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关于津武(挂)G2016-136号宗地规划调整的公示
(武清区)关于津武(挂)G2016-136号宗地规划调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关于津武(挂)G2016-136号宗地调整出让合同的公示如下:
土地使用者为天津 (略) ,坐落于武清区泗村 (略) 南侧。现因生产经营需要扩建,企业申请办理规划指标调整手续。
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2022武清规条申字0031),将出让合同中建筑密度由“30%-45%”调整为“不大于55%”,其他土地利用条件不变。
依据《 (略) 人民政府 (略) 国土房管局关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78号),“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故该宗地本次规划调整不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该项目规划调整事宜在 (略) (略) 规划和自然资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12日,公示期为20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为地块办理相关手续。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2022年10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关于津武(挂)G2016-136号宗地调整出让合同的公示如下:
土地使用者为天津 (略) ,坐落于武清区泗村 (略) 南侧。现因生产经营需要扩建,企业申请办理规划指标调整手续。
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2022武清规条申字0031),将出让合同中建筑密度由“30%-45%”调整为“不大于55%”,其他土地利用条件不变。
依据《 (略) 人民政府 (略) 国土房管局关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78号),“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故该宗地本次规划调整不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该项目规划调整事宜在 (略) (略) 规划和自然资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12日,公示期为20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为地块办理相关手续。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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