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委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2)整改情况公示
市城管执法委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2)整改情况公示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办文〔2022〕79号)要求,现将我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差距较大
二、整改目标
完善乡村环保基础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提升治理成效。
三、整改措施
督促各地继续加强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偏远村组垃圾收集设施不足问题。
四、整改情况
我市已建立了“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略) 络,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覆盖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为加快推进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各乡镇一是合理调配环卫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对垃圾桶和勾臂箱的摆放位置及数量进行优化,既满足群众的投放需要也保证了转运效率;二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乡镇持续完善垃圾收转运处理设施,重点解决偏远村组垃圾收集设施不足问题,增加偏远乡镇的环卫设施设备;三是利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补短板强弱项资金增加村组环卫设备。目前,全市94个乡镇(街道)建有124座生活垃圾转运站,配备各类垃圾容器*余组、各类专用生活垃圾运输车辆2000余台。
(略) 、县、镇、村四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检查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督办检查和综合考评。市城管执法 (略)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和通报,每季度评选出“红黑榜”,并要求各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达到以考促治的效果。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实行每月一检查,每月一通报,并督促暴露问题整改,有力促进了农村环境卫生质量的提升。
五、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要求,我委将督促各县(市、区)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进一步 (略) 络,提升转运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下基础。
(一)提升整治标准,巩固治理效果。继续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活动,尤其是对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沟渠、树林等薄弱地带进行细致排查,巩固治理效果。
(二)完善设施设备,增强分类收运处置能力。加快推进焚烧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常监督管理,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30日,共7天)向市城管执法委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刘涛0710--*
承 办 人:周冰0710--*
委整改办:闵开学0710--*
(略) 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办文〔2022〕79号)要求,现将我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差距较大
二、整改目标
完善乡村环保基础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提升治理成效。
三、整改措施
督促各地继续加强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偏远村组垃圾收集设施不足问题。
四、整改情况
我市已建立了“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略) 络,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覆盖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为加快推进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各乡镇一是合理调配环卫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对垃圾桶和勾臂箱的摆放位置及数量进行优化,既满足群众的投放需要也保证了转运效率;二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乡镇持续完善垃圾收转运处理设施,重点解决偏远村组垃圾收集设施不足问题,增加偏远乡镇的环卫设施设备;三是利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补短板强弱项资金增加村组环卫设备。目前,全市94个乡镇(街道)建有124座生活垃圾转运站,配备各类垃圾容器*余组、各类专用生活垃圾运输车辆2000余台。
(略) 、县、镇、村四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检查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督办检查和综合考评。市城管执法 (略)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和通报,每季度评选出“红黑榜”,并要求各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达到以考促治的效果。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实行每月一检查,每月一通报,并督促暴露问题整改,有力促进了农村环境卫生质量的提升。
五、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要求,我委将督促各县(市、区)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进一步 (略) 络,提升转运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下基础。
(一)提升整治标准,巩固治理效果。继续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活动,尤其是对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沟渠、树林等薄弱地带进行细致排查,巩固治理效果。
(二)完善设施设备,增强分类收运处置能力。加快推进焚烧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常监督管理,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30日,共7天)向市城管执法委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刘涛0710--*
承 办 人:周冰0710--*
委整改办:闵开学0710--*
(略) 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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