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2#6000Nm3/h制氧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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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2#6000Nm3/h制氧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开说明

为满足公司主体生产需要,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风险,结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布局,长江钢铁对1#、2#6000Nm3/h制氧机组进行改造,恢复生产能力,重新投入运行,解决目前氧气供应量不足的难题,并为长江钢铁提高富氧率提供氧气供应保障。改造建设完成后,长江钢铁的产能不发生变化,且制氧车间能够节约能耗、降低噪声污染。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安徽 (略) 于2019年6月委托安徽 (略) 开展该项目的环境评价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9月16日予以批复。

2022年6月11日,安徽 (略) 依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项目相关环保设计文件和批复等,组织了项目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环保设施运维单位、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以及相关技术专家共8人组成验收组,召开了安徽 (略) 1#、2#6000Nm3/h制氧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先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企业联系人:杨忠林 *

公示期限自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10月10日

安徽 (略) 1#2#6000Nm3h制氧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签到表和核查意见.pdf

安徽 (略) 1#2#6000Nm3h制氧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安徽 (略) 1#2#6000Nm3h制氧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为满足公司主体生产需要,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风险,结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布局,长江钢铁对1#、2#6000Nm3/h制氧机组进行改造,恢复生产能力,重新投入运行,解决目前氧气供应量不足的难题,并为长江钢铁提高富氧率提供氧气供应保障。改造建设完成后,长江钢铁的产能不发生变化,且制氧车间能够节约能耗、降低噪声污染。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安徽 (略) 于2019年6月委托安徽 (略) 开展该项目的环境评价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9月16日予以批复。

2022年6月11日,安徽 (略) 依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项目相关环保设计文件和批复等,组织了项目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环保设施运维单位、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以及相关技术专家共8人组成验收组,召开了安徽 (略) 1#、2#6000Nm3/h制氧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先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企业联系人:杨忠林 *

公示期限自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10月10日

安徽 (略) 1#2#6000Nm3h制氧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签到表和核查意见.pdf

安徽 (略) 1#2#6000Nm3h制氧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安徽 (略) 1#2#6000Nm3h制氧机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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