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瓜州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项目:瓜州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瓜州县民政局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甘肃 (略)
地理位置 (略) 瓜州县
说明
(一)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建筑面积4594.23m2,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吊唁大厅一幢,建筑面积1912.33m2;综合服务用房一幢;殡仪用品服务中心用房一幢,建筑面积654.08 m2;棺木寄存用房及车库一幢,建筑面积932.4 m2,消防泵房及换热间436.3m2;同时配套建 (略) 、化粪池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总投资1430.*元,其中土建投资1282.*元。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3月底建设完成,总工期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9年10月23日,瓜州县水务局以瓜水务发〔2019〕43号文对《瓜州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防治责任范围为1.374hm2,实际因项目建设发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74hm2,项目占地均属瓜州县渊泉镇管辖范围内。
(三)水土保持设施实施完成情况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建设前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项目施工时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具体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为:①建筑区土地整治,沉砂池1座,表土剥离 (略) ,临时措施洒水降尘、 (略) 苫盖;②绿化美化区完成工程措施土地平整、表土回填、绿化美化,临时 (略) 苫盖、洒水降尘;③施工临建区完成工程措施土地平整,临时措施: (略) 苫盖、洒水降尘。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精神,对实行备案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精神,实行备案制管理的水土保持项目,只需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经验收组现场勘测和调阅施工资料,认为该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区域内扰动区域均进行了整治、硬化或建筑占压,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良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质量总体合格。施工期间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扰动面积,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实施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
经实际测量计算,水土流失治理度目标值85%,项目建设过程中达到了87%;土壤流失控制比0.8,项目建设过程后达到了0.9;渣土防护率目标值87%,项目建设过程中达到了91%;表土保护率80%,项目建设过程后达到了91%;林草覆盖度13%,项目建设过程后达到了29.6%;林草植被恢复率90%,项目建设过程后达到了93%,上述项目建设区要求的各项防治目标值均达到或超过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标准,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整体上已具备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
(六)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和主要结论
建设单位根据批复要求,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元。
(八) 后续管护要求
建设单位对已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加强管护,定期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项目:瓜州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瓜州县民政局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甘肃 (略)
地理位置 (略) 瓜州县
说明
(一)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建筑面积4594.23m2,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吊唁大厅一幢,建筑面积1912.33m2;综合服务用房一幢;殡仪用品服务中心用房一幢,建筑面积654.08 m2;棺木寄存用房及车库一幢,建筑面积932.4 m2,消防泵房及换热间436.3m2;同时配套建 (略) 、化粪池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总投资1430.*元,其中土建投资1282.*元。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3月底建设完成,总工期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9年10月23日,瓜州县水务局以瓜水务发〔2019〕43号文对《瓜州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防治责任范围为1.374hm2,实际因项目建设发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74hm2,项目占地均属瓜州县渊泉镇管辖范围内。
(三)水土保持设施实施完成情况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建设前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项目施工时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具体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为:①建筑区土地整治,沉砂池1座,表土剥离 (略) ,临时措施洒水降尘、 (略) 苫盖;②绿化美化区完成工程措施土地平整、表土回填、绿化美化,临时 (略) 苫盖、洒水降尘;③施工临建区完成工程措施土地平整,临时措施: (略) 苫盖、洒水降尘。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精神,对实行备案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精神,实行备案制管理的水土保持项目,只需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经验收组现场勘测和调阅施工资料,认为该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区域内扰动区域均进行了整治、硬化或建筑占压,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良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质量总体合格。施工期间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扰动面积,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实施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
经实际测量计算,水土流失治理度目标值85%,项目建设过程中达到了87%;土壤流失控制比0.8,项目建设过程后达到了0.9;渣土防护率目标值87%,项目建设过程中达到了91%;表土保护率80%,项目建设过程后达到了91%;林草覆盖度13%,项目建设过程后达到了29.6%;林草植被恢复率90%,项目建设过程后达到了93%,上述项目建设区要求的各项防治目标值均达到或超过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标准,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整体上已具备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
(六)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和主要结论
建设单位根据批复要求,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元。
(八) 后续管护要求
建设单位对已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加强管护,定期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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