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同辉铝氧化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环评公示
新昌县同辉铝氧化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环评公示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80吨铝制品氧化件生产线的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新昌 (略)
建设性质:迁建
投资总额:*元
单位地址:新昌县青山工 (略) 1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昌 (略) (原新昌县新桐氧化厂)成立于2009年, (略) 新昌县七星街 (略) 213号,主要从事铝制品的氧化加工。企业于2009年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新昌县新桐氧化厂年产80吨铝制品氧化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1月4日通过原新昌县环境保护局( (略) 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审批(新环建字[2009]1号),2012年6月1日通过原新昌县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新环验[2012]15号)。后企业于2015年委托编制了《新昌 (略) 污染整治工作提升方案》,并于2015年12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现因公司整体规划需要,拟将七星街 (略) 213号同辉厂区整体搬迁至青山工 (略) 1号厂房,实施“年产80吨铝制品氧化件生产线的搬迁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元,实施后淘汰原手动铝氧化生产线设备1条,购置新铝氧化生产线1条,保持年产80吨铝制品氧化件的生产能力不变。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新昌县青山工 (略) 1号,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敏感目标 | UTM坐标/m | 相对方位 | 与厂界最近距离 | 保护内容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划 | |||
X | Y | |||||||||
空气环境 | 岳岭村 | 岳岭村 | * | * | E | 约900m | 约740人 | 居民 | * 2012 二级标准 | |
年岳 | * | * | E | 约1460m | ||||||
后岸村 | 后岸村 | * | * | SE | 约2350m | 约1000人 | 居民 | |||
甘竹屋 | * | * | SE | 约1700m | ||||||
新岩村 | 新岩村 | * | * | W | 约500m | 约500人 | 居民 | |||
望江山村 | 望江山村 | * | * | SW | 约1700m | 约1110人 | 居民 | |||
百步 | * | * | SW | 约1850m | ||||||
王泗洲村 | 王泗洲村 | * | * | S | 约700m | 约1050人 | 居民 | |||
王家园村 | 王家园村 | * | * | NW | 约900m | 约500人 | 居民 | |||
泉清村 | 泉清村 | * | * | NW | 约1700m | 约1150人 | 居民 | |||
(略) | * | * | NW | 约1940m | ||||||
拔茅村 | 拔茅村 | * | * | NE | 约230m | 约2200人 | 居民 | |||
何家庵 | * | * | NW | 约80m | ||||||
小湾头 | * | * | N | 约1130m | ||||||
磨石孔 | * | * | NE | 约1400m | ||||||
双塘 | * | * | N | 约1910m | ||||||
天灯盏 | * | * | NE | 约2100m | ||||||
天峰村 | 安家落湾 | * | * | N | 约2050m | 约50人 | 居民 | |||
(略) | * | * | NW | 约1200m | 约100人 | 医院 | ||||
新昌县拔茅中学 | * | * | NE | 约360m | 约3200人 | 师生 | ||||
地表水环境 | 河道 | —— | S | 约130m | —— | —— | * 2002 Ⅲ类标准 | |||
新昌江 | —— | S | 约370m | —— | —— | |||||
环境噪声 | 拔茅村 | 何家庵 | * | * | NW | 约80m | 约300人 | 居民 | * 2008 2类标准 |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雾,酸雾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企业落实相应废气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均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略) (略) ,最终由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且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根据对同类型设备的类比调查,本项目设备噪声污染源强在60~90dB(A)。根据导则预测得出,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区内设置规范化的危废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原辅材料、槽液泄漏引起的风险。企业要从储存、生产、使用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雾,酸雾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略) (略) ,最终由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厂区及车间内按生产需要进行合理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部;选择性能好、噪声低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减少噪声影响;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使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
4、固体废物:企业按要求设置一个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略) 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企业按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更新工作,并定期进行演练。制定相关环保规章制度,建立相关的废水、废气、固废等台账,并按要求填写。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新昌县“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实施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产生的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的 (略) 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环保要求,项目实施后当地环境功能将维持现状。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2、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新昌 (略)
单位地址:新昌县青山工 (略) 1号
联系人:梁烜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上海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98号E幢南301
联系电话:*
联系人:卢工
(3)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联系电话:*、0575-*
新昌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4日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80吨铝制品氧化件生产线的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新昌 (略)
建设性质:迁建
投资总额:*元
单位地址:新昌县青山工 (略) 1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昌 (略) (原新昌县新桐氧化厂)成立于2009年, (略) 新昌县七星街 (略) 213号,主要从事铝制品的氧化加工。企业于2009年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新昌县新桐氧化厂年产80吨铝制品氧化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1月4日通过原新昌县环境保护局( (略) 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审批(新环建字[2009]1号),2012年6月1日通过原新昌县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新环验[2012]15号)。后企业于2015年委托编制了《新昌 (略) 污染整治工作提升方案》,并于2015年12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现因公司整体规划需要,拟将七星街 (略) 213号同辉厂区整体搬迁至青山工 (略) 1号厂房,实施“年产80吨铝制品氧化件生产线的搬迁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元,实施后淘汰原手动铝氧化生产线设备1条,购置新铝氧化生产线1条,保持年产80吨铝制品氧化件的生产能力不变。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新昌县青山工 (略) 1号,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敏感目标 | UTM坐标/m | 相对方位 | 与厂界最近距离 | 保护内容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划 | |||
X | Y | |||||||||
空气环境 | 岳岭村 | 岳岭村 | * | * | E | 约900m | 约740人 | 居民 | * 2012 二级标准 | |
年岳 | * | * | E | 约1460m | ||||||
后岸村 | 后岸村 | * | * | SE | 约2350m | 约1000人 | 居民 | |||
甘竹屋 | * | * | SE | 约1700m | ||||||
新岩村 | 新岩村 | * | * | W | 约500m | 约500人 | 居民 | |||
望江山村 | 望江山村 | * | * | SW | 约1700m | 约1110人 | 居民 | |||
百步 | * | * | SW | 约1850m | ||||||
王泗洲村 | 王泗洲村 | * | * | S | 约700m | 约1050人 | 居民 | |||
王家园村 | 王家园村 | * | * | NW | 约900m | 约500人 | 居民 | |||
泉清村 | 泉清村 | * | * | NW | 约1700m | 约1150人 | 居民 | |||
(略) | * | * | NW | 约1940m | ||||||
拔茅村 | 拔茅村 | * | * | NE | 约230m | 约2200人 | 居民 | |||
何家庵 | * | * | NW | 约80m | ||||||
小湾头 | * | * | N | 约1130m | ||||||
磨石孔 | * | * | NE | 约1400m | ||||||
双塘 | * | * | N | 约1910m | ||||||
天灯盏 | * | * | NE | 约2100m | ||||||
天峰村 | 安家落湾 | * | * | N | 约2050m | 约50人 | 居民 | |||
(略) | * | * | NW | 约1200m | 约100人 | 医院 | ||||
新昌县拔茅中学 | * | * | NE | 约360m | 约3200人 | 师生 | ||||
地表水环境 | 河道 | —— | S | 约130m | —— | —— | * 2002 Ⅲ类标准 | |||
新昌江 | —— | S | 约370m | —— | —— | |||||
环境噪声 | 拔茅村 | 何家庵 | * | * | NW | 约80m | 约300人 | 居民 | * 2008 2类标准 |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雾,酸雾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企业落实相应废气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均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略) (略) ,最终由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且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根据对同类型设备的类比调查,本项目设备噪声污染源强在60~90dB(A)。根据导则预测得出,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区内设置规范化的危废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原辅材料、槽液泄漏引起的风险。企业要从储存、生产、使用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雾,酸雾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略) (略) ,最终由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厂区及车间内按生产需要进行合理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部;选择性能好、噪声低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减少噪声影响;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使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
4、固体废物:企业按要求设置一个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略) 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企业按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更新工作,并定期进行演练。制定相关环保规章制度,建立相关的废水、废气、固废等台账,并按要求填写。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新昌县“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实施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产生的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的 (略) 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环保要求,项目实施后当地环境功能将维持现状。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2、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新昌 (略)
单位地址:新昌县青山工 (略) 1号
联系人:梁烜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上海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98号E幢南301
联系电话:*
联系人:卢工
(3)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联系电话:*、0575-*
新昌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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