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龙街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银龙街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香洲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香洲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关于报送银龙街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香公管函〔2022〕2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银龙街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205-*-04-01-*)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略) (略) 香洲区拱北片区,起点接九洲大道跨桂花排洪渠,终点至竹石巷。本次工程包含三部分内容,其中 (略) 支路,设计全长约158米,宽12米,双向两车道,竹石 (略) ,设计全长约92米,宽9.5米,双向两车道;北岭教育中心周边环境提升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箱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照明工程、缆线管廊工 (略) 工程等。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782.*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59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6.*元,基本预备费35.*元,管线迁改费46.*元(暂定)。其中管线迁 (略) 、区管线迁改相关规定列支,需专款专用,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资金来源:782.*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2〕163号)。
(二)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三)《 (略) 政工程方案设计批复》(编号: (略) 政方(香洲)13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预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请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相关工程、技术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确保施工方案安全可靠;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助推我区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切实保护古树、古木等自然环境,因地制宜设计,充分利用现状树木,尽量减少乔木迁移,如确需迁移乔木,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四) (略) 旁整治提升部分范围请征求自然资源部门意见后实施。
(五)本项目拟改造提升的竹石巷南侧紧邻小区地下停车通道,地势较低,请结合现场实际做好排水措施,避免雨水倒灌。
(六)请建设单位尽快完成雨水暗渠的结构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综合考虑利旧情况,下阶段深化设计方案,确保使用安全,控制投资。
(七) (略) (略) (略) 测量调查工作,优化设计方案, (略) (略) (略) 衔接。
(八)本项目涉及新建一座两孔箱涵及银龙街现状雨水暗渠补强修复,请尽快完善防洪评价并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批。
(九)请协调有关单位积极推进并做好公示和社会稳定工作。
(十)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香洲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香洲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关于报送银龙街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香公管函〔2022〕2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银龙街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205-*-04-01-*)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略) (略) 香洲区拱北片区,起点接九洲大道跨桂花排洪渠,终点至竹石巷。本次工程包含三部分内容,其中 (略) 支路,设计全长约158米,宽12米,双向两车道,竹石 (略) ,设计全长约92米,宽9.5米,双向两车道;北岭教育中心周边环境提升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箱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照明工程、缆线管廊工 (略) 工程等。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782.*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59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6.*元,基本预备费35.*元,管线迁改费46.*元(暂定)。其中管线迁 (略) 、区管线迁改相关规定列支,需专款专用,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资金来源:782.*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2〕163号)。
(二)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三)《 (略) 政工程方案设计批复》(编号: (略) 政方(香洲)13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预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请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相关工程、技术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确保施工方案安全可靠;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助推我区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切实保护古树、古木等自然环境,因地制宜设计,充分利用现状树木,尽量减少乔木迁移,如确需迁移乔木,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四) (略) 旁整治提升部分范围请征求自然资源部门意见后实施。
(五)本项目拟改造提升的竹石巷南侧紧邻小区地下停车通道,地势较低,请结合现场实际做好排水措施,避免雨水倒灌。
(六)请建设单位尽快完成雨水暗渠的结构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综合考虑利旧情况,下阶段深化设计方案,确保使用安全,控制投资。
(七) (略) (略) (略) 测量调查工作,优化设计方案, (略) (略) (略) 衔接。
(八)本项目涉及新建一座两孔箱涵及银龙街现状雨水暗渠补强修复,请尽快完善防洪评价并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批。
(九)请协调有关单位积极推进并做好公示和社会稳定工作。
(十)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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