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乡芹山村污水改造工程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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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乡芹山村污水改造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 (略) 、 (略) 、南五建(福建) (略) 、福建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星乡芹山村污水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红星乡芹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红星乡芹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红星乡芹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红星乡芹山村污水改造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金额2500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属于小型项目,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建筑规模中型及以下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工程发包价:*.5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具备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 (略) (略)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 (略) (略) 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 (略) (略) (略) 的相应信息系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办理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的证明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到福建 (略) (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层)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1月7日上午10: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小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7日上午10:30时;提交地点: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 (略) 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红星乡芹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

地址:诏安县红星乡芹山村

电子邮箱:/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

地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层

电子邮箱: *@*26.com

联系人:小林

电话:*

监督部门:诏安县红星乡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正值疫情期间,投标人前往投标同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戴好口罩,一家投标单位只可派出一名投标代表前往投标。(投标人必须接受体温测量)

招标人:诏安县红星乡芹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 (略)

致:福建 (略) 、 (略) 、南五建(福建) (略) 、福建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星乡芹山村污水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红星乡芹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红星乡芹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红星乡芹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红星乡芹山村污水改造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金额2500 (略) 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属于小型项目,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建筑规模中型及以下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工程发包价:*.5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具备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 (略) (略)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 (略) (略) 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 (略) (略) (略) 的相应信息系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办理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的证明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到福建 (略) (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层)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1月7日上午10: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小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7日上午10:30时;提交地点: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 (略) 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红星乡芹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

地址:诏安县红星乡芹山村

电子邮箱:/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

地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层

电子邮箱: *@*26.com

联系人:小林

电话:*

监督部门:诏安县红星乡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正值疫情期间,投标人前往投标同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戴好口罩,一家投标单位只可派出一名投标代表前往投标。(投标人必须接受体温测量)

招标人:诏安县红星乡芹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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