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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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2〕79号
2022-09-16 17:35来源: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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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汇通国有 (略) :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 (略) (略) 组织评审通过,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打通农村农业电商渠道,积极探索智慧农业与数字农业新型领域,大力推进与文化创意产业、教育研学产业等多产业的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旅游建设激活乡村振兴活力。同意实施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二、项目名称: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三、项目代码:2207-*-04-05-*

四、项目建设地址:象州县东北部罗秀镇东南面。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范围包括罗秀镇军田村、下那曹、上那曹屯及中平镇大普化村、小普化村。规划范围内总占地面积约为 8253.85 亩(550.25 公顷)。项目分为两期进行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

(1)建设特种蔬菜种植示范基地、农产品保鲜冷库等生产配套用房区共约500亩。

(2)建设跨河友谊机耕桥2座、护村护田景观护岸河堤工程1项、蓄水滚水坝工程1座。

(3) (略) 一期部分,拓宽军田-大普化 (略) 。

(4)依托中国/自治区传统村落,深刻挖掘军田村、普化村及下那曹村的历史文化底蕴,梳理乡村存量用地,建设水果采摘园、露营基地、小普化农文旅特色商业街区、部分河岸景观等部分农文旅融合项目及部分水电基础工程等。

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

(1)建设“古郡稻米”综合种养区2110亩,开展稻螺、稻鸭等循环综合种养,进一步打造“古郡稻米”等农产品品牌;开展秸秆收储利用,建设秸秆收储加工点,打捆、回收项目区域及象州县县域稻秆、甘蔗尾梢,开展稻秆草帘编织、甘蔗尾梢饲料化等综合利用;建设大棚蔬菜区150亩;完善建设智慧农业基础设施。

(2)建设罗秀镇农产品交易中心1座。

(3)建设 (略) 、 (略) 共约32km。

(4)依托古郡等文化资源及农业资源、河流资源建设骑行绿道、综合服务中心等农文旅融合项目,建设智慧旅游系统,以及建设二期部分给排水、电力电讯、停车场等基础工程。打造成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休闲农业类)、劳动教育示范基地等。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27.*元,基本预备费988.*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附件: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6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工程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工程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与安装工程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工程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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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2〕79号
2022-09-16 17:35来源: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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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汇通国有 (略) :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 (略) (略) 组织评审通过,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打通农村农业电商渠道,积极探索智慧农业与数字农业新型领域,大力推进与文化创意产业、教育研学产业等多产业的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旅游建设激活乡村振兴活力。同意实施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二、项目名称: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三、项目代码:2207-*-04-05-*

四、项目建设地址:象州县东北部罗秀镇东南面。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范围包括罗秀镇军田村、下那曹、上那曹屯及中平镇大普化村、小普化村。规划范围内总占地面积约为 8253.85 亩(550.25 公顷)。项目分为两期进行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

(1)建设特种蔬菜种植示范基地、农产品保鲜冷库等生产配套用房区共约500亩。

(2)建设跨河友谊机耕桥2座、护村护田景观护岸河堤工程1项、蓄水滚水坝工程1座。

(3) (略) 一期部分,拓宽军田-大普化 (略) 。

(4)依托中国/自治区传统村落,深刻挖掘军田村、普化村及下那曹村的历史文化底蕴,梳理乡村存量用地,建设水果采摘园、露营基地、小普化农文旅特色商业街区、部分河岸景观等部分农文旅融合项目及部分水电基础工程等。

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

(1)建设“古郡稻米”综合种养区2110亩,开展稻螺、稻鸭等循环综合种养,进一步打造“古郡稻米”等农产品品牌;开展秸秆收储利用,建设秸秆收储加工点,打捆、回收项目区域及象州县县域稻秆、甘蔗尾梢,开展稻秆草帘编织、甘蔗尾梢饲料化等综合利用;建设大棚蔬菜区150亩;完善建设智慧农业基础设施。

(2)建设罗秀镇农产品交易中心1座。

(3)建设 (略) 、 (略) 共约32km。

(4)依托古郡等文化资源及农业资源、河流资源建设骑行绿道、综合服务中心等农文旅融合项目,建设智慧旅游系统,以及建设二期部分给排水、电力电讯、停车场等基础工程。打造成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休闲农业类)、劳动教育示范基地等。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27.*元,基本预备费988.*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附件: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6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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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古郡田园”农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工程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工程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与安装工程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工程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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