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重新报批)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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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重新报批)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日—**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双塘街道文心路与张社大道交叉口北侧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1、 (略) (略) 于2021年12月委托长沙 (略) ,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日取得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本项目的批复,批复文号州环评(吉首)[2022]5号,后建设单位拟对干拌砂浆生产进行扩能,原环评产能为10万吨/年,现增加到30万吨/年,同时还对其他如建筑面积,平面布置等进行了微调,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属于重大变动的情形之一:“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原干拌砂浆产能现增大300%,故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2022 (略) (略) 委托长沙 (略) 承担该项目重大变动后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环评技术人员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通过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走访调查、分析评价,在建设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送审报批。

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不分期建设,除部分建设内容在原有一期工程《年产180万吨砂石加工建设项目》场地内进行建设外(一期拟用地面积350亩,实际规划用地面积88455.36m2(132.6830亩)),另并新增规划用地面积29647.36m2(44.47亩)。

项目总建筑面积22194.09m2,其中新建砂石、干拌砂浆加工厂房11256m2,新建商品混凝土生产厂房3785.44m2,水稳生产厂房4312.84m2,实验室450m2,业务用房、宿舍1957.81m2,设备用房432m2。建设年产110万吨精品砂石生产线2条,年产50万吨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30万吨干拌砂浆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水稳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水池、室外道路、绿化、挡土墙、边坡支护、停车场、围墙、电气、给排水、消防、环卫及土石方等附属工程。项目采取装配式建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施工扬尘: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硬质围挡,

2、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

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6、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7、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8、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

9、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10、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1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1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13、建筑工程临边防护应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14、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15、施工现场应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现场的空气质量指数应不高于本地域空气质量指数。

二、施工废水:

1、设沉淀池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可回用,或洒水抑尘。

2、工地设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 (略) 由吸污车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与振动:

1、设置合理运输路线,尽量选择对敏感目标少的运输路线。

2、限制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区时的行驶速度,禁止鸣笛。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夜间施工。

四、固体废物:

1、施工过程挖掘的土石方尽量做的土石方平衡。

2、弃土送吉首经开区指定弃土场。

3、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送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处理。

4、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一、废气:

1、制砂厂房生产粉尘

制砂破碎、筛分工序产尘均密闭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后,23m高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控制措施为:制砂厂房为密闭式车间,喂料工序喂料机处对原料进行喷雾润湿,砂石采用密封式皮带机输送,设置落料管降低物料落差,厂房内部整体采用喷雾抑尘。

2、水泥稳定碎石厂房生产粉尘

水泥稳定碎石生产厂房内水泥仓筒、搅拌机产生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密闭式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原料装卸、喂料工序采用喷雾抑尘。

3、干拌砂浆厂房生产粉尘

干拌砂浆厂房内水泥、粉砂等粉料、产品储存仓筒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密闭式厂房内无组织排放。粉砂筛分、搅拌机搅拌、产品散装工序粉尘统一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39m高有组织排放。原料装卸、喂料工序采用喷雾抑尘。

4、混凝土生产厂房生产粉尘

混凝土生产厂房内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料仓筒、搅拌机产生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密闭式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原料装卸、喂料工序采用喷雾抑尘。

5、其他废气

厂区进出厂设置洗车装置,毛石堆场设置围挡,装卸毛石时采用雾炮洒水抑尘,定期对厂内路面洒水抑尘。实验室酸性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15m高排放。燃油补给站采用密闭卸油、自封式加油枪、对储罐呼吸口安装油管呼吸阀等处理减少油品挥发。食堂油烟使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引至建筑物楼面排放。

二、废水

项目车辆进出厂洗车装置洗车废水配套沉淀池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制砂厂房内洗砂生产线洗砂废水经洗砂废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搅拌机清洗、混凝土生产作业区清洗、混凝土运输罐车清洗废水通过混凝土搅拌站废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到混凝土搅拌,不外排。普通实验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后进行酸碱中和,保持PH为中性排入洗车沉淀池。燃油补给站地面清洗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隔油池(食堂废水)处理后的职工生活 (略) 用吸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初期雨水设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和路面抑尘。

三、噪声

针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减少项目噪声源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洗车沉淀池、初期雨水池沉渣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更换布袋交厂家回收,洗砂生产线洗砂废水回用系统脱水泥饼暂存于机制砂生产车间内,外售制砖厂回收利用, 无法消纳的作为建筑垃圾处理,混凝土搅拌站废水回用系统分离骨料、细砂全部回用于生产,部分无法完全回用的脱水粉渣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实验室废弃试样回用于生产,不能回收的暂存于实验室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作为建筑垃圾处理;设备、车辆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实验室含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实验废液、废试剂包装盒、废试剂、燃油补给站油罐清理油泥、隔油池收集废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上门收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日—**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吉首经开区建筑材料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双塘街道文心路与张社大道交叉口北侧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1、 (略) (略) 于2021年12月委托长沙 (略) ,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日取得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本项目的批复,批复文号州环评(吉首)[2022]5号,后建设单位拟对干拌砂浆生产进行扩能,原环评产能为10万吨/年,现增加到30万吨/年,同时还对其他如建筑面积,平面布置等进行了微调,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属于重大变动的情形之一:“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原干拌砂浆产能现增大300%,故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2022 (略) (略) 委托长沙 (略) 承担该项目重大变动后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环评技术人员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通过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走访调查、分析评价,在建设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送审报批。

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不分期建设,除部分建设内容在原有一期工程《年产180万吨砂石加工建设项目》场地内进行建设外(一期拟用地面积350亩,实际规划用地面积88455.36m2(132.6830亩)),另并新增规划用地面积29647.36m2(44.47亩)。

项目总建筑面积22194.09m2,其中新建砂石、干拌砂浆加工厂房11256m2,新建商品混凝土生产厂房3785.44m2,水稳生产厂房4312.84m2,实验室450m2,业务用房、宿舍1957.81m2,设备用房432m2。建设年产110万吨精品砂石生产线2条,年产50万吨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30万吨干拌砂浆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水稳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水池、室外道路、绿化、挡土墙、边坡支护、停车场、围墙、电气、给排水、消防、环卫及土石方等附属工程。项目采取装配式建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施工扬尘: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硬质围挡,

2、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

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6、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7、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8、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

9、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10、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1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1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13、建筑工程临边防护应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14、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15、施工现场应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现场的空气质量指数应不高于本地域空气质量指数。

二、施工废水:

1、设沉淀池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可回用,或洒水抑尘。

2、工地设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 (略) 由吸污车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与振动:

1、设置合理运输路线,尽量选择对敏感目标少的运输路线。

2、限制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区时的行驶速度,禁止鸣笛。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夜间施工。

四、固体废物:

1、施工过程挖掘的土石方尽量做的土石方平衡。

2、弃土送吉首经开区指定弃土场。

3、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送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处理。

4、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一、废气:

1、制砂厂房生产粉尘

制砂破碎、筛分工序产尘均密闭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后,23m高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控制措施为:制砂厂房为密闭式车间,喂料工序喂料机处对原料进行喷雾润湿,砂石采用密封式皮带机输送,设置落料管降低物料落差,厂房内部整体采用喷雾抑尘。

2、水泥稳定碎石厂房生产粉尘

水泥稳定碎石生产厂房内水泥仓筒、搅拌机产生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密闭式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原料装卸、喂料工序采用喷雾抑尘。

3、干拌砂浆厂房生产粉尘

干拌砂浆厂房内水泥、粉砂等粉料、产品储存仓筒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密闭式厂房内无组织排放。粉砂筛分、搅拌机搅拌、产品散装工序粉尘统一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39m高有组织排放。原料装卸、喂料工序采用喷雾抑尘。

4、混凝土生产厂房生产粉尘

混凝土生产厂房内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料仓筒、搅拌机产生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密闭式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原料装卸、喂料工序采用喷雾抑尘。

5、其他废气

厂区进出厂设置洗车装置,毛石堆场设置围挡,装卸毛石时采用雾炮洒水抑尘,定期对厂内路面洒水抑尘。实验室酸性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15m高排放。燃油补给站采用密闭卸油、自封式加油枪、对储罐呼吸口安装油管呼吸阀等处理减少油品挥发。食堂油烟使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引至建筑物楼面排放。

二、废水

项目车辆进出厂洗车装置洗车废水配套沉淀池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制砂厂房内洗砂生产线洗砂废水经洗砂废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搅拌机清洗、混凝土生产作业区清洗、混凝土运输罐车清洗废水通过混凝土搅拌站废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到混凝土搅拌,不外排。普通实验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后进行酸碱中和,保持PH为中性排入洗车沉淀池。燃油补给站地面清洗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隔油池(食堂废水)处理后的职工生活 (略) 用吸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初期雨水设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和路面抑尘。

三、噪声

针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减少项目噪声源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洗车沉淀池、初期雨水池沉渣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更换布袋交厂家回收,洗砂生产线洗砂废水回用系统脱水泥饼暂存于机制砂生产车间内,外售制砖厂回收利用, 无法消纳的作为建筑垃圾处理,混凝土搅拌站废水回用系统分离骨料、细砂全部回用于生产,部分无法完全回用的脱水粉渣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实验室废弃试样回用于生产,不能回收的暂存于实验室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作为建筑垃圾处理;设备、车辆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实验室含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实验废液、废试剂包装盒、废试剂、燃油补给站油罐清理油泥、隔油池收集废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上门收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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