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脱硝系统工程竣工后调试前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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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脱硝系统工程竣工后调试前信息公开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安徽 (略) 烧结机脱硫脱硝系统工程竣工后调试前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公开日期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烧结机脱硫脱硝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安徽 (略) ;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建设地点:安 (略) 当涂县太白镇安徽 (略) 烧结厂;

主要建设内容:对公司现有1#、2#、3#192m2烧结机机头烟气处理系统进行脱硫改造,增加布袋除尘器过滤面积并新建脱硝系统。

二、试生产信息

本项目于2020年3月13日开工建设,2021年11月25日竣工,同时进入调试运行阶段。计划调试运行3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调试时间需延期至12个月。每台烧结机脱硫脱硝系统年运行时间为8000小时。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气

本工程排放的废气为,烧结机机头烟气和热风炉烟气(SO2、NOx、颗粒物)、脱硝过程中逃逸少量的NH3,氨水装卸及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挥发的NH3,满足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

2、废水

本工程脱硫采用 CFB 半干法脱硫,经过改造后,脱硫工艺用水量增加,工艺用水直接消耗,不产生废水;脱硝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不产生废水;不增加新员工,生活污水量不增加。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泵、引风机等生产和辅助设备所产生的噪声,空气放空时噪声,为了减少声源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硝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气中的除尘灰、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灰。废催化剂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除尘灰、脱硫灰外售用作建筑材料。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安徽 (略) 于2019年7月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2019年9月2 (略) 生态环境局马环审〔2019〕189号予以批复。

五、企业承诺

1、我公司对所有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解决。

3、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管理。

六、投诉和反馈

安徽 (略) 联系人:杨忠林,电话:*。

安徽 (略) 烧结机脱硫脱硝系统竣工后调试前信息公开.pdf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安徽 (略) 烧结机脱硫脱硝系统工程竣工后调试前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公开日期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烧结机脱硫脱硝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安徽 (略) ;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建设地点:安 (略) 当涂县太白镇安徽 (略) 烧结厂;

主要建设内容:对公司现有1#、2#、3#192m2烧结机机头烟气处理系统进行脱硫改造,增加布袋除尘器过滤面积并新建脱硝系统。

二、试生产信息

本项目于2020年3月13日开工建设,2021年11月25日竣工,同时进入调试运行阶段。计划调试运行3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调试时间需延期至12个月。每台烧结机脱硫脱硝系统年运行时间为8000小时。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气

本工程排放的废气为,烧结机机头烟气和热风炉烟气(SO2、NOx、颗粒物)、脱硝过程中逃逸少量的NH3,氨水装卸及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挥发的NH3,满足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

2、废水

本工程脱硫采用 CFB 半干法脱硫,经过改造后,脱硫工艺用水量增加,工艺用水直接消耗,不产生废水;脱硝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不产生废水;不增加新员工,生活污水量不增加。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泵、引风机等生产和辅助设备所产生的噪声,空气放空时噪声,为了减少声源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硝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气中的除尘灰、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灰。废催化剂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除尘灰、脱硫灰外售用作建筑材料。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安徽 (略) 于2019年7月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 (略) 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2019年9月2 (略) 生态环境局马环审〔2019〕189号予以批复。

五、企业承诺

1、我公司对所有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解决。

3、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管理。

六、投诉和反馈

安徽 (略) 联系人:杨忠林,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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