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行政职责分工
局领导行政职责分工
1 、康永良: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
2 、刘 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绿化和林业管理处(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联系局属林业站、绿化管理事务中心、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协管纪检工作。
3 、薛加良:党组成员、副局长, (略) 容环卫处(垃圾分类工作处); (略) 容景观管理事务中心、废弃物管理事务中心。
4 、黄海华:副局长,分管计划财务处、基建项目处;联系局属财务中心、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5 、刘贵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水利处(河长制工作处)、海洋管理处(供排水管理处);联系局属水文水资源管理事务中心、河道管理事务中心、水闸管理事务中心、海塘和防汛墙管理事务中心、供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6 、沈 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处、生态环境督察处;联系局属环境监测站、环境管理事务中心。
7 、杨 新: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审计办公室(信访应急处)、行政审批处(综合监管处)。
8 、许建明:挂职副局长,协管生态环境保护处、生态环境督察处。
9 、张 红:总工程师,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联系局属综合协调中心。
1 、康永良: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
2 、刘 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绿化和林业管理处(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联系局属林业站、绿化管理事务中心、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协管纪检工作。
3 、薛加良:党组成员、副局长, (略) 容环卫处(垃圾分类工作处); (略) 容景观管理事务中心、废弃物管理事务中心。
4 、黄海华:副局长,分管计划财务处、基建项目处;联系局属财务中心、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5 、刘贵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水利处(河长制工作处)、海洋管理处(供排水管理处);联系局属水文水资源管理事务中心、河道管理事务中心、水闸管理事务中心、海塘和防汛墙管理事务中心、供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6 、沈 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处、生态环境督察处;联系局属环境监测站、环境管理事务中心。
7 、杨 新: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审计办公室(信访应急处)、行政审批处(综合监管处)。
8 、许建明:挂职副局长,协管生态环境保护处、生态环境督察处。
9 、张 红:总工程师,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联系局属综合协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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