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遵义会议纪念馆馆藏1935年“遵义会议”会议室的挂钟等2件一级文物复制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遵义会议纪念馆馆藏1935年“遵义会议”会议室的挂钟等2件一级文物复制事项的批复
文物革函〔2022〕1042号
《遵义会议纪念馆关于申请开展文物复制工作的请示》(遵会纪呈〔2018〕2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复制所报1935年“遵义会议”会议室的挂钟(藏品号:*)和长方桌(藏品号:*)一级文物,复制数量各1件,用于《中央文物展》借展。
二、加强现状勘察,开展必要的无损分析检测工作,加强对文物材质、制作工艺、存在缺陷等信息提取,复制时尽量使用文物原材料、原工艺,使复制品的形貌、质感等与原文物保持一致。
三、复制过程中,应注意控制文物提用环境,加强对文物本体和相关工作数据的安全监管,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四、复制完成后,应保存好相应模具与文字影像资料,对文物复制品标明复制标识和数量编号并予以登记、妥善保管,及时将复制档案、评估验收材料等报我局备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0月12日
文物革函〔2022〕1042号
《遵义会议纪念馆关于申请开展文物复制工作的请示》(遵会纪呈〔2018〕2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复制所报1935年“遵义会议”会议室的挂钟(藏品号:*)和长方桌(藏品号:*)一级文物,复制数量各1件,用于《中央文物展》借展。
二、加强现状勘察,开展必要的无损分析检测工作,加强对文物材质、制作工艺、存在缺陷等信息提取,复制时尽量使用文物原材料、原工艺,使复制品的形貌、质感等与原文物保持一致。
三、复制过程中,应注意控制文物提用环境,加强对文物本体和相关工作数据的安全监管,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四、复制完成后,应保存好相应模具与文字影像资料,对文物复制品标明复制标识和数量编号并予以登记、妥善保管,及时将复制档案、评估验收材料等报我局备案。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10月1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