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银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磁性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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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银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磁性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 (略) 年产300吨

磁性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300吨磁性材料建设项目

(略)

蓟州区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金水河中街1号

天津 (略)

(略) 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300吨磁性材料建设项目。该项目选 (略) 蓟州区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金水河中街1号,租赁天津 (略) 现有空置厂房和门卫室,租赁面积为4011.16m2,实用面积2946.13m2,主要建设粘料间、机加工区、切割区等,购置安装线切割机、机床、注塑机、脱胶清洗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备。项目建成后每年可生产300吨磁性材料。项目环保投资36万元。

1、粘料、除胶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一同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本项目磨边用水、钻孔用水、机床冷却用水、除胶用水、煮料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蓟州区上仓污水处理厂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外售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城管委及时清运处置。

--

2022.10.25至2022.10.31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 (略) 年产300吨

磁性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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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300吨磁性材料建设项目

(略)

蓟州区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金水河中街1号

天津 (略)

(略) 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300吨磁性材料建设项目。该项目选 (略) 蓟州区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金水河中街1号,租赁天津 (略) 现有空置厂房和门卫室,租赁面积为4011.16m2,实用面积2946.13m2,主要建设粘料间、机加工区、切割区等,购置安装线切割机、机床、注塑机、脱胶清洗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备。项目建成后每年可生产300吨磁性材料。项目环保投资36万元。

1、粘料、除胶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一同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本项目磨边用水、钻孔用水、机床冷却用水、除胶用水、煮料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蓟州区上仓污水处理厂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外售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城管委及时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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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5至2022.10.31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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