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城市温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鞍行审批复农〔2022〕7号)
关于海城市温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鞍行审批复农〔2022〕7号)
(略) 水利局:
《 (略) 水利局关于申请批复〈 (略) 温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海水发〔2022〕81号)(项目代码:2207-*-04-05-*)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温香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通知》(辽水规财〔2022〕231号)《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水合〔2022〕2号)精神,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温香灌 (略) 温香镇、高坨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渠首工程
对高坨、东高2座排灌站进行改造,并更换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对刘坨、桑树2座排灌站的管理区进行改造。
2.骨干输配水工程
渠道衬砌总长度19.632千米,干渠衬砌2.831千米,支渠衬砌长度16.801千米。其中刘坨灌片干渠衬砌总长为1.615千米,支渠、分支渠衬砌总长为9.342千米;高坨灌片高坨干渠衬砌总长为1.216千米,支渠衬砌总长为4.289千米;桑树灌片支渠衬砌总长为2.045千米;东高灌片支渠衬砌总长为1.125千米。
3.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改造262座。其中拆除重建渡槽30座、涵洞33座、水闸84座、农桥18座、分水口94处,新建节制闸3座。
灌区共建设干、支渠流量监控点25处,其中干渠流量监控点8处,支渠流量监控点17处。灌区建设土壤墒情监测站4处,建设灌区信息化建设中心站1处。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
1.温香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亩,为中型灌区。
2.灌溉设计保证率为75%,排涝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
3.东高灌排站、高坨灌排站主要建筑物级别均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4.刘坨一干渠、二干渠、高坨子干渠渠道级别为5级,其他衬砌分支、支渠渠道工程级别均为5级,渠系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5.工程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6.建筑物及矩形渠道衬砌混凝土等级均不小于C30F200W6。土工布标称断裂强度不小于15千牛每米。石料应采用坚硬未风化的块石,强度不小于MU30。
三、工程占地
1.工程总占地面积158.66亩,其中永久占地98.38亩,临时占地60.28亩,均位于温香灌区管理用地范围内,无需新征地。
2.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建设工期与工程投资
1.工程总工期为13个月。
2.工程总投资为5423.*元。
五、其它
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实施方案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略) 行政审批局
2022年10月25日
(略) 水利局:
《 (略) 水利局关于申请批复〈 (略) 温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海水发〔2022〕81号)(项目代码:2207-*-04-05-*)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温香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通知》(辽水规财〔2022〕231号)《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水合〔2022〕2号)精神,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温香灌 (略) 温香镇、高坨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渠首工程
对高坨、东高2座排灌站进行改造,并更换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对刘坨、桑树2座排灌站的管理区进行改造。
2.骨干输配水工程
渠道衬砌总长度19.632千米,干渠衬砌2.831千米,支渠衬砌长度16.801千米。其中刘坨灌片干渠衬砌总长为1.615千米,支渠、分支渠衬砌总长为9.342千米;高坨灌片高坨干渠衬砌总长为1.216千米,支渠衬砌总长为4.289千米;桑树灌片支渠衬砌总长为2.045千米;东高灌片支渠衬砌总长为1.125千米。
3.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改造262座。其中拆除重建渡槽30座、涵洞33座、水闸84座、农桥18座、分水口94处,新建节制闸3座。
灌区共建设干、支渠流量监控点25处,其中干渠流量监控点8处,支渠流量监控点17处。灌区建设土壤墒情监测站4处,建设灌区信息化建设中心站1处。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
1.温香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亩,为中型灌区。
2.灌溉设计保证率为75%,排涝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
3.东高灌排站、高坨灌排站主要建筑物级别均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4.刘坨一干渠、二干渠、高坨子干渠渠道级别为5级,其他衬砌分支、支渠渠道工程级别均为5级,渠系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5.工程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6.建筑物及矩形渠道衬砌混凝土等级均不小于C30F200W6。土工布标称断裂强度不小于15千牛每米。石料应采用坚硬未风化的块石,强度不小于MU30。
三、工程占地
1.工程总占地面积158.66亩,其中永久占地98.38亩,临时占地60.28亩,均位于温香灌区管理用地范围内,无需新征地。
2.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建设工期与工程投资
1.工程总工期为13个月。
2.工程总投资为5423.*元。
五、其它
未尽事宜按审查意见、实施方案和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略) 行政审批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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