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FJ00102-3000-2022-00352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FJ00102-3000-2022-00352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来《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开曼群岛并购F (略) 7.2327%股份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开曼群岛并购F (略) 7.2327%股份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210-*-04-05-*。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项目名称 |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开曼群岛并购F (略) 7.2327%股份项目 | ||
二、投资主体 |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用代码:*MA35AN995R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开曼群岛 | |
最终目的地 | 开曼群岛 | ||
四、项目总投资 | *美元 | ||
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美元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美元 | ||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入货币*美元(其中自有资金*美元)。 |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美元认购F (略) (英文名称:FitAI Tech Inc.)新发行的*股Pre-A轮优先股,占目标公司本轮发行后全部股份的7.2327%。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及其股份比例分别为: (1)Lins Forward Holdings Ltd.(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持股54.2290%; (2)AIBasis Spring Investment Ltd.(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持股18.5841%; (3)Zhen Partners Fund VI, L.P.(注册于开曼群岛)持股10.2044%;(4)Chris and Ada Holdings Ltd.(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持股6.4640%; (5)FitAI Partners Ltd.(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持股1.6698%;(6)ACE Family Capital, Ltd.(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持股1.6160%。 | |||
八、备注 | |||
无。 |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来《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开曼群岛并购F (略) 7.2327%股份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开曼群岛并购F (略) 7.2327%股份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210-*-04-05-*。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项目名称 |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开曼群岛并购F (略) 7.2327%股份项目 | ||
二、投资主体 |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用代码:*MA35AN995R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开曼群岛 | |
最终目的地 | 开曼群岛 | ||
四、项目总投资 | *美元 | ||
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美元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美元 | ||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入货币*美元(其中自有资金*美元)。 |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略) 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美元认购F (略) (英文名称:FitAI Tech Inc.)新发行的*股Pre-A轮优先股,占目标公司本轮发行后全部股份的7.2327%。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及其股份比例分别为: (1)Lins Forward Holdings Ltd.(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持股54.2290%; (2)AIBasis Spring Investment Ltd.(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持股18.5841%; (3)Zhen Partners Fund VI, L.P.(注册于开曼群岛)持股10.2044%;(4)Chris and Ada Holdings Ltd.(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持股6.4640%; (5)FitAI Partners Ltd.(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持股1.6698%;(6)ACE Family Capital, Ltd.(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持股1.6160%。 | |||
八、备注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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