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渡江公园规划(修改)方案公示公告-公示公告
望江县渡江公园规划(修改)方案公示公告-公示公告
望江县渡江公园项目规划地块位 (略) 北侧、 (略) 南侧,原公园规划项目总用地面积7.59公顷(113.85亩),建筑占地面积0.24公顷,道路面积1.21公顷,绿化面积6.14公顷。由于望江县殡葬管理所已取得公园西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面积为3.6683公顷,则本次规划修改面积为3.6683公顷。
为了弘扬英烈精神,完善红色教育基地体系,传承红色革命基因;为了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营造尊崇英烈铭记功勋的浓厚社会氛围; (略) 环境质量、美化环境、 (略) 面貌, (略) 建设指导思想。现依据《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及已取得的权属范围对望江县渡江公园规划方案进行优化修改。主要修改内容:
1.由于公园规划的西北侧入口部分区域及公厕不在已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本次规划修改取消了公园西北侧入口及公厕,将公厕 (略) 南侧。
2.重新布局交通体系,修改公园内 (略) 和景观步道走向,构建“环 (略) +景观步道”的慢行系统, (略) 布局, (略) 径,让交通组织更加合理。
3.通过对渡江战役的历史事迹进行梳理,提炼英烈爱国精神元素、再结合构筑物、雕塑及文创小品的景观手法,以现代的材料和语言来点缀公园,以弘扬英烈精神。
4.本次修改规划用地面积*.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6.13平方米,其中现状物资储备仓库1310.26平方米,规划公厕55.87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366.13平方米。2022年10月14日,《望江县渡江公园规划(修改)》经专家评审会审查通过,并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2022 年第十三次专题会议审议同意。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望江县渡江公园规划(修改)》予以公示。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望江县 (略) 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公示
公示期: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1日
邮箱地址:*@*63.com
联系电话:0556-*
联系单位: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望江县华 (略) 政务新区C区
邮编:*
附:公示图件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内用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
项目 | 修改前 | 修改后 | 单位 |
规划用地面积 | *.34 | *.68 | 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 | -- | 1366.13 | 平方米 |
其中:1.现状物资储备仓库 | 1310.26 | 1310.26 | 平方米 |
2.规划公厕 | -- | 55.87 | 平方米 |
总计容面积 | -- | 1366.13 | 平方米 |
容积率 | -- | 0.04 | |
建筑密度 | -- | 1.31% | % |
绿地率 | -- | 86.38% | % |
机动车停车位 |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望江县渡江公园项目规划地块位 (略) 北侧、 (略) 南侧,原公园规划项目总用地面积7.59公顷(113.85亩),建筑占地面积0.24公顷,道路面积1.21公顷,绿化面积6.14公顷。由于望江县殡葬管理所已取得公园西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面积为3.6683公顷,则本次规划修改面积为3.6683公顷。
为了弘扬英烈精神,完善红色教育基地体系,传承红色革命基因;为了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营造尊崇英烈铭记功勋的浓厚社会氛围; (略) 环境质量、美化环境、 (略) 面貌, (略) 建设指导思想。现依据《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及已取得的权属范围对望江县渡江公园规划方案进行优化修改。主要修改内容:
1.由于公园规划的西北侧入口部分区域及公厕不在已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本次规划修改取消了公园西北侧入口及公厕,将公厕 (略) 南侧。
2.重新布局交通体系,修改公园内 (略) 和景观步道走向,构建“环 (略) +景观步道”的慢行系统, (略) 布局, (略) 径,让交通组织更加合理。
3.通过对渡江战役的历史事迹进行梳理,提炼英烈爱国精神元素、再结合构筑物、雕塑及文创小品的景观手法,以现代的材料和语言来点缀公园,以弘扬英烈精神。
4.本次修改规划用地面积*.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6.13平方米,其中现状物资储备仓库1310.26平方米,规划公厕55.87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366.13平方米。2022年10月14日,《望江县渡江公园规划(修改)》经专家评审会审查通过,并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2022 年第十三次专题会议审议同意。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望江县渡江公园规划(修改)》予以公示。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望江县 (略) 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公示
公示期: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1日
邮箱地址:*@*63.com
联系电话:0556-*
联系单位: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望江县华 (略) 政务新区C区
邮编:*
附:公示图件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内用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
项目 | 修改前 | 修改后 | 单位 |
规划用地面积 | *.34 | *.68 | 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 | -- | 1366.13 | 平方米 |
其中:1.现状物资储备仓库 | 1310.26 | 1310.26 | 平方米 |
2.规划公厕 | -- | 55.87 | 平方米 |
总计容面积 | -- | 1366.13 | 平方米 |
容积率 | -- | 0.04 | |
建筑密度 | -- | 1.31% | % |
绿地率 | -- | 86.38% | % |
机动车停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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