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智富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18万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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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智富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18万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委托河北 (略) 承担“年屠宰*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年屠宰*头生猪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建设项目用地3270㎡,新建一条屠宰生产线,年屠宰*头生猪,辅助建设工程包含待宰间、屠宰间、冲洗车间、手工车间,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泸县云 (略) 55号

联系人: 车文彬 手机电话:*

电子邮箱: *@*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 (略)

项目负责人: 杨工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0311-*

环评单位传真: 0311-*

联系地址: (略) 桥 (略) 118号中交财富中心T3座5层

电子邮箱: *@*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可按连接提供的公参意见样表填写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略) 委托河北 (略) 承担“年屠宰*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年屠宰*头生猪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建设项目用地3270㎡,新建一条屠宰生产线,年屠宰*头生猪,辅助建设工程包含待宰间、屠宰间、冲洗车间、手工车间,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泸县云 (略) 55号

联系人: 车文彬 手机电话:*

电子邮箱: *@*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 (略)

项目负责人: 杨工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0311-*

环评单位传真: 0311-*

联系地址: (略) 桥 (略) 118号中交财富中心T3座5层

电子邮箱: *@*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可按连接提供的公参意见样表填写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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