合作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 (略) 惠企政策嵌入式应用讲座。

二、项目内容

(略) 科 (略) 系统分析师谢明明等专家,以创新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其他机构及从事或将从事科技中介、技术转移等有关人员为对象,按照《 (略) 惠企政策嵌入式应用》,结合实际情况和应用需求,突出重点,体现实用性和针对性,举办一期讲座。

三、项目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 (略) 科学技术局、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承办单位: (略) 场

协办单位:平阳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 (略)

四、时间、地点

时间:10月28日(星期五)下午1:30;

地点:平阳科技企业孵化器三楼会议室

五、项目实施方式

(略) 科学技术局会同平阳县科学技术局联合举办讲座,讲座专家由平阳县主办方邀请,会务组织由平阳县承办方落实,相关培训 (略) 科技局承担。

六、项目联系人

(略) 科技局:吴金烈*

平阳县科技局:林 寅*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将参加讲座人员回执,于10月26日下午17:*@*q.com电子邮箱发送至县科技局工业科技管理(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服务)科处,原则上一个单位参加1人,且以财务人员为主。

2.拟参加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的,不得参会。需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1.讲座课程安排表

2.报名人员回执


(略) 科学技术局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1日


乐科字〔2022〕37号--关于印发2022年山海协作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通知1.pdf

附件1:讲座课程安排.docx

附件2:报名人员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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