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新院区新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新院区新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函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中医药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函
省中医药局省中医药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江西中医药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赣中医药医政字[2021]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中医药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社会[2021]875号)、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江西中医药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358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江西中医药 (略) (略) 区一期新建工程(项目代码:2108-*-04-01-*) (略) 高新技术开发 (略) 66号,东 (略) 、南临鱼尾二街、西 (略) 、北临鱼尾一街,总用地面积*.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平方米(各单体建筑地下室相互连通,含污水处理站地下建筑面积233.10平方米),规划设置病床位1000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略) 大楼(1#楼),总建筑面积*.33平方米,为24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99.90米;新建1栋业务行政楼(2#楼),总建筑面积7445.92平方米,为5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21.30米;新建1栋门急诊、医技大楼(3#、4#楼),总建筑面积*.89平方米,为4层多层建筑,建筑总高度18.80米;新建1座垃圾站(5#楼),建筑面积197.05平方米,单层建筑,建筑高度4.80米;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6#),建筑面积113.40平方米,单层建筑,建筑高度4.80米;新建地下1层的地下室(7#),总建筑面积*.72平方米(除污水处理站外,其它各单体建筑地下室相互连通,污水处理站地下建筑面积233.10平方米);新建1处连廊(8#),建筑面积1551.74平方米,为3层建筑,建筑高度13.8米;新建1座氧气站(9#),建筑面积37.37平方米,单层构筑物,建筑高度3.80米;购置医疗设备2185台(套);配 (略) 、 (略) 、绿化等总图工程。
二、总图布置
1.3#、4#门急诊、医技大楼布置于一期建设场地中部偏西北侧,平行 (略) ;2#业务行政楼布置于场地东部侧,东 (略) ,北临鱼尾一街,西临门急诊医技大楼;1#住院大楼布置于场地南端中部,南临鱼尾二街,北临门急诊医技大楼;5#垃圾站、9#氧气站布置于场地南端西侧,东临1#住院大楼,南临鱼尾二街, (略) 区下沉广场;6#污水处理站布置于场地东南端,东 (略) ,南临鱼尾二街;8#连廓为4#医技大楼与1#住院大楼之间连接通道;场地西北端、急诊出入口西侧布置直升机停机坪。
2.院区主入口位于场地西北端中部 (略) 相接,发热门诊、急诊出入口位于场地西南端北侧 (略) 相接,行政、科研出入口位于场地东端中部 (略) 相接,住院出入口位于场地东南端 (略) 相接;污物 (略) 区西南端,对 (略) ,独立出入。主要建筑物周边设置4~7米宽的环形车道,转弯半径大于12米,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高层建筑沿长边布置消防车登高场地;地下室汽车五个出入口分别位于基地主、次出入口附近,入口大门实现人车分流,机动车辆在入口处快速驶入地下室,人流通过各主、次入口连接的人行广场、 (略) 进出各区域;机动车采用地下、地上停放相结合的方式,地面机动车停车位主要布置于场地主、次出入口两侧, (略) 外侧布置,共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244个(其中在主出入口西南侧设置出租车机动停车位6个、救护车停车位4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979个。
3.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及交通组织设计基本合理,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下阶段应进一步落实规划条件,核实周 (略) 、 (略) 标高,结合场地地形条件,优化总平面布置、 (略) 、交通组织设计,进一步完善场地竖向设计;深 (略) 、景观绿化总图工程设计。
三、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1#住院大楼、2#业务行政楼、3#、4#门急诊、医技大楼、7#地下室、5#垃圾站、9#氧气站等等建(构)筑物平、立、剖面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细 (略) 区外部的衔接,按照功能要求优化各单体建筑各层功能用房及地下室平面布局和内部运行流线,深化、完善PCR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生化实验室、细胞实验室等实验室、ICU、手术室工程设计和安全措施,保障实验室建设和运行安全;适当控制单体建筑装饰标准,节省投资。
1.平面设计
(1)1#住院大楼为24层高层建筑,平面呈矩形南北向布置,总建筑面积*.33平方米,建筑高度99.90米。一层主要布置门厅、 (略) 办理室、安防室、控制室、消防控制室、门诊纠纷协调室、票据/财务室、管理用房、库房、附属商业用房等功能用房及空调机房、风机房、强弱电室等设备用房;二层主要布置药房、危害药物调配间、抗生素调配间、抗生素及TPN调配间、药物发放室、二级库、值班室、管理室等,及清洁室、污冼室、更衣室、空调机房、风机房、强弱电室等辅助用房和设备用房;三层为ICU病房区,按ICU一区、ICU二区、ICU三区设置,共设置21个病床位,并设置隔离室、治疗室、器械库、值班室、示教室、库房等;四~二 (略) 病房层,各层设置病床位49床/层,其中3人病床位8间、2人病床位12间、1人病床位1间;二十四层为单人病房层,共设置20间单人病房。住院病房层各病房内均设置独立卫生间,各层均设置抢救室、护士站、配药/治疗室、换药室、仪器室、示教室、医护值班室等医护人员用房及辅助用房等。大楼共设置2台手术专用电梯、6台病患电梯、2台客梯、1台货梯、1台污物兼消防电梯、2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2)2#业务行政楼为5层多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7445.92平方米,建筑总高度21.30米。平面呈矩形南北向布置,一层主要布置门厅、集中业务管理区、厨房、餐厅等;二层主要布置业务管理用房、会议室等;三~五层为值班用房,各层均布置值班宿舍,冼衣间、晾晒区等。大楼共设置4台电梯、4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3)3、4#门诊、医技大楼为4层多层建筑,总建筑面积*.89平方米,建筑高度18.80米。平面呈“T”字形布置,由北侧3#门诊楼和南侧4#医技楼组成。3#门诊大楼按肿瘤中心、急救中心、急诊、门诊、体验中心等功能区域由西向东布局,大楼采用医疗街模式布置,各医疗科室自成尽端,相对独立,每层设置多个门诊单元,沿医疗主街设置各门诊医疗科室的候诊区,内设护士站,采用电子叫号方式通知患者到时对应的科室诊室;急救中心布置于门诊大楼首层北侧,按急诊、急救分区设置;肿瘤中心布置于门诊大楼首层西北侧,体验中心布置于门诊大楼首层东北侧。影像中心布置于医技大楼首层,采用医患分离布置方式;手术中心布置于医技大楼三层,集中布置,洁污分流,采用污物通道与洁净通道分设的布局。3#、4#门诊、医技大楼各层布置为:
一层:主要布置肿瘤中心挂号收费室、诊室、检查室、治疗室、药房等;急救中心挂号收费室、急诊检验、诊室、治疗室、药房等; (略) 、咖啡吧、爱心驿站、行政服务中心等;普通门诊诊室、会议示教室等;体检中心采血室、检查室、B超室等;影像中心CT室、MR室、控制室、会议示教室、医生办公、值班室等;门诊药房取药厅、煎药发药、颗粒药房、西药房、中药房、综合库房等;血透中心治疗室、抢救室、会议示教室、库房等;总务室、器械仓库、病案室等。
二层:主要布置急诊观察输液留观室、EICU、值班室、处置室、治疗室、儿童输液室、急诊输液室、会议示教室等;门诊中心诊室、治疗室、会议示教室等;专家门诊治疗室、中医专家诊室、会议示教室等;内镜中心胃镜室、肠镜室、洗镜室、ERCP、麻醉复苏室、准备室、控制室等;中心供应检查打包灭菌区、敷料打包室、拆包室、库房、污物接受区、无菌区、会议示教室等;超声中心及功能检查超声室、介入超声室、肌电室、心电室、脑电室、会议示教等;病理科的标本存储室、取材室、染色切片室、分子病理室等。
三层:主要布置门诊中心诊室、治疗室、会议示教室等;中医中医展示室、展示休息区、库房等;手术中心准备室、复苏室、门诊手术室、负压手术室、百级手术室、设备室、控制室、会议示教等;检验中心PCR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生化实验室、细胞实验室、标本间、仪器室、库房、会议示教室等。
四层:主要布置康复中心康复大厅、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会议示教室等;中医治疗诊室、中医治疗室、会议示教室等;中医外科中心治疗室、换药室、配药室、准备间、处置室、会议示教等;治未病中心治疗室、检查室、锻炼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室、培养室、取材室、报告室、会议示教室等;国医堂治疗室、名医诊室、会议示教室等。
大楼共设置21台电梯、12台自动扶梯、18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4)7#地下室为整体式地下1层建筑(局部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夹层),总建筑面积*.33平方米(除污水处理站外,其它各单体建筑地下室相互连通,其中污水处理站地下建筑面积233.10平方米),主要 (略) 、自走式汽车库、人防口部等人防设施;自走式汽车库、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热水泵房、生活水泵房、纯水机房、器械空气中心站、医用中心吸引站、医用空气中心站、物流机房、医疗垃圾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间、变配电室、进风机房、排风机房;地下肿瘤中心区候诊、核素注射等候、注射区、观察室、核素病房MR模拟室、CT模拟室、热治疗室、直线加速器室等医疗用房营、医生内部值班室;营养厨房区,职工及家属餐厅,配套商业等。
(5)5#垃圾站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197.05平方米,建筑高度4.80米,主要布置管理室、清冼间、垃圾暂存间;6#污水处理站为地上1层、地上1屋建筑,建筑高度4.80米,地上建筑面积113.40平方米,主要布置监控间、值班室、消毒机房、曝气机房、污泥干化间、格栅间等,地下建筑面233.10平方米,主要布置应急池、衰变池、沉砂池、调节池、格栅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污泥池等;8#连廊为地上3层建筑,建筑面积1551.74平方米,建筑高度13.80米,首层为室外架空层,二、三层为连接4#医技大楼与1#住院楼的联接走廓;9#氧气站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37.37平方米,建筑高度4.60米,主要布置汇排流间。
2.立面设计
本工程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形式,立面造型增设坡屋顶、斗拱、窗花等中国传统文化元素,门诊医技大楼、住院大楼、业务行政楼外立面底部(1-3层)采用米黄色(咖啡色)干挂石材装饰,上部主要采用米黄色真石漆装饰;垃圾处理站房、污水处理站房、连廊采用米黄色真石漆装饰;屋面为平层顶,屋顶四周采用坡屋顶赭红色琉璃瓦装饰。选用断热型铝合金中空Low-E玻璃外窗。
3.剖面设计
1#住院大楼、2#业务行政楼、3#、4#门诊、医技大楼等建筑室内设计绝对标高22.20为±0.000,室内外高差为0.10米。1#住院大楼地上建筑层楼共计24层,建筑高度99.90米,一层层高5.20米,二层层高4.50米,三层层高4.00米,三层夹层层高2.10米,四~二十四层层高均为4.00米;2#业务行政楼地上建筑层数共计5层,建筑高度21.30米,一层层高5.20米,二~五层层高均为4.00米;4#门诊、医技大楼地上建筑层数共计4层,建筑高度18.80米,一层层高5.20米,二~四层层高均为4.50米;5#垃圾站房为单层建筑,室内外高差0.30米,建筑高度4.80米,层高4.50米;6#污水处理站地上单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建筑高度4.80米,层高4.50米;7#地下室为地下一层建筑,1#住院大楼、3#、4#门诊、医技大楼区域地下层高6.40米,2#业务行政楼区域地下层高7.00米,局部非机动车库夹层区域地下层高3.50米,其它区域地下室层高4.80米;8#连廊地下建筑层数共计3层,室内外高差0.10米,建筑高度13.80米,一层层高5.20米,二层层高4.50米,三层层高4.0米;9#氧气站为单层建筑,室内外高差0.30米,建筑高度3.80米,层高3.50米。
四、结构设计
1.原则同意1#住院大楼、2#业务行政楼、3#、4#门诊医技大楼、5#垃圾站房、6#污处理站房、7#地下室、8#连廊、9#氧气站等单体建(构)筑采用设计推荐的结构体系、基础选型,其中1#住院大楼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现浇钢筋砼梁板的楼、屋盖结构体系,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以中风化泥质粉砂岩为桩端持力层;2#业务行政楼、3#、4#门诊医技大楼、5#垃圾站房、6#污处理站房、8#连廊、9#氧气站等单体建(构)筑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现浇钢筋砼梁板的楼、屋盖结构体系,采用筏板基础,以②层粉质黏土作为持力层;7#地下室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顶板上部嵌固,抗拔预应力管桩,基坑采用放坡+土钉墙、支护桩的支护方案。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查明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合理确定持力层承载力等物理力学参数, (略) 布置,完善基础设计;复核、优化梁、板、柱截面设计;进一步核实地下水位,复核计算地下室抗浮稳定,优化、完善地下室基坑支护及人防专项设计。
五、给排水设计
本工程供水水源分别从 (略) 、 (略) 政给水管道各引入一根DN250的给水管,在场区内环状布置,市政给水压力为0.24MPa。室外采用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合用管道的供水系统,由市政水压直接供给;室内生活用水地下一层至地 (略) 政水压直接供给,二层及以上由地下室生活水池、箱式无负压设备分区加压供水;室内消防由地下室消防水池(696立方米)、水泵房设置的消防水泵加压+1#住院楼层顶箱泵一体化消防稳压设备(36立方米)供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2#业务行政楼生活污水直接排 (略) (略) ,其余污水经室 (略) (略) 区污水处理站(其中放射性废水单独收集经室外衰变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锅炉排污水、中心(消毒)供应室的消毒凝结水单独收集后排至降温池)处理后排 (略) (略) 。室外雨水经地面或绿地渗透、 (略) 区雨水检查井、雨 (略) 后,排 (略) (略) 。
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用水定额、用水量, (略) 政给水水源,给水、 (略) 、接口条件, (略) 总体规划,优化、完善给排、水总图布置及给、排水设计。
六、电气工程设计
本工程分别由艾湖变电站(220KV)、瑶湖变电站(220KV) (略) 各 (略) 10K (略) 至地下室10KV中心站,由中心站引至1~3号变配电所,供各单体建(构)筑物供电, (略) 一负荷供电可靠,配置一台1800KW柴油发电机组为备用电源。低压配电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水泵房、电梯机房、换热站等设备及急诊、ICU、MRI、CT、DR室、手术室等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
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计算用电负荷,根据各单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优化调整各功能区用电负荷等级,落实供电电源,优化供配电设计;完善、细化建筑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
七、暖通设计
本工程空调冷、热源集中布置于地下室的冷冻机房、锅炉房,1#住院楼、3#、4#门诊医技楼采用3#、4#门急诊医技大楼采用水冷磁悬浮冷水机组、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为空调主冷源、热源;2#业务行政楼、门诊医技大楼的急诊区域,采用一拖多的中央空调系统,室外机布置于屋面;放射科、MRI、PET-CT直线加速等区域采用医疗专用成套空调设备系统;手术部连接冷水机组+锅炉大系统,并备份风冷热泵机组;采用风机盘管或多联机室内机加新风空调系统,采用上送上回、侧送上回的气流组织形式。
八、原则同意根据“技术先进、先内后外”的原则,购置相关配套医疗设备2185台/套。下阶段应根据江西医药 (略) (略) 区承担的功能要求、各学科需求,兼顾技术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合理配置医疗、仪器设备,核实技术参数。
九、原则同意消防、人防、环保及绿色建筑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十、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十一、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2年10月23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Ⅰ | 工程费用 | *.91 | |
一 | 单体建筑建安工程 | *.68 | |
1 | 1#住院大楼(24F) | *.20 | *.33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6323.66 | |
(2) | 内装修工程 | 9195.32 | |
(3) | 外装饰工程 | 1581.37 | |
(4) | 给排水工程 | 823.88 | |
(5) | 消防工程 | 867.48 | |
(6) | 强电工程 | 1647.59 | |
(7) | 暖通工程 | 2247.90 | |
(8) | 电梯工程 | 1050.00 | 12台 |
2 | 2#业务行政楼(5F) | 2856.15 | 7445.92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948.68 | |
(2) | 内装修工程 | 774.47 | |
(3) | 外装饰工程 | 252.46 | |
(4) | 给排水工程 | 76.30 | |
(5) | 消防工程 | 192.07 | |
(6) | 强电工程 | 331.83 | |
(7) | 暖通工程 | 226.34 | |
(8) | 电梯工程 | 54.00 | 4台 |
3 | 3#、4#门诊医技大楼(4F) | *.81 | *.89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09 | |
(2) | 内装修工程 | *.05 | |
(3) | 外装饰工程 | 2488.85 | |
(4) | 给排水工程 | 1249.16 | |
(5) | 消防工程 | 1378.07 | |
(6) | 强电工程 | 2440.15 | |
(7) | 暖通工程 | 3165.94 | |
(8) | 电梯工程 | 563.50 | 电梯21台、扶梯12台 |
4 | 5#垃圾用房(1F) | 87.89 | 197.05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41.12 | |
(2) | 装修工程 | 32.99 | |
(3) | 水电工程 | 3.78 | |
(4) | 污物电梯 | 10.00 | 1部 |
5 | 6#污水处理用房 | 274.99 | 346.5平方米(含地下室) |
(1) | 土建工程 | 75.83 | |
(2) | 装修工程 | 49.26 | |
(3) | 电气工程 | 5.97 | |
(4) | 污水处理设备 | 143.93 | |
6 | 7#地下室 | *.51 | *.62平方米(不含污水处理站房地下室) |
(1) | 土建工程 | *.98 | |
(2) | 装修工程 | 5801.60 | |
(3) | 给排水工程 | 898.38 | |
(4) | 消防工程 | 950.98 | |
(5) | 强电工程 | 3183.09 | |
(6) | 暖通工程 | 2181.48 | |
7 | 8#连廊 | 555.74 | 1551.74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336.55 | |
(2) | 装修工程 | 213.22 | |
(3) | 电气工程 | 5.97 | |
8 | 9#氧气站 | 10.39 | 37.37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5.81 | |
(2) | 装修工程 | 4.10 | |
(3) | 电气工程 | 0.48 | |
二 | 室外总图工程 | 8754.93 | |
1 | 基坑支护工程 | 1621.39 | |
2 | (略) 工程 | 795.15 | |
3 | 燃气 管道工程 | 62.46 | |
4 | 强电工程 | 282.46 | |
5 | 景观照明工程 | 169.29 | |
6 | 道路及铺装工程 | 1224.28 | |
7 | 绿化工程 | 651.55 | |
8 | 围墙工程 | 182.59 | |
9 | 土石方工程 | 765.76 | |
10 | 外部供电费 | 3000.00 | 外线公里数为8.7公里(含顶管) |
三 | 其他工程 | 5565.30 | |
1 | 医院标识系统 | 779.87 | |
2 | 弱电智能化工程 | 4671.63 | |
3 | 充电桩 | 113.80 | |
(1) | 普通充电桩 | 58.80 | 98个 |
(2) | 快速充电桩 | 55.00 | 25个 |
一至三部分合计 | *.91 | ||
Ⅱ |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 6155.89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783.64 | |
二 | 工程监理费 | 1092.99 | |
三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121.00 | |
四 | 勘察费 | 50.00 | |
五 | 设计费 | 1989.02 | |
六 | 施工图审查费 | 68.97 | |
七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815.21 | |
八 | 环境影响咨询费 | 20.80 | |
九 | 招标代理费 | 41.05 | |
十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150.00 | |
十一 | 工程保险费 | 188.13 | |
十二 | 交通影响报告编制费 | 18.30 | |
十三 | 节能报告编制费 | 5.00 | |
十四 |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 | 18.30 | |
十五 | 稳评审查编制费 | 18.00 | |
十六 | 供(配)电工程高可靠性供电费 | 168.75 | |
十七 | 工程检测费 | 579.33 | 606.73 |
1 | 桩基检测费 | 269.88 | |
2 | 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费 | 116.95 | |
3 | 室内环境检查费 | 17.99 | |
4 | 消防咨询及检测费 | 125.93 | |
5 | 防雷检测费 | 26.99 | |
6 | 工程测量费 | 21.59 | |
十八 | 绿建评估费 | 27.40 | |
Ⅲ | 专项设备购置 | *.00 | |
1 | 医疗设备购置 | *.00 | 2185台(套) |
2 | 信息化设备 | *.00 | 含智慧后期、智慧药房 |
3 | 气动物流 | 273.00 | |
4 | 医用纯水 | 1000.00 | |
(I+Ⅱ+Ⅲ)小计 | *.80 | ||
IV | 预备费 | 7649.49 | (I+Ⅱ+Ⅲ)×5% |
V | 总投资 | *.29 |
抄送: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药大 (略) 。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印发 |
年月日
抄送:。 |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中医药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函
省中医药局省中医药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江西中医药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赣中医药医政字[2021]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中医药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发改社会[2021]875号)、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江西中医药 (略) (略) 区新建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358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江西中医药 (略) (略) 区一期新建工程(项目代码:2108-*-04-01-*) (略) 高新技术开发 (略) 66号,东 (略) 、南临鱼尾二街、西 (略) 、北临鱼尾一街,总用地面积*.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平方米(各单体建筑地下室相互连通,含污水处理站地下建筑面积233.10平方米),规划设置病床位1000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略) 大楼(1#楼),总建筑面积*.33平方米,为24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99.90米;新建1栋业务行政楼(2#楼),总建筑面积7445.92平方米,为5层高层建筑,建筑总高度21.30米;新建1栋门急诊、医技大楼(3#、4#楼),总建筑面积*.89平方米,为4层多层建筑,建筑总高度18.80米;新建1座垃圾站(5#楼),建筑面积197.05平方米,单层建筑,建筑高度4.80米;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6#),建筑面积113.40平方米,单层建筑,建筑高度4.80米;新建地下1层的地下室(7#),总建筑面积*.72平方米(除污水处理站外,其它各单体建筑地下室相互连通,污水处理站地下建筑面积233.10平方米);新建1处连廊(8#),建筑面积1551.74平方米,为3层建筑,建筑高度13.8米;新建1座氧气站(9#),建筑面积37.37平方米,单层构筑物,建筑高度3.80米;购置医疗设备2185台(套);配 (略) 、 (略) 、绿化等总图工程。
二、总图布置
1.3#、4#门急诊、医技大楼布置于一期建设场地中部偏西北侧,平行 (略) ;2#业务行政楼布置于场地东部侧,东 (略) ,北临鱼尾一街,西临门急诊医技大楼;1#住院大楼布置于场地南端中部,南临鱼尾二街,北临门急诊医技大楼;5#垃圾站、9#氧气站布置于场地南端西侧,东临1#住院大楼,南临鱼尾二街, (略) 区下沉广场;6#污水处理站布置于场地东南端,东 (略) ,南临鱼尾二街;8#连廓为4#医技大楼与1#住院大楼之间连接通道;场地西北端、急诊出入口西侧布置直升机停机坪。
2.院区主入口位于场地西北端中部 (略) 相接,发热门诊、急诊出入口位于场地西南端北侧 (略) 相接,行政、科研出入口位于场地东端中部 (略) 相接,住院出入口位于场地东南端 (略) 相接;污物 (略) 区西南端,对 (略) ,独立出入。主要建筑物周边设置4~7米宽的环形车道,转弯半径大于12米,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高层建筑沿长边布置消防车登高场地;地下室汽车五个出入口分别位于基地主、次出入口附近,入口大门实现人车分流,机动车辆在入口处快速驶入地下室,人流通过各主、次入口连接的人行广场、 (略) 进出各区域;机动车采用地下、地上停放相结合的方式,地面机动车停车位主要布置于场地主、次出入口两侧, (略) 外侧布置,共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244个(其中在主出入口西南侧设置出租车机动停车位6个、救护车停车位4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979个。
3.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及交通组织设计基本合理,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下阶段应进一步落实规划条件,核实周 (略) 、 (略) 标高,结合场地地形条件,优化总平面布置、 (略) 、交通组织设计,进一步完善场地竖向设计;深 (略) 、景观绿化总图工程设计。
三、建筑设计
原则同意1#住院大楼、2#业务行政楼、3#、4#门急诊、医技大楼、7#地下室、5#垃圾站、9#氧气站等等建(构)筑物平、立、剖面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细 (略) 区外部的衔接,按照功能要求优化各单体建筑各层功能用房及地下室平面布局和内部运行流线,深化、完善PCR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生化实验室、细胞实验室等实验室、ICU、手术室工程设计和安全措施,保障实验室建设和运行安全;适当控制单体建筑装饰标准,节省投资。
1.平面设计
(1)1#住院大楼为24层高层建筑,平面呈矩形南北向布置,总建筑面积*.33平方米,建筑高度99.90米。一层主要布置门厅、 (略) 办理室、安防室、控制室、消防控制室、门诊纠纷协调室、票据/财务室、管理用房、库房、附属商业用房等功能用房及空调机房、风机房、强弱电室等设备用房;二层主要布置药房、危害药物调配间、抗生素调配间、抗生素及TPN调配间、药物发放室、二级库、值班室、管理室等,及清洁室、污冼室、更衣室、空调机房、风机房、强弱电室等辅助用房和设备用房;三层为ICU病房区,按ICU一区、ICU二区、ICU三区设置,共设置21个病床位,并设置隔离室、治疗室、器械库、值班室、示教室、库房等;四~二 (略) 病房层,各层设置病床位49床/层,其中3人病床位8间、2人病床位12间、1人病床位1间;二十四层为单人病房层,共设置20间单人病房。住院病房层各病房内均设置独立卫生间,各层均设置抢救室、护士站、配药/治疗室、换药室、仪器室、示教室、医护值班室等医护人员用房及辅助用房等。大楼共设置2台手术专用电梯、6台病患电梯、2台客梯、1台货梯、1台污物兼消防电梯、2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2)2#业务行政楼为5层多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7445.92平方米,建筑总高度21.30米。平面呈矩形南北向布置,一层主要布置门厅、集中业务管理区、厨房、餐厅等;二层主要布置业务管理用房、会议室等;三~五层为值班用房,各层均布置值班宿舍,冼衣间、晾晒区等。大楼共设置4台电梯、4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3)3、4#门诊、医技大楼为4层多层建筑,总建筑面积*.89平方米,建筑高度18.80米。平面呈“T”字形布置,由北侧3#门诊楼和南侧4#医技楼组成。3#门诊大楼按肿瘤中心、急救中心、急诊、门诊、体验中心等功能区域由西向东布局,大楼采用医疗街模式布置,各医疗科室自成尽端,相对独立,每层设置多个门诊单元,沿医疗主街设置各门诊医疗科室的候诊区,内设护士站,采用电子叫号方式通知患者到时对应的科室诊室;急救中心布置于门诊大楼首层北侧,按急诊、急救分区设置;肿瘤中心布置于门诊大楼首层西北侧,体验中心布置于门诊大楼首层东北侧。影像中心布置于医技大楼首层,采用医患分离布置方式;手术中心布置于医技大楼三层,集中布置,洁污分流,采用污物通道与洁净通道分设的布局。3#、4#门诊、医技大楼各层布置为:
一层:主要布置肿瘤中心挂号收费室、诊室、检查室、治疗室、药房等;急救中心挂号收费室、急诊检验、诊室、治疗室、药房等; (略) 、咖啡吧、爱心驿站、行政服务中心等;普通门诊诊室、会议示教室等;体检中心采血室、检查室、B超室等;影像中心CT室、MR室、控制室、会议示教室、医生办公、值班室等;门诊药房取药厅、煎药发药、颗粒药房、西药房、中药房、综合库房等;血透中心治疗室、抢救室、会议示教室、库房等;总务室、器械仓库、病案室等。
二层:主要布置急诊观察输液留观室、EICU、值班室、处置室、治疗室、儿童输液室、急诊输液室、会议示教室等;门诊中心诊室、治疗室、会议示教室等;专家门诊治疗室、中医专家诊室、会议示教室等;内镜中心胃镜室、肠镜室、洗镜室、ERCP、麻醉复苏室、准备室、控制室等;中心供应检查打包灭菌区、敷料打包室、拆包室、库房、污物接受区、无菌区、会议示教室等;超声中心及功能检查超声室、介入超声室、肌电室、心电室、脑电室、会议示教等;病理科的标本存储室、取材室、染色切片室、分子病理室等。
三层:主要布置门诊中心诊室、治疗室、会议示教室等;中医中医展示室、展示休息区、库房等;手术中心准备室、复苏室、门诊手术室、负压手术室、百级手术室、设备室、控制室、会议示教等;检验中心PCR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生化实验室、细胞实验室、标本间、仪器室、库房、会议示教室等。
四层:主要布置康复中心康复大厅、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会议示教室等;中医治疗诊室、中医治疗室、会议示教室等;中医外科中心治疗室、换药室、配药室、准备间、处置室、会议示教等;治未病中心治疗室、检查室、锻炼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室、培养室、取材室、报告室、会议示教室等;国医堂治疗室、名医诊室、会议示教室等。
大楼共设置21台电梯、12台自动扶梯、18部疏散楼梯,楼梯间均可在首层直通或通过短通道通向室外。
(4)7#地下室为整体式地下1层建筑(局部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夹层),总建筑面积*.33平方米(除污水处理站外,其它各单体建筑地下室相互连通,其中污水处理站地下建筑面积233.10平方米),主要 (略) 、自走式汽车库、人防口部等人防设施;自走式汽车库、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热水泵房、生活水泵房、纯水机房、器械空气中心站、医用中心吸引站、医用空气中心站、物流机房、医疗垃圾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间、变配电室、进风机房、排风机房;地下肿瘤中心区候诊、核素注射等候、注射区、观察室、核素病房MR模拟室、CT模拟室、热治疗室、直线加速器室等医疗用房营、医生内部值班室;营养厨房区,职工及家属餐厅,配套商业等。
(5)5#垃圾站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197.05平方米,建筑高度4.80米,主要布置管理室、清冼间、垃圾暂存间;6#污水处理站为地上1层、地上1屋建筑,建筑高度4.80米,地上建筑面积113.40平方米,主要布置监控间、值班室、消毒机房、曝气机房、污泥干化间、格栅间等,地下建筑面233.10平方米,主要布置应急池、衰变池、沉砂池、调节池、格栅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污泥池等;8#连廊为地上3层建筑,建筑面积1551.74平方米,建筑高度13.80米,首层为室外架空层,二、三层为连接4#医技大楼与1#住院楼的联接走廓;9#氧气站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37.37平方米,建筑高度4.60米,主要布置汇排流间。
2.立面设计
本工程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形式,立面造型增设坡屋顶、斗拱、窗花等中国传统文化元素,门诊医技大楼、住院大楼、业务行政楼外立面底部(1-3层)采用米黄色(咖啡色)干挂石材装饰,上部主要采用米黄色真石漆装饰;垃圾处理站房、污水处理站房、连廊采用米黄色真石漆装饰;屋面为平层顶,屋顶四周采用坡屋顶赭红色琉璃瓦装饰。选用断热型铝合金中空Low-E玻璃外窗。
3.剖面设计
1#住院大楼、2#业务行政楼、3#、4#门诊、医技大楼等建筑室内设计绝对标高22.20为±0.000,室内外高差为0.10米。1#住院大楼地上建筑层楼共计24层,建筑高度99.90米,一层层高5.20米,二层层高4.50米,三层层高4.00米,三层夹层层高2.10米,四~二十四层层高均为4.00米;2#业务行政楼地上建筑层数共计5层,建筑高度21.30米,一层层高5.20米,二~五层层高均为4.00米;4#门诊、医技大楼地上建筑层数共计4层,建筑高度18.80米,一层层高5.20米,二~四层层高均为4.50米;5#垃圾站房为单层建筑,室内外高差0.30米,建筑高度4.80米,层高4.50米;6#污水处理站地上单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建筑高度4.80米,层高4.50米;7#地下室为地下一层建筑,1#住院大楼、3#、4#门诊、医技大楼区域地下层高6.40米,2#业务行政楼区域地下层高7.00米,局部非机动车库夹层区域地下层高3.50米,其它区域地下室层高4.80米;8#连廊地下建筑层数共计3层,室内外高差0.10米,建筑高度13.80米,一层层高5.20米,二层层高4.50米,三层层高4.0米;9#氧气站为单层建筑,室内外高差0.30米,建筑高度3.80米,层高3.50米。
四、结构设计
1.原则同意1#住院大楼、2#业务行政楼、3#、4#门诊医技大楼、5#垃圾站房、6#污处理站房、7#地下室、8#连廊、9#氧气站等单体建(构)筑采用设计推荐的结构体系、基础选型,其中1#住院大楼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现浇钢筋砼梁板的楼、屋盖结构体系,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以中风化泥质粉砂岩为桩端持力层;2#业务行政楼、3#、4#门诊医技大楼、5#垃圾站房、6#污处理站房、8#连廊、9#氧气站等单体建(构)筑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现浇钢筋砼梁板的楼、屋盖结构体系,采用筏板基础,以②层粉质黏土作为持力层;7#地下室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顶板上部嵌固,抗拔预应力管桩,基坑采用放坡+土钉墙、支护桩的支护方案。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查明工程区工程地质条件,合理确定持力层承载力等物理力学参数, (略) 布置,完善基础设计;复核、优化梁、板、柱截面设计;进一步核实地下水位,复核计算地下室抗浮稳定,优化、完善地下室基坑支护及人防专项设计。
五、给排水设计
本工程供水水源分别从 (略) 、 (略) 政给水管道各引入一根DN250的给水管,在场区内环状布置,市政给水压力为0.24MPa。室外采用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合用管道的供水系统,由市政水压直接供给;室内生活用水地下一层至地 (略) 政水压直接供给,二层及以上由地下室生活水池、箱式无负压设备分区加压供水;室内消防由地下室消防水池(696立方米)、水泵房设置的消防水泵加压+1#住院楼层顶箱泵一体化消防稳压设备(36立方米)供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2#业务行政楼生活污水直接排 (略) (略) ,其余污水经室 (略) (略) 区污水处理站(其中放射性废水单独收集经室外衰变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锅炉排污水、中心(消毒)供应室的消毒凝结水单独收集后排至降温池)处理后排 (略) (略) 。室外雨水经地面或绿地渗透、 (略) 区雨水检查井、雨 (略) 后,排 (略) (略) 。
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用水定额、用水量, (略) 政给水水源,给水、 (略) 、接口条件, (略) 总体规划,优化、完善给排、水总图布置及给、排水设计。
六、电气工程设计
本工程分别由艾湖变电站(220KV)、瑶湖变电站(220KV) (略) 各 (略) 10K (略) 至地下室10KV中心站,由中心站引至1~3号变配电所,供各单体建(构)筑物供电, (略) 一负荷供电可靠,配置一台1800KW柴油发电机组为备用电源。低压配电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水泵房、电梯机房、换热站等设备及急诊、ICU、MRI、CT、DR室、手术室等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
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计算用电负荷,根据各单体建筑使用功能要求优化调整各功能区用电负荷等级,落实供电电源,优化供配电设计;完善、细化建筑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
七、暖通设计
本工程空调冷、热源集中布置于地下室的冷冻机房、锅炉房,1#住院楼、3#、4#门诊医技楼采用3#、4#门急诊医技大楼采用水冷磁悬浮冷水机组、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为空调主冷源、热源;2#业务行政楼、门诊医技大楼的急诊区域,采用一拖多的中央空调系统,室外机布置于屋面;放射科、MRI、PET-CT直线加速等区域采用医疗专用成套空调设备系统;手术部连接冷水机组+锅炉大系统,并备份风冷热泵机组;采用风机盘管或多联机室内机加新风空调系统,采用上送上回、侧送上回的气流组织形式。
八、原则同意根据“技术先进、先内后外”的原则,购置相关配套医疗设备2185台/套。下阶段应根据江西医药 (略) (略) 区承担的功能要求、各学科需求,兼顾技术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合理配置医疗、仪器设备,核实技术参数。
九、原则同意消防、人防、环保及绿色建筑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按专项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落实具体措施。
十、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十一、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2年10月23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Ⅰ | 工程费用 | *.91 | |
一 | 单体建筑建安工程 | *.68 | |
1 | 1#住院大楼(24F) | *.20 | *.33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6323.66 | |
(2) | 内装修工程 | 9195.32 | |
(3) | 外装饰工程 | 1581.37 | |
(4) | 给排水工程 | 823.88 | |
(5) | 消防工程 | 867.48 | |
(6) | 强电工程 | 1647.59 | |
(7) | 暖通工程 | 2247.90 | |
(8) | 电梯工程 | 1050.00 | 12台 |
2 | 2#业务行政楼(5F) | 2856.15 | 7445.92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948.68 | |
(2) | 内装修工程 | 774.47 | |
(3) | 外装饰工程 | 252.46 | |
(4) | 给排水工程 | 76.30 | |
(5) | 消防工程 | 192.07 | |
(6) | 强电工程 | 331.83 | |
(7) | 暖通工程 | 226.34 | |
(8) | 电梯工程 | 54.00 | 4台 |
3 | 3#、4#门诊医技大楼(4F) | *.81 | *.89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09 | |
(2) | 内装修工程 | *.05 | |
(3) | 外装饰工程 | 2488.85 | |
(4) | 给排水工程 | 1249.16 | |
(5) | 消防工程 | 1378.07 | |
(6) | 强电工程 | 2440.15 | |
(7) | 暖通工程 | 3165.94 | |
(8) | 电梯工程 | 563.50 | 电梯21台、扶梯12台 |
4 | 5#垃圾用房(1F) | 87.89 | 197.05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41.12 | |
(2) | 装修工程 | 32.99 | |
(3) | 水电工程 | 3.78 | |
(4) | 污物电梯 | 10.00 | 1部 |
5 | 6#污水处理用房 | 274.99 | 346.5平方米(含地下室) |
(1) | 土建工程 | 75.83 | |
(2) | 装修工程 | 49.26 | |
(3) | 电气工程 | 5.97 | |
(4) | 污水处理设备 | 143.93 | |
6 | 7#地下室 | *.51 | *.62平方米(不含污水处理站房地下室) |
(1) | 土建工程 | *.98 | |
(2) | 装修工程 | 5801.60 | |
(3) | 给排水工程 | 898.38 | |
(4) | 消防工程 | 950.98 | |
(5) | 强电工程 | 3183.09 | |
(6) | 暖通工程 | 2181.48 | |
7 | 8#连廊 | 555.74 | 1551.74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336.55 | |
(2) | 装修工程 | 213.22 | |
(3) | 电气工程 | 5.97 | |
8 | 9#氧气站 | 10.39 | 37.37平方米 |
(1) | 土建工程 | 5.81 | |
(2) | 装修工程 | 4.10 | |
(3) | 电气工程 | 0.48 | |
二 | 室外总图工程 | 8754.93 | |
1 | 基坑支护工程 | 1621.39 | |
2 | (略) 工程 | 795.15 | |
3 | 燃气 管道工程 | 62.46 | |
4 | 强电工程 | 282.46 | |
5 | 景观照明工程 | 169.29 | |
6 | 道路及铺装工程 | 1224.28 | |
7 | 绿化工程 | 651.55 | |
8 | 围墙工程 | 182.59 | |
9 | 土石方工程 | 765.76 | |
10 | 外部供电费 | 3000.00 | 外线公里数为8.7公里(含顶管) |
三 | 其他工程 | 5565.30 | |
1 | 医院标识系统 | 779.87 | |
2 | 弱电智能化工程 | 4671.63 | |
3 | 充电桩 | 113.80 | |
(1) | 普通充电桩 | 58.80 | 98个 |
(2) | 快速充电桩 | 55.00 | 25个 |
一至三部分合计 | *.91 | ||
Ⅱ |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 | 6155.89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783.64 | |
二 | 工程监理费 | 1092.99 | |
三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121.00 | |
四 | 勘察费 | 50.00 | |
五 | 设计费 | 1989.02 | |
六 | 施工图审查费 | 68.97 | |
七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815.21 | |
八 | 环境影响咨询费 | 20.80 | |
九 | 招标代理费 | 41.05 | |
十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150.00 | |
十一 | 工程保险费 | 188.13 | |
十二 | 交通影响报告编制费 | 18.30 | |
十三 | 节能报告编制费 | 5.00 | |
十四 |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 | 18.30 | |
十五 | 稳评审查编制费 | 18.00 | |
十六 | 供(配)电工程高可靠性供电费 | 168.75 | |
十七 | 工程检测费 | 579.33 | 606.73 |
1 | 桩基检测费 | 269.88 | |
2 | 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费 | 116.95 | |
3 | 室内环境检查费 | 17.99 | |
4 | 消防咨询及检测费 | 125.93 | |
5 | 防雷检测费 | 26.99 | |
6 | 工程测量费 | 21.59 | |
十八 | 绿建评估费 | 27.40 | |
Ⅲ | 专项设备购置 | *.00 | |
1 | 医疗设备购置 | *.00 | 2185台(套) |
2 | 信息化设备 | *.00 | 含智慧后期、智慧药房 |
3 | 气动物流 | 273.00 | |
4 | 医用纯水 | 1000.00 | |
(I+Ⅱ+Ⅲ)小计 | *.80 | ||
IV | 预备费 | 7649.49 | (I+Ⅱ+Ⅲ)×5% |
V | 总投资 | *.29 |
抄送: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药大 (略) 。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印发 |
年月日
抄送:。 |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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