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通讯地址: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1 | 索戴芬(山东) (略) 钢结构加工制作项目 | 索戴芬(山东) (略) | 德州 (略) | 本项目已取得总量调剂文件。 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11.54%。 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表面涂装),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204-*-04-01-*),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索戴芬(山东) (略) 车间内,根据《齐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因此,项目选址可行。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抛丸和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等。治理措施如下: ①下料、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新建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一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抛丸和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通过1套新建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一根20m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喷漆房内的喷漆和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收集,通过一套“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3排放。 综上,本项目采用的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如下: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排入齐河惠民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 综上,拟建项目的废水治理措施在技术上可行。 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剪板机、钻床、埋弧焊、拼焊矫一体机、喷砂房、抛丸机、喷漆房等设备,噪声值在80~110dB(A)。治理措施如下: ①降低噪声源:主要产噪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高噪声动力设备采购时都将噪声级作为技术指标之一,对风机等产噪设备设减振基座。 ②控制传播途径: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安装消音器并加装隔声罩、布置于车间内等措施;布置于车间外的设备尽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厂区合理布置:在生产车间总体布置中统筹规划、合理布置、注重防噪声间距;风机位于远离办公区,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运营期维护:建立完善的监管、维修制度,设专人对设备及管道进行监管,及时维修、更换坏损部件,防止机械噪声及空气动力学噪声的升高。 综上,本项目噪声治理措施技术成熟可靠,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经济合理,可行性较高,符合技术可行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包装袋、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及钢砂、水性漆桶、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水性漆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油漆渣、废干式过滤器、废催化剂、废清洗剂及生活垃圾等。治理措施如下: ①废包装袋、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及钢砂、水性漆桶、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 ②水性漆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③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油漆渣、废干式过滤器、废催化剂、废清洗剂等属于危险工业固体废物,先暂存危废间,后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综上,本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在技术上可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通讯地址: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1 | 索戴芬(山东) (略) 钢结构加工制作项目 | 索戴芬(山东) (略) | 德州 (略) | 本项目已取得总量调剂文件。 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11.54%。 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表面涂装),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204-*-04-01-*),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索戴芬(山东) (略) 车间内,根据《齐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因此,项目选址可行。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抛丸和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等。治理措施如下: ①下料、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新建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一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抛丸和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通过1套新建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一根20m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喷漆房内的喷漆和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收集,通过一套“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20m排气筒DA003排放。 综上,本项目采用的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如下: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排入齐河惠民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 综上,拟建项目的废水治理措施在技术上可行。 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剪板机、钻床、埋弧焊、拼焊矫一体机、喷砂房、抛丸机、喷漆房等设备,噪声值在80~110dB(A)。治理措施如下: ①降低噪声源:主要产噪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高噪声动力设备采购时都将噪声级作为技术指标之一,对风机等产噪设备设减振基座。 ②控制传播途径: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安装消音器并加装隔声罩、布置于车间内等措施;布置于车间外的设备尽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厂区合理布置:在生产车间总体布置中统筹规划、合理布置、注重防噪声间距;风机位于远离办公区,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运营期维护:建立完善的监管、维修制度,设专人对设备及管道进行监管,及时维修、更换坏损部件,防止机械噪声及空气动力学噪声的升高。 综上,本项目噪声治理措施技术成熟可靠,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经济合理,可行性较高,符合技术可行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包装袋、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及钢砂、水性漆桶、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水性漆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油漆渣、废干式过滤器、废催化剂、废清洗剂及生活垃圾等。治理措施如下: ①废包装袋、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及钢砂、水性漆桶、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 ②水性漆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③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油漆渣、废干式过滤器、废催化剂、废清洗剂等属于危险工业固体废物,先暂存危废间,后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综上,本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在技术上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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